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笛和陆洁被叫下楼来吃饭。风予安和石头在客厅说些什么,不一会儿传来石头爽朗的笑声。
两个姑娘走下来,风予安恰好抬头,与玉笛的视线相撞,对她微微一笑。
陆洁嘴角抽了抽,捂住心口,低声对玉笛说:“宝贝,他再对我多笑几下我可能连我家老张长什么模样都记不得了。”
玉笛掐了掐她:“你别用那种饿虎扑食的眼光看人家!”
“李女士,陆女士,我们还真是有缘。” 风予安走过来,跟玉笛和陆洁分别握了下手,说道:“今后就是邻居了,还请多多关照。”
玉笛想能关照点什么,但还是客气地说:“哪里,请您多多关照才是。”
风予安不光自己来,还把他的三只猫都带来聚会。除了元仲,他还有两只狮子猫,其中一只通体雪白,一蓝一黄的阴阳眼,据说是狮子猫里的极品,取名叫香香。还有一只身子是白的,尾巴尖有一点黑,叫大帅。三只猫与秀秀家那只碰到一起,开始了客厅激烈的追逐战。
陆洁找话题:“您养那么多猫呢?平时费心吗?”
风予安:“还行吧,养了三只它们互相消耗精力,平时就不怎么烦我了。猫是这种神奇的生物,无论你贫穷还是富有,它都看不起你,对你爱理不理。”
两个姑娘被他逗笑。
秀秀和石头为招待两个新搬进来的房客,居然特地烤了一只羊。风予安笑说:“我听他们说有新租客搬进来,就知道一定有好吃的,所以专门来蹭饭。”
陆洁对帅哥一向很热情,像风予安这种顶级帅哥,她就更加热情了。很多时候,玉笛都在一旁默默地听他们谈天说地。风予安偶尔会问她两句,不过表现的并不十分热情。
在旁边听他们聊天,玉笛才知他真不是什么富家公子。他跟她们一样都是上班族,加班,出差,压力大,烦心事一件不少。至于那块百达翡丽确实是在二手市场淘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逐渐熟了起来。秀秀没事就会请风予安到家里来吃饭,每次风予安都会带着上好的食材让石头加工,有时他也亲自下厨,烹饪水平是一流的。玉笛和陆洁蹭了很多次饭,两人都很不好意思,给秀秀发红包她也不要。
风予安的上班时间和玉笛陆洁的差不多,有时他会开车送她们到地铁站。他车子也不贵,二十多万的奥迪。
玉笛发现她很难不喜欢风予安。这种喜欢并非男女之间的喜欢,是发自内心的欣赏。她二十五年以来见过不少男人,但全部加在一起也不及风予安一半。除了异乎寻常的英俊,他博学多才,温柔细心,说话举止没有令人有半点不舒服,一举一动都像是标准答案。
有次玉笛忍不住跟李晴嫣说:“阿晴,你说世界上真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吗?难道他是装的?如果不是,那什么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他啊?”
李晴嫣回复:“格局打开一点,什么样的人能配得上他。”
玉笛马上心知肚明,人包括:男人和女人。
然后玉笛就默默的将取向不明这个标签给风予安打上了。她并无恶意,只是觉得他过于完美又没有过情史,实在是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个男人大抵是有读心术的。有次他们聚在一起吃烧烤,秀秀问风予安有没有“情况”,风予安说:“我早就有喜欢的人了,但不确定她是不是喜欢我。”
玉笛想,这个TA是男人还是女人。
风予安看了她一眼,漫不经心地说:“我喜欢女人。”
晚上,陆洁来到玉笛的房间。一进来就说:“他今天为什么特地说自己喜欢女人啊?” 过了快半年了,陆洁对风予安的好奇心可一点都没减少。在她眼里,这个大帅哥身上每一处都是苏点,随便一句话都值得琢磨。
玉笛却兴致寥寥:“可能怕我们误会他是gay吧?”
“可是他为什么要怕我们误会呢?” 陆洁两眼发亮:“而且他说这话的时候看了你一眼啊!玉笛,我觉得你们有戏,真的!”
“你没听到他说有喜欢的人吗?”
“也是哦。这可怎么办?不会我磕的CP要BE了吧?” 陆洁挠了挠头。她一直觉得玉笛和风予安的颜值很匹配,玉笛性格比较爆,风予安个性温柔,两人性格正好互补了,若能凑在一起简直是一对神仙眷侣。只是她没想到风予安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从他的语气听来,他喜欢那女孩有一段时间了吧。那女孩是嫁人还是出国了,风予安是跟她谈过还是至始至终单相思。陆洁的脑袋里堆满里疑问,一个一个的甩出来,让玉笛跟她一起遐想,直到脑补出一部悲伤的爱情电影。
玉笛无奈,说道:“陆老师,您教书简直屈才了,干脆写小说去吧?”
