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四 晨霜

正是天气肃杀时候,晨霜满地。河西的早晨来的晚,深秋冬初的早晨来的就更晚。天空初白,沈偃便披了一件袍子出了室门,望着白茫茫的天空下,满园的衰草凝霜,久久沉默。晨起扫院的老仆人说天还早呢,劝他再回去睡个回笼觉,他只是远远地摆摆手,笑而不语。

他独自在檐廊下伫立,险些化成了石雕,就算朝食已备,婢女前来请食,他也未曾去进食,只盯着满园霜白不放,仿佛要将那单调的秋园看出满园春光似的。

河西地近来混乱不堪,奴仆们只道主人忧心公务,并不觉得什么。然而他们谁也不曾发现,沈偃的手,握在栏杆上,紧紧不放,连骨节都泛了白。

忽然一阵马蹄声从墙外传来,沈偃惊起远眺,不久便有劲装男子随着家仆入了大门,穿过前院,进了二门,又转过影壁,进入主院,快步趋行至沈偃站立的檐廊下。

那劲装男子躬身行礼,等着沈偃屏退左右,这才走近廊下,在沈偃耳边低语。

沈偃耐心听罢,瞥了劲装男子一眼,道:“此事可做的机密?不要留下什么痕迹。”

“请兄长放心,包在我身上,绝无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劲装男子信誓旦旦道。

沈偃便笑了,道:“快别说包在你身上了,上次和陆家老六那事,差点漏了馅。他们早就怀疑你我了,只是没证据罢了。不是我说你啊,近来行事手脚没那么利落了啊。”

劲装男子脸上略显尴尬,旋即又道:“这次绝无漏洞,是我和彭六两人亲自动的手,绝没有第四个人知道。再说一个妇人,又没什么家世,哪里比得上陆家。便是出点纰漏,也没人出头。”

沈偃止了笑,正色道:“糊涂!这里不比沙场——你在战场上那是砍得人越多越好。可是在这里,人命的事,沾的越少越好。不要因为对方无所依恃就有恃无恐!”

劲装男子见沈偃认真教训,立刻收了此前亲密谑笑神色,慌忙道:“是小弟之过,兄长教训的是,再不敢犯。我虽粗疏,然对兄长忠心耿耿,若果真有什么事,小弟一力承担,绝不牵连兄长半点。”

沈偃目光肃然,盯着劲装男子看了半日,忽笑道:“你知错就好。我并非怕你牵连,这样嘱咐你也是因你我情同兄弟。”

劲装男子虽是个粗豪汉子,却因此言而大为唏嘘,道:“当日在会稽郡,若非兄长收留,我早被那群无赖给打死了。总之我这条命是兄长的。从前是,以后也是,只要是为兄长谋事,即便斧钺加身、烈火焚烧,也在所不惜。”

沈偃笑着摇摇头,道:“胡说什么,什么斧钺烈火的,你跟着我不是为了送命的。你我背井离乡来此,原是为了博取功名、共享富贵。我们这些南来之人,在这举目无亲的河西地讨生活,若不同心,更没有立足之地。”

劲装男子听了,眼圈都红了,道:“兄长之言,令人肠热。我原是卑贱之人,跟着兄长方有今日。我自小无父无母,兄嫂不是人,将我赶出家门。我孤身一人飘于天地间,如果没有兄长,都不知死所在哪里,被野狗蝼蚁吃了也没人知道。后来我又跟着兄长一起离了故土,我们几个人历经艰辛来到这河西,又遭遇偷盗,身无分文,差点饿死。投军之前,我们什么苦力没做过?可依旧食不果腹。后来投了军,刀山火海里拼命,可是功劳都被别人拿了,我们能到今日……”

劲装男子说着便哽咽了,沈偃听了也自默然,拍拍他肩膀,道:“罢了罢了,大清早的别招我。我只问你,事情可办老了?我也好交差。”

“绝对办老了,没有生还的可能。”劲装男子道:“谷水水流湍急,我跟彭六两个悄悄跟到下游,看得明明白白才回来的。”

沈偃点点头,神情更为松弛,笑吟吟道:“你跟我那么久了,行事一向利落干净,我信得过。你一会离去时,去趟账房。别的没有,请你们二人的一顿酒是应该的。”

劲装男子追随沈偃多年,知道自己效忠的这位长兄,虽然不是最富贵的,可对于为自己办事的兄弟却是出手最大方的,便赶忙拜谢,又见沈偃脸色和软下来,便笑嘻嘻道:“效力兄长本是我等本分,当不起兄长破费。”

沈偃瞥了他一眼,道:“罢了,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得了钱,别都去赌了,留些以备不时之需。”

“不赌了,不赌了。”劲装男子点头如捣蒜,又道:“上次兄长教训之后就都戒了。”

沈偃自然不信,却不再跟他啰嗦,沉默片刻,又道:“你歇两日,等捞上来,你再以我的名义给去认下,然后厚葬了。事情要办的好看,绝不可漏出马脚来。”

劲装男子明显不理解沈偃所为,皱着眉头思索半日,终于忍不住道:“我实在不明白,这女子既然坏兄长的事,死不足惜,兄长这是为何?”

