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十二

三天后,男二面试现场。

徐思凡穿着白色V领T恤和黑色裤子,脚踩一双5厘米的高跟鞋,看起来十分正式。因此就显得对面那人十分随意,涂鸦的半袖,黑色的乞丐裤,头发炸得像是刚从床上起来,要不是那张脸还能看,徐思凡当场就翻脸走人了。

徐思凡翻了翻这人交上来的个人经历,迄今为止都是一些男三男四的角色,有的片名徐思凡听都没听过,也不知道他演的具体怎么样。徐思凡先问了问他有关剧本的问题。

“剧本都看了没有?”

对面的人有一些局促,但回答问题很痛快,“都看了徐导。”

“那你是怎么理解任贺之这个角色的?”

任贺之就是这部电影的男二。徐思凡拍摄的这个电影名为《失之毫厘》,讲的是一个男大学生和旅馆女老板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当时电视、手机还没有普及,大多数的生活都是上顿饱下顿饥,不要说上大学,就连初中读完都是一种奢望。在周围人都是文盲的时代,五遥村却出了个大学生,也就是男主郑玉春。但郑家人丁兴旺,除去郑玉春本人,还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妹妹,明天的饭食都是问题,又哪里有钱供郑玉春读书?正当郑家准备放弃时,村长却走进了郑家破落的大门,带来了郑玉春上大学的费用。原来,村里人知晓郑家的情况,自发出力,给郑家集齐了八十个鸭蛋和二十斤大米、十斤粮油,托村长给郑家送了过来,想让郑玉春去读大学。

“咱们村已经多少年没有有过大学生了,玉春走到这步不容易,别为小钱耽误了孩子的前程。村民们都等着玉春做了大官,回来感谢他们呢!”

就这样,郑玉春带着换来的几百块钱,坐上叮了哐当的绿皮火车,去往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在那里认识了男二,也是郑玉春的舍友,任贺之。

第一学期结束,郑玉春准备启程回家,有一个舍友提议去找个地方喝酒,是考试之后的放松,也可以促进一下彼此的感情,从开学到现在,他们都没有一起吃过饭。另外四个舍友都表示同意,但郑玉春有些犹豫,他手头的钱很紧,要是他不乱花,加上学校的补助,应该够他两年的生活费。他不知道喝酒要多少钱,但他知道这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

他本想拒绝,但任贺之勾住他的肩,让他不用担心,这次喝酒的钱他请,郑玉春他们只管享受就好。

任贺之家境是宿舍里最好的,母亲是广播员,父亲也在政府里任职,每月的花费是其他几个人的总和。郑玉春很羡慕,羡慕任贺之的家境,也羡慕任贺之的父母。

另外几个拍手叫好,郑玉春见此情况,不好再推脱,怕别人嫌他不合群,也怕别人觉得他太穷。

但郑玉春没有想到,这次出行竟会改变他的一生。少年的自尊让他成了材,最终也使他堕了魔。

任贺之他们找的地方位于学校后面一条破旧巷子的中心,郑玉春一路跟在任贺之他们后面,看见这一带几个商铺都是面馆一类吃饭的地方。铺面看起来都很肮脏,外墙有数不清的黑色划痕和泥污,还有一家小型超市,角落里一个拇指大的蜘蛛正在网上滑走,等待着没长眼睛的蚊虫扑上去一饱食腹。

路上有成片的污水和散发着难闻气味的垃圾,郑玉春得极为小心才能不使走之前母亲为他新做的布鞋沾上黑泥,一路弯弯绕绕,终于在一家不起眼的店铺前停步。郑玉春进门前巡视了一眼,没有看到价位牌。

等进到里面,郑玉春才发现这破落的店面里面竟然别有洞天。两侧是长长的吧台,椅子摆放整齐,墙壁内侧镶嵌着两米多高的酒柜,酒瓶里装着郑玉春从来没有见过的液体。中间则是一片巨大的空地,地板被擦的干净透亮,折射出天花板上吊灯的亮光。舍友们都被这一幕惊得回不过神,只有任贺之见惯了这些,显得异常平静。

