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献祭者(二)

哔哔哔哔哔——

一声比一声急促的喇叭声在柏油马路上刺耳地响着,催促马路中间那傻叉红毛中二病非主流少年赶紧闪开。

这人跟有病似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大摇大摆走到路中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定那儿不动了。

一头红毛长及脖颈,整张脸白得发寒,跟死了三天没埋一样。

如果不是他长得帅,那就不是非主流画风,是惊悚灵异风了。

一个暴脾气大哥正要探出头骂,车窗刚打下来,头一伸出去,眨巴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

他原地愣怔好几秒,骤然骂了句脏话,问副驾驶的人:“老婆,你刚看见路中间那个人了吗?”

他老婆在看手机,迷茫抬头,昨夜暴雨如注,今天一大早就放晴了,蓝天白云,烈日如烤,空气里又热又潮,别说路中间,行人道都没个人毛。

“哪儿有人,你发什么癔症。”

男人左看右看,前前后后确实都没人,大热的天不禁背后起了一层薄汗,咒骂了声邪门,对着空气作了个揖,一脚油门离开了。

这个叫做江县的西北小城是冥界和人间交接的城市,因为靠近地府大门,所以很容易被脏东西侵扰。

这里的人多多少少也都听过不少鬼怪传说,因此倍感邪门。

下午两点钟,日头正毒辣,那红毛非主流转瞬已经离开三公里了,一脚踏进一家火锅店的时候,“自言自语”道:“地狱到人间的入口塌了千年了,我能出来就不错了好吗?我哪儿知道会落在哪儿。出来一趟真费劲,老子迟早脚踏酆都,荡平地狱。”

他的耳朵上点了一个黑色的钻石一样的耳钉,那耳钉是飞鸟形状,仔细看甚至能看到羽毛栩栩如生,再仔细看,甚至能看到它扇了扇翅膀:“老大,能把你红毛收一收吗?虽然你很帅,但你帅得有点突出了,路过的人都要看你一眼,这年头已经不流行非主流了。哦……忘了,你现在不能乱用能力,吓到普通人就麻烦了。不过至少改一改你的口癖,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讲文明树新风啊。”

红毛左脚绊右脚,差点摔个狗啃地。

他自顾自落了座,咒骂一声:“我感觉我上一秒还在战场上杀敌呢,老子的长矛马上就要给那突厥头领捅个对穿了,一觉醒来就跟一堆魔物放一块儿,好不容易爬出来,酆都那群傻逼给老子一脚踹回去了,一千年,整整一千年,被压回去三百六十七次,不荡平酆都,我死不瞑目。”

小鸟提醒他:“老大,你已经死得透透的了,你的尸骨如果还在,挖出来都成一堆白骨了。”

红毛真想掐死它。

幸好这时候来人了。

火锅店这会儿已经没什么客人了,年轻胖老板亲自过来招待,自来熟地攀谈起来:“小哥一个人啊?诶呦,您这头发染的真个性。”

服务员先上了锅底,然后去后厨备菜,等菜上来,胖老板亲自坐下来陪客人吃。

服务员瞥一眼,那小哥也不说话,老板自己说高兴了,兀自唾沫横飞。

“帅哥从哪儿来啊?听着不像本地人。”老板亲自给他拆了餐具。

红毛敷衍“嗯”一声,跟没回答也差不多。

老板也不气馁,依旧乐呵呵的,又问他是在上学吗,看着年纪不大,红毛终于懒懒回答了句:“我来找人,家里给定的娃娃亲,我这走投无路了,来投奔我未婚妻,啧,不过听说我老婆脾气不好,还克夫,真是前途渺茫。”

饶是健谈的老板也不禁张了张嘴巴,半天没憋出一句话,只好傻笑了一声:“这年头还有娃娃亲呢,真有意思。”

当地人因为民俗原因,特别迷信,一听说克夫,忍不住说了句:“克夫你还投奔啊?怎么想不开来我们这儿的,这儿又穷又乱。”

胖老板突然身子前倾,小声神秘兮兮地说:“没听说我们这儿是被死神诅咒过的地方吗?你来之前没人跟你讲过那个传说吗?”

隔壁桌也听得津津有味,听到死神什么的倏忽回过神,笑骂一句:“老板你可真能扯淡。”

江县西南处有一座山,山脉纵横绵延数十里,最高的两座峰比肩而立,叫做双子峰,双子峰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一座郁郁葱葱,一座怪石嶙峋几乎寸草不生,所以又称阴阳峰,阴的那座单独又叫不可言,阳的那座叫光明峰。

传说中混沌初开,人神共存的上古时期,母神诞下一对儿双生子,一个是光明、希望、生命之神,一个则是死亡、杀戮、厄运的象征。

光明和黑暗之子同出同进,人们因死神带来的厄运而苦不堪言,因此祝祷光明永生,死亡之神陨落,愿力累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恰好死神作乱,害得一城池的人惨死。

因此死神被天道惩罚,将其囚困不周山下,万万年不得出来,她的双生哥哥与她兄妹情深,便自困不周山陪她。

沧海桑田,六道巨变,不周山塌陷,两个人悟道的法地破出地面,浮现人间,便是如今的双子峰。那座怪石嶙峋寸草不生的不可言峰,仿佛是某种禁忌,世世代代被人惧怕,甚至连名字都冠以“不可言”。