沈偃不愿解释,道:“我自有道理,你只去照做就是了。”

劲装男子却像忽然开悟似的,道:“我明白了,兄长仁义,念着那女子跟了兄长好几年,兄长不忍她尸骨无存……”

沈偃不由地深深叹气,道:“此女在我面前讨好取媚,背着我却嫉妒凶横,我对她早没什么情分了。不过原也不想将事情做绝,本想着找个机会打发了就是。可是……谁让她惹了不该惹的人。我如今这样做,不过是不欲留人话柄罢了。”

劲装男子这才明白过来,便道:“兄长行事深思熟虑,非我能揣测的。”

“到底是跟过我几年,如果不是她惹了这样大祸,我也不忍如此。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沈偃瞧着高远的天空,幽幽叹道:“你我这样的异乡人,为谋富贵,漂泊他乡,什么事没做过?然在这虎狼辈出的河西,若没有靠山,怎么出人头地?如今好容易有这样一个人,我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带着你们这干兄弟搏上一搏的。”

劲装男子听了,胸中也自意气激荡,道:“我等命都是兄长的,一切唯兄长马首是瞻。”

“我们若博对了,此后定然青云直上;若博错了,这河西地是待不下去了,多少年的辛苦血泪就都白费了,或许连命都得搭上。这凉州豪族,哪一个不是虎豹豺狼!”沈偃忽然转过头来,狠狠地说道:“你我以身家性命相博的一切,凭什么被个蠢女人给毁了?她是咎由自取!”

劲装男子忽然因这样的沈偃而满心震颤,可他又说不上是为什么而震颤。

沈偃却不过一瞬间便回复到平静从容的样子,笑容温和,伸手抚着劲装男子的背,带着几分隐秘而暧昧的语气,低声道:“罢了,不说这些了。你上次不是看上个女子吗?”

劲装男子还未从那转瞬即逝的沈偃中回过神来,忽然又要面对笑意融融的沈偃,不觉有些心思迷茫,下意识地道:“确实如此,可人家没看上我。”

沈偃道:“那你得想个法子让她看上你啊。”

劲装男子这会已经回过神来,听见沈偃这样说,知道这事有戏,忙不迭道:“难道兄长有什么法子?若能让小弟得到她,没齿难忘兄长大恩。”

沈偃便瞧着那男子的脸笑了半日,方道:“你出的价码不够,人家怎么看上你?一个男人行走世上,哪能空手套白狼?”

劲装男子似懂非懂,道:“兄长的意思是……”

“什么意思不意思的。你且回家去,看人家女子是不是在家里等着你。”铺垫得差不多了,这最重要的一句话,沈偃却似有意似无意地轻描淡写。

劲装男子大喜过望,也不顾秋霜泥地,跪在地上,纳头便拜,口称大恩。

沈偃瞧着劲装男子感恩戴德的样子,口角便荡起一抹笑容——知道这是要三叩九拜,但他哪能等人果真拜完?却也不急着立时就制止。直到见火候差不多了,才一把将人从地上拉扯起来。

“你追随我日久,胜似骨肉,必然知道我不负人。”

沈偃言辞切切,那劲装男子感激涕零,千恩万谢了一番,才要回家看美人去。

临别时,那劲装男子忽想起一件事,道:“兄长待我恩重如山,我不能让兄长替我赔上钱,只不知为此花费几许?”