“找个地方坐啊,现在还没到热闹起来的时候。”任贺之招呼着他的舍友。舍友们都局促地坐下了。等到晚上九点,酒吧里突然就响起了震耳的舞曲,原本在喝酒的男男女女一齐涌入中间的空地,挥舞手臂,晃动腰臀,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混在一块,摇头晃脑,躁乱异常。包括郑玉春在内的其他五个人都被这声音震得受不了,只有任贺之一人混入人群,和一个陌生的女人贴身热舞。

那一次的出行,郑玉春虽然没有参与到人群的狂舞之中,但却被那种氛围勾了魂。他从小就长在乡村,见过的最大市面就是村里一户人家为死去的老人举行葬礼时邀请来了奏乐队和表演团,他被父母领着去凑了个热闹,此外就守着自家的几平房屋。夜晚,当他躺在冷硬的木板床上时,脑子里都是酒吧里绚丽的灯光。

但郑玉春没钱,即使他再渴望,物质上的拮据也紧紧限制着他,让他只能乖乖待在学校里。幸好他第一学期成绩下来还不错,而根据学校的政策,排到班级前十名有三十元的奖学金。从此郑玉春就频繁出入图书馆,想攒钱再去一次,就去一次。

大二上学期的期末考试结束,在其他舍友商量几号回家时,郑玉春从枕头底下拿了几张钱,准备晚上去那酒吧。他上次看了酒吧的账单,那里最便宜的都要十几元,他请不起别人,他只能偷偷摸摸去。

等再次从那个酒吧出来,郑玉春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因为知道这个地方可能不会再来,或是下次来了,也不会有这样的心境。

一转头,就看见一个人影立在不远的黑暗的楼梯中间,似是已经望了郑玉春很久。

郑玉春被吓了一跳,仔细看去,隐隐约约分辨出,那是一个女人,一个身材很好的女人。

那女人见郑玉春一动不动,便自己走上前来,郑玉春这次看清了她的脸,这是一个长得很漂亮、身材很好的女人。

“你是附近的学生?”

不知道女人是如何看出来的,但郑玉春没有否认,点了点头。

女人笑了一声,声音更加温柔,“这么晚还在外面,不怕有坏人吗?”

“警察在,怕什么坏人?”

“哈哈哈哈哈哈,你可真有意思。已经这个点了,我做了些菜,你要不要上来吃一些?”

郑玉春虽然心思率直,到底是个男人,宿舍里的人有时也会聚在一起看相关的影片或进行讨论。对于陌生女人突如其来的邀约,他似有所感,摇摇头,说:“不必了,太晚了,一会儿宿舍就该锁门了。”

女人没有挽留,只是告诉他:“我每晚这个点都会在这站着,你要是想来,随时来找我。”

当晚回去,郑玉春就做了春梦,那梦潮湿缱绻,比那夜酒吧的灯光还要迷离。

郑玉春本以为自此就会远离那个地方,但大三一开学,任贺之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再次邀舍友一起,去往了学校后边的酒吧。

这次郑玉春没有任何犹豫,只是在酒吧狂乱的舞曲中,他脑中竟是几个月前,黑暗中的那个身影。

走到公交站口,他借口丢了东西原路返回,无需别人陪同。都是男生,也不必担心人身安全。他路过酒吧门口后又往里走了几步,果真见到了那个女人。

“我以为,还要再等你几天。”

郑玉春随着女人的步子,一步一步踏入了昏黄的小屋。

男人的本能让郑玉春食髓知味。此后他频繁地出入那里,有时深夜才归。那个点舍友都睡下了,没人会关心他去哪。

三月底的一天晚上,郑玉春在寝室关门前一刻回到了宿舍。他尽力收着太过急促的呼吸,端着脸盆去洗漱间洗漱,后背却突然被人拍了一下。

他一转头,是任贺之。

他一脸看破所有的样子,问郑玉春:“老实交代,你最近这一脸春情的样子,是不是偷偷交女朋友了?”

郑玉春心头一颤。他,他怎么会知道?

