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偶像

温以喃放下钢笔,摘下金丝边眼镜,揉了揉眉心。

这是他今天上午的第十七个号。看诊桌对面,坐着他的发小、云城著名青年企业家、以及此刻正用一张仿佛命不久矣的脸对着他的——陆江熠。

“说吧,”温以喃重新戴上眼镜,语气毫无波澜,“这次是胃穿孔前兆,还是心肌缺血幻觉?鉴于你昨天在电话里的发病表现,我建议你先去楼上精神科挂个号。”

陆江熠没接茬。他今天穿了件深灰色高领毛衣,外搭黑色长大衣,本该是挺拔冷峻的商务精英范儿,此刻却整个人歪在就诊椅上,一只手虚弱地搭着额头,眉头微蹙,薄唇紧抿,从发丝到指尖都写满了四个大字:

我、不、好、了。

“温医生,”他开口,声音低沉沙哑,气若游丝,“我觉得……我病了。”

温以喃翻开手边崭新的病历本,拿起笔:“具体症状。”

“这里,”陆江熠捂着心口,指尖微微发颤,“空。挖心挠肝地空。看什么都不对劲,吃什么都没味道,晚上睡不着,闭上眼就是他……”

温以喃笔尖一顿,有种不祥的预感:“他?谁?你终于被竞争对手气得出现应激障碍了?”

“不,”陆江熠缓缓摇头,抬起眼帘,那双素来锐利深邃的黑眸里,此刻竟漾着一种近乎虔诚的、愚蠢的光芒,“是想他……想得我……得了相思beng。”

“……”

诊室里安静了足足十秒。

温以喃慢慢放下笔,双手交叠放在桌上,身体微微前倾,用一种极其平稳、极其专业的语调问:“陆先生,您刚才说,您得了什么病?”

“相思beng。”陆江熠肯定地重复,甚至试图给自己的“病情”增加细节。

“症状包括但不限于:心悸、失眠、食欲不振、注意力涣散、对除他以外的所有人类失去兴趣,并且伴有强烈的、想要把某个碍眼黄毛……”

“出去。”

“温医生,医者父母心……”

“滚出去。”温以喃指向门口,语气斩钉截铁,“立刻,马上。我这里是心内科,不是脑科,更不是精神病院。你的问题我治不了,建议你出门左转上天台,吹吹冷风,或者直接跳下去,看能不能把进水的脑子摔出来。”

陆江熠纹丝不动,反而换了个更虚弱的姿势瘫着,幽幽道:“温哥,我们二十多年交情……”

“就是看在这二十多年交情的份上,我才没叫保安把你扔出去。”温以喃冷笑,“陆江熠,你二十六了,不是六岁。昨天打电话跟我说看见婆娘,今天就跑来我这演林黛玉。你那些并购案、IPO路演、商业谈判的脑子呢?被狗吃了吗?”

“没吃,”陆江熠认真纠正,“都用来想我婆娘了。”

“……”

温以喃深吸一口气,努力回忆希波克拉底誓言,告诫自己不能对精神病使用暴力。他重新拿起笔,在病历本上唰唰写下几行字,撕下来,递给陆江熠。

“拿着。”

陆江熠接过,念出声:“建议转诊——精神卫生科。初步印象:急性恋爱脑伴发臆想症及潜在第三方插足倾向……”

他抬头,不满:“喂,我很清醒。而且不是插足,是纠正错误,让一切回到正轨。”

“正轨就是别人小情侣甜甜蜜蜜,你一个人在这儿要死要活?”温以喃毫不留情地戳穿。

“陆总,听我一句劝,你那是见色起意,是荷尔蒙失调,是长期工作压力导致的认知扭曲。回家洗个冷水澡,处理两个并购案,或者去给你的‘三巷’项目加个班,保证你药到病除。”

“你不懂,”陆江熠收起那副虚弱的样子,坐直身体,眼神变得深邃而坚定,仿佛在做一个百亿级别的战略决策,“那不是见色起意。那是一见钟情,是命中注定,是看到他的第一眼,我连我们孙子在哪上幼儿园都想好了。”

“……” 温以喃觉得自己需要速效救心丸了。

“而且,”陆江熠补充,眉头又皱起来,是真的在发愁,“他好像有男朋友了。就那个黄毛。”

“所以呢?”

“所以,”陆江熠站起身,理了理大衣领子,刚才的病弱姿态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猎手锁定目标般的锐利和势在必得,“我得想办法。”

“你想干什么?”温以喃警惕。

“还没想好,”陆江熠走向门口,手搭在门把上,回头,居然还对温以喃扯出一个堪称“纯良”的微笑,“但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失手过。”

“包括挖墙脚?”

“那叫,”陆江熠正色道,“为真爱扫清前进道路上的小小障碍。”

门“咔哒”一声关上。

温以喃瞪着那扇门,半晌,猛地将钢笔拍在桌上。

“疯了!真是疯了!工作狂魔突然变恋爱脑,比医学奇迹还奇迹!”

他抓起内线电话,拨通护士站:“小张,下次心内科的号,看到一个叫陆江熠的,直接给他挂精神科!对,就是那个云城青年企业家榜首!他脑子有问题!我认证的!”

