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开眼的时候,从远处传来的钟声余音还在窗边回响。我仰躺着,呆呆地望向斑驳发霉的天花板,思绪像尚未启动的机器,一片空白地保持安静。
站在窗边的人抬起头,背对着夕阳,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淡淡地问:“醒了?”似乎意识到不对,年轻人懊恼地皱了下眉,缓缓迈着步子走过来,把声音放得轻柔许多:“感觉怎么样?你撞到头了,现在还疼吗?”
似有若无的眩晕感牵扯着神经,让我无法思考。我撑着床板慢慢坐起来,浑身发软,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以掌抚脸,垂着头有气无力道:“劳驾倒杯水,谢谢。”
脚步声往远处走去,不一会儿又转回来。一只手握着黑色塑料杯,递到我眼前。我道了谢,接过水杯,凑到鼻尖闻了下,犹豫片刻后喝进嘴里。
年轻人在我身边并排坐下,将微微湿润的掌心覆盖上我的左手背。
我错愕地扭头,看了眼床边叠在一起的手,又抬起眼看向略显沉默的年轻人。
他抿着嘴角,目光落在不远处的地面上,夕阳洒在那张精致淡漠的脸上,微微颤动的黑瞳却不似表面那样沉静。
他似乎在等我询问,并且像是做好了回答的准备。我微微一笑,偏就一言不发,等着他失去掌控场面的节奏。
水杯还未放下,年轻人就坐不住了,他用力抓了下我的手,似乎有点生气,声音也变得急躁:“你不说点什么吗?”
我侧过脸,“什么?”
“医生说你可能会出现失忆症状,现在还记得我是谁吗?”
我看着眼前尚留存稚气的年轻脸庞,莫名的熟悉,但确实记不起来了,于是摇了摇头。
“我是你的爱人。”他说完这句话,终于露出一丝笑意,淡淡的,藏在被晚风吹拂的乱发下,那双漆黑的眼眸里。
我讶然不已,在房间里挥之不去的兰花香里求证:“你是Alpha吧?”
年轻人牵着我的手抚摸他后颈的腺体,这是个异常暧昧的举动,我有点招架不住,尴尬地感受着手指下Alpha腺体的温度。
他轻声哼笑,拖长声调有种小孩子耍赖的意味,“哥哥,你咬一下好不好?”
我抽回手,有点想叹气,“我们都是Alpha,怎么可能是恋人。”虽然遗忘了很多东西,但不代表我变成了什么也不懂的傻子。
“你猜我们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年轻人收敛了笑,他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前后反差有些大,这会儿神情认真得几乎要透露出一丝癫狂。“因为我们在私奔啊。帝国禁止Alpha相爱,但是没关系,我愿意为了你抛弃一切。”
他目光殷切地看着我,似乎想从我这里得到相应的回响,只是——
我站起来,把水杯放到桌角,说:“对不起,我不记得了。”
“总会想起来的,”背后的Alpha无所谓道,“既然都逃出来了,这种小插曲不算什么。”
小插曲,我轻抚额头,闭眼,忍不住叹气。真的忘记了很多事,比如——“我是谁?”
“乔书,你叫乔书,我是习暮。”
“乔书,习暮。”我默念着这两个陌生的名字,脑海里半点印象也无,再努力回想,太阳穴便泛起一股刺痛,只好作罢。
“我们这样跑出来,不会令家里人担心吗?”其实这句话我想问的是自己:我真的能做出放下责任、不顾一切地与人私奔这种事吗?
“都说了是私奔。”这个叫习暮的年轻Alpha皱起眉,“再说,我们都是孤儿,哪里还有亲人?你是真的全不记得了。”
“好吧,对不起。”我有点头疼,不想再作挣扎。
习暮伸出胳膊,从背后环抱住我,额头亲昵地贴在我的肩颈处,说话时,温热的气息拂撩着敏感的腺体,浑身都开始泛起燥热。
“哥哥,我的……乔书哥哥。”年轻的Alpha轻声低喃,用他那干燥的薄唇摩挲着我的腺体。“我爱你……”
我叹了声气,思绪乱成一团,为了这个缠人的小孩,也为了我失守的警备心。至少,一个Alpha,不该这般毫无抵触地接受另一个Alpha的靠近,更何况是腺体的触碰,除非关系已经亲密到可以交付生命。
身体的潜意识反应不会骗人,现在,我开始相信我或许真的有一个恋人了。
失忆真是让人毫无安全感,对现状的认知来源全部依靠他人,虽然我努力说服自己眼前的人可以相信,但是谨慎的本性又让我始终保持怀疑。
习暮对我的了解远胜于我对他,这让我生出了被轻易洞察的不适感,或许我们本是相互了解至深的,只是我随着失忆丧失了这部分能力。
习暮是无辜的,不该因为我失忆的缘故而受到冷落,可是在丢失对方全部记忆的情况下,我要怎么做一个成熟可靠的恋人呢?
醒过来要面对这么多难题,我几乎要生出退缩的心思了。
随着夜幕逐渐拉开,我感受到了饥饿感,手下意识抚上腹部的时候,习暮轻轻哼笑一声,在寂静的房间里清晰可闻。
他随手扯了下旁边的垂绳,这绳似乎连着楼下的某处提示铃,因为在他做出这个动作不久后,外面传来由远而近的脚步声,然后敲门声响了起来。
习暮走过去,把门打开一条缝,接过来盛放食物的餐盘后,又缓缓将门关上。
他一边把食物放到桌面,一边解释刚才的行为:“脱离帝国管控的Alpha会被列为危险分子,现在我们的通缉令大概已经发布了,这里消息闭塞,暂时还算安全,但仍然要谨慎一些,知道了吗哥哥?”
“我们要在这里定居吗?”
习暮沉默了一会儿,说:“在你恢复记忆之前,是这样打算。”
像是在走一步算一步,我有点疑惑,“我们在决定离开的时候,没有做好长足的准备吗?”
“没有,走得比较仓促。”习暮看起来不欲多言,将铁勺放进糊状食物的碗里,搅拌两圈,推到我面前,说:“吃吧。”
刚苏醒不久,胃口不算很好,酸面包又硬又干,我勉强吃了一半,糊糊也剩下半碗。
“吃不惯?”我放下勺子后,习暮微微皱起眉,一副真受不了的样子,然后将碗移到自己面前,自然而然地吃起剩饭。
真奇妙,被明显小我几岁的恋人照顾着、纵容着,有种身份倒置的感觉。尽管失去记忆,我也隐隐觉得,按照正常情况,我怎么也不会处于被照顾者地位。
“我以为你吃过饭了。”我有些尴尬。
习暮将酸面包捏成碎块泡在糊糊里,用勺子满满当当挖了一勺,送进嘴里。很有教养地等完全咽下去后,才慢条斯理地回答:“因为走得仓促,没带多少财产,所以要节省开支。”
真是一次不靠谱的出走,我很难想象自己会在什么情况下做出这种决策。
“如果节省开支需要用节食来达到目标的话,难道不会很荒唐吗?”
“只是暂时这样,”习暮毫不在意,悠悠地抬眼看向我,“我会找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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