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初见

阿絮篇:

“我记得四季山庄每个死在我面前的脸,都死了,唯独我活着。凭什么,当然是凭我不配好死所以我活该活着!”

每一次从睡梦中惊醒,我的心都在痛着,睁开眼睛,眼角一片湿润。

我告诉自己,不能哭!不准哭!天下所有人都有哭的权利唯独你没有!

你是天窗首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你有权势,有地位,你要什么有什么。

多少人因你而家破人亡,多少人因你而入了地狱,而你却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享受着至高的一切,你凭什么还要与别人争夺流泪的权利?

你配么?你的心撐得起那一滴晶莹的泪珠么?

你不配!你撐不起!

是啊,天窗首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么的耀武扬威万众瞩目,却保护不住一个自己想保护的人。

刚才有人叫我庄主了,一个新来的小家伙,我突然觉得这个称呼是如此的陌生。

庄主,多么讽刺的一个称呼。

我是庄主吗?如果我是,那我庄里的人呢?

“你宁愿沦为废人,也不想继续跟着我了?”

就在刚才,最后一个跟着我的人也走了,我亲手为他钉上的七窍三秋钉,他宁愿当个活死人,也不跟着我了。

我眼睁睁的的看着他在我面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是我杀了他,亲手杀了他!

我根本不想让他死,我想让他活着,好好的活着,可是,钉入钉子的人,能好好活着吗?

九九八十一人,当年四季山庄八十一人,全都因为我的选择葬送了个干干净净。

最终,只剩下了我一个,孤孤零零、形单影只的站在这权利的最高峰。

我错了吗?

没有人回我!

所有人看到我都战战兢兢犹如耗子看到猫,有谁敢说我是错的?

可我真想知道,我真的错了吗?

有没人有告诉我,我做的这一切真的错了吗?

我想我是错了,不但有错,而且错的罪大恶极,师傅临终前把四季山庄连同他唯一的血脉交到了我手里,带着对这世界最后一点的唯一的沉甸甸的信任。

誓与山庄同在!这是我当初的誓言。

而如今呢,我不但没让山庄发扬光大,反而把最后的传承都给葬送掉了,我这不是有罪是什么?

我连师傅最后一点血脉都没能保住,那个左一个师兄右一个师兄成天吵吵嚷嚷着要跟我闯荡江湖的少年也没了,没了,什么都没了。

几天之前,我这恶师兄,竟然又亲手把师弟的心上人送走了,是不是很可笑,我这个做师兄的,跟弟妹的见面礼竟然是一瓶毒药。

我明明可以救她,如果我早点看到那个簪子,可是,我却冷眼旁观的看着她倒在了我的面前。

只因为她是无关之人!

师弟,你们见面了吗?弟妹给你告状了吗?你恨我吗?如果你在,你还会嚷着跟我去闯荡江湖吗?

你不会了,你一定是恨死我了对不对?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杀人的机器,男人女人,好人坏人,老人小孩,只要挡我路者,格杀勿论!

他们如何的哀求都没能躲过我手里的这把白衣剑。

世事无常,最后,我把自己也套了进去。

最后,我把自己人也杀了!

四季花常在,九州事尽知。

所有的人,都化作了屏风上那红的滴血的梅花,而只有我,依然是最洁白的一朵。

知道吗?我连死的勇气都没有,我犯下了那么大的罪,我怎么能如此轻轻松松的去死掉?

“子舒已退出天窗,自己给自己请了七窍三秋钉之刑。”

师傅师弟,你们看到了吗?我自己给自己请了七窍三秋钉,三个月一颗,我已经钉上了六颗。

一面是救命知遇之恩,一面是恩师授业之情,十年了,十年的不归路,我应该做的都已经做了。

对的,错的,所有的事事非非都已成了往事,现在剩下的,就是对我独自苟延残喘的惩罚。

晋王说我杀伐决断对别人狠毒也就罢了,对自己竟然也能下得去手。

我竟然不知,这狠毒已经成了我的代名词。

可晋王哪能知道,这锥心蚀骨之痛根本比不上我心痛的半分。

我不配好死,我只配受尽这天底下最恶毒的折磨而死,最后那一朵高洁剔透的梅花,注定会成为最惨烈一抹红。

我多想让这锥心之痛的时间能长点,再长点,可我,也只有三年的活路了。

三年,怎么能赎清我犯下的罪?