事实证明,陆江熠不仅脑子“有问题”,行动力更是惊人。

“想办法”的第一步,是调查。不到半天,季如轩的基本信息就摆在了陆江熠的办公桌上——

季如轩,男,19岁,云城大学,美术学院,大一,来自南方一个宁静的小城。性格安静,成绩中上,人际简单,目前有一个交往一个月的男朋友,商硕,同校体育系大三,校篮球队主力。

“商硕……”陆江熠指尖点着那个名字,眼神微冷。资料附了张照片,正是那天奶茶店门口的黄毛,笑得阳光灿烂,手臂搂着季如轩的肩膀。

季如轩在他怀里,微微抿着嘴,看不出太多情绪,但也没躲。

陆江熠盯着那张合影看了很久,然后面无表情地,用裁纸刀,把商硕的那一半,仔细地裁了下来,扔进了碎纸机。

“第二步,”他往后靠在真皮椅背上,望着窗外云城的夜景,自言自语,“制造偶遇。”

三巷是他的地盘。季如轩住在那里,是他的租客。这简直是天赐良机。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忙得脚不沾地的陆大总裁,忽然对“三巷改造项目的后续人文关怀体验”产生了空前浓厚的兴趣。

他推掉了两个不那么紧要的晚宴,化身勤勉的“项目负责人”,每天傍晚准时出现在三巷附近。

开着那辆扎眼的迈巴赫,换了一身更休闲低调的深色大衣,像个普通上班族,在巷口便利店买烟,在街角咖啡店看报告,或者干脆就在季如轩每次回巷子必经的小公园长椅上坐着“思考人生”。

终于,在第四天傍晚,他等到了他的“兔子”。

季如轩还是那件米白色的短款羽绒服,背着一个看起来沉甸甸的画板包,耳朵里塞着白色耳机,独自一人低着头往巷子走。

天色将暗未暗,路灯刚刚亮起,在他柔软的头发和纤长的睫毛上投下浅浅的光晕。

陆江熠的心跳,又不争气地漏了一拍。他迅速调整表情,站起身,看似随意地朝着巷口走去,计算着角度和速度,准备来一场“恰到好处”的擦肩而过,然后自然而然地……

“咦?”

季如轩先抬起了头。

他显然认出了陆江熠。那双清澈的眼睛瞬间睁大了一些,里面闪过清晰的惊讶,随即,一点点明亮的、混合着难以置信和激动崇拜的光,像小火苗一样窜了起来。

他下意识地摘下一只耳机,脚步停下,嘴唇微微张开,看着陆江熠,似乎想说什么,又有些胆怯和拘谨。

最终,他只是抿了抿唇,然后,对着陆江熠,很轻、很乖地,弯起眼睛笑了一下。

那笑容干净得像初雪,带着点腼腆,还有全然的、毫无杂质的欣赏。

陆江熠的大脑,在那瞬间,一片空白。

所有精心设计的开场白、计算好的角度步伐、准备好的商业精英式微笑,统统被这个笑容炸得灰飞烟灭。

他只觉得一股热流从心脏直冲头顶,耳朵尖有点发烫,喉咙发干,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只能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他的亲亲老婆对他笑。

然后,煞风景的声音就响起了。

“轩轩!”

商硕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手里提着个超市购物袋,很自然地跑到季如轩身边,先接过他肩上的画板包,然后才看向陆江熠,脸上挂着礼貌而略带疑惑的笑:“这位是?你朋友?”

季如轩连忙小声介绍:“不、不是……这位是陆先生,就是……三巷那个项目的……陆江熠先生。”

他说陆江熠名字的时候,声音更小了一点,带着显而易见的恭敬和局促。

“哦——!”商硕恍然大悟,笑容立刻热情了八度,伸出手,“原来是陆总!久仰久仰!如轩常提起您,说您是他的偶像呢!真是年轻有为!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您!”

陆江熠看着伸到面前的那只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是双挺好看的手。

但这双手,刚刚碰过他婆娘的画板包,平时肯定也没少碰他婆娘的手、肩膀,或者别的……

一股无名邪火“噌”地窜上陆江熠的天灵盖。

把你的爪子给我拿开!!!谁准你碰他东西的!!!谁准你叫他轩轩的!!!还常提起我?提我干什么?让你这个黄毛有危机感吗?很好,你确实该有!!!

内心狂风暴雨,电闪雷鸣。

但陆总毕竟是陆总。二十六年的坎坷阅历和商海沉浮,赋予了他即使内心火山爆发,表面也能保持南极冰川般冷静的技能。

他只是极淡、极快地碰了一下商硕的指尖,便收回手,语气是恰到好处的疏离和商业客套:“幸会。”

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季如轩。

季如轩正微微红着脸,低着头,似乎因为“偶像”这个词被当面说出来而感到不好意思。

那副模样,看得陆江熠心尖发痒,同时又对旁边那个揽着他肩膀、笑得一脸得意的黄毛更加火大。

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

必须做点什么。立刻,马上。

电光石火间,陆江熠做出了决定。

他忽然眉头一皱,抬手按住了自己的胃部,身体几不可察地晃了一下,脸色在路灯下似乎真的苍白了几分。

“陆先生?”季如轩最先注意到他的异常,那点害羞立刻被担忧取代,上前半步,“您……不舒服吗?”

商硕也愣了一下:“陆总,您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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