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死了也要打工(穿越)

时瑾死了。

死在最爱的演艺事业上。

他生前爱戏如命,没日没夜游走各个片场,扮演各个角色,什么报复世界的大反派,什么陷害主角的侍卫,什么贪污受贿强抢民女的奸官,什么甲乙丙丁,无所不及,因拼命十三郎的气概被称为内娱的希望之光(自封),然而希望之光猝死了。

时瑾飘在原地,一动不动,纳闷地看着地上躺的尸体。

尸体还保持生前的扮样。花花绿绿的粉铺满脸面,已看不清原先的样貌,但从他睁大的双眼里可见死不瞑目,身上穿着同样花花绿绿的戏服,头上别着的牡丹花被摔得挤在地上,看上去有几分残忍滑稽。

纳闷ing

这几年他演遍人人喊打的反派,好不容易接了一个正派的角色,居然中道崩殂,而且崩殂的太无声无息,居然没一个人发现他死了。

未免太过凄惨。

其实很正常,他现在饰演的角色以唱戏杀人,每次出场都自带音效。为了演好,他专门跑到离片场十公里远的马安戏剧团学习,经常深更半夜在荒山野岭处咿咿呀呀唱戏,无人如他阴间时间阴间作息,非要紧事压根没人来叨扰他。

此刻,时瑾觉得自己头上吹着一片片凄凄凉凉的树叶。

倒不是因为他死得无人问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为了伟大的影视而死,再无所憾。

他担心的是另一件事。

出演时间将近,片场的人迟早发现他失踪,等他们顺藤摸瓜到这儿,就会发现饰演戏子的时瑾死了,草草收尸后他们会寻找新的人来替代他。

替代,这对于时瑾来说,不啻五雷轰顶,狂风蚀骨,比杀了他还难受。

不要让别人来演我的角色,不要让别人改写我的表演法则,狗老天,让我回去演完戏再带我走!

时瑾疯了般,灵魂不断撞击尸体,试图起死回生。

无法开口的怒言堆积在胸腔中,发出剧烈的振鸣:我要演戏!

话出的一刻,背后突然出现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他往反方向拉去,时瑾以为是黑白双煞的钩子,玩命往前逃,圆瞪着双眼,龇牙咧嘴,手指甲在松软的地面上抓出一道长长的痕迹。

“我不想死,我要演戏……”

万般挣扎,却是咻的一声被拉出了世界。

“激活码:我要演戏。演员系统002成功激活。”

“恭喜宿主,你已绑定人生如戏系统,你将穿越到《妖魔统治》的小说世界,饰演各个角色。”

什么玩意儿?

待时瑾站稳,他发现自己处在一片虚空当中,视线从上到下移,又轰然俯瞰到脚下广袤的山水,其间缀有散落的村居城池和风格不一的雄伟气派的古建筑群。

这是飘在天上吗?

时瑾反应过来后,脑子里一阵眩晕,胃里顿然翻江倒海。

“呕~”

毫无预兆地,时瑾吐了。

“宿主这是太激动了吗?”

“激动你个毛。。。”

我恐高!!!

系统沉默了,“你……不是演员吗?”

“演员就不能恐高了?”时瑾翻了个白眼,缓过来之后再也不敢看脚下,而是捂着眼睛朝天看。

滋滋滋,系统传来一阵的信息电音。

“这边显示你吊过五十次百米威亚,拍了不下一百次被主角砍杀坠崖的戏,怎么会恐高呢。”

说到这,时瑾挑了挑眼,白花花的脸有了几分骄傲的红色,顺手想拨自己的刘海,却发现他前额千年不变的刘海须消失,乍一摸发现所有的头发飘飘沉沉地落在背后,身上套了一件古色古香仙气飘飘的松散长衣。

神速,服装这么快就位,给服装组加个鸡腿,

他只好绺着长发,满面春风:“我这是职业操守,不论多害怕喜欢,只要进入了角色,就要成为角色,变成角色的喜怒哀乐惊惧。”

“哦~”

系统满意且感动地发出喟叹,这种用生命演戏的人才是他们要找的人。

“宿主能有这样的觉悟,统我就放心了。”

“让我为宿主讲讲接下来的任务吧。”

“你主要扮演的角色是主角客九的死对头——四大仙门清极宗的大师兄时云。”

时瑾眉头一皱。

这些名字怎跟他现在拍的剧的主角名字这么像呢。

等等,系统刚刚是不是说了《妖魔统治》,这不就是他现在拍的改编剧的角色吗!

“bingo,宿主在现实世界饰演的是男四,但在我们这里,你主要饰演的是男二,你升咖了!”

