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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费尔德这位作家,他的作品尽管量很庞大,却极少直接涉及人生、抱负和爱情。xiaoxiaocom在比较严肃的(所谓严肃,即没有外星人或怪物出场之意)半自传性质的作品《绕虹一周半》(1937年)中,哈特费尔德多半以嘲讽、开玩笑和正话反说的语气,极为简洁地道出了他的肺腑之言:
“我向这房间中至为神圣的书籍、即按字母顺序编印的电话号码薄发誓:写实、我仅仅写实。人生是空的。但当然有救。
因为在其开始之时并非完全空空如也。而是我们自己费尽千辛万苦、无所不用具极地将其磨损以至彻底掏空的。至于如何辛苦、如何磨损,在此不一一叙述。因为很麻烦。如果有人无论如何都想知道,那么请去阅读罗曼.罗兰著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一切都写在那里。”
哈特费尔德之所以对《约翰.克利斯朵夫》大为欣赏,原因之一是由于书中对一个人由生至死的过程描写得无微不至、有条不紊;二是由于它是一部长而又长的长篇。他一向认为,既然小说是一种情报,那就必须可以用图表和年表之类表现出来,而且其准确性同量堪成正比。
对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他往往持批评态度。他说,问题当然不在量的方面,而是其中宇宙观念的缺如,因而作品给人印象不够谐调。他使用到“宇宙观念”这一字眼时,大多意味该作品“不可救药”。
他最满意的小说是《佛兰德斯的狗》。他说:“喂,你能相信是为一幅画而死的?”
一位新闻记者在一次采访中这样问哈特费尔德:
“您书中的主人公华尔德在火星上死了两次,金星上死了一次。这不矛盾么?”
哈特费尔德应道:
“你可知道时间在宇宙空间是怎样流转的?”
“不知道,”记者口答,“可是又有谁能知道呢?”
“把谁都知道的事写成小说,那究竟有何意味可言!”
哈特费尔德有部短篇小说叫《火星的井》,在他的作品中最为标新立异,仿佛暗示布拉德贝利的即将出现。书是很早以前读的,细节已经忘了,现将梗概写在下面:
那是一个青年钻进火星地表无数个无底深井的故事。井估计是几万年前由火星人挖掘的。奇特的是这些井全都巧妙地避开水脉。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挖这些东西出于什么目的。
实际上,除了这些井,火星人什么都未留下。没有文字没有住宅没有餐具没有铁没有墓没有火箭没有城镇没有自动售货机,连贝壳也没有。唯独有井。至于能否将其称为文明,作为地球人的学者甚难判断。的确,这些井建造得委实无懈可击,虽经几万年的岁月,而砖块却一块都未塌落。
不用说,曾有好几个探险家和考察队员钻进井去。携带绳索者,由于井纵向过深和横洞过长而不得不返回地面;未带绳索者,则无一人返回。
一天,一个在宇宙中往来仿惶的青年人钻人井内。他已经厌倦了宇宙的浩渺无垠,而期待悄然死去。随着身体的下降,青年觉得井洞逐渐变得舒服起来,一股奇妙的力开始温柔地包拢他的全身。下降大约1公里之后,他觅得一处合适的横洞,钻入其中,沿着曲曲折折的路漫无目的地走动不止。不知走了多长时间,表早已停了。或许两小时,也可能两天。全然没有饥饿感和疲劳感,原先感觉到的不可思议的力依然包拢着他的身体。
某一时刻,他突然觉察到了日光,原来是横洞同别的井连在了一起。他沿井壁攀登,重新返回地面。他在井围弓身坐下,望着无遮无拦的茫茫荒野,又望望太阳。是有什么出了错!风的气息、太阳……太阳虽在中天,却如夕阳一般成了橙色的巨大块体。
“再过25万年,太阳就要爆炸,……off。25万年,时间也并不很长。”风向他窃窃私语,“用不着为我担心,我不过是风。假如你愿意,叫我火星人也没关系,听起来还不坏嘛!当然,话语对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可你是在讲话。”
“我?讲话的是你。我只是给你的心一点提示。”
“太阳是怎么回事,到底?”
“老啦,奄奄一息。你我都毫无办法。”
“干嘛突如其来地……”
“不是突如其来。你在井内穿行之间,时光已流逝了约15亿年,正如你们的谚语所说,光阴似箭啊。你所穿行的井是沿着时间的斜坡开凿出来的。也就是说,我们是在时间之中彷惶,从宇宙诞生直到死亡的时间里。所以我们无所谓生也无所谓死。只是风。”
“有句后问一下好么?”
