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那武林盟的少盟主失踪已经半月有余了!”
在街边茶馆,两名江湖人士唾沫横飞:“洛盟主都快把整个禹城翻了个底朝天,愣是没找到半点人影,你说怪不怪!”
"少盟主可是如今武林上年轻一辈第一人啊,怎么就这么失踪了!"
邻座的人听到他们的讨论立马接茬:“这事儿啊,恐怕不简单。”
“肯定是那魔教有什么阴谋诡计想要毁我正道根基!”
熙熙攘攘的街角,洛妄书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乞丐服,嘴里正啃着半块冷硬的能跟石头碰一碰的馒头。
一边啃着,一边竖起耳朵听着茶馆里飘出来的各种江湖八卦。
怎么说呢,就很爽。
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以为的天之骄子少盟主,此时正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乞丐服,脸上抹满了泥土和锅灰,蹲在他们不远处,一边听着八卦,一边啃着手里邦邦硬的冷馒头。
他听着那些人三两句就把他描绘成了集“少年英雄”“侠肝义胆”“正道之光”“天之骄子”“正道表率”于一身的完美少盟主,嘴里的馒头渣渣差点没被咳出来。
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阴谋诡计,没有魔教参与,没有意外失踪。
就是那个天之骄子少盟主,挨了盟主十九年毒打之后,终于找到机会,撂担子跑出了武林盟。
至于为什么要跑,说出来简直就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一句心酸难以概括。
洛妄书原本只是一个现代社会奉公守法的三好公民,一朝穿越,他成了武林盟的少盟主。
老爹是天下第一高手,是武林盟主,自己可以说是出身名门,天之骄子,众星捧月,毫无疑问,他生来就是叼着金汤匙的。
很牛批有没有?简直天生的穿越男主命有没有?妥妥的人生赢家?男主角标配有没有?
但是事实却是。
洛妄书的童年过的水深火热。
从会走路开始,就在被毒打。
被天下第一高手的盟主老爹按着锤。
扎马步的姿势不标准了,揍一顿。
走路姿势看着不顺眼,揍一顿。
剑法没学会,揍一顿。
书没背下来,揍一顿,字写的太丑了,揍一顿。
有一天,洛妄书看到其他被老爹揍成猪头的人忍不住笑出了声,于是又被揍了一顿。
理由:笑得太难听了。
洛妄书:这日子没法过了!!!!
他算是看明白了,他这个盟主老爹,无时无刻不在想怎么揍他!!
去他奶奶的少盟主,老子不干了!
以前也不是没有跑过,不过洛妄书那时候学艺不精,武功不强,连盟主老爹排在他身边的护卫都打不过,更跑不远。
今时不同往日。
现在只要他想跑,凭借着一身为了跑路练就得出神入化的轻功,除非他老爹亲自出马,整个武林盟,没谁能抓得住他。
他好不容易趁着老爹不在,日夜不停跑了千里远,日理万机的盟主老爹肯定不可能放下手里的事,亲自跑那么远来逮他。
天高皇帝远,他洛妄书,终于可以为所欲为了!
嘴里的冷馒头寡淡无味,但是自由的气息是如此的香甜。
洛妄书一边听着茶馆传来的各种八卦,一边琢磨着今晚该去哪里落脚,正想着,不远处的豪华酒楼突然传来一阵骚乱,尖叫声,和打斗声混杂。
“打起来了!醉仙楼有人打起来了!!”
“杀人了!杀人啦!!”
人群突然炸开,一部分被声音吓得四散而逃,一部分则是找了安全的位置伸长了脖子远远观望。
洛妄书的眼睛瞬间就亮了,打架?杀人?看热闹这不比听八卦有意思。
把没吃完的冷馒头揣进怀里,拨开眼睛前边为了伪装抓得乱糟糟的头发,洛妄书兴致勃勃的往前凑了凑,想找个最佳的看热闹位置。
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醉仙楼三楼临街的窗户木屑翻飞,雕花木窗瞬间成了碎木块,一个魁梧壮硕浑身是血的人形生物,从窗口飞出,以一个及其完美的抛物线,“扑通”一声,重重落在了洛妄书跟前。
浑身是血的“人形生物”呕出一口血,身体抽搐了几下,浓郁的血腥味瞬间涌入了洛妄书的鼻腔。
洛妄书不动声色的往后挪了挪,怕被溅一身血。
还没来得及对这个“人型生物”表示同情,洛妄书就看到一道黑影如同鬼魅从醉仙楼的三楼窗户一跃而下。
那道身影修长轻盈,衣袂翻飞,落地时悄无声息,就是洛妄书从小苦练跑路之法,自认为轻功练得出神入化都忍不住想要鼓掌夸一句“好功夫!”
