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付大明正经起来,仿若一柄出鞘的利剑,冷厉锋锐,无人敢轻易掠其锋芒。
林殊也冷锐,两人站在一起就像两把绝世神兵,煞气凶戾扑面而来,还未迎战敌人已经率先胆颤。
两人的锋利却有本质区别。
林殊像轻薄锋利的手术刀,轻盈迅捷,像刺客,疯狂冰冷,拼着以伤换伤,出手则见血封喉,不死不休,但他太脆弱,刀身一折就断,疯狂有可能换来胜利,更有可能让自己变成真正的疯子。
付大明则不同,他是一柄大剑,厚重,锋利,因心中有信仰,身后有同伴,每一次出鞘都气势雄厚,一往无前,带着荡尽天下不平事的浩荡。
所以两人一起战斗时,付大明在前冲锋陷阵,林殊为他掠阵守护身后,就像现在,两人没有沟通,仅仅一个眼神已经知道彼此的意思。
无以言说的默契。
林殊有上一世记忆,付大明没有,但不影响他们第一次配合。
人形培养皿庞大的身躯宛若一座覆盖满红色蒲公英的肉山,妖冶伞状植物无风自动,于是人形培养皿便顺着蒲公英摇摆的方向,僵直而缓慢地抬起脚。
也许是血肉在快速消耗的缘故,胖哥比活着的时候肉眼可见地小了一圈,皮松松垮垮耷拉在身上,好似一件过于宽大不合时宜的衣服,肉褶里血色异植不甘示弱地展示着诡谲身姿。
坐在台下看木偶戏时,人类会因木偶师精湛的操控技能鼓掌叫好,但当以人类为材料的傀儡站在自己眼前,即使再栩栩如生,感到的也只会是惊惧恶心。
付大明并非常人,也曾在战场上见过不少断肢残骸,此时还是本能不适。
他下意识想将青年护在身后,不让对方看见这骇人恶心的东西,却被对方握住了手腕。
林殊的手纤长葱白,没有一点习武之人该有的粗糙厚茧,这是一双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的手,不应该长在这样一个人身上,但它偏偏就是林殊的手。
所以当温暖柔软的手握住付大明时没有受到任何排斥——
在付大明反应过来前,身体已率先接纳了对方。
危险当前,付大明还是没忍住多看了几眼雪白细腻的手,他咧了咧嘴,与林殊并肩而战。
血色肉山摇摇晃晃,僵硬地伸出胳膊,对着躲避的两人不断射出蒲公英针刺,血红色蒲公英四处飘散,很快挤满整条走廊,留给他们躲避的空间越来越狭窄。
蒲公英成精就很棘手。
人形培养皿虽然动作迟钝,平时一脚就能踹飞的那种,但他们不能靠近,靠近就是被寄生的下场,然而拉开距离又能躲到哪里去,蒲公英针刺本就是远程攻击,躲得越快,消耗的体力越多。
不能近身也不可远攻,对于赤手空拳的两人来说就很挠头。
林殊三把刀飞射而出,切断傀儡两条胳膊和脑袋。
刀刃锋利,脑袋本应该和胳膊一样当场掉落在地上,血红色蒲公英的丝绒却丝丝缕缕缠绕在脖颈断口处,于是硕大诡异的脑袋要掉不掉地挂在肉山肩上,肥厚的黄色脂肪滴答滴答随着动作流淌,直令人泛鸡皮疙瘩。
此举惹怒了怪物,它猛烈抖动身体,蒲公英针刺如啄食秃鹫乌压压一片飞射向两人。
太密集,速度太快,不给他们留一星半点腾挪的空间。
只这一下,血红肉山骤然缩水大半。
针刺进地板墙面入骨三分,整个走廊到处都是令人头皮发麻的咄咄声,可想而知若刺在人身上是什么效果。
不,刺到人身上它不会穿体而过,它只会吸干你的血肉,啃食你的骨髓,让你死了还要变成面目全非的怪物,直到你没有任何价值,灰烬将变成繁衍它后代的花肥。
林殊挥动从墙上掰下来的装饰金属条,手中几乎舞出残影,以他为圆心周身一米内所有针刺全部反弹回去,仿若真空保护罩在密密麻麻的蝗虫中升起。
“等傀儡被吸干,这玩意没有血肉供养应该会失去活性吧?”