“愿闻。”
“你学得了什么?”
大气微微摇颤,风绽出笑容,须臾,亘古不灭的沉寂重新笼罩了火星的表面。年轻人从衣袋里掏出手枪,用枪口顶住太阳穴,轻轻扣动了板机。
33
电话铃响了。
“回来啦。”她说。
“想见你啊。”
“现在出得来?”
“没问题。”
“5点钟在ywca门前。”
“在ywca做什么?”
“ovi”我放下电话,冲罢淋浴,喝起啤酒。快喝完的黄昏时分,瀑布般的阵雨从天而降。
来到ywca时,雨已完全止息。走出门的女孩们满脸疑惑地抬头打量天空,有的撑伞,有的收拢起来。我在门口的对面把车刹住,熄掉引擎,点燃支烟。被雨淋得上下黯然的门柱,看上去活像两柱荒野中矗立的墓石。ywca寒碜凄然的建筑物旁边,建起了一座崭新然而廉价的出租楼宇,天台上竖着巨幅的电冰箱广告板。一个身扎围裙的30光景的女子向前倾着身子,尽管看起来十足患有贫血症,但仍然喜不自胜地打开冰箱门,里边的贮藏品也因此得以窥见。
第一层是冰块和1公升华尼拉冰淇凌,以及一包冷冻虾;第二层是蛋盒、黄油、卡门贝干酪、无骨火腿;第三层是鱼和鸡腿;最下边的塑料箱里是西红柿、黄瓜、龙须菜、莴苣、葡萄柚;门上是可口可乐和啤酒各3大瓶,以及软包装牛奶。
等她的时间里,我一直俯在方向盘上逐个琢磨电冰箱里的内容。不管怎样,我总觉得1公升冰淇凌未免过多,而没有保鲜纸是致命的疏漏。
5点稍过,她从门里出来:身穿拉科斯捷淡红色开领半袖衫和一条白布迷你裙,头发在脑后束起,戴副眼镜。一周不见,她看上去老了三、四岁。大概是发型和眼镜的关系。
“好凶的雨。”一钻进助手席她便说道,并且神经质地拉了拉裙摆。
“淋湿了?”
“一点点。”
我从后排座席拿出去游泳池以来一直放在那里的海水浴毛巾,递到她手里。她用来擦了擦脸上的汗,又抹了几把头发,还给我。
“开始下的时候在附近喝咖啡来着,发大水似的。”
“不过变得凉快啦!”
“那倒是。”
她点下头,把胳臂探出窗外,试了试外面的温度,同上次见面时相比,两人之间似乎有一种不大融洽的气氛。
“旅行可愉快?”我试着问。
“哪里去什么旅行,说谎骗你。”
“为什么说谎?”
“一会再告诉。”
34
我有时说谎。
最后一次说谎是在去年。
说谎是非常令人讨厌的勾当。不妨说,说谎与沉默是现代人类社会中流行的两大罪过。实际上我们又经常说谎,也往往沉默不语。
然而,倘若我们一年四季都喋喋不休,而且喋喋不休的无不是真实,那么真实的价值势必荡然无存。
去年秋天,我和我的女友光着身子躺在床上,而且两人都饥不可耐。
“没什么吃的?”我问她。
“找找看。”
她依然赤条条地翻身下床,打开电冰箱,找到一块旧面包,放进莴苣和香肠简单做成三明治,连同速溶咖啡一起端到床上。那是一个就10月来说多少有点偏冷的夜晚,上床时她身上已经凉透,宛如罐头里的大马哈鱼。
“没有芥未。”
“够高级的了!”
我们围着被,边嚼三明治边看电视上的老影片。
是《战场架桥》。
当桥被最后炸毁时,她长长惊叹一声。
“何苦那么死命架桥?”她指着茫然伫立的阿莱科.吉涅斯向我问道。
“为了继续保持自豪。”
“唔……”她嘴里塞满面包,就人的自豪沉思多时。至于她脑袋里又起了什么别的念头,我无法想象,平时也是如此。
“嗳,爱我么?”
“当然。”
“想结婚?”
“现在、马上?”
“早晚……早着呢。”
“当然想。”
“可在我询问之前你可是只字未提哟!”
“忘提了。”
“……想要几个孩子?”
“三个。”
“男的?女的?”
“女的两个,男的一个。”
她就着咖啡咽下口里的面包,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脸。
“说谎!”她说。
但她错了,我只有这一次没有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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