而今,我终于离开了天窗,离开了这个终日生活在暗处的组织,能说话能走路能感受疼痛的离开了这里,余生,请把所有的罪恶全降在我身上,我愿以一己之力,承担四季山庄所有的意难平。

“主人主人你看,那要饭的倒是想得开啊!”

离开天窗已经三月有余,我带了一张不怎么精致的人皮面具,把自己涂抹的像是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蹬腿的病夫,仇家太多,我不想自己连三年的时间都没有。

随手拉来一匹瘦马,叼着茅草哼着小调穿着顺手牵羊来的粗布衣服行走在江湖中,第一次如此的如释重负。

九霄,我现在已经身在江湖了,你心心念念的,我都替你走走,我还有三年的时光,我会把这大好河山游历个遍,然后见着你的时候给你好好说道说道这真正的江湖。

儿女情长,忠肝义胆,潇洒在人间。

天地有情尽白发,人间无意了沧桑。

我一定好好感受感受,身在江湖,是不是如你当初说的那般美好。

你们知道吗?有人说我是要饭的,更可笑的是有个小少爷竟然给了我几个铜板。

要是你们还在的话,看到这情景是不是都要笑掉大牙了?

乞丐做三年,皇帝也不换啊!

你说以前那么多年的刀光剑影图什么呢?兜兜转转的,所有的东西都赔了个干净,也不过是给皇家做了个见不得光的奴才。

到最后只剩下孤家寡人一个,还要处心积虑的把已经不像人样的自己拼死拼活的赎出来,还觉得自己做的是如此的聪明如此的天衣无缝。

你们说,到底图的什么?

老天,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愿倾尽所有换我牵挂的人、我的朋友,都能好好的。

“他是在,晒太阳!”

是的,我爱上了晒太阳。

不知是不是在暗处生活了太长的时间,我对太阳这东西,竟然有了一种超乎寻常的感情,能这么大大方方,光明正大的站在太阳底下,我很欢喜。

都不知道有多少年没这样了,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问脑壳空空的躺在路边只是为了晒一晒太阳。

可是,当那个低低沉沉的、吐字极慢的、特别好听的声音说出“他是在,晒太阳!”这几个字来的时候,我还是愣住了。

就我这身比叫花子还不如的装扮顶着一张痨病鬼的猥琐的五官,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在晒太阳的?

要是放在以前,我一定拦住此人痛饮三百大碗,只因知己难寻!可现在,我忍不住想笑,你说这茫茫人海,当初叱咤风云的时候我怎么就没碰到半个知己,可真是人生无常,到了这步田地竟然难得的遇到个知己出来。

我已经是黄土埋到脖子的人,除了喝酒,我只想混吃混喝,然后酒饱饭足之后晒晒太阳。

所以,我已经没有了那份闲情雅致,我只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度过这三年

可尽管如此,我还是抬起了头,碰上便是缘分,怎么着也得看看这知己长什么样吧!

我一抬眼,正好跟对方看下来的目光对上了。

街酒楼二楼靠着栏杆的地方,端坐着一个长相极好的青年,只是这男人脸色极度的苍白,但眼珠却出其的黑,这黑白如此的分明,像是将周围的光都吸了进去。

可无论怎么看,他都有一种不像活人的感觉。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实话,好看的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我见的真不少,但长得如此好看又明朗的男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看到了看足了,我笑笑低下了头,继续了我的晒太阳的人生。

就我现在这种心境,别说碰到这男知己,就算是红颜知己我也会绕着走。

我不想多事,可架不住有人多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可真是有道理。

这个知己的婢女长的也是极其俊美又精灵,都说江南出美女,果然古人诚不欺我。

可这小美人非说我是个要饭的,为这竟然跟主人打起赌来。

好吧,余下人生还能给别人带来点乐趣,未尝不是一种赎罪的方式,他们打赌,我还白喝一壶好酒,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我没想到这小美女赌输了竟然恼羞成怒,当街就对我抽打起来,招招凛冽又狠毒。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是能让则让,可我却还是低估了钉上七窍三秋钉后这身体的实力,眼看着鞭子如毒蛇一般向我面门袭来,我却躲都躲不过。

我心想,罢了罢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能死在仙一样的小美女的手里,也算是牡丹花下死了。

不过,世事皆难预料,我那知己竟然徒手硬生生的接住了那凛冽的鞭梢,把我从中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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