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入琅琊

晋太宁二年,琅琊。

城垣巍峨,城门雄浑。刚经历一场浩劫,城门口两侧把守着两列手持长枪的士兵。

入城的每个人都被细细盘问,因而进城的人虽不多,却也排了长长的队伍。

正在这时,一辆不起眼的轿撵缓行而来。轿撵上坐着一个挥鞭的马夫,旁边跟着两个家仆打扮的仆役。

初看这三人没甚特别,但若仔细观察便知晓三人走路沉稳有力,身上透着股久经战场的杀伐之气。

轿撵来到城门便停了。一个娇俏可爱的女孩撩开车帘探出头,睁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问:“秦老,怎么停了。”

风骤然变大,哗啦啦吹拂着,眼睛都微微眯起,帘子也不受控制地四处翻飞。

圆圆润润的女孩身后,一抹亮色乍然闯入眼眸。

凝脂般的肌肤,眉如远山含黛,容颜静谧而温婉,犹如一张未曾落墨的素笺。

身穿一袭青色淡雅长裙,挽了个简单的发鬓,画中走出的仕女,一见难忘。

坐在车轼的秦老是看着郗璿从一个萝卜头长到如此亭亭玉立的少女模样的,此刻见此明媚的她也是有一瞬间的怔愣,唇角不自觉含笑:“小姐咱们不用等。”

郗璿知道秦老的意思,郗父临行前将一块将军令牌交给了他,命他护着自己。郗夫在琅琊也算是有名的重臣将军,令牌一出,谁人还敢拦着他们。

不过她没这个打算,“不用麻烦了,左右也等不了多久。”

她声音温柔,却不容置疑。其他人也没再说什么。

临近琅琊,郗璿有些羞赧和紧张,似乎只要拖延一些时间,她就能平静下来。

殊不知,越是拖延,想的越多,就越紧张。

郗父来琅琊后没多久,就写信告诉她,给她相了一门好亲事。

这事已经过去两年了。

父亲很疼爱她,武将家族,没有世家大族的繁文缛节,十分尊重她的意愿。

虽说给她相中了一门好亲事,但八成只是口头上的允诺。嫁不嫁、嫁给谁,都要问过她的意思。

郗璿也旁敲侧击打听过,但郗父神秘兮兮卖了不少关子,最后不得已了才告知是琅琊王氏,豪气地说他家子弟众多,让她来琅琊亲自挑选,看中哪个嫁哪个。

她简直哭笑不得。

那个时候,正直“王敦之乱”,琅琊危险重重,她父亲郗鉴也领着脑袋过日子,随口提一句之后便不了了之。

到了琅琊,郗璿也到了婚配的年龄,这事也将提上日程了。

记忆中那个将墨池染黑的少年,认真而又执着,提着笔笨拙地重复一个又一个的字。初见时忍俊不禁的傻气,却如潺潺溪流,那股较真的劲儿在她脑海里不断回旋游荡。

时至今日,也渗透出几丝屡屡的感怀,眷恋起那时和煦温暖的风。

后来才知道,少年是琅琊王氏的子弟,王羲之。

写得一手好字,虽比不上家喻户晓的名家,但也自成一派,灵动飘逸,大气而又充满韵律。

观字察人,能写出如此字体的人,为人处事性格都不会太差。

了解的越多,也越能欣赏他的那份难能可贵。

郗璿坐了一路的车,坑坑洼洼,几乎是一路颠簸过来。

她下了马车,打算跟随众人慢慢走进城门。她的模样、气质过于出挑,甫一出现,便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丫鬟任雨将郗璿扶下马车,刚一抬头,便惊喜道:“小姐,你看是公子和老爷,他们来接你了。”

果然,不远处走来三四个人,为首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中年,古铜色皮肤,气势威严,旁边跟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模样和中年有五六分相似。

正是她的父亲郗鉴,和弟弟郗愔(yīn)。

见到郗璿,战场上永远板着一张脸的将军郗鉴扬起一张笑脸,郗愔也少见的露出少年心性,朝这边大幅度挥动手臂。

郗璿笑了笑,提步走了过去:“父亲怎么来了,最近不应该很忙吗?”

