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郡,离石县城。zhongqiuzuowen
在城外一座大营内,最大的营帐之中,几个人正在议事。
“义父,这王别驾好生无礼,义父三番两次派人传召,他都不予理睬,实在是太傲慢了,不如让孩儿去将其绑来!”
一个虎背熊腰的威猛大将语气十分不悦地说道,正是那吕布。
位于上座的一人,看了看他,说道:“奉先不可鲁莽,别驾乃王豫州的侄子,如今因为受了惊吓,不敢出门,也是情理之中,既然他不来,那一切政务军务,就先不必理他了。”
吕布虽然有些失望,不过听到最后丁原说的话之后,脸色倒也有些缓和起来。
“哼哼,这姓王的不过就是仗着一个好出身,就骑到我头上,整日里对我吆三喝四,上次在雁门还害我大损颜面,如今正好可以挫挫他的锐气!如今我被刺史大人收为义子,他却被义父冷落一旁,哼哼,我倒要看看,谁能笑到最后。”
丁原又说道:“今日召奉先和几位将军前来,乃是要事相商。”
吕布一听有要事,赶紧收回了心思,站回队列中仔细听。
“我得到消息,不久之前,雁门太守大败鲜卑七万骑兵,鲜卑骑兵死伤惨重,其首领魁头,已被雁门守军生擒!”
“什么!”
包括吕布在内的帐内众多将领,都是大惊失色,一个个嘴巴张老大,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这怎么可能……他们怎么会有如此实力!”
吕布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这个消息是真的。
可是丁原却十分郑重地强调了一遍:“此消息千真万确,不但有雁门太搜刘赫的军情奏报,我派去的探子也是这般回禀,定襄太守来禀报的消息,也是一样。此战可以称得上是我大汉和鲜卑相斗数十载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
丁原越说越欣喜:“根据我刚刚得到的情报,此次鲜卑元气大伤,魁头的弟弟步度根,还有前任首领和连的儿子骞曼,已经在争夺鲜卑首领之位。匈奴对此蠢蠢欲动,集结了大批兵马,准备北上从鲜卑手中抢回河套地区,也就是我大汉的朔方郡等地。”
一名将领兴奋说道:“如此一来,咱们是否就有希望挥军西进,夺回被匈奴人占据的上郡?”
“若真能如此,我等功名可成啊!”
帐内众多将领,一个个都是喜上眉梢。
吕布虽然不敢相信刘赫能有这样的实力,可是面对这样千载难逢的立功的机会,他心中也是难以拒绝。
丁原说道:“不错,我准备率军五万,西入上郡,首先收回白土、肤施等几县,随后吞并养民,再图收复故土!此事若能成,我等不但可以封候拜将,更可以名垂竹帛也!”
众人一个个情绪激动难当。
“愿随大人报国建功!”
“好!点齐兵马粮草,三日后发兵!”
并州北部十余个县城,虽然都已经被鲜卑控制,但是仍然居住着十余万百姓。
鲜卑人在每个城池中留下一小股部队,奴役着这些大汉百姓,让他们替鲜卑人耕种、纺织、放牧。
这倒还算好的,尤其那些女子,在这些鲜卑人的摧残之下,一个个早已没了人形,野外、屋中、马厩里,乃至于那些残破的城墙之上,随时随地都能看到正在遭受几名鲜卑士兵凌辱的女子,许多女子试图反抗之后,迎来的只有一顿毒打。
那些体格稍稍强壮一些的,能逃得了的,大多数都往南逃走了,剩下的这些人根本无力反抗。
这里,每天都有大批女子死去,还有许多无法忍受这样的折磨而选择自尽,哪怕是男子,也有很多经不住高强度的劳动和鲜卑人的毒打而累死、饿死、病死的。
原本祥和富庶的汉土,如今转眼就成了炼狱一般的存在。
在某处已经十分破败的城池之中,几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奴隶,趁着看守打盹的功夫,跑到了一旁的墙垛下休息片刻。
“你们说这两天是怎么回事,那些鲜卑人怎么把看守撤走了大半啊,难道他们发善心?不可能啊。”
一个身形已经十分消瘦的老者,脸上写满了疑问。
“嗨,哪里管得了这么多,总之咱们这些人,跑也跑不动,这日子是没盼头了,如今稍稍宽松了一些,抓紧时间歇歇就是了。朝廷怕是早就放弃咱们了,要不是还有个小孙子要我这把老骨头照顾,我早就不想活了。”
另一个长着络腮胡的老者看了看不远处一间破屋里,从窗口探出来的一个小脑袋,脸上充满了慈爱。
旁边一个有些跛脚的男子拿起一只缺了口的水瓢,从一边的水桶中舀了一瓢有些前些日子下雨留下的雨水,“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
“呼……舒服……现如今,能够这样坐下来喝上一口雨水,都已经要谢谢老天爷了,这他娘的过的叫什么日子,老子迟早拼着这条废腿也得逃出去!”
