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我叫邓枝枝,刚认识卓廷的时候14岁。

2006年,在村小学上完六年级的我,被爸妈送去了镇里念初中。

家里没什么钱,我住在校园内教学楼后侧的平房学生宿舍。那排平房左边便是初一四个年级,中间是男女学生宿舍,最右是食堂。

那个年代东北乡村小镇的生活条件都不怎么好,厕所都是在校园里单独建立,左边女厕右边男厕,中间围墙的上端不是完全封闭的,晚上去上厕所能从顶端看见隔壁的橘色灯光。冬天时尤惨,厕所虽然不是露天,敞开的门口处不时有薄雪飘进来,被大家踩踏后,雪痕蔓延到各处。蹲坑那里经常有人尿在外面,踏板上结成薄薄的冰,整个厕所像个陷阱,要时刻小心滑倒。

我们寝室是五人间,空间极小,进了门一条狭窄过道,两边各有一对上下铺,正对面窗户下还加放了一张单人床,很是拥挤。

我住在进门右侧的上铺,妈妈帮我买好铺盖和日用品,便自行回去了。我的初中生活就此开始。

看着小升初排行榜单,找到自己所在的二班,进去后教室里吵闹翻天,我在后边角落找到一个空位,坐了下去。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有些不适,又没什么事做,没有手机,没发课本,只能呆呆坐着。

上学的第一天,老师就留了一个作业,叫我们背诵《中小学生守则》和《八荣八耻》,说是开学前要考。

大家第一天除了听些班主任老师的讲话外,就是全员一起打扫卫生。旧桌子、椅子擦干净,玻璃、窗台,地面、黑板,所有人都参与进来。这是我最讨厌的事,因为经常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加之没有同伴,就总是孤单一人傻站着,被老师看见还要批评一句。批评我也无法,抹布、扫帚都被大家抢光了,我没了工具,也没眼力见,只好装模作样地摆弄桌椅。

放学后,大家一哄而散,我不想跟人拥挤,等大家走得差不多了才起身。

路过前排时,看到一个女生在门口桌子那里写着什么。

我很好奇,凑过去张望,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冲我甜甜一笑。我只觉得她的脸好白,是我在村里没见过的那种白皙,眼睛也有一点圆,眼睫毛微垂,显得乖巧无害。

我问她在写什么,不是才开学第一天吗,什么教材课本都没有发,她哪来的纸笔呢。

她说她在抄写《中小学生守则》和《八荣八耻》,带回家背诵。我问她,老师真的会考吗?大家好像都不太当回事的样子。她笑着说不知道,但反正也没什么事,就背一下呗。

听她一说,我也忍不住停下来,默默念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边念边记。

到最后,教室里只剩了我们两个,她写完离开时,忽然回过头来,问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我说:“邓枝枝。”

她想了想,忽然一笑:“小凳子。”

我疑惑地看着她,她继续说:“我叫卓廷,朝廷的廷,你可以叫我小桌子。”

我也笑了。

那一年《还珠格格》很火。

我和卓廷并没有立刻成为朋友,不过她是我在初中认识第一个人。我对她印象比较深,偶尔视线会不自觉地飘向她。她是本地人,小学就在我们学校的附属小学念的,所以和很多同学一起直升上来。班级里她认识很多人,我经常能在课间看到她跟别人说说笑笑。

我没有去找她玩,我不喜欢生人,也没什么好玩的。大多数时候,我除了上课就是发呆,是个沉默又乏味的人。

老师没有给大家安排座位,所以我还是坐在班级的最后。卓廷则坐在第一排,我们离得那么远,我想,卓廷大概不记得我这个人的存在了。

我的同桌是一个男生,叫朱峰峰,我一直觉得他和坐我后面的一个叫王南的男生长得特别像,我经常分不清他俩。但实际上他俩性格差距很大,朱峰峰是个有点霸道的人,而王南是个二货。

老师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铺上白色桌布,白色桌布当然要自己买。我问朱峰峰谁来买,是一人买一个还是两人合买一个,买两个方便换洗,他却斜眼看我,并不理会。

没办法,我只能自己买一个铺上。

上课时候,我一向认真听讲,毕竟除了听课也无其他事可做,可朱峰峰却总跟别人聊天说话。遇到不管纪律的老师,我就很是苦恼,因为会听不清老师讲话。哪怕是严厉的老师,我也不得安生,因为朱峰峰可能太无聊了,有时候会忽然撞我胳膊一下,说我过界了。

他手重,撞得我很疼,我生气地说他幼稚,多大了还搞三八线,真是够三八的。他嘴笨,说不过我就用手打我胳膊,我回打又打不过他,而且非常讨厌这种纠缠,所以尽量无视他。

总算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太久,第一次月考后,老师重新排座位,我被排到了第二排,刚好是卓廷身后的位置。

