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买蚕丝

若说初次相遇时,她带着侍女离家,前往京城的勇气令他刮目相看。

那么经此一事,宋策才真正认识到谭暮莘得性子有多坚韧。

哪怕眼睛上的纱布还没摘掉,看不清路也要去襄州。

他拗不过她,翌日,他亲自送她去襄州了。

药铺离襄州不远,半日便到,他离开前不放心她,替她找好客栈,留了一包银两,随之策马返回。

到了城门口,想起她独自一人浑身带伤,伤更是因他而起,纠结再三,他于心不忍折返回去。

陪她办完事,左右不过一天时间吧。他想。瘟疫一事治理得差不多了,后面北上和杨千汇合,迟一天也无妨。

返回客栈时,谭暮莘已经不在客栈了,料想她身上有伤口,牵扯到疼得龇牙咧嘴,应当是走不远。

他猜测谭暮莘来襄州,多半是和云锦料子脱不开关系,于是他骑着马沿街寻找,最终在一间蚕丝店里寻到了她。

彼时,她正和老板商量着价格,话语间,听上去像是老熟人了。

宋策站在门口等她,没进去打扰,同为商户,避一避是应当的。

突然,一个拿着糖葫芦的小孩冲撞了他,扑进他怀里后,一抬头被他冷峻的脸吓得不会说话了,随后跟上来一名五大三粗的

男人笑得满脸歉意的把孩子抱走。

男人身上一股难闻的狐臭味,络腮胡子蓬头垢面,身上不洁,腰间还别着一把柴刀。

他展开扇子摇着。

将男人身上遗留下来的狐臭味扇开。

“……”

旁边的大门内走出来一个身材娉婷地女子。

她迈出门槛那一刻,身子像被人抽掉骨架,后背弓起像只煮熟的虾,脸上疼得眉头紧皱。

宋策上前扶着她,他知她身上的几处烧伤,扶着时错开了些。

“你是来买蚕丝的?”

她顾忌男女有别,不做痕迹地避开了他的搀扶,“三爷为何又回来了?”

宋策望着空空地双手沉默,胡乱寻了个借口,“想起有位老友在此,顺道看看他。”

他走在她身旁,担心她随时会倒下,一只手默默地护在她身后。

“您见过了?”

“他家中有事出去,说明日便回。”

“真是不巧……嘶……”

谭暮莘走路时,无意间扯动小腿上的伤口,疼的浑身一颤。她正想撑着大腿休息一下,触到掌心又

生生挨了疼。

右手上的烧伤虽未伤及筋骨,可是整个掌心都被烧得没一块好皮,恢复起来只怕是慢的很。

她拧着眉头,疼的眼泪在眼眶打转也没落下一滴,坚强地憋了回去。

忍完泪后,见三爷盯着自己,她自我调侃着:“让三爷看笑话了。”

“怎会。”宋策于心难安。

毕竟是自己治理瘟疫时,手腕强硬影响到了一些人的利益,才会引得仇家报复,顺带牵扯到她。

见她这副隐忍要强的模样,不由得想起初次和她相遇时的情景。

记得她那时骑马打着伞,他给了她一身蓑衣,饶是她面上的嫌弃一闪而过,还是被他看出来了。

那个时候的谭暮莘,已然算不得娇气,却依旧能看出是位闺阁小姐。

短短小半年时间,她眉眼间越发笃定,深思熟虑,有了几分“掌柜”的气派。

这姑娘简直让他刮目相看。

他的手虚扶在她的后腰处,寻了个话题引开她的注意力,减少她的疼痛,“锦昌泰开铺的生意如何?”

“有三爷和徐小姐撑排面,生意自然不差,但是在京城那种地方,做一批云锦太贵了,一次两次可以,日后做成衣,亏钱是必然的。”

“走一步看三步,幸好你没有盯着眼前的蝇头小利。”

谭暮莘一怔,“三爷吃过亏?”

“不然你以为我那间铺子为何关门?斜前街那种地方,人少。开铺的生意是靠舞狮队引过去的,若你后期抬高价格,客人自然会少,说不定还会引来不好的言论。若是不抬价,京城料子昂贵,耗也能把铺子耗黄了。”

诚然,三爷说的不错。

而她因为觉得料子昂贵,迈出京城这步险棋,竟然误打误撞走对。

她心中欣喜,连身上的疼痛都不觉得疼了。

步子不由得雀跃三分,迈得更开。

正午是热闹的时候,街边铺子煮着各色各样的小吃。

襄州的集市和京城的不同,他们没有摊子,全是放在地上叫卖,偶尔能看见几样糕点,模样和陵城的有几分相似。

比如那块梅花糕。

她垫着脚,一跛一跛地走过去,忽然侧边冲来一匹高头大马。

千钧一发之际,宋策虚放的大手微微收紧,将她揽进怀中。

他收手时顾及她身上的烧伤,手腕用了巧劲,半个手臂圈在她的腰间。

撞进他的怀里,谭暮莘下意识伸手抵住他的胸膛,但三爷好似提前有所防范,率先捏住了她的手腕。

陡然地贴近来不及屏息,双方鼻息交缠,糅杂着街边香甜的桂花糕味。

谭暮莘的脸蓦然红了一片,连她自己都能察觉到脸上红热。

“三,三爷,马走了。”