沈偃叹了一声,道:“一株钱也没多花费,只按你原有的聘礼并女家嫁妆如数给置办上了。没几个钱,算是阿兄为你终身该尽之责,不必还了。”

“那怎么可能?”劲装男子瞪起了眼,随即笑道:“兄长必是怕我过意不去,才用这话蒙我的。”

“没蒙你,不信回家问你那心上人去。”沈偃说得认真,不像是玩笑。

劲装男子就纳闷了,道:“那可奇了,上次我去,她和她父母……”

沈偃招招手,令劲装男子近前来,才低声道:“我派了一队亲兵,全副铠甲,手持精锐武器去的。”

劲装男子立刻惊得傻了眼,连说了十几个“那……那……”,也没说出一句话来。

沈偃却笑得成竹在胸,拍了拍劲装男子的肩膀,道:“你放心,我们可不能抢亲。我派吴九去给他们讲道理的。”

“什么道理?”劲装男子不由吞了吞口水。

“什么道理?”沈偃嗤的一声笑了:“吴九那人你还不知道?他从来都是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他自然是说了你一车子的好话,什么年少有为,义气为重;什么效力于官署,不日高升;什么为人勤勤恳恳,最是个和气孝顺的……罢了,你难道还想不出?”

“这些也算不得什么呀,跟我一起去提亲的中人也是这样说的,他们不听啊。”劲装男子百思不得其解,道:“为什么吴九说了他们就信了?难道这吴九果真口齿非凡?我瞧着也没那么神啊。”

“你个夯货!”沈偃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道:“提亲自然是要以理服人的,否则心不甘情不愿,人家女子怎么能心平气和与你同床共枕?可是仅仅‘以理’,又哪里能‘服人’?”

劲装男子一时觉得沈偃说得果然有理,一时又一头雾水。

“你都带着甲兵去了,他们能不好好听你讲道理嘛?非但要听你的道理,而且还心服口服。”沈偃都要被气笑了,摇摇头道:“人间之道,先有‘威’,方有‘重’;先有‘畏’才有‘敬’。只要是个人,莫不如此。一个人若无威,不令人畏,哪有什么道理可讲?——你跟我做事那么久了,难道连这个道理都不知?”

劲装男子恍然大悟,一时喜笑颜开,拍着大腿,道:“我怎么没想到呢?早知如此……”

沈偃却立刻打断了他,道:“朽木不可雕也!吴九能带甲兵去说服他们,难道你能吗?难道你要给你的女人留个把柄在手,一有争执就眼泪汪汪说你当初带人打上门去,她是逼不得已才嫁你的?”

劲装男子一拍额头,道:“果然兄长高明,深不可测。非我等所能揣测。”

“兵不厌诈……”沈偃顿了一顿才道:“可也要借力打力。”

晨霜散去,阳光乍起。虽是萧瑟深秋,却也有阳春之妙。

沈偃看着劲装男子欢天喜地地一径回家去了,这才无牵无挂地去用饔食。只是才进食了一半,忽有个亲信家仆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

沈偃正在饮羹汤,瞧着他大口大口喘着气,半日说不出话的样子,便放下匙箸,斜了他一眼,道:“老大不小的了,还这么蛰蛰蟹蟹的,什么事不能从从容容来回?”

家仆上气不接下气地道:“秦参军……秦参军那里……传话来了……”

沈偃霍然而起,道:“传什么话来了?”

那家仆深深喘了口气,气息渐渐平息,才能说成完整的话语,道:“秦参军的使者说让郎君速速到百尺楼去。”

“还说什么了?”

“说……说刺史如今正与什么娘子在百尺楼附近游赏……又说……”

沈偃早已按耐不住,没等那家仆把话说完,便一面起身换外出的深衣,一面吩咐备车。

不过一刻时间,沈偃已经出了门。然经过一通准备,他出门时已深藏了此前的急切样子,看着从容许多。

此刻家仆尚未备好马,他便一个人负手立在门前,思忖着一会到百尺楼时的事。他这样想着,不由地踱起了步子。正徘徊深思间,忽然听侧门那边一个女子声音传来。

“阿伯,我真是来找人的,劳烦阿伯为我通传一声。”

那看门的家仆大清早地饮了酒,有些昏沉沉的,又兼沈偃也没惊动许多人,因此他并不知家主在附近,便嚷嚷道:“你都来了多少次了,我都和你说过我们这没这个人,你偏不信。难道我这样一个老人家还能骗你不成?”

“阿伯乃是高门执事,岂会骗我一个小女子。必然是我没说清楚,令阿伯误解。”那女子操着一口略带吴侬之音的雅言,虽软媚却也清脆,道:“然我要寻之人,乃是府上家宰亲自选了带回来的。”

“你是说你要找的是一个婢女?”那家仆原本因为那女子的捧赞而缓和了神色,然一听她要找的人大概是个婢女,立刻不耐烦起来,道:“我们府上婢女就有十几个,谁有时间给你去找个婢女。”

十几个,其实真不算多了,可是那女子并不拆穿。

“阿伯,我来一趟不容易。”她语声温柔而娇媚,悄悄向家仆手上塞了一个荷包,道:“我要找的人虽然是个婢女,却容貌出众。也许明日就不是个婢女了呢。您老见多识广,自然知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世浮沉,原没有定数的。”

那家仆接过荷包掂了掂,便笑得醉眼眯成了一道月牙,道:“你要找的婢女姓甚名谁呀?”

