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南岛之行(十)

十九岁的冬天,季朝重新变回孤儿,然后决定离开。

冬季不是适宜远行的季节,但季朝一刻也不能在草原停留下去了。

他想到各地往来的商人,和那些纷繁复杂的传闻:北荒是驭鬼之城,有进无出;南方群岛鬼域驳杂,海患频发;西十三城有教人除鬼的术法......

于是他决定去西边,去学习能够斩除鬼怪的力量。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某种东西出了差错,他想让世界变回它原本的样子。

可惜背起行囊决定远行的少年中途遇上了捕奴队,兜兜转转,来到了北荒。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

荀南雁撑着下巴,回忆着那本书里庸长的前情。

而桌子对面,季朝已经趴着睡着了。

荀南雁看着他脑袋后的半长不短的头发,草原上的人会给年幼的孩子留下脑后的一撮头发,编成小辫,祈求他们健康平安地长大。这个发型会一直持续到十二岁,再往后头发会留起来,但是不再编辫子。

季朝离开草原三个月,没有人帮他修剪头发,所以不管是前边,还是后边这截尾巴,都长长了不少,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毛毛躁躁地垂下来,连眼睛都有点挡住。

荀南雁走过去,把他额前的头发撩开。

季朝睡觉的时候也皱着眉。

一开始想起这个人的时候,荀南雁就总会想起他皱着眉头,带着怒气的样子,眼睛很亮,脸上的每一根线条都是绷紧的,好像块顽固的石头。

但他其实是副秀气的长相。

荀南雁想如果季朝再小一些,例如刚被他师父捡到的那会儿,他一定看上去像个女孩子。因为即使是现在,他的脸颊轮廓依然很柔和,还没有完成从少年到男人的过渡,没有那些坚硬到硌手的棱角。

性格也是这样。

直觉性地做事,身体的反应比思想意识更加灵敏,能够很快地辨别出周遭危险以及旁人的真实情绪,比起人,更像是野兽。

荀南雁伸出手,手指轻轻贴在季朝的脸颊上。

皮肤接触的一瞬间,有种不辨冷热的麻木感觉。

不知道是因为她的手太冰凉,还是季朝的脸颊太烫。

——【你真的分得清吗?】

033的话语突然在脑海中响起。

【与邬明湘的交易,关于联合西十三城的约定,到底是为了自己的愿望,还是为了季朝?】

这是前两天,033在船上说的话。

那时候荀南雁没有回答,因为她觉得这个问题本身就不重要。

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季朝有什么区别?最终它们达成的目标都是一样。

是斩断北荒的咽喉,是砍下,谢天复的项上人头。

荀南雁收回手,撑着下巴坐在季朝旁边。

她的影子被长桌挡了一部分,又被椅子挡了一部分,残缺不全地落在地上。

烛火摇晃,影子也会随之变换,但不变的是始终和双脚相连。

这样看上去,就像是脚上的镣铐。

——她做不到的事,季朝会为她做到。

*

第二天早上,虎头敲响了荀南雁的房门,十分有礼貌地邀请她出门吃早餐。

他身后跟着大人季朝,眼神对视的一瞬间,季朝的脸色可疑得红了一下。

看来这人没有宿醉后失忆的毛病,记得自己昨天的酒后失言。

“我提醒过你,说多了会后悔。”荀南雁笑容玩味儿。

“咳咳,”季朝十分刻意地咳嗽,然后转折话题,“今天你能不能看着点儿虎头?我要和葛老一起去找人。”

“找那个看上去像他父亲的人?”

“嗯。”

荀南雁扶着栏杆往下看,葛老头坐在正中的桌子上,吃着热气腾腾的鲜鱼面。

“一起去吧。”她对着季朝说。

“什么?”季朝有些茫然。

“找人。”

荀南雁猜测,岛上的日子是一日一日重复的,既然昨天这个疑似葛老头父亲的人出现在集市,那么今天应该也会如此。

于是他们直接去了港口。

人来人往,船只也不见少。

今天他们来得早,如果按照昨天的规律,那个疑似葛老头父亲的人起码得一两个时辰后才出现。

荀南雁带着虎头又坐回了茶棚,吃果子玩。但是葛老头坐不住,每隔一小会儿,就急急忙忙地起身,往摊子上张望。

季朝也和他一起走来走去。

“这东西怎么卖啊?是什么用处?”

终于在葛老头第十四次起身时,他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蹲在小摊前,拨弄着上边散落着的两把黑色小剑。

葛老头远远看着,有些犹豫,季朝拽着他走前几步,装作要买东西的样子。

小贩只当是新的客人来了,百忙之中抬起头来,对他俩一笑,又继续自己的推销:

“嘿,我还会骗你不成?现在做个小生意不容易,这可是好东西啊,赫舍家的附灵兵,驱魔斩邪的,在南岛这边家家必备,能保佑孩子平安的——你不是说你家有孩子?给你孩子带一个吧。”

他游说的对象明显是船员打扮,三十来岁的年纪,皮肤褐黄,五官有些钝。

如果葛老头再年轻一些,扒拉开他的皱纹,会很容易看出来这两个人有相似之处。

可惜现在在满脸皱纹和花白头发的掩盖下,这点相似之处就变得十分微小了。

但是葛老头知道,自己没有认错人。

真奇怪,明明已经过去了三十七年,明明小孩子的记忆是最不可靠的,为什么他却能在人山人海中,准确无误地认出来这个人来呢?

