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世界上要是有“比比谁最贱”或者“说话像放屁”的比赛,那么现在的林存淑绝对可以拿冠军。回顾过往人生,挂在嘴边的飞黄腾达变成了能活就行,本以为生活已经对她很差了,今天才知道原来还能更差。
这是她回到镇上的第八天,想当年林存淑作为全镇唯一一个考上211的大学生自信地走出这里,如今以26岁兜里只剩四位数的傲然家底强势回归,要问“成功”秘诀,也没什么,全都仰仗林存淑自己的“贱人”本性——爱多管闲事。自从高中毕业,林存淑就发誓永远不多管闲事,积极响应当代都市青年的“多爱自己”准则,真别说确实为自己省了不少的事,然而人啊这日子一顺起来就容易得意忘形。
九天前,公司经理空降团建现场,醉醺醺开摸女同事大腿,而林存淑就在两人身旁。这女同事可是她的上班搭子,两人一起挤地铁公交,下班一起团购吃饭,如此贴心战友此刻却被这猥琐上司上下其手,她几次推搡上司都不停手,只好向林存淑投去求助的眼神。妈的,挣点憋屈钱还要被骚扰,林存淑将杯中啤酒泼向“敌人”,然后摔杯而起,指着这登怒骂:“放手,臭傻逼!”
结果可想而知,经理作为大老板的亲生大儿,次日便让林存淑与女同事喜提N 1,光速被开。
“光荣下岗”后的林存淑带着全身家当坐了一天火车终于“荣归故里”。
第一章,回村。
现在她躺在床上,无所事事,过去的20多年就像场梦一样,什么都没留下,掏掏兜,连钱也没有,要说从过去得到的教训其实也就一个,那就是不要逞英雄多管闲事,就因为这性格她吃了多少莫名其妙的苦。可惜正所谓“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是,人类无法从历史中学到任何的教训。”林存淑用自己的人生完美现身说法。
而且这性格不仅会让她吃苦,还会遭到报应,门外响起敲门声,报应来了。
“屋里人死了!”林存淑用枕头将头埋起来,不想面对现实,然而敲门声并未停止,反而更大了,不一会好像听到了踹门的声音,林存淑惊坐起来,看来这门是不开不行了。
她慢悠悠起身走到门前,这房子就只有一间卧室,床离门也就六七米的距离,硬是被她走出了六百米的感觉,终于跋涉到门前,咬牙打开了门。门外不是催债的也不是寻仇的,而是一个帅气的男人,他有着翘翘的鼻子和小猫一样的嘴唇,一双纯洁的小鹿眼就这样盯着林存淑,可惜,对林存淑来说这人不是什么浪漫喜剧的天降男主,而是跨越九年也要来报复她的复仇反派。
九年前,林存淑还在上高一,班里转来了一个特殊的同学,他刚一进班,林存淑就被他吸引了,这男孩子竟然长了一张天生惹人怜爱的脸,就像她看得漫画男主一样。
只可惜,他不会说话,听老师说他是小学时期得了声带方面的病,导致他听得见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据说他家庭条件还不错,家里人一直在给他寻找治疗的方法,只是都没有什么成效。而他又是个要强的人,不肯去特殊学校,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我们这个愿意接受他的小镇学校。
于是他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大声地介绍自己,而是在黑板上写出了自己的名字——周笙远。
周笙远转学来的第一个体育课,男生们聚在一起打篮球,女生们在树荫下聊天,林存淑听着她高中时候最好的朋友许漓讲着上周末他们全家一起出去旅游的事,往日她都听的津津有味,今天却有些心不在焉,许漓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发现她正看着远处的周笙远,他正独自一人靠着墙看书。
“他挺可怜的是吧,长得这么好看却不会说话,交朋友都难,都没人带他玩。”许漓边说边无奈地摇头,然后准备继续讲自己的事,然而林存淑还是没回过神来,她突然站起身,眼神也没有离开周笙远的位置:“许漓,我们去找他玩吧。”
“什么?你又犯病了是不是,老师都不管你管什么?而且也许人家就喜欢自己呆着呢,要去你自己去,我可不想丢人。”
林存淑不是犯病了,而是想到了自己,她从小就跟着收废品的爷爷长大,爷孙俩就住在镇上的废品站,从小学到初中林存淑一直是乐于助人,品学兼优,待人接物说是热情似火也不为过,但是始终没有什么朋友,只好自己一个人玩。直到到了高中,她认识了许漓,这个家境很好的大小姐看到了林存淑的好,两个人形影不离,林存淑这才算是有了第一个好朋友,所以当她看见周笙远孤独的身影时不由地会想到曾经的自己。
“我就是想和他交朋友,有什么丢人的,那我自己过去,你在这等我。”林存淑鼓起勇气跑到周笙远面前,学着他一样的姿势,靠着墙,清清嗓子,开口说道:“你好啊周笙远,我叫林存淑,你愿不愿意做我的朋友啊,以后我们一起玩好吗?”林存淑怕他听不清,还特意大声地说。周笙远偷偷翻了个白眼,合上书,转过来面对着林存淑,将他的一只手握成拳头,手背向外,轻轻敲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然后带着书回了教室。
林存淑重复着这个动作,一脸疑惑地回到许漓身边。许漓好奇地问:“存淑,他怎么走了?你和他说什么了?”
