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江城县很小,出了巷子,开车去杨柳街的跳蚤市场也就十来分钟。

上午十点左右,跳蚤市场正是热闹的时候,逛市场的人很多,车子不能开进去,只能在路边找地方停。

等车停稳,沈聿书从后排下车,站在路边往市场里面看了一眼。整个市场并不大,但是里面人来人往,摊位又多又乱,有卖早餐小吃的,也有卖衣服玩具的,甚至还有路边理发的,各种吆喝叫卖的声音混在一起,吵得人头疼。

沈聿书微蹙着眉一边往里走一边寻找林烟的身影,还要小心避开路边摊的油不要溅到他的白衬衫上。

周则在外面停好车也赶过来,跟上沈聿书,说:“沈总,要不您去外面等吧,我去找林烟小姐。”

沈聿书道:“再让她把你送局子里去?”

“……”提到丢脸的事,周则顿时不吭声了。

沈聿书朝前走了一会儿,忽然注意到对面河边蹲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

女孩穿着件简单的白T恤和浅蓝色的牛仔短裤,大概因为夏天太热,长发被她编成两条辫子垂在胸前,辫子的尾巴绑着两朵浅蓝色的蝴蝶结,看起来也是个爱漂亮的小姑娘。

沈聿书站在原地盯着远处的女孩儿看了一会儿,周则顺着沈聿书的视线看过去,一眼认出了就是昨晚把他送进派出所的女孩,连忙道:“沈总,就是她。”

他一边说一边从裤兜里拿出沈聿书给他的那张照片,然后递给沈聿书,说:“您看,是不是有点像。”

沈聿书接过照片,低头看了眼,然后又抬起头朝河边的女孩儿看去。

虽然照片上的女孩只有十岁,但仍然很容易从眉眼五官分辨出,蹲在河边正在摆摊卖东西的女孩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沈聿书只看了一眼照片就确认了。

他把照片拿在手里,然后径直朝对面走去。

走近时,看到林烟正蹲在她的摊位前,在帮一位年轻的女客人戴耳环,一边给对方戴一边说:“你戴这个真的很好看,这个款式我就只做了这一对,别说在江城,就是在全国也不会有一模一样的。”

说话间,她就感觉到有两个男人走到了她的摊位前。

她下意识地抬起头,然后一眼就认出其中一个是昨晚在巷子里跟踪她的人。

她没什么好脸色地看了两人一眼,然后收回视线,对着客人又露出了笑容,拿起镜子帮忙举到客人的面前,说:“你看看,我没有骗你吧,真的很好看,刚好衬你今天穿的这条裙子。”

年轻的女顾客拿起镜子左右照了半天,越看越满意,于是高兴地从钱包里拿出三十块钱递给林烟,还同她说:“小烟,下次再有这种好看的适合我戴的款记得给我留着啊,你有我电话吧,有新款了你打个电话给我,我过来拿。”

“行。”林烟高兴地把三十块钱放进她的包里,她脸上笑容甜美,热情地对客人说:“等我出了新款,我第一时间就给你打电话。”

“好,那我就先走了,有新款记得给我打电话啊。”

“您放心吧,慢走啊。”

客人走后,林烟从旁边拿过一个笔记本记账,等记完账,她把笔记本合上放到一边,然后才抬头看向周则,开口就不客气地嘲讽道:“怎么又是你,昨晚局子还没蹲够?”

周则虽然对林烟昨晚不分青红皂白就把他弄进局子里的事情有点不高兴,但这毕竟是林德川的女儿,指不定将来真要跟沈聿书做兄妹,于是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替自己仔细地解释一下,说:“林小姐,你真的误会了,我昨晚绝对不是在尾随你,我是看你跟照片上的女孩儿长得很像,所以想走近确认一下。谁知我压根还没看清楚,你就东拐西拐地不见了人影,还让警察来把我抓走……”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小了下去,毕竟这实在是件很丢脸的事儿。

每次提起这个事儿,别说沈聿书嫌他蠢,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智商为负,好歹也是跟着沈聿书见过不少大世面的,怎么就能让个小姑娘给耍得团团转。

林烟听见周则说照片,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这个时候,一直没说话的沈聿书终于上前一步,把手里的照片递过去,问:“这上面的人是你吧?”