刚坐下卓廷就回头冲我笑,说:“欢迎欢迎,你初来乍到,以后你就由我罩着了。”我心想,她可真爱笑。虽然罩着什么的是玩笑话,但我确实松了一口气,新座位怎样都好,能远离朱峰峰就行。

事实也证明,前面位置和后面位置天差地别,我就像从蛮荒地搬到城市一样,彻底安下心来学习了。

由于跟卓廷前后桌,课前课后她都喜欢找我说话,上厕所也会叫我一起。我其实并不想上厕所,我很少喝水,基本可以一整天都不喝水,自然也不会想上厕所。但被她叫,我不好意思回绝,所以每次都会跟她一起去,只是会在厕所外面等。

两人一起走路时,她习惯挽着我的胳膊,我还从没跟别人这样挽着胳膊过。我小学时大家都是野孩子,女孩子间也只会打闹,并没有任何亲近行为。不过我并不讨厌卓廷挽着我,她个子比我矮,站在我身边像一只百灵鸟,就连声音也娇娇软软,有一股独特的腔调,尤其是语文课上老师叫她读课文时,声音柔柔的,我猜她在家里一定很会撒娇。

卓廷是镇上的人,平时住在学校附近的姥姥家,周末会回到更远的自己家。她姥姥过得比较清减,饮食清淡,她重口一些,不太爱在姥姥家吃饭,所以中午都在学校吃,晚上才回去。

我一开始在学校食堂吃饭,食堂是大锅饭,每顿只有四个菜,吃饭桌子都是能坐十人的大圆桌,大家稀稀落落地坐在一起吃。后来听卓廷说学校附近其实有很多好吃的,我就不再给食堂交伙食费,跟着卓廷一起出去吃。

我才知道校外一些不起眼的店,竟然都是小吃铺。其实也是我没留意观察过,如果我在饭点出来,就能看到学生进进出出的,跟着人流就可以找到好吃的地方。我和卓廷最常去的是一家炒菜店,一盘菜才两三块钱,我和卓廷两个人吃一盘菜,一人一碗饭,又便宜又好吃。我们最常吃的菜是烧茄子,那家店的烧茄子一绝,我后来才知道,那其实就是地三鲜。大厨一锅能炒六盘出来,每盘分量不多,刚放好就总是被一抢而空,是最热门的菜。后来麻辣烫兴起,小碗两块,大碗三块,立刻成了我们的新宠,哪怕当年麻辣烫谣言满天飞,说里面有一滴香,吃了让人上瘾,我们也不管,照吃不误。

跟卓廷相处久了,发现我们性格特别投契,聊什么都聊得起来。那时卓廷很喜欢看一个韩国综艺节目叫做《情man转转转》,我俩都超爱疯狂反转的剧情,空闲时她都会给我讲一些她看过得内容,她讲故事时很投入,每层反转讲得都神秘兮兮,意想不到,连带着她本人都给我留下了一种难测莫辨的印象。

我们也都爱看小说,那个年代我们都没手机,想看小说只能看书,镇上每个周末会有集市,有卖旧书、旧杂志的,每本一块钱支十块钱不等。我们都有买,然后换着看。像《读者》《花火》《故事会》《男生女生》,郭敬明的《幻城》《悲伤逆流成河》,饶雪漫的《左耳》《离歌》,韩国小说《那小子真帅》,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周德东的《谁摸了我一下》,什么类型都看,非常的百无禁忌。

忘了在哪本杂志上,看到一个叫《珈蓝小队》的故事。一群热血沸腾的少年,参加军队,描写一直很燃很有爱,可是到了结尾画风突变,主角团全军覆没。我们都觉得很悲惨,而悲剧让人印象深刻。卓廷尤其喜欢这个小说,她的企鹅昵称就是“珈蓝”。

我的企鹅号就是卓廷帮我申请的,她家有一台电脑,说她家人都喜欢每天挂着升级,可以帮我也挂一下。虽然我不知道那个有什么用,但还是说好。

初中时我妈给我买了一个mp3,那是个很平常的日子,我妈忽然说要给我买一个mp3,问我要不要。我当时很惊讶,懵懵地就被妈妈带去镇上店里买了。还记得那是一个黑色小方块,它陪伴了我整个初中,我为了它去网吧下载歌曲,会顺手将企鹅号登陆上。

卓廷发现企鹅号掉线了,就发来消息,问是本人还是盗号,我说本人,在网吧,下载歌曲。她立刻说,为什么不去她家下载呢,又不要钱。再后来,我的mp3歌曲就都是去卓廷家下载的了。除了下载一些热门歌,她也会给我推荐一些歌。印象最深的是《爱我就跟我走》,她说她一直单曲循环,特别喜欢这首。后来每当我听到这首歌,都会想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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