任贺之看郑玉春不回答,以为自己猜对了,轻推了郑玉春一下,“好你个郑玉春,不够意思啊,有女朋友这件事居然还瞒着我们,说,她是哪个专业的,漂不漂亮?”

郑玉春支支吾吾,“我,我……”

“不说?不说我可告诉棍子他们了啊。”棍子是其中一个舍友的外号。

郑玉春见任贺之转头就要走,连忙拽住他的胳膊,“哎,别,她,她不是咱们学校的。”

任贺之一脸惊奇,“你还挺有本事,和外校人搞对象。”说完上下打量了郑玉春一眼,“那你这么晚才回来,是……”他挑挑眉,一切尽在不言中。

郑玉春一下子红了脸,点了点头。

“好小子,够能耐的啊,怎么样,感觉不错吧。”任贺之的第一次是在高中,和一个暗恋他的学妹,那种感觉他一辈子都忘不掉。

郑玉春这下子连耳朵都红了,一句话都说不出口,再次点了点头。

“那找时间约出来见一下呗,我还挺好奇,你会找什么样的女人?”

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五月的一天,天气大晴。伴着烤红薯的叫卖声,一个女人走进了一家火锅店。

任贺之透过火锅升上来的雾气,看见了一个身着红色旗袍、耳戴白色坠珠的女人。

那女人左右环视了一圈,向任贺之走了过来。

任贺之腾的一下站起来,把郑玉春吓了一跳,郑玉春背对着,没有看见来人。

“怎么了你这是?”

郑玉春话音刚落,就听见有人叫他,“玉春!”

郑玉春转眼看去,赶忙从座位起身,过去挽上那女人的胳膊,一齐入了座。

“哪,这就是我和你提起过的,我的舍友,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任贺之。”

“贺之,这是我的女朋友,林春凤。”郑玉春脸上有一丝羞赧,但更多的是身在其中的。

郑玉春介绍完,两人都没有说话。

任贺之望着林春凤发呆出神,林春凤则是含情脉脉地看着郑玉春。

“贺之,怎么了?”

任贺之像是刚从睡梦中醒来,看了一眼郑玉春,说:“没事,她挺漂亮的。”

郑玉春赞同,“是吧,我第一次看见,也被迷住了。”

“不知道林小姐……这样称呼你合适吗?”任贺之问道。

林春凤洒然一笑,“有什么不合适的,怎样称呼都行。”

“玉春说你不是学生,不知道林小姐现在正在做什么工作?”

“工作谈不上,就是自己开了个小旅馆,每天赚点罢了。比不上你们大学生,以后前途无量。”

“嗨,都是糊口罢了。那林小姐,你和玉春两个人,是怎么认识的?”

“这个呀,”林春凤朝郑玉春一瞥,“有天我下楼,看见对面酒吧门口站着个青年,那青年盘靓条顺,呆呆地站在门口,像是定住了一样。我一看就知道是附近的大学生,只有大学生才会有那么清澈的眼神。我就站在原地观察他,谁知道他居然转过了头,就这样看见了我。我就问他想不想上去尝尝我做的菜,结果这人一下子就跑了,心思倒是单纯地很。后来他主动来找我,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

林春凤说起这些,脸上都是幸福,郑玉春也在旁边红了脸。

“这样,那还挺巧的。”

林春凤:“可不是。”

这场饭的最后,是林春凤买的单,“我比你们都大,理应我来付钱。”

和林春凤说了再见,任贺之同郑玉春走在回校的路上。

“你要一直和她在一起吗?”任贺之问郑玉春。

“嗯,”郑玉春坚定地点头,“春凤没有家人,只有这一个旅馆,她不舍得离开。我想好了,等我毕业后就在这边找个工作,和她生儿育女,过完后半生。”

任贺之不自觉地深吸了口气,“那你爸妈那边同意?”

郑玉春神色有些凝重,做儿子的要去哪,本应该听父母的,但父母肯定不愿他离得这么远。“到时候再说吧,我不回去,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玉春,你可得想好了,你是大学生,以后那就是人上人,甘愿和一个普普通通的旅馆老板在一起吗?她还大你八岁。你现在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等以后年岁一久,你万一后悔了怎么办?”

