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百年

百年转瞬,仿佛昨日种种。

戏台上,四方天地,云鬓花颜金步摇,咿咿呀呀一阵锣鼓喧天。

黑甲剑客立在台上,一把长剑耍得凌厉生风,“吾要血洗此城,祭奠鬼仙,何人敢挡!”

“挡你之人正是本尊——神剑衣似雪,你残害无辜,罪不容诛!”另一个披红衣戴银甲的剑客一脸肃然,冷声道:“死。”

说完,一剑刺向面前人的心口。

还没等那扮演仇敌的黑甲剑客吐出事先准备好的“鲜血”,只听见轰的一声,扮演“剑尊”的少年突然直直倒地。

林惊隅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头脑昏沉四肢僵硬,这时一道尖嗓响彻在他耳边:“不好啦!少爷——少爷他被鬼上身啦!”

紧接着,又是另一道声音:“我……我们走还是不走啊?”

“走?去哪?现在走了待会该下去跟祠堂里的老祖宗做伴了,再忍忍吧,三更一过就解脱了。”

那人抱怨道:“要了老命了!这疯子自己找死就算了,我可不想给他垫背!”

“……”

戏楼下的牡丹园乱作一团,耳边传来一迭连声的低啜。

脑仁又开始疼了。

林惊隅躺在地上适应片刻,缓缓睁眼。

红漆柱子,金粉雕梁,檐下一盏盏大红灯笼高挂,夜风如水。

见他转醒,吵嚷的院子突然安静了下来。

没人吭声,一同唱戏的伶人远远注目,丫鬟仆人们似乎也不敢近身。里里外外围了一圈人,皆是站在十尺之外,林惊隅艰难坐起来,头还有点晕。

四肢僵硬头脑昏沉,他抹了一把脸,一手胭脂水粉,花红柳绿。四下环顾,这是一个晴雨台,少年时他好观花楼逛梨园,这类戏台通常设在祖宗祠堂内,无论风雨都能听戏。

怎么回事?

我怎么会在这里?

他记得自己没有戏曲艺术表演爱好。

林惊隅随手指了个立在一旁的小厮,“你,过来。”

戏台底下埋了九口大缸,一出声余音绕梁,发出惊天动地的回音。

这声音很陌生,虽然清脆年轻,却隐隐又有种劈了叉的喑哑,显然不是自己的。

小厮像被阎王点了卯,魂飞魄散地摇到跟前,像风中凌乱的陀螺,脸上一阵青一阵红。

怎么怕成这样?

我是鬼么?

小厮迈步上前,一开口宛如号丧:“少爷啊,行行好清醒过来吧!如今邪物猖狂,隔壁阴舟城上月死了近百人。城里都传遍了,那邪物已经趟过招水河,魂游到咱们太平,每逢月圆三更必出,无论男女老少皆不放过!这都二更了,您就饶了小的们别再胡闹了!”

不用猜也知道,他重生了,这具爱唱戏的身体不知是谁的。原主已然疯傻,半夜三更的不睡觉,涂红抹绿报复社会。

又听见有人急急忙忙跑进门传话:“少爷人呢,玄都来的仙君已经在厅前候着了!”

“玉皇大帝元始天尊阿弥陀佛地藏王菩萨,得救了!”

小厮正连滚带爬地往戏台底下逃,边爬边嚷:“少爷好像又不疯了,快快快!把他弄回屋子里!”

两个敦壮家丁互相觑一眼,飞身上台,一人架左膀,一人抬右臂。搬盆栽似的把他架到花厅,穿过几个角门,再越过九曲十八弯的游廊,一点反抗的机会都不给。

一路左右腾挪,林惊隅脑浆都给摇匀了,五脏六腑翻江倒海。

待坐到屋子里,神魂还没有完全归位,就被人摁住手脚,肩膀一轻,身上的银甲行头卸下来,一低头,看清楚后林惊隅就受到了惊吓——

他身上穿的红衣不是戏服,而是新郎成婚用的喜服。

缘分来得太突然。

一帮小丫鬟迎上来,有人端水,有人持镜,还有人拿来巾帕将他的脸擦洗干净。

林惊隅朝那镜子里看了眼,镜中人一把病恹的骨头,瘦得出奇,像窗棂上糊的薄纱,风一吹能飘三里地,喜服穿在身上有点宽大。

这人一脸死气沉沉,唯有一双眼睛簇着葳蕤的火星,黑白分明又不俗气,是这张白脸上唯一的活气。

上辈子他被太阴一剑捅穿,神识受损,许多记忆已经不太清楚了,偶尔能想起关键的。

比如说,这钟豫的模样跟他本人有几分像。

没等他思忖出什么来,就听人道:“房门窗户都锁好了,这回可不能再让少爷跳窗了!”

林惊隅痛失逃婚机会,拉住旁边一小厮,先问最要紧的:“何人与我成婚?姓甚名谁?哪里人?模样好看吗?”

小厮道:“少爷,您就别管新娘子是谁又是哪里人了,您知道自己是谁又是哪里人吗?”

