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弹唱

鬼切向源赖光提出想去街头弹唱的时候,天知道他付出了多少勇气开口。

支支吾吾吞吞吐吐一堆终于步入正题。

“为什么想出去弹唱呢,赚钱吗?”

“…是的,替你分担一点,开销还是宜多不宜少的。”

男人笑了,“其实家里钱够用的,这个原因的话我权且驳回。”

鬼切:……

完蛋说错话了。

刚想说其实是想出去玩玩顺带着认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毕竟也喜欢音乐很久了。

然后源赖光就没给他狡辩的机会,“小朋友,不会撒谎就不要骗人,”他目光有些得意,“如果想去外面看看,那就去吧。要我送你吗?”

鬼切其实真的应该让源赖光送着去闹市区的,虽然步行也就十来分钟,可再短的路也要脚走,弯弯绕绕一多,先昏的是脑子。

鬼切走着,水泥路硬邦邦的,见不着人,树木阴森西风冰冷,似乎事情向不太好的方向发展。

自己这是迷路了?

他掏出源赖光给自己买的怀表,才出发五分钟?

真是后悔逞能了。

鬼切此时愈发发觉手机的重要性。

在出生以来生活的城市,出门五分钟迷路,鬼切觉得这可以申请世界吉尼斯记录。

不过也怪不得,出行都是aventador,记路这事本来就和自己不对付。

那怎么办呢,吉他背在背上,那么重,盲目走的话估计会累死在途中。

还有一辙,鬼切努力回忆起那天去图南商场的路,沿途漫长的胶片,倒放正放,回环往复,终于有了模糊的影子。

鬼切突然发现这条路自己来过,怎么回去不知道,但那天开车确实经过这里,绕几个弯就到了图南商场。

那里虽然不是闹市区香馍馍,但人流量也密匝匝的。先唱上几曲,再问问别人怎么回住的小区,倒也不迟。

找到图南商场后鬼切整个人都清明起来。

他坐在水泥路崖上,是个相对僻静的角落。

酒香不怕巷子深,他盘膝坐着,只消一拨弦,便引来人来人往无数目光。

他其实嗓音轻轻的还干净,似乎所有不善说出的言辞都给了弹唱时的深情。

俊俏的一张脸,泪痣似坠非坠,像缠绵曲目中凝结的泪水,也是碰一碰就会碎裂的痛楚。

他很适合悲伤的调调,白衣黑裤,就是唱诗班里最虔诚的信徒。

鬼切一直都是小透明,不仅仅是不引人瞩目的意味,他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

他很容易变成别人的颜色,很安静地就淹没进了人海之中。

只有在抱起吉他时,鬼切不再是别人的样子,他成为了他自己,他有自己的色彩,散发着不可忽略的光芒。

其实源赖光那天晚上开门看到狼狈的鬼切,他把悬着的心放下了。

鬼切一脸自豪说是一个人走回来的,自动省略了期间十多次的问路社死现场,却没有察觉到源赖光一个宽慰的眼神。

以为他和以前一样,还是路盲一个呢。

源赖光不会告诉鬼切自己开车出门找了他好几圈,他不喜欢这种感觉,像是在邀功。

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对鬼切的好,似乎从来就没有想过回报。

之后鬼切似乎每天都去那里弹唱,源赖光忙于公务却也不放心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毕竟还是个十七岁的孩子,怎么说都是接送妥当。

鬼切唱歌图的也不是钱,红钞票蓝钞票,或是钢蹦子,在他眼里不过都是对自己音乐的共鸣罢了。

鬼切觉得自己哪怕是失魂落魄也要活的贵气,拘泥于物质消遣,奢望着悲天悯人,叩求路人的嗟来之食,那还不如直接叫他去死。

那天黄昏源赖光如往常一样把车停在图南商场门口,端的是四下张望,却没看见少年的身影,他有些不安。

把车停下熄火,源赖光站在路边抽烟,心猿意马。

另一边,鬼切站在杂物社的明信片墙前,眼眸亮晶晶的。

活这么大头一回知道,原来对某个人的感情,对某件事的追忆,对某个承诺的向往,是可以写下来,让人潮和岁月去见证的。

减少多少蹒跚蹉跎,我的故事通过无数相似的记忆汇聚成浓度过高的情思,让城市里的风说给你听。

鬼切拿笔,挑的是他喜欢的淡粉色马克笔,画的是满天星和玫瑰。

喜欢的花有喜欢的颜色,把它们送给在意的人。

希望和源赖光永远在一起,他这样写着,不知不觉湿了眼眶。

他真是温柔的人啊,连自己都变得多愁善感矫揉造作起来。

鬼切从店里出来,看到望着自己的源赖光。

他似乎看了自己好久好久,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

鬼切跑过去抱住他,把挣到的钱塞进源赖光的西装口袋里,现在他已经敢大大方方流露对源赖光的依恋和信任,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男人只急着把烟头摁灭在掌心,“别烫着了,”他这么说,“怎么眼睛红红的。”

鬼切哑然,把头埋进男人怀里,“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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