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畸变

那小子长得是真不错,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画儿都画不出的好看。

不是在方家,早在更久之前,丁烽见到方觉夏的第一面,脑海里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尹家那个假小子带着刚转学来的方觉夏,烈阳中打楼下路过,就这么撞进了丁烽的眼里。

那时的丁烽趴在护栏上惬意地吹着风,越吹心里越闷。

他自认为不是一个只喜爱皮囊的视觉性生物,但方觉夏那张脸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或许是生来的直性子,丁烽讨厌上流圈子里的社交,对于那种人人挂着一张虚伪的笑面,肚子里弯弯绕绕各有算计的场合最是厌烦。尤其是谁家剪彩,谁家过寿,这些羊头狗肉的场合,他更是避之不及。

丁烽喜欢打球,那天的太阳有点大,陪练的人又都是些三脚猫技术,打着打着,丁烽就来了火气。他将篮球往篮板上一砸,震得整块玻璃都在微微颤动。

丁烽横眉竖眼:“不打了,一群弱鸡。”

在场的没有人敢说话,全部噤若寒蝉。管家适时递过来一块冰凉的毛巾,附耳在丁烽耳边说了几句话。

丁烽将毛巾盖在脸上,兜头浇灭了怒涨的火气,一愣道:“他现在去吗?”

管家点头。

“那我也去,正好饿了。”

“要不要换身衣服?”管家提议。

“不用了。”丁烽摆摆手,又不受控制地想起了方觉夏。虽然两人还没正式见过面,但他心里已经单方面较起了劲,总感觉稍不注意就会落了下风。

宴会上美酒鬓影,觥筹交错,是丁烽最不适应的场面。他肚子里咕咕叫,一眼就锁定了鹤立鸡群的方觉夏,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一出口就将飞扬跋扈那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就像是一个顽劣的小学生,为了吸引前桌的注意,不断地推搡着桌子,直到前桌瞪来羞恼的一眼,丁烽那颗蠢蠢欲动的心才能暂时消停。

丁烽是个藏不住话的人,讨厌便是讨厌,喜欢就是喜欢。就像是暴雨后的河坝,水势猛涨后洪水倾泻,那些炽热的情愫一股脑溢了出来。他管不住自己嘴,幼稚的言语中裹挟着一颗懵懂的心,纯粹又滚烫。

听说暗恋的人会得一种病,病名花吐症。

暗恋是什么滋味,丁烽并不知道,他的追求高调到人尽皆知。在感情方面,丁烽是个彻彻底底的新手,没有经验就急于望门投止,到处借鉴四处取经,无论是影视还是书籍,他都彻夜钻研。有时蒙在被窝里发帖子,和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友撕了几百层楼,崭新的本上规规矩矩做了笔记,比任何时候都要认真。

帖子里有人说了一句话:没有人能拒绝青涩热烈的爱。

丁烽将这句话摘录到首页,每每被拒绝都要翻开看一看。多年后那张纸被时光消磨了清晰的字迹,边缘已经泛黄,丁烽再见时,默默在心里加了一句——没有人能拒绝青涩热烈的爱,但方觉夏可以。

在求爱的这条道路上,丁烽一次次跌倒又一次次站立。他好像不需要疗伤,一个劲儿的往前冲,哪怕四处碰壁撞得鼻青脸肿,仍然是无畏的。

但他并不是没有怕过。

车祸失去意识的那几秒,丁烽害怕到心脏停跳,眼前的跑马灯不再旋转,灼热的火光中丁烽差点以为自己回到了初见的那个午后。林荫路中下钻出两个人,有人只需惊鸿一眼便摄走了他所有的心魂。

嗅觉,触觉,视觉,听觉,味觉,全都在瞬间消失不见,只有一颗不甘的心在疯狂叫嚣。丁烽好像躺在一片虚无中,恐惧绵延至四肢百骸,却无法感知到自己的存在。

方觉夏和尹洁确定关系的那天,丁烽将自己灌得酩酊大醉,哀莫大过于心死。他一面放任自己在酒精里麻痹着自己,一面又觉得解脱。

在这无望的爱中,将自己解脱。

那一刻终于决定放弃。

前二十几年都是在虚度光阴,丁烽在这一刻才开始学着长大。

所有人年少时都是一簇火,燃烧殆尽就成了炭。炭也有温度,但只要不烙上去,就不会将人灼伤。

丁烽再也无法像年少时一样,那么热烈地去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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