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曾经辉煌过,不过等丁翻翻来到时,神鸟楼已经很旧了,灰暗的墙上和门上,一层盖一层地写着文字和小广告。
要进入神鸟楼,还要通过一条很窄很细的通道,通道两边贴满了传单,以及用各种颜色的记号笔写的联系方式,丁翻翻注意到,还有人在上面写诗。
进入通道后,身后的大铁门就关上了。
真是个隐蔽的场所,感觉会有很多不良交易。丁翻翻心想。
更神奇的还在后面,丁翻翻发现每层楼的房间不光是住宅,还是店铺。
有一层楼全是医生,牙医,中医,西医,在门口挂着牌子。
还有层楼全是方便人们生活的店铺:理发店,杂货铺,冰淇淋店。
还有各种好吃的:王氏云吞,家庭面馆,潮流糖果店,苏州糕饼铺。
这些还只是明面上看到的,一家人就是一个企业。
一些不是店铺的房间,住着邮差,退休的清洁工,社区福利会会长,工程师,军人。
因为这个区域有许多藏族人居住,还有不少拿着佛珠,身披僧服的喇嘛。
现在还不急,以后丁翻翻会与他们许多人打交道的。
先用家里寄来的钱付了房租,丁翻翻便住进了神鸟楼。不少婆婆和主妇伸头看她,好像她是什么珍稀物种。
“小妹,你上学还是上班啊?”有个婆婆问她。听到丁翻翻说在找工作后,她不住咂嘴,“现在好工作不好找咯,你看起来这么年轻,很多老板不愿意要新人。”
丁翻翻不求得到多高大上的工作,只求解决温饱,就去了一家水吧应聘店员。
老板是年轻姐姐,看了她一眼,就让她穿上围裙开始工作。
为了避免总被认成学生,她去神鸟楼的理发店,把几簇头发染成了红色。理发师双哥边给她吹头边说,“你家里同意你染头发了吧。”
说是之前他给人家小孩染了,结果家长追到店里来,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骂了他一顿。
“我父母没在这边。”丁翻翻解释。
双哥点点头,“一个人,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水吧并不忙,来的主要都是学生。
丁翻翻看着男男女女,放学后,穿着校服,约着朋友或男女朋友,来到店里点饮品,坐在沙发上谈天说地,很是感慨。
老板问她感慨什么,她说羡慕啊,乡下根本没有水吧什么的,放了学也没有和朋友吃小吃的地方。
“但你现在吃到了。比以前的自己进步了。”老板安慰她。
好像是这样,丁翻翻感觉现在的生活也可以。和神鸟楼里的邻居也在慢慢混熟,她好像又从二十八岁回到了十八岁。
这样说,真要感谢严我斯,是他把她带进来的。不过那天过后,丁翻翻再也没碰到过他。
有缘总会碰到。况且,丁翻翻目前生活很充实,每天忙着认识不同的人,见不同的朋友。尤其是认识了一群“臭味相投”的老伙计后,她在这就过得更开心了。
这群老伙计分别是:冒牌牙医黄士升,CD店店员吴辉,拳师兼中医的王明清。
丁翻翻和三人约好,每过一段时间就到天台聚会。
时不时也有其他人加进来,但总是因为对四人组的笑话不感冒,便再不来了。
这三人都比王蜀年纪大,但并没有想象中的代沟。也许是四个人都喜欢音乐,明星,漫画,美食,笑话,所以很能聊。
也许在神鸟楼里,年龄只是一个数字,没有别的意义。
也有人叫丁翻翻去和同龄人玩,说天天和大叔待在一起,会失去活力。
丁翻翻听了,那段时间经常去找楼里的年轻人聊天。他们大部分聚集在楼里的冰淇淋店,里面有各种街机。
有一天,一个年轻人看她天天来,很热情的样子,突然过来抓住她的手,塞给她一本书,上面全是污言乱语,并且要她看完后给出感想。
虽然没接触过邪教,但丁翻翻扫了几眼,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东西。
自那以后,好长时间,她都不敢再去冰淇淋店。
