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第118章 旧忆·三生石

季烟罗看着已经远去的黑衣男子,那介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背影略显单薄,但依然如松柏挺拔不屈。她自然知道他为何致歉,才见了两面,能让他致歉的,也就那一次小小的争执。她该是惊讶的,原来这种骨子里都透着淡漠与疏离的人,居然也会放下他一贯的偏执,向他人致歉。

她自然不会觉得这是洛魂对自己有什么意思,他太冷淡了,完全不像是会对任何人动情的模样,这其中既包括亲情友情,也包括世人津津乐道的爱情。她只是觉得奇怪,仅此而已。

说说起来,他那把剑叫什么名字来着?

季烟罗微微眯起了眼,像一只转着坏脑筋的狐狸。

似乎是叫……断情?

这名字就很有意思了。

季烟罗端起了还冒着热气的瓷碗,若有所思。碗中的香油挂面荷包蛋,构成了一幕美妙又美味的图景。

……

两日后。

现在正是清晨,洛魂已经起身换好了单薄的练功服,开始了惯常的修行。

在客栈后厅之外,是一僻静处,鲜少人来,以洛魂这冷清喜静的性子,修行自然也喜欢寻一不受打扰的清净之地。

今日,他练习的,是逝水剑法,是在北海湾一战之后所推演总结出的第三式。这一式,名之三生,取之地府三生石之意。

三生不忘,憔悴损。

与这剑诀之婉约所对应的,他的剑较之前两式愈发迷离难当。如果说奈何与忘川,是极尽愤怒之后的爆发,那么三生,就是在愤怒之后的绝望与哀恸。

他一剑一剑刺着、挑着,出剑很慢,却仿若有着大巧不工的美感,当剑式连贯起来,则是如海潮般连绵不绝的极致杀招。

这是逝水剑法的一贯特点,或者说,是洛魂的一贯特点。他的剑,总是密密麻麻、密不透风,以极快的出剑,抹煞一切应对的可能性。他虽有剑法,每次施展却都有所变动,哪怕是他自己所创的,也从不会一板一眼,若是想摸透他的剑致胜,那是不可能存在的。

的确,他的剑专注进攻而无视防御,他的剑招也非固若金汤,同样存在缺陷与漏洞。但在他密密麻麻的剑下,寻得破绽,并不代表有余力破开。除非学这个疯子,与他以伤换伤,强行滞住他的剑,并直中要害,否则,依然难以从他的剑下将他击败。

所以,若想真正安全地破他的剑,不若以更快的剑将他的剑招拦下,以此断去他连成潮水攻势的意图。

但这一点的难度,相信每一个与他对阵过的亡魂都体验过了。

——洛魂是个不要命的疯子。

这恐怕是他们生前的最后想法。

练了几遍三生,又信手拈了几种不同的变式,洛魂才觉自己对这一式的掌握已经更上一层楼,这才稍稍满意了些许。

他练剑,无甚凌厉,但就是这样慢吞吞的练法,也很难让人想到在真正的搏杀中其远超修行时的离谱出剑速度。

随后,他又舞了几遍奈何与忘川。

奈何不渡,天海断。

忘川尽流,山河穿。

冷面公子练剑,神情的专注而认真。他额间细密的汗水,颊上自然的晕红,都与他那冷清而孤高的气质有几分疏离,如此带来的反差感,更使得他具有几分别样的美感。

他是俊美的,若是能多笑笑,想必能迷倒不少仙子。但他向来都是以冷脸示人,仿佛世间的一切都不能引起他表情的丝毫变化,也不知当初是发生了何等变故,让他从委托人口中温和而强大的少年,变成了如今这冷峻无情的剑客。

须臾,他盘坐而下,凝心静气修行了一番,便在洗沐之后换了身干爽的衣裳,去往镇中用早膳。

北大陆的饮食,自然与他曾经在东大陆有所不同。就拿早膳一说,在他曾经的家乡,多是米粉、烤饼,或者直接煮上稀粥就着水煮鸡蛋。而松桥镇更喜面食,也有烙饼、馒头之类,或者直接拿昨夜的剩饭就着麻油炒饭。

洛魂这几日,什么吃食都试了试,心中还是更想念家乡的炒米粉些。

虽然他表现得冷漠孤高,但他对美食并不拒绝,口腹之欲是小道,但他偏爱此道。

待他回到客栈,一个衣着黑白分明的小仙子就站在人字五号房门前。她墨染似的发扎着高马尾,腰间挂着卷起的红鞭,衣裳简约利落,可爱之余倒也多了几分英气。她双手抱胸,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瞳,上下扫了来者一眼,皱了皱鼻子,嗔道:“烟罗姐姐说你就在房内等着,方才为何不在?”