系统应景地发了个烟花。

“呵呵~”

时瑾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男四升男二,可喜可贺。

But——

男二是个反派,而且还是个病弱反派!

小说里,时云体弱多病,病魔缠身,整日坐在轮椅上,时不时吐口血,大喘气,全宗门的人尤其是他的宗主父亲都把他捧在手心里,生怕他一个吸气就再也呼不出气来了。

别看时云这么弱,性子可谓是残暴,欺负主角那叫一个无所不及,红烙铁烧胸口,尖刺附着的绳子绑着倒吊,寒冬腊月冰水浇头脑……怎么折磨怎么来。

关键是因他万人迷的光环,宗门上下没有一个不随他折磨宗九的。

当然,时云结局大惨特惨,被成为魔王的宗九囚于蛮荒地,体验《百疾书》里一百种病死法,七窍流血而死,五脏六腑绞痛而死,寄生虫啃食大脑而死……最后一百种疾病同时上身,惨烈爆体而死!

这节奏,这结局,标准的反派修炼史,他演了八年的反派,早就演够了,再演下去,别人一见他就要扔鸡蛋了。

“你必须要保持人设,沿着主线走剧情,最后光荣地被主角杀死。”

时瑾习以为常,呵呵一笑。

是真杀还是假杀?

系统温柔一笑:真的哦。

时瑾觉得自己胸口有血喷出。

演戏演戏,说白了是演,演个死人,那是假死人,不会真死人。

而这无良系统却告诉他不会保证演员的生命安全,折磨是折磨,杀是真杀,死是真死,没命也是真没命。

“你不会死哒,完成任务后可以继续演戏哦。”系统打断了他的施法。

时瑾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继续演戏?”

系统:“是的是的,本系统绑定了一百种书,任君挑选过戏瘾~”

时瑾这下精神了,他正愁死了不能演戏要去投胎,再来一世还得重新长大,既然系统可以为他提供片场,为何不留下?而且附带全真体验,没有ng,没有暂停,一命到底,是任何一个片场都不能达到的高度。

“宿主,你的第二个任务是饰演小说配角。”

时瑾愣住,随即两眼放光:“哪个配角?”

“很多个。”

“很多个是多少个?”

“不清楚,经过数据计算预测有二十个。”

时瑾脸都僵了,“二十个?”

系统道:“是的,并且由于小说缺失配角人物,还需要宿主推动剧情条解锁配角。”

时瑾嘴角抽了抽:“你的意思是说,我不仅要保持主角的人设,还要去做解锁配角的任务,完了我还要自己去演这二十个配角?”

“bingo!”

时瑾大骂一声:“bingo你个头,哪有这样的,一个人掰成二十个人用,就算是牛马也不带这么用!”

他是爱演戏,不是爱打工,爱受虐,爱精分!

系统:“宿主莫慌,我们是有报酬的,每解锁一个人物都会获得一笔不菲的报酬,很人性化哦~”

时瑾深吸了一口气,他是那么肤浅的人吗,他从事影视行业这么久了,早就超脱世俗,追求爱与理想了,不然他也不会到这。

时瑾理了理头发,眼神有些飘忽:“多少钱?”

系统微微一笑,笑得很是阴险:“完成了就知道了。”

下一秒,时瑾脚下的空气散去,没了支撑点的他如一块陨石坠了下去。

“Action!”

——

四周乱哄哄,时云眼前同乱糟糟,好一阵才重重叠叠地定住了,然而入目并不是所想象的乱成一麻。

正对着的,窗外阳光清新美好地照进来,将室内照得明亮通透,一张白玉床上锦缎被,帷帐上一片大红大紫,喜气洋洋的彩带一直延伸至门口,桌子椅子茶壶无不一片桃红柳绿。

这装b的颜色,时云当即认出这里是哪。

没错,这是病弱反派的寝殿——晴云宫。

病弱反派性子残暴,品味也极其“残暴”,个人特别喜欢纷繁鲜艳的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越杂越好,越艳越好,其中最爱的配色是大红配大绿,品味惨不忍睹,一度被评为小说界品味最垃圾的反派。

要不是清极宗明文规定只能穿白底绿衣的修衣,恐怕他现下穿的就是大红大绿,活像个福宝。

时云不忍直视,移开目光,正想转身,却发现自己坐在轮椅上,动弹不得。而身边围着一群师弟热切的眼光,差点把他吓得本性暴露。

“大师兄,你终于醒了!!”

“大师兄,你哪里还疼,要不要再去看看?”

“大师兄……”

一窝蜂的“大师兄”吵得时云头疼,他扶了扶脑袋,有气无力道:“脑袋有些疼。”

“可,大师兄,你不是伤了后背吗,怎么会脑袋疼?”