“我正有此意,做老师太累了,还是做自由职业好。”
玉笛笑了:“自由职业是自由了,工钱也挺自由的。要我说还是教书好。现在写书竞争大,写得累还赚不到几个钱。”
“说实在的,你觉得风予安这人怎么样?我觉得他挺符合你的标准的。你看,他有正经工作,工资在琴洲算中上,人性格好,跟你门户差距没那么大。可能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房子。”
“没房子怎么算缺点?我也没房呢。你说这些都是外在的条件,有一点你忽略了。”
“什么?”
玉笛:“我们又不互相喜欢。”
**
一转眼来到了金秋十月,这月份是结婚的热门月份。
如果周淮亭没有出轨,玉笛也会和他在十月结婚。她记得自己曾眉飞色舞的跟李晴嫣讨论结婚的计划,购物车里至今还放着婚纱,婚鞋,定制请柬的链接。这天她在巷子口看到一辆接新娘的奔驰车,心里一酸,把购物车里的东西删光了。看惯了电视里别人的离离合合,却没想过这些戏剧性的事情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她听闻周淮亭现在过的很好。娶了大小姐后,他马上升到了公司的高层,现已经是销售部的二把手了。他们的婚姻给公司带来了好运,订单接个不停,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好,假以时日,说不定会成为琴洲塑料行业的翘楚。
这天下班,她去家附近的大超市采购,好巧不巧碰到了周淮亭和他的妻子。周太太因怀孕之故,腰身已粗,正挽着周淮亭的手,满脸幸福的红光,玉笛听到她用软软糯糯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喊:老公。周淮亭一脸宠溺地看着妻子。玉笛从前就喜欢他这一点,对恋人千依百顺,叫他往东他不往西。说的难听点,这叫缺少男子汉气概,没有主见。那位大小姐据说特别吃这一套,她的前夫太霸道,两人处不到一块才分手的,现在得到周淮亭了,不管爱的深浅,总之他是符合大小姐标准的老公。
泪水漫上了玉笛的眼眶。这一刻她和周淮亭三年的友情和两年的爱情终于成了过往,她心中再也没有悲伤和仇恨。这个男人已是陌生人,他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不再是自己关心的范畴。
晚上她去李先生开的酒吧借酒消愁,因为都是租客,李先生给她打八折。
她点了得其利,小口小口地抿着冰冷的鸡尾酒,因被冷到,突然打了个哆嗦。
“喝不惯?”
一个熟悉的声音。
玉笛转过头去,风予安拉开凳子坐到了她的旁边,问道:“怎么今天来喝酒了?”
李先生跟风予安的关系也不错,听说平时也经常来酒吧照顾李先生的生意。
玉笛闷闷地说:“心情有点不好。”
“介意我抽烟吗?” 他问。
玉笛摇头:“您请便。”
风予安将烟叼在嘴里,李先生走过来,掏出了打火机。伴随着啪嗒的一声,火光跳动,风予安含糊地说了句谢谢,凑了过去。
玉笛从侧面看到风予安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烟燃起之后,风予安眼皮忽然撩起,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只这一眼,玉笛忽然有点心悸。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只是感觉心中的阴郁好像被驱散了一些。
“为什么心情不好?能跟我说一下吗?” 他面色极淡,语气温柔。说完又深吸了一口烟,青白的烟雾在指间袅袅弥漫。
李先生帮他点了烟就走开了。玉笛忽然意识到,这好像是她第一次单独和风予安相处,往日两人见面,身边总有其他人,而玉笛又不善言辞,一般都在一旁默不作声。
玉笛垂头:“今天碰到前男友和他老婆,心情就有点不好?”
“还是很喜欢他?”
“……不清楚。你知道吗?我们今年本来是打算结婚的。五月领证,十月办婚礼。可是他三月的时候突然跟我说要分手,还把上司的女儿搞怀孕了,然后我们就分手了。”
风予安:“他对不起你,你何必难过?他现在背叛你,以后保不准也会背叛他的妻子。”
“我知道,我应该跟电视剧里的大女主一样,抽他几个耳光痛骂一顿,然后潇洒的转身离去。可实际上我难过了很久很久。”
她说这话时有点脸红,庆幸酒吧的灯光昏黄,风予安应该瞧不清。
“你难过才是正常的。现在的电视剧节奏快,冲突来的激烈,去的也快,但现实不是这样的。你难过,恰恰因为你爱过他。别说是跟爱人分手了,就是丢掉一个用了很多年的物件,心里都有波澜呢。何必要求自己完美处理情绪?你是个好女人。”
玉笛好奇:“你怎么说我是个好女人?”
