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还骨种(五)

我正待出声,韦济道:“本官初入西南不久,对当地民俗尚在了解之中。罗头领,不知这‘还骨种’的婚俗,在南广是否盛行?”

罗重道:“韦知州,‘还骨种’在南广已成旧俗,并不盛行。南广虽然小弱,归宋亦晚,但一直以来,深受汉文化影响,逼嫁强娶这种事,我们僚人不大干得出来。”

“罗重!”董腊腾地从座位上站起,“谁教你这么说话的!你什么意思?!”

罗重亦站起身道:“董腊,我罗重说话行事向来板直,‘还骨种’是你们马湖蛮的规矩,南广僚人早就不这么干了!”

董腊大步上前,距罗重不过三尺之遥:“行!既然你们南广獠蛮不尊重我们马湖人的习俗,那往后两地断亲,民间不许再通婚了!”

罗重不甘示弱,小步挺进,几欲与董腊贴面:“亲连亲,打断骨头连着筋!难不成马湖七族二十八姓,只凭你董腊一个人,一张嘴说了算?”

宋宁海忙不迭起身,快步走到剑拔弩张的二人身边:“二位大首领息怒。僰道三夷,本是一体;马湖南广,唇齿相依。和为贵,和为贵。”

韦济走向三人,伸手将罗重拉回:“宋知州所言甚是。二位少安毋躁,且坐下喝口茶,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让我们来听一听其他头人的意见可好?”

“就是,就是!”宋宁海扯了扯董腊的衣袖,小声道,“董大首领,来都来了,客随主便。”

董腊闷哼一声,回到坐席。

他身旁一名年长的头人站出来道:“二位大人、两部头领,我们马湖山高路险,通行不易、通商不易、通婚更为不易。

“北方嘉州历来是汉人聚居地;西南方向是乌披蛮;言语相通、习俗相近的就只有东南边的南广、石门蕃和西北边的虚恨部。

“可是前些年石门蕃与虚恨二部陆续投附大理,马湖的妹崽、伢崽嫁不出去,娶不进来,恪守‘还骨种’,也是没法子的事。难不成要我们——眼睁睁地瞅着住在大山里的族亲绝户灭种吗?”

马湖头人纷纷表示赞同:“阿布头领说得没错!”

“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峒里的父老乡亲。”

“是这个理!用那……那汉人的话怎么说来着?”

“牺牲小我,顾全大局。”

“对对对!大局,大局为重!”

好一个食人的“大局”。看着对面的同族,我心头涌起的悲凉远超愤怒。

“阿布头领所言,的确是我们驯州现状。”宋宁海起立言道,“身为知州,本官亦有责任。

“不过,本官这里有个好消息要告知诸位,上月本官到府衙公务,戎州长官说——朝廷有令,年前要在西南边境的羁縻州推行屯田,届时还望各大头领劝说山里的族亲多多下山耕种。

“男耕女织,聚居一处,这通行的难题,自然便化解了。通婚还会远吗?”

宋宁海话音未落,马湖一名头人倏地跃起,气势汹汹接口:“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我们峒民下山屯田,岂不是要交租?再说了,峒民常年以打猎采药为生,又不会耕稼纺织!

“让我们下山种地,这不是变着法子坑人吗?宋大人,你这算哪门子的好消息?!”

宋宁海神色尴尬:“耕织没有人天生就会。这不会,可以学嘛。”

“你说得轻巧!还不是想诓骗我们下山,为你们汉人卖命!”马湖几个年轻头领冲上前去,将宋宁海团团围住,齐声道,“我们不学!我们才不上当!”

宋宁海一脸无奈,摆手道:“好好好,不学就不学。”

“正好今天七族都在,宋知州你要保证,绝不可逼峒民下山!”

“鼓吹利诱也不行!”