葛老头自己也说不清。

他站在这个年轻的船员旁边,身体僵硬,连呼吸都不自觉地放轻了。

他听见船员说:“我才不信这真是赫舍家的东西,不过,倒确实看见南岛的小孩子都挂着这种小玩意......”

船员很犹豫,因为这个东西价格不算便宜,对于习惯省吃俭用的他来说,着实有些肉痛。

“算了,”他终于还是做出决定,挑选出自己更为顺眼的那把黑剑,“还是买一个,带回去给我儿子,让他也试试。”

小贩笑出一口大白牙。“得嘞,给你好好包起来!”

“包就不用包了,你给编个结实的绳子,我家小子皮实得很,这好东西可不能给他两天就玩丢了。”

小贩笑呵呵地应下,这才有空来招呼葛老头,“老人家,您又是买点什么。”

老人家这个词儿,一下子把葛老头点醒了。

“哦,我、我,”他有些结巴,看了一圈,还是又看向那把据说是‘赫舍家的附灵兵’的东西,“我看看这个。”

“哟好眼光,这剩最后一样啦!”小贩声音激昂,还不忘对船员说一句,“你看,买这东西的人多吧!?我可不骗人。”

船员摸着脑袋笑了一下,又对葛老头颔首示意:“您也是西十三城的人?做生意来的?”

葛老头蜻蜓点水般地看了他一眼,很快移开,“我是温陵人,领航员。”

“咱们是同乡啊!”船员有些惊喜,“您这么大岁数,还在往海上跑?这本事不一般。”

“就是......混口饭吃。”

小贩看葛老头一时半会儿不做决定的样子,便从箱子里挑出几根黑色的麻线,着手给船员编绳。

船员要等,也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闲话,“您这年纪出海,家里人不放心吧?”

确实是不放心,每一次葛老头回到岸上,总是免不了要听儿子老伴儿的唠叨,但他习惯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从来不过脑子。

“家里人担心,但是担心也劝不动我。”

听到这话,小贩和船员都发出笑声。

葛老头终于鼓足勇气,把眼神从摊子上移开,去看那个船员,“毕竟这三十来年,他们也习惯了,何况家里什么都安定,我的本事他们也明白......”

噶老头开始说些家长里短的事。

这三十几年间,他送走了母亲,娶妻生子,连孩子都已经长大了。

可是他还记得,父亲和他约定过的事——下一次登船的时候,就带上你一起。

这‘下一次’,怎么等也不来。

船员已经从小贩手上接过了编好的,他该走了,但是旁边的老人家话还没停。

搞不好是想家了。船员想着。

因为想家,所以遇到同乡人的时候,就忍不住说多些。

漂泊海上的时候,船员也时常想家,但幸好,船马上就要回程了。

既然自己是个要回家的人,那么多听听老人的唠叨也无妨。

“儿子懂事,在温陵本地做生意,还生了俩孙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小贩正包着剩下的那枚小剑,闻听此言,笑了声:“那您这护身符,是给孙子还是孙女啊?要不再等等,明个儿船回来了,我再给您凑一对,孙子孙女一人一个。”

“没关系。”葛老头摆摆手,“我明天,明天不在这儿。”

东西买一个还是两个都不重要,他也不是为了给小孙子买东西来的——时至今日,外边时兴的小玩意早就换过一轮,再拿着仿赫舍氏的黑铁小兵器回去,也只会让人不解。

况且,这个岛上没有明天,他也不会拿到第三把‘附灵兵’。

第二日太阳升起的时候,父亲还会来到港口,精挑细选一个带回去送给孩子的礼物,然后登上航船,等待回家。

可是船永远没有回家。

所以,就让他在时间的夹缝里说一说吧,告诉他,自己是怎么长大的,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他的家庭,亲人,以及,孩子依然眷恋着父亲这件事。

远处传来呼喊声和某种铁器敲击的声音,这是船要启航,召唤船员的意思。

年轻的船员回头应了一声,向同伴挥挥手。

“老人家,我得走啦!”他冲葛老头说。

小贩也已经包好了黑铁小剑,递到了葛老头手中。

“诶,好。”葛老头点点头。

“我瞧着您总觉得亲近,”船员笑呵呵地说,“您这么大年纪,该是在家里抱孙子享福啦。”

葛老头也笑,“以前有没做完的事,所以总往海上跑。”

“那这回做完啦?”

葛老头点头。

船员笑得更开怀,“既然事儿都做完,那就回岸上享福吧!是我的话,可巴不得这天早点来!”

港口边传来的喊声越来越急,他冲葛老头招招手,便往人群里跑。

没跑几步,他又转回身,远远地喊了声:“哎——”

葛老头本就看着他,而那船员喊过后,便抛来一样东西。

通体漆黑的小刀,被编成麻花状的绳子系着,凌空划过一道弧线,稳稳地落到葛老头手中。

“老人家,还是给你吧,两个孙子只送一样东西,准会有人闹的!”

船员的身影很快便被人群淹没。

季朝走到身边,葛老头毫无反应,只是盯着自己手中的黑色小剑。

这是延迟三十七年,终于到达的礼物。

“父亲,”粗糙的手指摩挲着小剑,葛老头低声自语,“我已经比您当年离开的时候,还要年老了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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