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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以为我很喜欢北京,后来才发现,其实是因为余柏言在那里,所以我才喜欢那里。
我这个人一直没什么自我,好像永远都依附别人活着。
我知道这很没出息,说出去会被人嘲笑,但我就这么活了二十多年,习惯了。
我找不到自我,也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之前我活着的唯一意义好像就是和余柏言纠缠。
而如今,我一个人前往爱尔兰,如同行尸走肉,了无生机。
爱尔兰对于我来说实在遥远,落地在那片陌生的土地时,我觉得很不真实。
我,一个在乡下泥巴地里长大的小孩儿,竟然一路稀里糊涂走到了爱尔兰。
站在机场,我觉得自己在做梦。
但很快被证实这一切都是真的,公司安排对接的外国同事十分热情地来接我。
我和他客气寒暄,又一次觉得不可思议。
刚回到城里上学的时候,我一丁点英语都不会,那个时候我哥已经可以跟少年宫的外教对答如流了。
爸花了钱给我补课,那26个字母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外星人词汇。
在上大学前,我羞于开口说英语,总觉得自己发音有问题。
或许真的是沾了余柏言的光,我因为他努力学习考到北京,在那座城市以及那所还算不错的学校里疯狂成长。
谁能想到当年进城时一句“How are you”都不会说的我,在工作后跟国外的合作方接洽自如,又谁能想到,我竟然来到了国外。
我在同事面前装模作样,谈笑风生,就好像我真的是个有为青年。
殊不知,一切都是强撑罢了,一切都是虚假的。
这个爱尔兰同事很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高高瘦瘦,以我中国人的审美来看,他是典型的欧洲帅哥。
蓝色的眼睛,红色的卷发,像是电影里的人。
他说他叫Damonte,很健谈,也很客气,说话时一直看着我的眼睛。
他不停地夸赞我的黑眼睛,说他很喜欢中国。
我没太多力气应付他,但出于礼貌,还是不冷不热地回应着。
他带着我先去了酒店。
公司下个星期会给我安排住处,Damonte说那处房子和他家相邻,是他帮我租下的,只不过在我住进去前要重新打扫,最快也要下周才能入住。
我倒是无所谓,住在哪儿对我来说区别都不大。
酒店房间不错,Damonte忙前忙后帮我拿行李、放手提包。
他如此殷勤,倒是让我有些不适应。
我告诉他不用这样,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自己来。
但他回头看我,笑得阳光,说为我服务他很开心。
可我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服务。
我有些累了,沉默地坐在沙发上看手表。
Damonte大概看出了我的意思,很快向我道别。
他走之前对我说:“如果你愿意,随时可以找我来陪你。”
我笑,心说这话可真暧昧。
这年轻小伙子怕是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个同性恋,还是个没什么底线没什么原则的同性恋。
我摆摆手,算是跟他道别。
他把为我准备的手机放在桌上,最后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他刚出门没多久,那个手机响了,进来一条消息。
我不想看,觉得累,但又怕错过重要信息,只好起身去拿过来。
消息是Damonte发来的。
他说都柏林和北京相比又小又安静,但温度很舒适,整座城市也很年轻,有很多酒馆,适合夜晚出去放松。
他说他为我准备了一份礼物,刚刚害羞,没直接交给我,他放在了酒店房门口,我一开门就能看见。
我有点受不了这样的“厚待”,也想着这年轻小伙该不会在拍我的马屁,打算日后让我在工作上多照顾。
我想着,这礼物肯定不能收。
可没料到,当我开门,看到的所谓礼物竟然只是一本厚厚的书。
《Ulysses》。
《尤利西斯》。
上面贴了个便签,为我解释了他送这本书给我的原因。
【这本书以都柏林为背景,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希望你也喜欢它,希望你也喜欢都柏林。】
小伙子还怪文艺。
只是可惜了,我从来不看这类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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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第 6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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