掉在洛妄书面前的人型生物甚至还没来得及开口说遗言,便被一双精美华贵的黑色长靴一脚踩进了地面。
洛妄书不动声色的,顺着那双不染尘埃,精致得不像话的长靴往上看。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劲装,衬得身量挺拔修长,他的头上戴着一顶黑纱斗笠,黑色的垂纱遮住了他的面容,只能隐约看到一个线条流畅的下颚线,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冷冽。
黑衣,黑斗笠,手持长剑,翩然而立。
洛妄书懂,他可太懂了。
不管是小说话本,还是以前看过的电视剧,江湖人行走江湖,讲究的就是一个装13如风。
这套全身黑,主打就是以打造神秘,突出一个“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我很不好惹”的强大气势为卖点,十年如一日的爆款套装。
要不是洛妄书怕被人认出来,只能夹着尾巴躲他老爹,他高低也想整一身又惹眼又能装的。
最好是一身出尘飘逸的白衣,配一把折扇或者是长剑。白衣公子,绝世剑仙,再踏月而来,想想就很拉风,帅爆了好吗。
就在洛妄书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阵微风轻轻吹过,卷起来那人斗笠上的黑纱。
然后,洛妄书的世界瞬间安静了。
所有的嘈杂热闹和混乱都在这一瞬间归于沉寂,洛妄书的眼睛里,只剩下了黑纱斗笠下的那张脸。
那是一张无法用语言精准描述的脸,肤色似冷玉,唇色殷红如血,眉目如墨画,薄唇紧抿,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凌厉,一双狭长锐利的凤眸,瞳眸是深沉的墨色,微挑的眼尾处有一颗小痣,勾勒出无尽的凉薄。
这张脸的美,超越了性别,既有男子的俊朗凌厉,又有女子的精致绝伦,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一种,惊心动魄让人难以移开视线的极致魅力。
洛妄书听见自己的心脏扑通狂跳,好像要从胸腔里跳出来,呼吸好像都停滞了几秒。
洛妄书,一个拥有着现代灵魂,见识过无数顶级美颜滤镜和顶流明星的现代人,在穿越到这个世界十九年后,非常可耻的,一见钟情了。
黑衣人脚踩着地上的人形生物,像是在询问搜寻什么,或许是洛妄书的视线太过炙热,那黑衣人若有所查,眉头微蹙,冰冷的眸子淡淡的扫了一眼。
那扫过来的视线里只有极致的漠然,像是在看一块路边的一块石头,一颗野草。
洛妄书猛地回神,捂住自己的脸埋进了阴影里,看起来就像一个被吓破了胆的路边小乞丐,然而他在内心疯狂咆哮,早知道自己就穿帅点了!早知道自己就真的穿白衣了!
一边咆哮一边痛骂自己没出息。
不就是一见钟情吗,对方不就是长的好看吗,有什么...
不对,是真的很了不起啊!是真的很好看啊!
*
当洛妄书从那让他惊心动魄的一见钟情里回过神来时,长街已经回复了原有的秩序。
醉仙楼的掌柜和伙计手忙脚乱的修补三楼的窗户,清理损坏的杂物,街道上不少人对着这一片狼藉指指点点,谈论着刚刚发生的事。
很快,官府的人姗姗来迟,驱散了人群,将地面上的人型生物盖上白布抬走。
而那个黑衣人早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只有洛妄书的心,被搅动得风云变化,辗转难眠。
接下来的几天,洛妄书完全体会到了什么叫“为伊消得人憔悴”。
他根本没心思再去听什么八卦,体验什么乞丐生活,就算面前是山珍海味,他也只能长叹一口气。
只要一闭上眼睛,梦里都是那张惊艳绝美的脸,那双狭长锐利的凤眸,和眼尾下的那颗小痣。
洛妄书放弃了自己潇洒的乞丐生活,找了家还算干净的客栈住下。
一边在心里疯狂扇自己嘴巴子骂自己没出息,一边想做人不能太肤浅,不能光看脸,那个人一看就是个危险人物,把打打杀杀当家常便饭的江湖人,多危险啊。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他真的,真的,真的,很好看啊!
洛妄书的心痒痒的,密密麻麻的像是无数双小猫爪子挠啊挠,挠得他浑身难受,挠的他生出了难以抑制的想法。
他想再见一次那个黑衣人,想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这种感觉,洛妄书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有。
不行!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洛妄书猛地从客栈的床上坐起来,与其在这里跟个深闺怨男一样辗转反侧,不如主动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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