宋策如梦初醒,“冒犯了。”

“多谢。”

她红着脸离开,腰间被他碰过的位置微微发麻。

方才差点被马匹冲撞到,再看那块梅花糕也没了兴致。

她继续走着,准备去下一家买蚕丝。

毕竟街上又不止那一家,虽然那家曾经和谭家有生意往来,但没谈拢,也不能就此打道回府,料子是一定要买的。

她来得目的是买料子。

跛着脚走了数米远,忽然意识到,身侧一直有道沉稳地呼吸,余光瞥见三爷的手臂虚虚扶在她的身后。

想起那个怀抱,脸不自觉地又红了。

三爷为何一直跟着她?

“三爷有要采买的东西吗?”

“没有,我等那位朋友回来,眼下无事,顺道逛逛,”宋策道:“你与方才的掌柜没谈拢?”

谭暮莘摇头,眼底沮丧一闪而过,很快重拾信心。

“掌柜说眼下蚕丝供不应求,几家商户都等着,”她苦笑一下,“许是我报了家门,他听完害怕了,也难怪,我家的事传遍方圆百里,但凡是知晓的,都不会与我合作。”

宋策轻泄一声笑意,“目光短浅。”

“……”

三爷的意思,是不是变相的夸赞她有才能。

暮色四合,采买完毕。

二人返回客栈。

买的东西,在第二日被送上门,足足装了一车。

她的手不方便规整,于是由三爷帮忙整理记录,防止有漏送的,沧澜在一旁帮忙装车。

货物装点完毕,将绳子套上马背。

谭暮莘问道:“三爷你还继续留下等朋友吗?”

“不了,和你一道出城。”

三爷说罢,翻身上马。沧澜随后,他手中牵着马车的缰绳。

一行人浩浩荡荡离开客栈,谭暮莘侧坐在车上,脸上是藏不住的喜悦。

来完这趟,足以用到下个月。

就连刺绣比赛上用的料子也不用愁了。

马车在街上缓慢行驶,周围的商贩行人们自动避让。

谭暮莘小心翼翼地揭开手上的纱布,想要瞧瞧伤口。

自从烧伤以来,她没敢看过掌心的伤口,全是交由三爷帮忙换药上纱布。

怎料到,她指尖才掀起一条缝隙,忽然听见前方传来哭喊声。

前方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男人的头发花白,女人稍微年轻些。

两人手中各拿一张诺大的画像逢人就问。

男人不会说话,急得满眼通红。

女人举着画像在旁边解释。

随着马车离他们越来越近,隐约听见了“孩子”、“跑丢”等字样。

她和他们对上视线后,两个人举着画像迎了上来,一个拦在三爷面前,一个拦在她的眼前。

画像上是一名三四岁的孩童,扎着冲天辫,模样圆乎乎的甚是可爱。

女人哭得撕心裂肺:“请问你们有没有见过我家的孩子,昨天中午吃完饭出门,直到晚上也没回来,求求了,谁见过我的孩子。”

听着泣不成声的询问,谭暮莘心中悲戚。

曾几何时,她也是这般无助。

只是她的确没见过,想帮忙亦是帮不上一点。

“没见过。”

话音刚落,她望见女人眼中失落,绕开了她,又往旁边走去。

男人见状阿巴了两声,正欲跟上。

忽听见端坐高头大马上的三爷开了口,“我见过。”

谭暮莘一愣。

两个人飞快地转身走回,趴伏在马匹的脚边,边哭边问。

“大人,大人!您何时见过,可否告知小的,我儿不会说话,迷了路回不了家。”

思儿心切的女人字字泣血。

谭暮莘也忍不住用一种催促的眼神望向他。“三爷在哪儿见过?”

“昨日午时六刻,丝铺门口。”

画像上的孩子眼睛呆呆的,和昨日冲撞他的那个小孩一模一样。

当时那小孩身后跟上来一名五大三粗的男人,他便觉得奇怪了。

毕竟那男人身上有股难闻的味道,浑身上下脏的难以入眼,可是孩子身上却是干干净净。

倘若孩子是由男人照顾,那他必然会将自己也收拾一番。

若是由孩子娘亲照顾,娘亲自然少不了要照顾自己的相公。

昨日被冲撞后,他想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想到孩子爹娘找上来了。

见谭暮莘的样子,她已然下定决心要掺和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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