第23章 搭线(三)

秋日黄昏。

橘黄加着深紫的天空如梦如幻,让亮黄的银杏树也染上了晚霞的紫,瞬间变得高贵起来。

掌起的灯笼洒出柔和的光,照亮一方小院,笼罩其中的花草树木皆镀上一层暖黄,当昏黄被黑暗侵蚀,那暖黄也越来越明晰。

沈梨初就这样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从黄昏躺到了黑夜,看着星星亮起,看着月亮爬上枝头。

“杀人是什么感觉?”沈檀烟坐在银杏树的枝桠上,看着月亮问:“会怕吗?”

“会吧。”沈梨初细细回忆着:“手会一直在抖,停不住,等到把刀插进别人身体的时候,只觉得浑身在起鸡皮疙瘩,但杀得多了,麻木了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你明明是来自现代的人,从来没有杀过人,为什么会这么清楚?”

沈檀烟飘到沈梨初跟前,居高临下看着她:“就好像,你杀过很多人。”

沈梨初露出淡淡的笑:“我杀的还不多吗?燕京来犯时,在我昏迷之前少说也杀了百十来人,秦时淮派人杀张合他们时,我也杀了不少。”

“可你从一开始似乎就习以为常。”

沈檀烟步步逼紧,一直盯着沈梨初的反应,但她还是那副淡然的样子。

做沈梨初的系统以来,她最多的感触就是,她的宿主在试图让自己看上去像个正常人。

就像沈梨初说的杀人的感受,在她听来,她总觉得沈梨初想要表达的是她不知道杀人带给她的究竟是兴奋还是恐惧。

只不过正常人都是害怕的,所以她才说自己也会怕。

她的情绪也是如此,大多都是通过观察别人,才在特定的环境下展露出来特定的喜怒哀乐,一旦超出了她的认知,她就会流露出茫然的神情,总让人觉得怪异。

沈梨初将“习以为常”这个词在嘴里品味了一遍,才说:“我只是不在意。”

沈檀烟下意识问:“那你在意什么?”

“曾经有个人和我说,所谓在意,就是那个东西会吸引视线,会牵动思绪,会让你不由自主的去接近,去实现,越在意,学会让那个东西成为自己的软肋。”

随着沈梨初平缓的声音一字一句缓缓流出,远处黑漆漆的小道兀地亮起一团烛光,将两侧灌木丛染成暗暗的橘黄。

沈梨初目不转睛地看着它靠近,看着它与自己身边的烛火相融,又看着它在熄灭之前将沈梨初的视线带到它主人身上。

深蓝锦袍绣着金丝祥云,宽大的衣袖带过的风还飘着清雅的香,不愧是做过匪寨大当家的人,哪怕是成了个跟班,也从不怠慢自己。

[我不需要软肋,自也没有在意之物、之事。]

“你刚刚一个人叽里咕噜说什么呢?”沈云瑾搬了个小凳坐在沈梨初身边,趴在她留出来的空隙间,撑起脑袋:“李万忠三岁时走丢过,十三年后,是秦时淮带着李万忠回到了李府。”

沈梨初微微翻了个身,披散的头发滑落到沈云瑾手边,被沈云瑾缠在指尖肆意把玩:“他们怎么知道那就是真正的李万忠?秦时淮是异族人,李覃就没怀疑他们居心不良?”

“假李万忠太像李覃了,而且那人有胎记,滴血认亲也确实能融合,这个时代的认亲方式也只有这些了。”沈云瑾收起笑意,看着头顶上的银杏,缓缓说:“李万忠被找回来以后,李覃和他夫人对李万忠就十分宠溺,受一丁点伤就要喊几个大夫来看,你杀了他,他们不会放过你。”

“现在说这些是不是有些晚了?他都死了有半个多月,说不准连孟婆汤都喝了。”沈梨初冷哼了一声,不想再谈那个晦气的人:“军府如何了。”

“有子明在,你那军府必然越来越好。”

沈梨初瞥向沈云瑾,半开玩笑道:“沈大当家若是哪天想反了我,我恐怕毫无招架之力。”

玩弄沈梨初头发的手忽地停下:“大人莫要打趣我了,我这身体还没等到我起兵,它就要先开始造反,让我连床都下不了。”

“这么说,沈大当家对皇位不感兴趣了?”