针刺攻击越猛烈,傀儡缩小的速度就越快,而此时那座肉山已经变得瘦骨如柴,付大明却没有丝毫将要见到曙光的开心,因为地上还躺着四个新增培养皿。
他拉了下林殊衣角,“你歇歇,躲我后面来。”
林殊抽空回头看了一眼,只见这家伙手握面红蓝相间圆盾,躲在他身后偶尔有漏网之鱼挡一下,简直不要太悠哉。
林殊:“......这什么?”
付大明冲他得意一笑,“美国队长盾牌啊。”
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让人忍不住想冲着那张讨打的脸来一拳。
林殊:“我问你哪来的?”
“包厢里找到的,那群中二病走得急,好多有趣的东西没带走。”他替林殊挡下漏网针刺,金属盾面发出“叮”一声轻响。
付大明呲开一嘴大白牙,“义乌出品,必属精品!”
林殊:......
林殊没忍住反驳,“那是国外设计师专门定制,全球只有十件,才不是义务小商品。”他当初想买都没买到。
付大明:“哦~”
就非常欠揍。
也许是不满两人大敌当前还优哉游哉,也许是知道培养皿即将报废,变异蒲公英的针刺攻击越发猛烈,颇有背水一战死也要拉个垫背的架势。
两人态度认真不少,不过谁也没提进包厢躲一躲。
包厢空间还不如走廊,如果傀儡堵住门,更没有他们施展的余地。
两人都抱着挺过这波攻击就功德圆满的念头,应付起来愈加谨慎。
林殊之前所在的包厢房门却忽然在这时候打开,谭宵竟扶着墙从里面走出来,飞射而出的针刺顿时将对方扎成刺猬。
变故发生太快,谁都没有想到。
付大明愣了愣,下意识要去救人,差点被迎面而来的血色针刺穿透,他翻身躲过,等再站稳在看过去,谭宵的胸膛已经没有了起伏。
无力回天。
付大明定定望着谭宵惨不忍睹的尸体。
片刻之后。
“他怎么没走。”看向林殊的眼神带着审视,“你故意的?”
林殊简直烦死这家伙动不动就试探人的毛病,冷声道:“我不会未卜先知。”
也是,当时客人离开时谁又能想到后面发生的事呢。
二楼闹出那么大动静,客人全部都撤离,他便理所当然地以为所有人都离开了,谁知道谭宵非但没走,还在正要命的时候跑了出来。
但凡迟点出来,也不至于当场没命。
“我忘了清场。”付大明神色沉重,他又低低问了遍,“动静这么大,他为什么不走?”
这话更像是在问他自己。
林殊大概能猜到原因。
谭宵的父亲私生子众多,谭宵这个大少爷的位置并不稳当,越是没有什么就越想显摆什么,所以从很早以前,谭宵就养成了处处彰显身份讲究排场的习惯。
换句话说,谭宵自尊心很强,偏偏又性格敏感多疑。
前世他说过,之所以那么嫉恨林殊,就是因为觉得林殊“折辱”了他。
被林殊收拾了一顿,谭宵满身狼狈,可能是怕丢脸,想等别人都走光了再偷偷离开。
结果酒里的药效发作,谭宵被折磨得神志不清,等稍微清醒就赶紧出来求救,根本没有察觉外面发生了什么。
只能说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但凡他暗算林殊时手软些,酒水里不要添加那么多剂量,也不至于发作这么快。
这些都是林殊的猜测,至于真相如何,人已经死了,也没法知道。
他道:“这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我还不至于为此自责。”但当时如果挨个检查一遍包厢,或许就不用看着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在眼前消逝。
谭宵的死亡和前面几个犯罪嫌疑人死亡不同,那五人在付大明心中已经判定死刑,看到他们被寄生,最多感叹一句罪有应得,但谭宵......