时云这才发现“哭错坟”,但他没动,也没说话。

眉眼微微拧作一团,宛若幽怨的秋水,原主本就长得妖艳明媚,又有多年缠身的病气,再加上时云沉浸式的演技,更是看得我见犹怜。

笑话,反派可是个万人迷,往那一站就是追捧与关爱,根本用不着动嘴解释,那群狗腿子会自行脑补。

果然,那群子弟看得心血翻腾,怒气声很快盖过质疑。

“大师兄本就体弱,一掌打过去指不定牵动了哪处的旧伤。”

“都怪宗九那畜生,居然敢在比武大会上偷袭!”

“没错,若不是念着师兄仁厚,真该现在将他打死!”

一群人七嘴八舌地骂了起来,虽吵但有用,时云得了关键信息。

由于时间问题,他只读了原著的一半,但看完了自己的剧本,碰巧的是他的剧本都与比武大会有关。

全文一共出现了三次比武大会,后两次原主病入膏肓,主角已有势头,至第二次比武大会时,主角的实力已是无人能敌,断不会被原主欺负。所以他穿越过来的时间正是第一次比武大会。

说起这次的比武大会,那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自作自受。

原主嫉妒宗九的天赋,在大会前夜给宗九下药,宗九误食后,在与原主比武至**时灵力滞停,他是个倔性子,意识到原主的手段后还强行用力,差点当场走火入魔。

但主角是天选之子,这药阴差阳错松动了心魔的封印,主角如获至宝,一掌打出了所有停滞的灵力,把原主打得口出鲜血,当场昏迷不醒。

“可怜我师兄体弱多病,安了这处的伤又有另处的伤,却无人能分担,如果可以,我愿意上刀山下火海,承受师兄所有的痛!”

梳着斜分的弟子使劲地捶了捶自己的胸口,闻者伤心,身后的人纷纷捶胸唱要同他一起为大师兄赴死。

时云面上不显,心里却笑开花。

宗门有多宠时云,从书中可窥探全部,各种路人夸张赴死的场景一度为读者诟病,他还不敢想象,今日亲眼所见,才知书里都是真的,人真的可以这么抓马。

正笑着,有人递了他一碗药。

“师兄,这是我刚煎好的药,五分热五分甜五分绵,合你的口味。”

是个清秀的男儿,穿着比周围人更深的绿色,头上戴了个红石绿玉的冠,脸上有一道长疤,从额头中间划到右脸颊,看上去有些狰狞,但他的眉眼干净利落,显了几分坦荡。

他与其他人不同,他头上顶了一个铭牌,写着断逢生。

时云一见,顿然收了心。

断逢生,在文中充当极端迷弟的作用。时云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各种听话顺从,把时云的话当做唯一的金科玉律,喜欢到私下收藏各种时云喝过的杯碗、用过的丝巾手帕、摸过的刀枪剑戟,无时无刻守护在时云背后,就连时云被主角囚禁,断逢生都心甘情愿以命博,最终光荣地被主角扔去喂狗。

真真一个变态的有情人,只是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时云接过,眼色往下看向药碗。

药碗里没有任何药渣药沫,药水泛着整洁的酒红,热气丝丝往上冒,却堪堪留在一指节的位置,丝毫不沾脸面。

时云脾气怪,热了摔碗,冷了摔碗,苦了摔碗,变了颜色摔碗,有渣滓摔碗,但凡有分毫的差错都会惹他不愉快。

显然,断逢生在这碗药上,下了不少功夫。

时云没做反应,慢吞吞喝了几口才将碗递回。

断逢生愣了一下,随即受宠若惊般伸手,他的手轻微地颤动。

就在快要碰到碗时,时云突然松了手,碗直直摔下去,溅了一地的玉和药水。

“吵死了。”

喋喋不休的人们顿时静了下来,低下头不敢说话。

大殿忽然安静,静得落针可闻。

断逢生沉默地跪了下去,一片又一片,捡起地上的碎片,而至始至终时云没给他一个颜色。

这倒不是他故意视而不见,而是在原文时云只把断逢生当成一条忠心的狗,他不知断逢生的付出,也从未正眼瞧过他。

不过以时云的性子,知道了他的爱,恐怕会将断逢生挫骨扬灰。

时云是被宠坏了的,骨子里瞧不起天下人,他将过分的喜欢视为污染高洁身心的污秽,只有让人敬仰又不敢让人靠近才是他容许旁人接触他的唯一路径。

他不说话没人敢说话,大殿的气氛降至了冰点。

忽然,殿外传来了一阵鞭打声。

啪啪啪——

沉重而清脆。

时云指尖一动,敛了敛神色,心中却是波涛汹涌。

用不着多说,这一听就是在鞭打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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