“我就问他愿不愿意和我做朋友啊。”
“那他怎么回答的?他也不会说话。”
“他就这样敲了一下额头,我觉得应该是……想,或者……谢谢。”
“有可能吧,但愿他不是在骂你就好。”许漓半信半疑,她总觉得周笙远不像他长得那么脆弱,反而有种生人勿近的高冷感,也就只有林存淑这种头脑简单的热心大姐才敢和他说这些了。
事实证明许漓想的没错,很多年之后林存淑才知道,原来当年那个手语的意思是——笨。不过高中的林存淑可不知道,就这样把这个动作当成“想”,“烦”了周笙远很久很久。
于是现在的林存淑只要一看见周笙远就会想到那个手语的含义,世界上还有比自作多情更尴尬的事了吗?周笙远的出现好像就是故意在给她难堪,反复提醒她高中发生过的事。
“大哥,你怎么又来了,我都说了真不用你帮……”林存淑还没说完,周笙远就将门全都推开,像进自己家一样走了进来,将一个饭盒放在桌子上,旁边还有一张字条。林存淑无可奈何地跺了跺脚,不耐烦地看起字条来:【把饺子都吃了。】她打开饭盒发现里面放着一碗热腾腾的饺子,叹了口气,对正在她房间里准备拉开窗帘的周笙远说:“不能不吃吗?”说话间,周笙远将所有窗帘拉开,阳光瞬间洒落进这个小房子里,林存淑像个刚见了阳光的吸血鬼一样用手臂挡着眼睛,周笙远走过来轻轻放下她的手,指着桌子上的饺子,坚决地摇了摇头——不行。
林存淑知道,如果她不吃,并且把他赶出去,那么周笙远就会待在门外一直不走,就像四天前一样。
原本林存淑只想着回到这里做一只吸血鬼,一只寄生虫,赖在床上永远不起来,毕竟像她这样的人就算醒着也不会产生什么价值,反而一直在毁掉自己的人生。可惜肚子不争气,躺到第二天竟然饿晕在床上,周笙远不知道从哪里得来她回家的消息,敲门没人开,于是砸了窗户跳进来,救了饿晕在床上差点真的成鬼的林存淑,结果是,她醒来看见的第一句话就是:
【你真应该感谢你家是一楼。】
从那以后周笙远开启了他的送饭之旅,一日三餐准时送到,外加打扫屋子也一同包揽了。
林存淑对这个人真没什么办法,只好坐下来乖乖将饺子吃完,这么多天过去,她就悟出一件事——这小子手艺真不错。不过今天周笙远显然没准备就这么简单地放过她,他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条放在林存淑手中:【今天去跑步。】
“大哥,你知道我几天没动了吗,跑步?我现在走路都费劲,你这是要我的命啊。”林存淑直接耍无赖坐在了地上,周笙远见状架起她的胳膊就将她轻松拎了起来,好像真的在思考她的话,想说些什么,但是他今天显然只带了这两张字条,林存淑家里也是“家徒四壁”,连只笔都找不到。于是便出现了十分滑稽的一幕。
周笙远做出跑步的样子,然后摇了摇头,接着又做出走路的样子,点了点头,林存淑知道这意思是:跑步不行,那就散步。不过他认真做动作的样子实在可爱,林存淑忍不住笑出了声,周笙远以为她同意了,牵起她的手就不由分说地向外走。
刚一出门周笙远就松开了手,林存淑只好默默和他并肩走着,几个大爷大妈正坐在小区花坛周围聊天,见两人走过嘴也没停,眼神却紧紧跟随着他们。
“诶诶,那个不说话的今天又去找这姑娘了哈。”
“这回还给带出来了,我还以为这姑娘得病了出不了门呢。”
“这俩人一个是哑巴,一个呢连个家人都没有,都挺可怜,啧啧。”
“……”林存淑从他们身边路过,隐隐约约听见了他们的讨论,心想,都别急,等我老了,我也坐这唠你们孙子孙女。
周笙远对此毫无感觉,目视前方,林存淑从没见过走路这么认真的人。
“我们要走到什么时候啊?”走了十分钟,她终于忍不住说出一句话。
周笙远听到这句话终于停了下来,然后转过身来面对着她,想了一下,比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林存淑知道他应该是想用手语,但是又怕自己看不懂,所以选择用了她一定能明白的手势。林存淑想着只要不用继续这么无聊地走下去就好,于是停在原地,看着周笙远跑到了小区一进门的第一栋房子里,难道这里就是他住的地方吗?竟然离自己家这么近,怪不得三餐都能及时送到。
“我的天哪周笙远,这你都有?”
周笙远从他家里带出来的“东西”成功俘获了林存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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