尽管对谭宵没任何好感,但理智告诉付大明,这个人罪不至死。
看着血红色蒲公英转瞬间如冰雪融进人身体,谭宵皮肤上只留下密密麻麻令密集恐惧症发晕的针眼,付大明莫名想起雨林中在动物尸体上筑巢的杀人蜂。
他不由道:“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死么......”
林殊眼眸微动,没有吭声。
林殊不否认,在砸下谭宵脑袋那一刻他是真的想给那白眼狼开瓢。
但离末世爆发还有一个月,秩序犹在,他不想给家里添麻烦,更不想觉醒日来临之际先来个牢狱逃生。
反正,如果末世还能遇到,他不会再手下留情。
没料到谭宵的生命会以这种方式终结。
被一颗变异蒲公英寄生,连皮带肉剜掉就好,那被成千上万颗寄生呢?
变异蒲公英种子已经扎根进血肉,融进心肝脾肺腑,难不成把五脏六腑全部切掉?
末世后人类觉醒的能力千奇百怪,想要彻底根除寄生情况不算难,但现在他们无能为力。
只能看着活生生的人类成为异植培养皿,繁殖出更多异种,然后,侵占人类生存空间。
林殊再次问:“要烧了它们吗?”
只要遗漏一颗种子,诡异蒲公英就有死灰复燃的可能,见识过这东西的寄生能力,付大明不敢保证再继续下去诡异蒲公英不会泄露出去。
付大明不再犹豫,“烧吧。”
两人点燃易燃物扔向培养皿,皮包骨头的血色傀儡没多挣扎浑身就燃起熊熊大火。
也许被寄生的那一刻它就不再是人类,燃烧出来的气味不是难闻的油脂味,而是木质清香。
确定火势凶猛,足以吞噬一切不洁,付大明转身,“走吧,我们离开。”
付大明自然地捉住林殊手腕,带着人在二楼七拐八拐,当保安这段时间他早就摸清整个夜店的地形。
林殊瞥了眼两人相握的手,唇角扬起几不可见地弧度。
两人最后站在卫生间,这里有扇小窗户通向外面。
呛人的烟雾越来越浓,付大明做战术安排,“这儿有点高,我先下去,然后在下面接你。”
“呵。”林殊纵身跃上窗户,利落翻身而下。
付大明摸摸鼻子,跟在后面跳下二楼。
两人落地惊吓到一众围观人群。
林殊第一时间探查周围环境。
极悦酒吧玻璃门紧缩,一楼黑黢黢一片,正有大量烟雾冒出,有人在打报火警电话,围观人群中有极悦酒吧的工作人员、客人还有匆匆赶来的警员。
唯独没有那个经理。
基友问我主角为什么不找国家合作,这里说下原因:
林殊前世遭遇过背叛,还不止一次,他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全家惨死),所以他现在处于不相信任何人,也不敢相信任何人的状态,而且祁家就是高层之一,当初他全家惨死就有高层的手笔,林殊心里清楚不能一棍子打死,只是对他来说一步踏错就是万劫不复,所以重生后完全没想过将末世的消息广而告之。
林殊是个比较单纯的人,末世前被家人护得很好,有点冲动有点桀骜,三观还未完全成熟就经历巨变,所以重生后的他变得偏执。
他只想紧紧抓住最在乎的,没办法做到面面俱到。
嗯,重生不能加智商,林小猪属于武力挂,他不完美,后面会一步步成长起来,我爱我鹅子~
ps:在林小猪心里:家人>他自己和付老狗>其他。
没错,我鹅子老攻的名字土到掉渣,付老狗马甲超多,以后慢慢揭晓。
谢谢if人间失治为我投送的营养液,笔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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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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