“我不会后悔的,我这一生,就认定春凤了。”

郑玉春声音铿锵有力,任贺之见劝不动,也就死了心。

郑玉春本来以为他和林春凤能安稳地度过今年,等明年再说明年的事。可世事变化无常,他成为了这个城市中的一个可怜人。

七月三日,学校的期末考试完毕,郑玉春按约来到林春凤的小旅馆,准备和她告个别。他明天返回五遥村,再见就得两个月以后了。

到了林春凤居住的房门前,郑玉春想也不想便推开了门,却看见了此生再也不想记起的一幕。

林春凤,他的女朋友,正为他的好朋友任贺之服务。

林春凤的衣衫半褪,任贺之也拉开了拉链,手还放在林春凤的胸前,正仰着头,那表情似难受,也似快活。

听见门开的声响,林春凤惊慌回头,看见是郑玉春时,连忙站起身,拢了拢散开的衣服和头发,还拽过一旁的薄被,替任贺之挡住要害。

任贺之却十分淡定,就那么坐着,看郑玉春恶狠狠地瞪着他。

“你们,你们这是在做什么?”郑玉春声音发抖,眼眶通红,明明都瞧见了,却仍要问个究竟。

阳光透过窗户,直直地射进来一条线。在这条线里,能看见空中漂浮的灰尘。

屋里静默了一会儿,林春凤先开了口,“既然你都撞见了,就不瞒你了。玉春,你给不了我想要的,贺之他们家有钱,能保证我后半辈子无忧,我想和他在一起。”

“这就是原因?”郑玉春咬牙质问.

“对,这就是原因。”林春凤干脆地承认。

“那你之前同我说的,要与我相守至死,都是骗我的?”郑玉春的心中似有火在烧,满眼失望地看着林春凤.

“没有骗你,那时是真心,只是,物质要比真心更可贵。”

“哈哈哈,哈哈哈,物质比真心可贵,林春凤啊林春凤,你就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我瞎了眼才看上了你!我还说毕业之后要同你住在一起生儿育女,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值得。”

林春凤没有反驳,只是低头站在原地。

“那你呢,任贺之,之前不劝我说和一个旅店老板在一起没前途吗,你这又是在做什么?啊?”郑玉春恨恨地看着坐在椅子上的任贺之。郑玉春之前来,都会在那张椅子上坐着,吃林春凤给他做的菜。

任贺之耸耸肩,“只是试一下,感觉还不错。”

这轻佻的话一下子就挑动了郑玉春的神经,他拽起任贺之,一拳砸到了他的面门上。

林春凤赶紧上前去拦,郑玉春甩开林春凤拽着自己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旅馆。

第二天,任贺之死在宿舍。郑玉春被认定有犯罪嫌疑带去了看守所,主动了交代杀人事实。

他往任贺之的水杯里下了大剂量老鼠药。

“我觉得,任贺之这个人很单纯,虽然他见过花花世界,但没有坏心。他把郑玉春当朋友,虽然对林春凤动了心,也没有抢朋友老婆的意思,就连背叛他也是为他好。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在我这,任贺之是个好人。”对面的人顶着鸡窝头,一脸认真地说。

徐思凡翻了翻手中的剧本,“那你演一下79页这段吧。”

这段就是任贺之和林春凤偷情时被郑玉春发现的情节。

对面的人立刻患上了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往后依靠在椅背上,表情飘忽又快活,完全就是一副事后的状态。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徐思凡代替郑玉春问道。

“任贺之”表情空茫,望向郑玉春的目光里没有嘲讽,一片平静。

“那你呢,之前不劝我说和一个旅店老板在一起没前途吗,你这又是在做什么?”

任贺之耸耸肩,“只是试一下,感觉还不错。”他说话时的表情轻佻流氓,像是只把林春凤当个试一试的玩具,眼神中却有悲伤在,甚至还有一点怜惜和同情。

“可以了,”徐思凡把剧本往桌上一扔,“江淮是吧,回去等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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