“老一辈人都说,死神降世,则乱世将至。大灾之年。”

人们惧怕死神的不详,每逢初七日,人们都会往山上扔亮闪闪的东西,据说是因为死神先天眼睛不好,以及常年幽居冥府,惧怕强光。

现在去往不可言峰,还能看到那满山的亮片,太阳出来的时候,刺目异常,不可直视。

这传说,就这么一代一代传了下来,到现在还有老人家每逢初七都会爬上不可言峰,把自己珍藏的镜子碎片以及各种会反光的东西埋在山上。

而且去之前,要先爬到光明峰,站在一处眺望台上虔诚叩拜三下,然后才能去不可言峰,死神不会伤害兄长的信徒,否则直接爬上不可言,会即刻被厄运缠身。

如果谁特别倒霉诸事不顺,长辈都会带他去光明峰拜拜,很灵的。

老板高深莫测一笑:“你不懂。”

这边的红毛小哥却听得津津有味,甚至挑起眉毛,像在思索什么,半晌,问一句:“没听说过,是什么?”

初秋,暑热未褪,他那耀眼的一身红,却诡异泛着几分冷意。

胖胖的老板继续高深莫测地笑,摇着折扇:“传说太古时期人神共存,后来大混乱时代三界分离,人鬼自成轮回,和神界就此失去了联系,所有的神都回归天界了。死神身上煞气太重,回不去了,于是成了最后遗留的神族,据说她因为太想念母亲和兄长,降下天灾和流火,人类经历了百年黑暗,她的真身被大巫和鬼王们合力镇压在荒海之底,但她先天之神,不死不灭,至今还在轮回里藏匿……”

少年嘴角抽搐片刻:“……”

“不过民国末年,有巫师窥天道,预示地狱天即将诞生一位鬼王,他会诛杀最后一位神祇。据说那鬼王红发红眸,荒海最阴冷的石头为心,九幽之火为血液,青面獠牙,恐怖至极……”

地狱天是个禁地,神族不在了之后,其实诞生了很多处理不掉的怪物东西,酆都和人界的人能力都有限,一股脑全丢到荒海尽头的孤岛上,加持了不知道多少道封印,那里是一片火海包裹的岛屿,结果成了养蛊地,这些年快控制不住了,时不时就会越狱一两个。

哦,红毛他本人,就是“蛊王”本王。

说着,老板凑近小哥,似乎要酝酿**了,试图用眼神传递那东西的可怖之处。

只是离得近了,他突然就僵住了,眼前人赤红的头发胡乱抓在脑后,冷白泛青的皮肤,黑中带着诡异红纹的眼瞳……

小哥突然咧嘴一笑,露出尖尖的虎牙。

他甩了下脑袋,也凑近老板,用气声幽幽道:“你看我青面獠牙吗?”

老板一晃神,总觉得他尖牙变长了。

下午两点钟,老板一声凄厉得跟开水壶成精的尖叫声后,一个少年拎着破破烂烂的外套大步走出火锅店的大门,被午后的太阳一照,忍不住眯起眼睛。

“胆子真小。”

耳朵上的小鸟又变成一条小蛇耷拉在他脑袋上,乍一看跟个发饰似的,嘶嘶吐着信子,小声说:“老大,真的要去找她吗?”

这么说着,闻人笙忍不住抬起手腕看了看,一缕肉眼不可见的金红丝线缠绕其上,因为小蛇的话而微微泛起金光。

他本来只是一缕魂魄,因怨气和煞气凝聚不散,修炼成形,成为人们所说的鬼怪,他从有意识以来就在地狱天了,那里是一片火海,金红的太阳昼夜不息,他最初是没有什么意识的,只胸腔里好像燃烧着恒久不灭的怒火,想要去寻找什么,好像有什么在召唤着他。

他一次一次杀出去,又一次一次被打落回原地,那怒火越来越旺,终于,他出来了,但这次比他预想中要平和,没有人等着封印他,没有人再试图驯服他,他穿过一条长河,走到了不周山和冥界交接的地方,塌陷处有一座石台,上面已经布满了蛛网和灰尘,他盘腿坐下,如入定般,陷入到漫长而柔和的平静中,像是漫长的跋涉,终于抵达了终点。

再睁开眼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多了很多东西,也好像丢失了很多,他很努力也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为何而愤怒,到底在寻找什么。

“我总觉得,我好像丢了很重要的东西……本能告诉我,这里有我找的东西。”闻人笙呢喃了句,然后才清了下嗓子,说,“找个屁,人鬼两界都在传我要杀了她,我有病还送上门。”

“那我们来这儿干嘛?”

闻人笙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张纸,是张招聘单。

上面写着:特殊调查科招聘启事(急招)。

小蛇定睛看了眼:“管吃不管住,不出外勤就没有工资,一个月补助三百六?你是不是不知道现在的物价,我们现在在人界就要遵人界的法律,不能去偷也不能去抢,喝西北风去吧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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