“好女人心里有爱,所以才会难过却不去报复。要换作是我,我闹到他公司去,让他下不来台。”
玉笛浅浅一笑:“这就不必了,我是有点恨他,但也不愿意害他。他走了就走了,不是我的,我也留不住。”
“你要是心里不快,不妨把我当情绪垃圾桶,要不,说说你跟他之间的故事?说出来你心里可能会好受很多。” 风予安提议。
玉笛和周淮亭并没有惊天动地的片段,两人之间平淡如水,柴米油盐,又能说出点什么来。他们不过是凡尘俗世,红灯酒绿的一段爱情,没有波折,谈不上故事。玉笛将那些细细碎碎的事情都说出来,风予安也不嫌烦,耐心地听着,还会恰到好处的给玉笛一些回应。
通过对往事的回忆和梳理,玉笛诧异于自己怎么会喜欢上周淮亭。除了琴洲大学这张文凭以外,周淮亭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个性软弱,胸无大志。玉笛开始怀疑,当初她与周淮亭交往,并不是出于爱,而是觉得到了恋爱的年纪,所以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人。难道真如阿晴所说,她是个有点自私淡漠的人吗。
风予安问:“感觉好点了?还想喝一杯吗?我请你。”
玉笛点头,她要了一杯金菲士。
“风四哥,我想问你个事情。” 风予安在家中排行第四,玉笛跟他认识有一段时间了,也学着秀秀和陆洁喊他风四哥。
“你说。”
“石头说你没谈过恋爱,是真的吗?”
风予安轻笑:“怎么人人都爱问我这个问题?我为什么非得谈恋爱不可?有人追求过我,我没答应。我觉得哪天我谈恋爱了,我一定要跟那个姑娘结婚。既然是一辈子的事情,那我一定要找一个让我很动心的女人,这样在激情被磨灭后,我依然能记起遇见她那一刻的心动。”
玉笛呆呆地看着他,她没想到在这种时代还能碰到一个纯粹的浪漫主义。
“你已经遇见了吧?你上次说过,你有喜欢的人。”
他叹了口气:“可我不确定人家是不是喜欢我。你看,这就是没谈过恋爱的苦恼,不知怎么讨好女孩子,怎么做才是对的,怎么做人家才不反感我。”
玉笛一向好为人师,马上来劲了:“你先跟我说说那姑娘是什么类型?你不嫌弃的话,我帮你出出主意?”
风予安歪头看了看她,笑说:“想不到你还喜欢做红娘?”
“我要真帮你追到她,你就得请我吃饭。” 玉笛笑嘻嘻地说。
风予安认认真真地想了想,说道:“她很漂亮,心地善良,对家人好,待朋友真诚,不嫌贫爱富,只不过性格有点自卑内敛,对自己要求比较高,可能是个完美主义。”
玉笛想果然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连缺点也说得那么委婉。
“那你知道她喜欢什么吗?”
“知道。” 风予安很果断:“但问题是,她是个特别看感觉的人,如果没感觉她就不会接受我送的东西。”
玉笛觉得这姑娘跟自己倒是很像,也是个注重感觉的人。这种女孩追起来确实很麻烦,付出巨大的努力后对方可能不领情还觉得烦躁。
“照你这么说,她跟我倒是挺像的。您跟她认识多久了?”
“差不多半年吧。”
玉笛沉吟了一会,说道:“这样吧,她要对你没有恶感,你可以直接告白,看看她是什么想法。当然,这个办法比较直接,如果对方对你无感,那她很大可能会直接拒绝,这样一来,会戳伤你的自尊心。”
他认真地听着,说道:“才认识半年我就告白会不会很奇怪?如果是你,你会觉得有被冒犯的感觉吗?”
玉笛笑说:“我跟我前男友认识了三年多才在一起,我们两人一直挺淡的,没什么激情。但我好朋友跟她男票才认识一个星期就全垒打了。我觉得人跟人不一样,有时候感觉到了自然而然就想告白了。这世上还有人闪婚呢不是吗?”
她的所谓建议全是把自己代入那姑娘的角度思考。诚如玉笛所言,人与人不一样,性格再接近,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那姑娘到底吃哪一套玉笛也不清楚。但她心里更想看一场好戏,所以才怂恿风予安先去告白。
“所以重点是,她对你有没有一丝丝的好感。哪怕只一点点,一点点,你告白成功的概率都很高。”
风予安点头:“谢谢你。我会好好考虑的。”
回到家后,风予安把元仲送了过来,让这家伙陪玉笛一个晚上,好好安慰一下她。
当天晚上,玉笛感觉心情舒畅了很多。她发了一个朋友圈,配图是元仲,文字写着:人总是要往前看的。
点赞里出现了风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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