林烟看到沈聿书递过来的照片,下意识地伸手接过去。

照片上的女孩确实是她。

那是在她十岁生日那天,家里根本没有人记得她的生日,她惯例早起给爷爷做早饭,等爷爷吃过早饭出门去打牌了,她就在家里洗衣服打扫卫生,做完家务然后就坐在门槛上写作业。

下午的时候,珊珊过来叫她到她家里去吃零食。珊珊的爸爸在城里做生意赚到了钱,年前就在城里买了大房子,把珊珊和她妈妈接到城里去生活。那天正好是个周末,珊珊一家人回老家玩,买了很多的零食和水果。

珊珊一向对朋友很大方,叫了好多村子里的小伙伴到她家里去吃零食。

正好珊珊那时刚过完十岁生日,她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一台照相机。

珊珊那时刚拿到新玩具,正对拍照十分有热情,于是给每个小伙伴们都拍了一张照片。

林烟从小到大唯一的一张照片,就是在那天留下的。

但是没多久珊珊就跟着爸爸妈妈出国定居了,照片洗出来也没能及时地寄给小伙伴们。

一直到两年前,珊珊跟着爸爸妈妈回国过暑假,当她把照片给林烟拿去的时候,才知道林烟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家了。

她当时站在屋子外面,看着堂屋的墙上贴着的林烟的那些奖状,有一种物是人非的难过。

她在外面站了一会儿,直到妈妈来喊她,她才匆匆把照片留在了门边的柜子上,然后跑回家去。

而这次林德川带着沈漫云回家奔丧,才知道林烟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家,好不容易打听到林烟的电话号码,结果打过去就被拉入了黑名单。

因为林烟离开家的时候只有十二岁,如今五年过去了,谁都不知道她长变了多少。而翻遍了家里,也只找到一张她十岁那年的照片。

沈漫云只能将这张照片寄给沈聿书,让他拿着这张照片去找人。

林烟很意外这张照片为什么会在眼前的男人手里,她抬起头看向他,脸色严肃地问:“你们到底是谁?”

沈聿书也不同她绕弯子,简洁明了地说:“林德川你还记得吧?他如今正和我母亲交往,这次他回老家奔丧,才知道你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过。他现在想接你回北城念书,所以我母亲托我来找你。”

林烟听见沈聿书说林德川回家奔丧,一时十分好奇,望着沈聿书问道:“谁死了?”

沈聿书道:“你爷爷。”

林烟闻言,眼中竟露出几分惊喜的神色,更加好奇地问道:“怎么死的?”

沈聿书这种在生意场上杀伐决断的老狐狸,自然一眼就捕捉到了林烟眼中流露出的惊喜神色。

他略有些意外,看了她几秒,之后才回答她说:“听说是赶着去隔壁村打牌,横穿高速公路的时候被高速行驶的大货车撞飞,当场丧命。”

林烟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心中的喜悦,她脸上露出个笑容,说:“老畜生,死有余辜。”

沈聿书站在林烟跟前,他突然对她产生好奇,禁不住深深地看她。

林烟却嫌他们站在她的摊位前碍事,于是出声赶人,“你们没事就走吧,别挡着我做生意。”

她一边摆她的首饰,一边对沈聿书说:“回去告诉林德川,在我心里,他早八百年就已经死了。在我小时候需要他的时候,他没有管过我,我现在长大了,已经早就不需要他了。”

沈聿书非常能理解林烟的这种心情。

换做是他,从小被父母扔在老家不闻不问,成长过程中艰难到要靠捡垃圾养活自己,可见身边完全没有一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大人。

在这样独自辛苦长大的过程中,对父母的爱意恐怕也早已经磨灭得一干二净。

所以她恨林德川是正常的,不恨才不正常。

沈聿书仍站在林烟的摊位跟前没有离开。

他看着她认真地摆弄那些首饰,好奇问了句,“你这一天能卖多少钱?”

林烟懒得搭理他们,不耐烦地说:“关你什么事。”

沈聿书倒也没因为林烟的不礼貌而不悦,他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才开口继续说:“听说你学习成绩挺好。”

林烟终于抬起头,重新看向了沈聿书,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沈聿书扫了一眼林烟跟前那些塑料制品的首饰,然后看向她,说:“刚才听你和那位顾客说,这些首饰都是你自己设计的。看得出来你有些天赋,但是你就打算一辈子在这种小地方当个井底之蛙吗?你不想去更大的世界看看吗?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林德川现在还算有钱,我如果是你,一定会选择去北城念书,你到大城市能接受的教育,能开拓的眼界,是你在这种地方一辈子也不可能接触到的。”

“当然,你也可以靠你自己努力走出去,但是那需要多久,十年,还是二十年?”

林烟望着沈聿书,不自觉地抿紧了唇。

沈聿书看得出她已经有些动摇,他在林烟的摊位跟前蹲下来,伸手拿过她的笔记本,翻开一页,用笔在上面写下他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写好后递到林烟手上,说:“这是我的电话,你想清楚就打给我,但是我只给你一天的时间,后天一早我会离开江城。”

他说完看向林烟的眼睛,最后说一句,“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去北城。努力固然很重要,但是能把握住人生中出现的转机,比努力更重要。更何况,那是林德川欠你的,他理所当然应该抚养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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