我暗觉失笑:羁縻州官手上一无钱粮、二无兵权,最可用之处就是被这些土著豪族当成出气筒。若说威逼利诱,两者倒一倒,或许更为接近事实。

“本官保证,峒民自愿,绝无逼诱之举。”

几名头人满意地散开了,宋宁海悻悻落坐,丢给韦济一个“你自行体会”的眼神。

韦济神色如常,拿起纹几上的书册,站出来道:“诸位且听本官一言。

“近几日,本官走访南广、马湖两部峒民,对于‘还骨种’的婚俗,也作了一些了解。

“本官发现从此婚俗的峒民,居深山者远比接近山脚的峒户要多。究其差异,显然与路况密切相关,通行越难,与外界接触越少,长此以往,难免亲戚互婚。”

他掀开手中书册,接而言道,“本官又调阅驯、悦两州州衙纪事。仅去年一年,因‘还骨种’婚俗引发纠纷,进而导致姑舅家、村落间的械斗,竟有四十五起之多。

“这其中,又有六人身亡,二百一十七人受伤。他们皆为大宋子民,更是在座诸位血脉相连的亲人。

“本官此次走访,还有一个发现,‘还骨种’配婚绵延的后嗣,畸病者、寿夭者,十有一二;更有甚者,虎头山大断崖的一户峒民,家中连续四代‘还骨种’配婚,所育子女多病夭,已成绝嗣之象。

“各位头领,肩负本族承祀繁衍的重任,当知‘还骨种’婚俗积弊已久,若要族群兴旺,惟有移风易俗,才是解决之道啊!”

各部头人大多听得懂汉话,个别没听明白的,彼此间又用土话解释了一会。

我观众人神色,震惊者有之,不屑者有之,更多的则是将信将疑。

忽然,阿布起身上前,向韦济行单拳礼。

韦济放下书册,执手道:“阿布头领,请指教。”

阿布道:“韦大人,老阿布钦佩你这样肯做事的人。不过,姑舅相婚的危害,当真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吗?

“三十年前,大断崖阿木家的伢崽曾在山神祭上打翻盛有蒟酱的铜斗。我们峒人都以为阿木家是触怒了神灵,才会遭此灾祸。”

唔,假山后面那位,似乎该上桌了……

韦济温言道:“阿布头领坐下稍候。本官有一位朋友,曾在太医局任职多年,今日我亦请了他来,让他代我细细与你们解释。”说着,朝一旁的时雨挥手,示意他去将刘玉请来。

——8.27更新

众头人窃窃私语:“太医是巫医的一种吗?”

“当然不是了!太医厉害多了!太医是专门给京城里的皇帝、大官看病的。”

“多大的官?比熊屠还大吗?”

“大得多了!熊屠那种人,也就冲我们西南夷人耍横,真去了京城,见着那些大官,还不就跟你见着他一样。”

“我见着他怎么了?跟你见着他有什么不同吗?”

“你抖得厉害!”

“你才抖得厉害!”

有道是“人靠衣裳马靠鞍”。刘玉身上这套新衣,出自王云慧之手,淮南机织大家的审美与工艺,必然一流,平素又有擅厨的柳行简料理两餐,这衣食无忧,还无牵无挂的日子十分养人。

故而当刘玉迈着自信的步伐行来,微笑朝众人执手时,两部头领齐刷刷起立,回以与尊贵客人晤面才行的单拳礼。

韦济道:“刘大夫这边请。对于姑舅配婚,你怎么看?与我们说上一说。”

刘玉在席间站定,面向众人,侃侃而言:“姑舅表婚与两姨表婚均属于中表婚。

“《宋刑统》有律:‘其父母姑舅两姨姊妹,并不得为婚姻,违者各杖一百,并离之。’不过,中表婚历史由来已久,且有宗族势力为其保驾护航,在我朝民间并未消失,反倒由于‘法不责众’,而持续存在。”

群夷初闻“杖一百”时,俱显惊骇之色;待听到“法不责众”,终于松了口气。

刘玉接道:“《宋刑统》有律:‘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即同姓不婚、五服不婚,倘若违逆,势必会遭到官府追究。”

席间有人插嘴:“这倒不奇怪,我们族规也不允许同姓婚配,堂兄妹那就更不行了,通奸是要烧死的,全家人也要逐出山寨。”