郗愔嘻嘻笑道:“姐,就算再忙,你千里迢迢来,也抽得出时间来接你的。

“你都不知道父亲这几天每天念叨多少遍,天天念叨你来,要不是公务缠着他,就不会单在城门口等你,而是去亲自接你了。”

“臭小子,”郗父拍了郗愔脑袋一下,“还说我。也不知道是谁天天守在城门口,看着辆马车就一惊一乍的。”

数落完了儿子,又数落落魄的女儿,“还有你,也不多备些人马,就带着三人就上路了。这三人武艺不低,但要是遇上那些不讲理的抢匪盗贼,看谁还护得住你。”

郗璿上前挽着郗父的手臂,撒娇道:“父亲,女儿有分寸的,秦老武艺高强,一路护我也足够了。再说,人太多了,更会那些劫匪头子的注意,低调些总没有错的。”

“是是是,说不过你。”郗父道:“对了,你来得正好,过几日就是庆功宴,你正好可以参加。”

郗愔冒出头贼兮兮道:“庆功宴上琅琊王氏的人也会参加哦。”

那王羲之也有可能参加了。

郗愔虽然年纪比她小,但郗父对男孩严厉些,希望他子承父业,年纪轻轻就被带出来历练。

替郗璿相的事情,自然瞒不过郗愔。

他每次写信,总绕不开琅琊王氏,有意无意透露出一些消息。

谁谁有什么癖好,谁谁有心上人,谁谁有什么才华……郗璿人虽然没在琅琊,但也知道了不少琅琊王氏的事,偶尔也能从中了解一些关于王羲之的事迹。

听郗愔这么说,郗璿本来放松下来的心,再次紧张了起来。

少女的心事,如同蒲公英的种子,落了地扎了根,一晃眼的功夫,遍天都是飘扬的飞絮。

自从明了自己的心,她都暗暗描摹关于王羲之的一切,品貌,才情,性格……都快到犯痴的地步。

乍然要见到此人,她无端的紧张。

郗璿掩饰得很好,郗家父子并没有察觉她异样的情绪。郗父瞪了郗愔一眼,郗愔撇撇嘴不说话了。

郗父道:“璿儿啊,婚姻大事马虎不得。我是千挑万选才相中了他们王家,他家子弟众多,随你挑,瞧得上是他们的福气,瞧不上也没关系,多的是好儿郎,以后慢慢相看便是。”

大部分十五六岁的女孩就已经嫁为人妇,至少也是定了亲的,像她这样的少之又少。

郗父也是比较开明的人,怕她担忧自己的婚事,说这话安慰她。

大概意思就是不是你不够优秀,是你太过优秀了,别人配不上你,选个看得上眼的。

郗璿笑了。

好歹人家琅琊王氏,也是和司马家共天下的江东氏族,哪里就是让你随便挑挑拣拣的人家。

她乖乖地道:“父亲放心,女儿省得。”

琅琊也算是东晋的天子脚下,街道两旁,店铺林立,从精致的丝绸锦缎到珍贵的瓷器玉器,店内商品琳琅满目。

小贩们或手提或肩扛,沿街叫卖,一派欣欣向荣的繁荣之景。

因着路途遥远,郗璿来琅琊没带多少东西,只带了些必备的衣裳首饰,郗氏父子拉着郗璿买了些东西,顺便逛了逛、带郗璿熟悉了一下琅琊,这才回了郗府。

来琅琊已经有几日了。

郗父比较忙,整日不在府中,而郗愔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一日也闲不下来,每日出去捣蛋还要郗璿这个做姐姐的帮忙掩饰。

