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脸色看起来很糟糕。”
“如果你愿意离开这地方,我保管我的脸色会好起来。”我捏着鼻子,语气微妙,“你确定要在这吃东西吗?”
我和朋友蹲在河边,看着来往的船只,吃着东西。
准确来说,只有他在吃。
他吃的很快,三两口就把汉堡塞进了嘴里,“噢,习惯了,不闻着这气味,我还吃不下。”
河边吹来一股腥臭味,看似平静的运河,或许眨眼间,就会飘来一具尸体。
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味道,我感觉头更疼了。
朋友是约翰研究所的搬运工。
约翰教授是人类学专家,在这起案件中,正是由他出庭作证,根据尸体身上的伤痕,推断出了凶手的身体特征,和作案手法。
在多位嫌疑人中,杰克满足这些条件。
我不确定这是否正确,但在权威的认证下,陪审团很容易就相信了检察官的指控——杰克是这起连环杀人案的真凶。
这是洪爷从前任律师那里得到的消息。这起案件没有公开审理,因此只能从相关人员嘴里才能知道些内情。
“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太多的信息涌进脑子,我有点想抽烟,我看了朋友一眼,朋友挥手,“抽吧。”
于是,我开始吞云吐雾起来。
人在压力极大的时候,会本能地寻求向外的渠道,像充满气体的皮球。
朋友是不抽烟的,认为这是小孩子才会喜欢的货色。他喜欢抽大烟。
我踩灭了烟头,“你知道Jack the ripper吗?”
“当然,腹部撕裂者。”朋友挑眉,嘲笑道,“英格兰场的牧羊犬,忙来忙去都没抓到凶手,真是笑死人了。”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噢,我知道了。你是想说最近报道的什么奇迹生还者,杰克二代吧,还说鹰国的犯人逃到了米国。”
“真搞不懂他们是怎么把这些联系起来的,明明作案手法都不一样。”
是的,ripper,腹部撕裂者。没有开膛。
在公认的“开膛手杰克”犯下的五起案件中,几乎没有开膛,而是割喉破肚。也并非所有受害者都被取走器官。
除了最后一名受害者。
最后一名……我隐约抓到了什么。
我摇了摇有些沉重的脑袋,如果忽略报社的噱头,把这当做是一起新的连环杀人案,而不是模仿犯罪。
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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