洛魂取了钥匙开门,淡淡道:“我说过,除了膳时,我会在客栈。”

林墨仙轻轻哼了一声,倒也没追究他让自己等了片刻的责任。她迈着骄傲的步子,像不可一世的君主巡视自己的领地一样环顾四周,背后坠下的红色发带,随她的迈步走而一下一下地跳着,飞舞起落,美得像是画儿那样。

见她没有说明来意,洛魂也没急着问,但他也能猜到。瞧她不急不缓,还有闲心在窗边摇头晃脑往外看的模样,季烟罗的商队的出发时间,大概是在明日了。

林墨仙忽然转身,见到了那平静的脸,不知怎的便又生起了气来,鼓着腮帮子,质问道:“你怎么不问我是来做什么的啊?”

“那,仙子此行,所欲为何?”

洛魂这家伙倒是很识相。

林墨仙满意地点了点小脑袋,见洛魂神色没有变化,又是哼了一声,道:“烟罗姐姐说,明日辰时出发去宗门总堂,你记得来。”

“洛某知晓。”洛魂道。

林墨仙又握紧了拳头,然后想了想烟罗姐姐对她说的这个人很可能已经入圣,又只好丧气地松开。那短时间里的神色变化,洛魂倒都是看得一清二楚,他倒是不觉得这小姑娘有何冒犯的,只觉得她可爱。

“真想不明白,去往总堂的商队又不仅是我们一家,烟罗姐姐为何会选了你。”林墨仙上下扫了洛魂一眼,倒没有什么嫌弃,似乎只是单纯的好奇与困惑。

毕竟,洛魂长得确实俊美,这就是极大的加分项。虽然初见林墨仙对他的印象算不上很好,但也绝不差,她又不是什么不明事理胡搅蛮缠的小屁孩,已经十四岁啦!而且,洛魂实力强劲,护镖一事自然做得来,可是……不需要啊!

四海阁,而且是在北境的四海阁,谁家吃饱了撑的敢动四海阁的东西?真不怕夜里碧血堂就来你家“查逃犯”?要知道,在很久很久之前,四海阁初立的时候,也曾发生过有不知死活的人敢于抢四海阁的镖,虽然没成功,但死了不少四海阁的人。查清之后,当时的碧血堂直接杀上门去,虽然不至于抄了人家全宗,但也是一阵伤筋动骨。

所以说,让他护镖也没什么作用,何必花这么一笔钱雇佣呢?

她倒也不是没问烟罗姐姐,但烟罗姐姐的回复当场就让墨仙愣住了。

她说:“你烟罗姐姐天天说着要好看的男人,这不是来了一个送上门了么。”

见那墨染似的小仙子像是吓住了一般,季烟罗也就笑了起来,摸着她的头,说只是个玩笑罢了,哪有见人一面就爱上的,我季烟罗还没那么肤浅。那洛魂,不过也是个没长大的小孩罢了,比你也没强多少。

正当林墨仙想要与烟罗姐姐争上一争年龄与成熟度的辩证关系的时候,姐姐又说,就当是交个朋友了。既然他要去往宗门总堂,也缺些银钱,何不花点银钱与他结个善缘呢?做这种生意,广交友从来都不是坏事,总有一天,你会需要这些人情的。

林墨仙倒是不这么觉得,宗门何其庞大,四海阁作为六堂之一直属的分舵,又何须在意那么多?

烟罗姐姐只是笑着摇头,说你还小,以后便懂了。

呼!我已经不小了,马上就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了!

林墨仙还在回想着与烟罗姐姐的对话,而洛魂已经给出了他的回答:“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拿人钱财,替人办事,不问缘由。”

瞧,多气人的话。

林墨仙愈发气恼,但很快又生生忍住。

墨仙啊墨仙,要冷静,要淑女,娘亲可不喜欢一个暴力的林墨仙,烟罗姐姐也觉得自己安安静静的时候更好看。

于是,她强行抚平了内心的不忿,大声道:“明日记得准时来,不然四海阁再也不会欢迎你这样的镖师。”

“洛某知晓,谢过仙子提醒。”洛魂此时的礼仪表现得倒是无可挑剔,没有了林墨仙初见他时,心中对他那种举止有礼、实则又给人无礼感觉的评价。

林墨仙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只得看了他一眼,哼了一声便离开了。

洛魂也没挽留,他目送小姑娘气哼哼地离开,把木地板跺得噔噔响,嘴角似有似无地微微扬起。但不管他究竟有没有笑,至少在下一秒,他是面无表情的。

他又抱起了断情剑,站在窗边,倚着墙,躲在阴影里,安静地看着窗外。

三生啊,前生今生来生,惟愿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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