丁翻翻和黄士升的相遇很简单,她牙疼,听人们的推荐,楼里有个牙医,虽然没有注册证明,但技术很好,收费也合理。于是,丁翻翻走进了黄士升的诊所。
结果,她这颗牙连到了神经,可能要动手术,并且有面瘫的风险。动手术,费用高,风险高,丁翻翻转身就走了。
没想到黄士升拦住她,给了她一些药,说吃了能止痛。虽然不能治好,但止了痛,不耽误日常吃饭。
丁翻翻经常牙痛,吃完止痛片就又去诊所拿几片,黄士升一开始照常收钱,后来说她来太多次,直接给她“批发价”。丁翻翻很无奈,牙痛不比头痛肚子痛,痛起来根本忍不了,只能依赖止痛片。
变成诊所常客后的丁翻翻,又认识了“昔日拳王”王明清。
他很少讲自己年轻时打拳的事。现在已经退役,成了兼职拳赛教练,又在自己家开了中医诊所。
王明清特别喜欢看漫画,尤其是香港漫画,因为那里面常有武打场面。他也特别喜欢香港电影,不只看武打片,也爱看一些爱情电影,丁翻翻有次去找他,发现他正在看《大话西游》,抹泪的纸巾,落了一地。
都是有故事的人。
不止他,黄士升也有,丁翻翻也有,神鸟楼的所有人都有。
丁翻翻特别爱人们谈话时,谨小慎微处露出的马脚,她总忍不住深挖,要听听故事的真相。
比如,王明清是在哪年和老婆离婚的?又是在哪年和初恋相遇的?他更喜欢白晶晶还是紫霞仙子?
又比如,黄士升为何很少走出神鸟楼?她如此节俭,现在储备了多少钱?据说他老婆孩子在外地,是真的吗?
或者又或者,为什么大家都不离开神鸟楼?这个地方一天天衰败,而且一开始没有做好排气管理,无论你走到哪里,都能闻到面粉、煤气、香烟和米饭的味道。
随时都能闻到,也就表示随时都有人在做这些事。不过吴辉不同,他就只听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都只是守着那台索尼收音机,放着CD。
丁翻翻第一次见到吴辉,就知道他和自己一样,不是个普通人。不是说他外貌谈吐多么惊人,而是,两人都有一颗躁动不安,反抗束缚的心。
丁翻翻喜欢听摇滚,吴辉喜欢听重金属。其实丁翻翻听不来重金属,但她觉得很酷。她对酷有自己的一套定义,不是外表打扮的时尚,穿舌钉纹花臂就叫酷,必须要有自己那一范的人才酷。比如,吴辉觉得摇滚会死,就在不远的将来,但是重金属不会,因为重金属从一开始就没活过。
丁翻翻不知道摇滚会不会死,但她赞同吴辉的观点。红极一时的东西,热度终会过去,但冷门,永远是冷门。
他们四人组聚会,丁翻翻总会备一支笔和本子,说要把他们谈话的内容记录下来,汇成一个《神鸟小品集》。
几年后,丁翻翻从抽屉底下翻出这个本子,深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原来自己后来做秘书,天天整理会议记录,一切都有迹可循。
就像严我斯心口上纹的那只小鹿斑比,也有来龙去脉。
那是一家开了很多年的纹身店,紧挨着神鸟楼。纹身师狗哥看不出年纪,但是技术很好,手一点不抖。
丁翻翻去纹身店,是因为看了部□□片,很想要感受一下。她当然没勇气在背后纹一头青龙,但也许可以纹个小花朵。
但她这个想法刚一踏进店里就被打破了,一个姐们要在侧腰纹一双水晶鞋,可那个位置太敏感,让她又痛又痒,止不住嚎叫,嗓门贼大。最后她快痛死,就只让纹了一只鞋,另一只鞋就算了。
就像仙度瑞拉,另一只鞋掉在路上了,要等王子去捡。丁翻翻安慰她。
没想到她哼了一声,“老娘才不会被人欺负,只敢在晚上闪耀一下。就算只有一只鞋,我照样从早闪到晚。”说罢,一瘸一拐站起来,离开了店。
“她为啥要纹个水晶鞋?”丁翻翻忍不住问。
“她跟她女儿打赌输了,所以这次纹身的图案是她女儿指定的。”狗哥解释。
丁翻翻有点怕,要是指定的是一头大象或者别的大物件,岂不疼死。
狗哥抬头看她一眼,怕啊?