刘玉环视众人,缓缓道:“自古以来,‘同姓不婚,恶不殖也’(注一)。

“不知诸位可曾想过,五服不婚,乃是以父宗为重。可细究起来,倘若这户人家有兄弟姐妹四人,俱为同一父母所生,彼此间血脉承续并无任何差别。

“而在现实之中,无论是中原宗法,还是夷人族规,两兄弟的孩子由于是同姓堂亲,并无缔结婚姻的可能;但两姐妹因嫁出,所生子女随夫家姓,与原生家庭兄弟姐妹的孩子形成中表之亲。

“这其中,姨表也好,姑表也罢,宗法族规,鲜有禁制。俗语有云:‘堂亲五百年,表亲三千里’,所谓亲堂疏表,亲疏是为血脉所系,又岂是仅为血脉所系?”

有头人问:“既然近亲婚配不利于宗族繁衍,那为何很多汉人大姓也喜欢亲上加亲?我看他们非但没有子息艰难,相反开枝散叶,兴旺得很!”

刘玉答道:“中原世家大族确系如此,那是由于近亲婚配,更能确保家族势力的稳定。

“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家族内部婚配同样有利于财富的积累,财富在家族内部迁移,并不流失,如此循环往复,家族势力和财富便可壮大。

“最为紧要的是世族之中地位财富兼具的男子,妻妾众多,子女更有嫡庶之分,同为中表之亲,彼此间的血缘,已遭稀释。更何况世族树大根深,纵使一脉无出,过继只是寻常。”

各部头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这太医说得还挺有道理的。”

“好像是那么回事。我们镇上的张大户,娶了他表姐,这么多年,一个亲生的娃崽都没有,但他讨了四个小老婆,倒是生了一堆。”

送走刘玉,有马湖的头人对阿桑子合道:“阿桑,你那伢崽身体不好,娶个妹崽回去,又多出一张嘴要养。这桩亲事,与你家未必划算。”

阿桑子合盯着我,神色阴鸷:“阿桑的妹子就这么一个孩子,阿桑这个当舅舅的,不能眼睁睁看她流落在外。这个女子是受山神诅咒的半边蛮,她没有资格做我外甥女的养母。”

“半边蛮”,是一些脑子进水的人对汉夷通婚后代的蔑称。

在南广,汉僚混居,已成寻常。我竟有许多年没有听过这个词了。仍记得幼年时,有小伙伴唤我“半边蛮”,无一例外被我打哭过,他们回家找父母告状,但凡再有父母领着到客栈讨说法的,他们的父母无一例外又被我娘打了。

故而今日阿桑子合这样称呼我,我内心实在感受不到屈辱或是愤怒,只觉眼前之人如野彘一般粗鄙可笑。

我语气平静道:“阿桑子束临终前将孩子托付与我,玉琼院鸨姏、保和堂郎中、甘泉巷附近的街坊邻居都是人证。”

“那又怎样?”阿桑子合厉声道,“孩子又不是她一个人生的!她说给你就给你了!她夫家算什么?她夫家点头了吗?!”

我低估了阿桑子合的无耻,在我与阿桑子束的短暂邂逅中,她并无只言片语提及夫家,而槐序被我带回客栈后,失语更是长达半年之久。

她们母女被夫家赶出,流落街头这件事,其实是由深受父母双亡打击的槐序——年幼模糊的记忆拼凑而成。

“要我说,还是那夫家不行,但凡夫家有几个顶事的男人,也不至于被舅家这样拿捏。”关于阿桑子束在南广的夫家,方才席间议论,犹在耳边回响。

若如这些头人所言,必是软弱可欺;若如槐序所言,则更为酷虐无情。

无论前者,还是后者,我都无法想象这样的人家,在婚俗重压之下,能够站在槐序的立场说话。

正当其时,韦济开口:“将阿桑子束夫家的人请上来。”

时雨应声:“是,大人。”

举座皆惊。

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出自《国语·晋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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