最初那个老者调侃道:“若是真有那一天的话,便是老天开眼了。只是我看咱们是活不到那个时候啦。”
“你们这帮大老爷们,一个个说些什么丧气话。去年雁门来的那个新太守,不是就击退了鲜卑大军嘛,说不定咱们就有获救的时候。”
一个有些驼背的老妪叱责了几句。
那老者却有些不服气了:“嗨,击退鲜卑算得什么。我听说不久前,鲜卑集结了足足七八万大军去攻打雁门呢,我看这次雁门的人啊,也要沦落成咱们这样了。如今这个朝廷,嘿,我老头子是半点都信不过,咳咳……”
“得了得了,大家都没多久活头的人了,为这事着急上火,不值当。”
那络腮胡老者拍了拍他的后背,为他梳理着气息。
“干什么呢!你们这帮低贱的汉人,又在偷懒,真是欠揍!”
一声暴喝忽然响起,随后只见一个人影冲了过来,直接一鞭子抽在了最初说话的那个消瘦老者身上。
“啊……咳咳……”
老者顿时摔倒在地,全身抽搐起来。
这鲜卑士兵不但没有半点同情,反而还赶紧上去连着踹了好几脚,几乎就是两三个呼吸的功夫,这老者就停止了抽搐,再也没有半点气息了。
“鲜卑狗,你他娘的……”
那跛脚男子作势就要冲上去拼命,被络腮胡老者死死抓住。
“莫要做无畏的牺牲啊,你还年轻,一定要留着有用之躯啊!”
这跛脚男子满腔怒火,早就受够了这种被欺压得暗无天日的生活,如今这老者的死,正好引爆了他的情绪,却是无论如何也拦不住的了。
“我跟你拼了!”
跛脚男子直接往那鲜卑士兵身上扑了过去。
然而他身有残疾,又连日吃不饱,怎么可能是这膀大腰圆的鲜卑士兵的对手?
对方抬起一脚,直接就把跛脚男子给踹出老远。
“敢袭击大爷我,我今天就废了你另一条腿!”
这鲜卑士兵恶狠狠地走了过去,那老者和老妪不忍直视即将发生的惨剧,都忍不住别过了头去。
就在这时,一声高亢嘹亮的号角声传遍了四方,跟着号角声一起来的,还有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众人循声望去,却是另一名鲜卑士兵,正拿着一个号角,急急忙忙往这边赶来。
“首领在雁门大败,紧急集结士兵!”
这人反复呼喊着这一句话,也没有在这边停留,只是骑着马一边吹号,一边狂奔,一边呼喊着。
一时间,这句话在几人的耳中久久回想着。
那鲜卑士兵听到这号角声,看了看跛脚男子。
“呸……今日且先饶过你,待大爷回来再好好炮制你!”
说完,他跑步来到马厩,骑上自己的战马,就径直往一个方向赶了过去。
几人许久才从惊讶中缓过神来。
“刚才……刚才那人说,鲜卑在雁门大败?”
跛脚男子有些不确定地问着。
“没错,没错,老婆子这耳朵听得真真的,这次咱们有救啦!”
“太好了,太好了!这次鲜卑人七八万大军,都在雁门大败而回,看来朝廷没有忘了咱们啊!大军北伐,收复失地,指日可待啊!我老头子这辈子都没有这么高兴过,太好……咳咳……”
消息得到了确认,跛脚男子也是一脸兴奋,完全忘却了方才被鲜卑士兵狠狠踹了一脚的疼痛。
“看来鲜卑大败是好几天以前的事情了,他们那个什么首领陆陆续续征召各地的士兵回去,只是不知道是兵力还是不够或者如何,如今又来征召,看来咱们逃跑有希望了!”
他满脸欣喜,跛着脚来回走着,双手不断搓着。
“不对,咱们不能逃,不能逃,咱们得在这里接应朝廷大军啊!如今这一带鲜卑守军不过千把人,这次征召之后,估计只剩下几百人啊,咱们还有好几千同胞手足,到时候就算豁出性命去,也要和这些鲜卑狗拼了!”
络腮胡老者看了看不远处破屋内的小孩,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起来。
“好!小伙子说得好,咱们就等朝廷大军一来,跟他们里应外合,让这些鲜卑杂碎,也知道咱们汉人不是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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