不过,郗璿也落得清闲,每日看看书、练练字,倒也怡然自得。

她练得一手好的字体,“女中笔仙”的称号也不是白来的,字体秀美端庄,横撇竖捺间却不失刚劲。

这主要是持之以恒的练习和摸索。

练了会儿字,郗璿搁下笔,见外边天气正好,出门散步。

琅琊有繁荣的市井,也有静谧朴实的乡间风光。

此时正值春夏之交,山野里的花开得烂漫极了,一朵一朵争奇斗艳,绿叶也被衬得十分鲜艳。

中午太阳最热的时候,路过一个凉亭,郗璿正准备进去乘凉,却发现有个老婆婆坐在亭子里愁眉苦脸的。

婆婆苦着脸埋冤:“前几日下了场雨,屋子进了些水,把我好不容易做成的扇子弄湿了。我也没怎么注意,想着天气热应该没事,结果今天一看,全都长了霉印,卖都卖不出去,辛苦算是白费了。”

郗璿走上前,拿其一把扇子,扇子呈圆形,纹理细腻规整,一看就是废了不少的心思。

婆婆精心制作,也是希望能卖个好价钱,没想到有了瑕疵,便卖不出去了。

婆婆见郗璿拿起扇子打量,道:“这些扇子都是好扇子,用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耐用得很,就是丑了点。”

郗璿点了点头,那老婆婆眼睛一亮道:“姑娘,这天气怪热的,要不你买一把拿回家,也别放着,拿出来多用用,霉印自然就会消失了。也不贵,也就四十文钱。小姐要来一把吗?”

小姐穿得那样好,长得也美,通身的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生的。

用的东西必然是很讲究的,不是绣了花的就是材质上乘的。

本不抱希望,却听小姐:“正好天气也热了,给我拿一把吧。”

婆婆在市镇里苦苦守了一早上,一口水都没喝。即使她的扇子价格比别人便宜许多,但品相不好,路过的人看见摇摇头就走了,没有过问一句。

没想到在亭子里纳凉,随口问了一句,这位小姐便愿意买一把。

真真是个人美心善的人。

婆婆笑得见牙不见眼,特意翻出霉最少的那把给大小姐。

郗璿便对任雨道:“任雨,给钱。”

任雨从小跟在郗璿身边,自然知道自家姑娘什么秉性,遇见穷苦人家有难,通常都是能帮则帮。

掏出了荷包里最大的那块银子。

婆婆接过沉甸甸的银子,足足有五两,够买几百斤大米了,皱眉为难:“小份额的银两,这太多了,把我全身身家都当了,也没有那么多的银两找零给小姐。”

任雨:“那便不找了。”

“那怎么行。”婆婆推脱:“使不得使不得,拿回去。”

他们还在一旁因为银钱的事情争执不休,郗璿懒懒坐在凉亭一角,手摇晃着一柄淳朴的扇子,放眼欣赏琅琊的春光旖旎,突然眼前一亮,心中一跳,直起了腰。

风静止了,她的手也禁止了。

眼界中其余的风光退却,只留下一道浓墨重彩。

一名十七岁左右的少年,身姿硕长挺拔,如悬崖刚劲的青松。

一身简约玄色儒衫穿在他身上,行走间衣袂飘飘,挡也挡不住浑身高贵风雅的出尘气质。

斑驳的光影落在他身上,使得他既像是集天地之灵气的美玉,又像是九天而下的谪仙。

郗璿见过王羲之的几幅画像,几乎是一眼就认了他。

少年微微抬头,与郗璿对视一刹,双眸深邃,与此处的春色相得益彰。

微风拂在白皙的脸上,把春日桃花的粉嫩都带给了郗璿,上了一点自然的嫣红。

[1]“王与马,共天下”是说东晋时期琅琊王氏家族与当时皇室司马家力量势均力敌,当时百姓称之为“王与马,共天下”。

备注一下这里的情节,“竹扇题字”本来是王羲之是他当上右军将军时候发生的,我斗胆借来作为男女主的相识,勿怪。^_^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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