沈云瑾手指一顿,缠绕在指尖的头发滑落下去,只余下淡淡的清香,许久后,沈云瑾才说:“对反大人不感兴趣,但如果是皇位,那就得换个说辞,是十分感兴趣了。”

两人相视沉默片刻后,沈梨初率先收回视线,起身回了屋。

暗沉的房间亮起光,纤细的身影来回走了两趟就消失在墙壁之后,沈云瑾维持原样盯着眼前的起居室,直到屋内又恢复了以往的暗沉,他才悠悠起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

深夜的城门只有几个值守的人看着,就这几个人,还十分懒散,靠在栅栏口,靠在墙边就能睡着,连有人从城门路过都没发觉,只隐约觉得有一阵风,迷迷糊糊睁开眼,什么都没看到,又安安心心闭上眼,沉浸在自己的梦乡里。

那阵风一路往前,在一个破旧的驿站里,等来了属于他的马车,快马加鞭,在第四天赶到了亓安。

“夫人,人带来了。”

着一身素白孝衣,手拿珠串的妇人走到侍卫跟前,看了眼他带来的人,手中的珠串瞬间滴滴答答落了一地,绵延细小的声音压不住她的怒火,她捏住那位清河新任县令的下巴,锋利的甲套恶狠狠划伤她的脸颊,可这还不足以解她心头的恨。

“把她带到密室,李覃那个废物不愿为我们忠儿报仇,那就由我来。”

……

昏暗的密室只有一盏油灯亮着,微弱的光只能照亮方寸,过了范围,只能汲取一点泄出来的余光,堪堪勾勒出模糊的身形,勉强看到皱皱巴巴的衣服和散落在身前的头发,一缕一缕,脏成结。

残留在沈梨初体内的迷药已经彻底消散,被挂在木架上的身体僵硬的极其不舒服,让陷在昏沉里的沈梨初不自觉皱起眉,沉重的头颅低了太久已经发酸,她试图抬头缓解,缓缓睁开朦胧的睡眼。

还没完全清醒,一盆透心凉的水就已经从头浇到尾,凌乱的头发服帖地粘在衣服上,沈梨初咳出了几口水,彻底清醒。

“沈县令,你终于醒了。”

油灯下的贵妇眼神怨恨,能对她有这么大敌意的陌生人,现下也只有李覃的夫人明清月了。

“夫人……”沙哑的声音一出来,沈梨初先是愣了下,清咳了一声才继续说:“私自关押朝廷命官,是死刑,你不在乎,可李大人恐怕就不行了,你是想让他丢了这顶乌纱帽?”

明清月嗤笑一声:“一个连儿子性命都保不住的刺史,这乌纱帽有没有都一样,沈县令,你可还有遗言?说完,你就得陪我儿子上路了。”

“李万忠强抢民女,滥杀无辜百姓,辱虐朝廷官员,他该死。”沈梨初抬头,看着油灯下面色阴沉的明清月说:“现在放了我,我可既往不咎。”

跃动的灯火在泪痕里闪烁,明清月抬手将她身上这唯一的明亮也彻底抹掉,她深吸了口气,才敢对上沈梨初的眼:“看来你的遗言说完了。”

长剑与地摩擦发出的刺耳之声音也没能制止住明清月向前的步伐。这条不归路她走的太坚定了,没有丝毫犹豫,她就是要让沈梨初给她儿子偿命。

沈梨初在心里想,她给过机会了。

束缚她的铁链发出清脆声响,碎成两半,沈梨初走下刑架,握住明清月刺来的剑,红艳弥漫沾染双手,她面不改色甩手丢在地上,掐住了明清月的脖子。

本以为明清月会反抗,可她没有。一副等死的样子,连双眼都失去了神采,疲软地看着沈梨初,好似在说“杀了我吧,就这样杀了我吧”。

擦干的泪水再次充盈眼眶,如脱弦的珍珠一滴滴往地下砸,明明无声,可总让人觉得心口一震。

沈梨初刚松开手,密室的门便被踹开,阳光之下,先看到的是浅绯色的官袍,直到眼睛适应了强光,才看清那张正气凛然的脸。

纵然已是满脸皱纹,也能从岁月的缝隙里窥探到李覃年轻时的俊朗丰采,文人的风骨经过时间的雕琢,也沉淀出上位者的威严与沉稳。

在看到明清月倒在地上时,那份沉稳暂时被焦急替代,慌张地将她扶起后,见她无事,才平静些许。

李覃起身将明清月交给身后之人,处理妥当之后,才悠悠正视眼前被他夫人带过来私自关押的县令,可这一眼彻底打碎了他的那份冷静。

他眼底里暗涌的激动和悲哀太过于明显,久久才得以平息,只听他说:“内人丧子,一时冲动惊扰到沈县令,我代其向沈县令道歉。”