丁翻翻点点头,想着还是算了,往后一退,碰到了一个结实的胸膛。
“我是下一位。”严我斯挤眉弄眼地跟她打招呼。
丁翻翻看到他,很惊讶。一是很久没见了,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而是她快忘了这个人的存在,明明人家帮过自己的忙。
“忘了我,没关系。”严我斯说着,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丁翻翻这才发现他头发长长了。
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吗?当时他还是光光的寸头。
“真是难忘。”严我斯笑容清甜,带着恰到好处的稚嫩。
丁翻翻闪开,让他到前面,他先纹。
严我斯挠挠头,看了眼狗哥,又看了看她。
狗哥豪爽地把他按到椅子上,“你第一次来,又是我熟人,不收你钱。”
严我斯一脸复杂。
狗哥问他想要什么样式,他低声说:“你看着办。”
狗哥在他耳边提了个意见,让他眼前一亮,翻过身子,把胸膛露出来,让他纹这里。
丁翻翻咬着牙看他,纹在胸口,这得多疼啊。
但严我斯跟她说,没她想的那么疼。他全程没吭声,对上丁翻翻惊恐的眼神,还安慰地对她笑笑。差点分不清到底谁是被纹的,谁是旁观的。
完成后,严我斯穿上背心,隐约可见小鹿角伸出背心领口。
“你纹了头鹿?”丁翻翻觉得好奇怪。
“是。”严我斯手轻轻放在胸口,“狗哥技术真不错。”
本来他还有点后悔的。
他来店里,只是看到了丁翻翻,准备上来说几句话,没想着要纹身。
对照镜子,欣赏着胸口的成品,小鹿栩栩如生,尤其是那双眼睛,好像活了一般,滴溜溜地转。
就跟眼前人的眼睛一模一样。
后悔的情绪立马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从此之后他经常去拜访狗哥,说他真的懂自己,是纹身之神。
狗哥轻轻笑了,放下手中的工具,“你就瞪着个大眼,直直地盯着人家,不管谁看了都知道,这小伙子已经陷进人家的眼睛里了。”
丁翻翻倒没发现自己眼睛有什么特别的,甚至因为用眼过度,眼睛很畏光,有段时间经常戴墨镜。
那段时间,也就是在纹身店事件之后,倒是经常在楼里碰到严我斯。他看到丁翻翻戴墨镜,也弄了副一模一样的来戴。
丁翻翻的墨镜是那种圆形细框的款式,老被人认成是盲人戴墨镜。自从严我斯也跟着戴,这下变成两个“盲人”了。
楼里有一群混混,年纪轻轻,不想读书了,每天在楼道口等人,不知干什么交易。他们经常因为这个捉弄丁翻翻和严我斯。
丁翻翻还好,她和他们不熟,他们很少针对她,大部分时候,都是针对严我斯的。
因为他们和严我斯熟,知道他脾气好。
一次,他们遇到两人一齐戴着墨镜经过。其中一人故意伸脚,想要绊倒严我斯,丁翻翻先瞥见,用脚尖狠狠踩住那人的脚。
“以后别再玩这种小孩子的恶作剧。”丁翻翻取下墨镜,对他们严肃地说。
“你们知道的吧,我背后可是丁香会。”她甚至搬出了“丁香会”来压他们,小混混脸色千变万化,最后还是没说什么。
“丁香会果然厉害,没人不怕。”丁翻翻再次戴上眼镜。
“他们本身就怂。知道我们生气了会直接去告他们,所以不敢真把谁惹毛。”严我斯说。
果然做的是不好的交易啊。
丁翻翻抹了一把眼睛,严我斯歪头:“你哭了?”
“畏光而已。看到强光就流泪。”
“不要总熬夜啊。”严我斯看着他,无奈地说。
“你看得出来吗?”丁翻翻拿开眼镜,指着自己浅浅的眼袋。
“很明显啊。”
“我还以为人家第一眼不会注意到呢。”丁翻翻疑惑。
因为我看你,第一眼总是对上眼睛。
严我斯低头看她,她还在念叨着那个小说有多好看,不看完简直睡不着觉。
外面的阳光经过墨镜过滤,浅浅流进他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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