林惊隅:“……”

确实不知道。

这小厮是方才庭院里那位哭天喊地的陀螺,名叫小川。一众家仆里属他话最多,是个大漏勺,问什么他答什么,一炷香工夫过去,林惊隅就知道了许多事。

现在是平冬二十六年,距离太初王朝覆灭已过百年。

疯魔少爷是梁王长子,名叫钟豫。本是城中赫赫有名的世家公子,少年天才,丰神俊逸。

坊间传闻,钟豫七岁那年府中来了一伙戏班,班子里有一通晓六爻占卜的高人,给钟豫起了一卦。

高人口中念念有词:“此子恐将心境蒙尘,但若是少年修道,可神思明朗,早悟仙机,大有作为。”

一语成谶,钟豫长到十七岁,突然害起失心疯。某天提剑刺伤府里数十个下人,还好剑是桃木的,没死人。

可从那以后,钟豫一蹶不振,本该一路顺遂世袭王爵,大好前途就此夭折。整个人疯疯癫癫,精神状态时好时坏,脑子也变得不太灵光。

都说傻人有傻福,混沌天真地过一辈子没什么不好的,可谁也没想到,这一切对钟豫来说,并非天无绝人之路的福报,倒成了催命符。

****

事情要从一百年前说起。

自打兰台六仙飞升后,仙门衰微。玄都外的千山四海,凡是人烟绝迹的地方,灵气尽化魔气。

那魔气经年累月,生出厉、祟、傀三类邪物,上搅乱仙都,下为祸人间。

这次死的人实在太多,惊动了玄都,修士们连夜抵达阴舟,那邪物竟不知所踪,大约已经潜入太平城。

平时,捉妖除魔本来是用不着凡人的,可这次情况比较特殊,要引诱那邪物,凡人便是钓鱼竿。

如何找到这“钓鱼竿”成了大问题。

牵扯到王国百姓,那些不喜尘俗的修士,也不得不来太平面圣。今上本就有意拉拢宗门庇佑凡尘,便想抓住这难得机会。

圣上和大臣们一同商议,共同确认两件事:一是给宗门提供金银,二是确认“钓鱼竿”人选。

赏赐钱财还好说,若是国库里亏空了,无非克扣些俸禄或者增添赋税。实在不行,圣上最宠爱的太平夫人少建几栋烧着玩儿的百树千灯楼,也能省下不少钱。

难就难在选人上。

丫鬟奴仆们是下人,一条命最多值几个铜板,拉他们去,容易引起民间非议,又显得心不够诚。

所以这人只能从皇城世家显贵里挑,年纪不能太大,否则经不起折腾。模样不能太差,皇家也是要体面的,思来想去,只有公子小姐们满足条件。

满堂朝臣议了整整七天,有点犯难。

这人该从谁家选?

为了这事,圣上下旨,赏赐奇珍异宝与无数金银。可太平城这些钟鸣鼎食之家没一个缺钱用的,谁会把自己亲儿子亲闺女送出去当吸引邪祟的诱饵?除非脑子有坑。

没想到,梁王主动将自己亲儿子钟豫推出去。

梁王府的逸闻早就不新鲜了,街头巷尾人人都传梁王不待见他这个疯癫的儿子,所以这个结果也算意料之中。反正是个离开旁人便没几日好活的拖油瓶,死了也不可惜,因此无论朝中百官还是城中百姓,都对梁王大为赞叹。

百姓们一边称颂梁王为民为国大义灭亲的壮举,一边又心安理得地觉得——

太平城的勋贵们,上至天子下到王侯,哪个不是食百姓俸禄长这么大的?为百姓分忧乃是本分,死一个疯癫无用的世子,梁王得到皇帝恩典,是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林惊隅听完就傻了。

自己恐怕刚重生又要被送走了。

起码等他搞清楚自己上辈子为什么死的吧?!

一抬头,瞥见对面墙上挂着的一幅立轴画卷。那画纸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微微卷边,泛着暗黄。

画上人红衣墨发,背两把轻剑,手中一支长笛,却没有面容——

一团乌黑泼在脸上,应该是谁不慎把墨打翻了。

林惊隅走近,指尖触碰那团墨,痕迹早已干涸,他又觉得这墨像是被什么人画上去的。

似乎见他看得入神,小川解释道:“这是您重金买来的,也不知道买这看不见脸的画像干什么,还谁碰跟谁急。”

林惊隅有些愣怔。

见他一脸茫然,仿佛又失去了大半记忆,小川出声提示:“这是宿雪台剑尊。”

林惊隅:“……”

别说是我认识的那位。

小川果然说:“沈息川。”

“……”

冷不防听人提起这个名字,心情有些复杂。

目光下移,这画右下方写着一行小字:神剑衣似雪,黄泉御无间。

世人皆知,玄都共有九门二释,十境两界。

九门二释为仙佛,十境两界为妖鬼。

这九门指的便是九大玄门,其中无上道和宿雪台难分伯仲,并居首位。

当年宿雪台第一人沈息川冠绝天下,人称神剑衣似雪。

小川说这画中人是沈息川。

可在林惊隅零星记忆里,沈息川从不穿红衣,更不御双剑。

一想到宿雪台,一提到剑,林惊隅莫名觉得心口有点疼。

小川观察他的脸色,话又多起来:“少爷,你一向仰慕尊敬剑尊。”

林惊隅瞧小川一眼,心说你少爷仰慕尊敬的的剑尊上辈子一剑把我结果了。

关于为什么沈息川会杀他,林惊隅记不清缘由了,只知道他俩是宿敌。按照他凄惨的死状推测,大约是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方才您在台上唱的这出戏,正是剑尊沈息川伏诛魔头这一幕。”

林惊隅道:“魔头是谁?”

“林惊隅啊!”小川看见他家少爷眼底闪过一丝震撼,继续道:“传闻说,百年难遇的天才,那一年就出了两位,这林惊隅是无上道宗的天之骄子,听说性情骄纵恃才傲物,若不是因为嫉妒剑尊非要和他对着干,兴许都已经飞升了呢。”

性情骄纵的林惊隅默默扶额。

小川道:“当年他屠了洛城,被剑尊斩杀于不孤山。”

林惊隅:“……”

你说谁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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