“李刺史言重了,下官对令郎行刑,本应与刺史大人有个交代,不过夫人丧子心痛,先找上了下官,听闻事情缘由后,夫人一时思虑生出急火,攻了心,瘫倒在地,还望李大人莫要怪罪。”

李覃意味深长看着沈梨初,许久之后才笑引她去了前堂会客厅。

丫鬟们为沈梨初斟满了茶,布上了糕点,腻人的甜味与清雅的茶香中和,形成独有的芬香。

沈梨初端起茶杯,刚揭开杯盖,香气扑鼻而来,是亓安独有的云雾茶,看茶汤的颜色以及茶的状态,品质定然上乘,比秦时淮留下的都要好上许多。

“沈县令不到一年时间,便能击退燕京万人兵马,此等才智,日后必成大器。”

“大人谬赞。”

李覃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茶盖:“说起来沈县令是哪里人?家里还有何人?当初新任县令的名单我只看了一眼便封档存了起来,沈县令的名是……亦川?字是甚?”

沈梨初回:“字行远,梧阳睿城人,家中父母双亡,有一个妹妹叫沈梨初如今不知所踪,若是李刺史有与我妹妹有关的消息,还烦请刺史大人能尽数告知。”

“我若是有必定会传信于沈县令。”李覃似是放松一般靠在了椅背上,闭眼捏了捏鼻梁,许久才说起正事:“燕京攻打清河一事,这五年里我从未收到过任何情报。”

“此事,汪县令也同我说过,他说上千封求助的奏本,从未有过回信,觉得朝廷放弃了清河。”沈梨初为难开口:“我也是因此,在击退燕京后一直没有上报此事,总觉得若是朝廷想管,也不可能冷眼看清河挨打五年。”

李覃抬眸看向沈梨初,不动神色地打量着沈梨初每个细微的表情,但无果,他没从中看出任何说谎的模样,只得作罢,收回了视线:“我得知此事后,彻查了身边所有人,直到在收拾我儿的遗物时发现了藏在他屋内的信件,剩下的不多,全是清河的求助。”

沈梨初惊讶地看向李覃:“这……这其中是否有什么误会?”

“我也希望是误会啊。”李覃叹了口气,瞬间苍老了不少:“可越查,心越凉,没成想我这唯一的儿子,竟是想置我于死地。”

“大人………这、这是何意?”

“我这儿子早已与燕京镇国侯府小侯爷秦时淮狼狈为奸,在燕京攻打之初,以我的名义悄悄调离清河巡营兵,致使清河无兵力抵抗,伤亡惨重,这五年里,他又擅自扣下清河求助的信件,伪造书信,导致无人知晓清河状况,没有及时派兵增援清河。”

“此事我都不敢与夫人说,她父亲是被燕京人杀害的,此生最是痛恨燕京人,如若知晓,我怕她受不住。”

他咬紧牙关,太阳穴上的青筋直跳:“我收到风声,朝廷派季清峰来彻查此事,那混账去清河干出那样的事,恐怕是想把我拉下马。”李覃沉稳的脸上逐渐多了怒火,攥紧的手狠狠敲响桌子,瓷杯受了无妄之灾,倾倒在地,发出剧烈的声响,泄出一滩茶水:“我怎么就养出这么个混账白眼狼来!”

“这……”沈梨初惊慌失恐,神色都凝重不少,欲言又止了半天,才面露难色地开口:“大人,其实在上任之前,我曾在金禾县遇见一人,当时他有难处,便用一颗珠子与我换了救命的钱。这珠子我觉得好看,一直带着,前几日我才发现这珠子竟暗藏玄机。”

她将珠子捧到李覃面前。

李覃只是看了一眼这珠子,整个人都僵在原地,他先是看了眼沈梨初,又看向那颗珠子,欲要拿起来的手不止的发抖,拿了两次才将珠子拿起来。

他将珠子对准外面的光,稍微晃动就能看清里面镂空的小珠子在转,沈梨初只是看了眼李覃的表情就知道,他看到了“万忠”二字。

“下官不才,对这种小玩意挺有研究,这世上能做出这么精致的东西的人,恐怕也只有盛京那位工匠大师……”

“黎和大师。”李覃接过沈梨初的话,小心翼翼将那颗珠子放回沈梨初手中:“当年明心出生,内人专门去盛京求了几天,才请动黎和大师为他雕刻了这枚珠子。”

李覃激动地起身,在厅前来回走了几步:“沈县令不若在此住上几日吧,刚好季清峰来,也需要沈县令回话。”

“那这几日就麻烦李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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