那女子听了,缓缓笑道:“此女姓郭氏。”

那家仆自然满口答应着要替她留心等语,而这边沈偃听了“郭氏”二字,便即上了心,悄命身边仆从将那女子叫过来,他要亲自过问。

那仆从领命而去,不过片时便带着一个手中挎着个食盒的年轻女子回来。

那女子见了沈偃,略一打量,便猜知了他的身份,忙将食盒置于一旁,俯伏跪地,道:“姑臧屯田甲字营奴婢田氏叩拜沈参军足下,奴婢仰慕参军威武凛凛,堪为当时英杰,愿足下四体康泰,永得嘉祥。”

沈偃听了不禁莞尔,略抬抬手,命其起身,道:“你姓田氏?”

“奴婢田采,‘莲叶田田’之田,‘蒹葭采采’之采。”

“哦,田娘子好文采啊。”沈偃不觉细瞧眼前这女子,温言问道:“我适才远远听着,你要寻人。不知要找哪一位?”

田采眼波流转,声如黄莺出谷,款款回道:“奴婢要寻的女子,姓郭氏,单名一个‘霁’。两月之前,参军府上的家宰亲自去挑选的。”

沈偃听了,正要说什么,忽然又收住话头,笑道:“不是我不帮你,但我家中奴婢虽少,我却也不能尽知。今日我有事出门,不得闲。不若改日我命人寻出她来,你再来。”

田采虽是商户女,可到底有些见识,察沈偃之言语神色,便觉此中必有缘故,但她也不纠缠,便即道谢,又举起来时所携食盒,半跪着,恭恭敬敬奉上道:“一些粗疏饮食,原本是要赠予郭氏的,今日只怕难见郭氏。虽然此中物不足挂齿,然亦是奴婢亲手烹制,一片心意,便奉与参军足下。”

沈偃哪会将这些微末之物放在心上,然欲待拒绝吧,这田采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竟刚刚好跪在他的正前方。若拿吧,又实在不相宜。他略一思忖,便回头向仆从道:“还不接了田娘子的馈赠?”

那仆从会意,便要上前。

田采似乎早料到有此推拒似的,反映奇快,当即用手一拉食盒盖子,露出里面菜品,仰面笑道:“此物不足贵,然却是奴婢故乡饮食。奴婢自江南来,常思念故乡,便自制故乡之小食,以解思乡之苦。愿参军笑纳,或可调剂山珍海味之腻味。”

沈偃听了,心中一动,便摆摆手令那仆从退下,目光一瞥,便瞧见食盒中有“符离鸡”“海棠糕”“白鱼羹”“艾青团”等佳味,除符离鸡为丹阳所之产外,余下的都是三吴美食。

难为她在这西北之地,竟能寻到这等食材,实在是用心良苦。千锤百炼、铁石心肠的沈偃,也暗自动容了。

“你是会稽人?”沈偃便道。

田采一笑,又是甜美怡人,又是楚楚怜人,低眉婉转回道:“奴婢外祖家是会稽郡人。”

“怪道你说话时有些吴侬之音。”沈偃笑道。

“参军竟能听得出吴侬之音?”田采目光如波烁烁,落在沈偃脸上。

沈偃正衡量着怎样应对,家仆已经牵着喂饱了的马匆匆赶来,道:“这马忒能吃了,喂了这半日草料,我急的不行,生怕误了郎君的事。”

沈偃略点点头,也不说什么,转身来虚扶犹自半跪着的田采,并道:“我今日有事出门,不得招待田娘子。既是娘子心意,恭敬不如从命。只是仓促间无以回礼,改日闲了再谢娘子好意。”

田采听了,伫立路旁,盈盈浅笑,欠身回道:“参军为凉州百姓,有万机之劳,田采不敢耽误参军。若能有幸,愿常见参军,得仰英雄,万千之幸!”

沈偃不由多看了一眼这伶俐女子,然有要事在身,便不再寒暄。

他乘上骏马,绝尘而去。

道路上的晨霜化为露脚,打湿了马蹄。

晨霜为露,谁也无暇去关心那晨霜如何趁夜凝聚,又是如何应日而融。

晨霜的过往,谁会在意?就像没有人会在意沈偃的过往一样。

其实就连沈偃自己也是不在意的——他在意的,从来就不是前尘,而是异日功成名就,裘马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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