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言肉剁多了,他又拆了个粉果揉面把剩下的馅包成包子,把特意留出来的部分面粉撒在包子上避免粘连,然后将一个个包子放入树干桶,又剪了件上衣封住桶口,搬回山洞先储存着。
收拾好后,秋言坐在灶台前,拿了个不烫的包子撕开。
满当当的肉馅随着秋言的动作裂开,油乎乎的汤汁滴落在地上,香味扑鼻。
秋言吃了口,面皮还算软。
被肉汁浸透的地方有着不一样的香,嚼起来时还能尝到面粉的甜味,连着肉一块咬下来就更好吃了!
秋言一连吃了好几个,直到吃不下了才恋恋不舍地收手。
剩下的包子,秋言放了几个在背包里,准备去采集的时候吃。给黎留的那份用大木碗装不下,秋言把木桶洗干净又擦干水,一个个软乎乎的包子落进去,也堆了半桶。
秋言提着木桶,背着背包,保温杯在背包侧面的兜兜里,另一只手拿起骨刀,出门去也。
今天的早餐花了不少时间,秋言走到部落出口的时候,太阳都已经晒满山谷了。
黑豹趴在地上,尾巴一甩一甩,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黎!”
秋言喊了声,加快速度跑过去。
雄性兽人们抬起头,看见秋言直奔黑豹,不由凑一起挤眉弄眼的。
黎站起来眨眼就变回了人形,“秋言?”
“早餐做的包子,味道还可以,你尝尝看喜不喜欢。”秋言将手里的木桶递给他,道:“我还要去找姜,就不跟你聊天啦,吃完记得把木桶洗洗,回来的时候我再带回去。”
“好……”
黎回答的声音都还没有落下,秋言就已经跑走了,太阳晒在身上怪热的,他冲进林子里才感觉舒服点。
伸了个懒腰,秋言先去采集区。
后方。
“黎你是跟秋言在一起了吗?”
等到秋言消失在视野里,今天负责部落安全的兽人立即就围了上来,眼巴巴地看着黎提着的食物,光是闻着香味都忍不住流口水。
哪壶不开提哪壶,黎一下子就垮了脸,“没。”
秋言根本就没有找伴侣的意思。
闻言,周围的雄性兽人一下子来了精神,“我要给他送食物!”
黎:“……”
“砰!”
黑豹兽人一拳头砸在了那混蛋的脑袋上,提着木桶在几人面前晃了一圈,“就算没有,我也是最有希望的那个,你们甚至没跟他说过几句话。”
众兽人:……操。
他们的视线逐渐挪到了黎提着的木桶上,然而,早在他们动手争抢之前,黎提着木桶快速上了树,占据易守难攻的位置吃早餐。
包子是和其他食物截然不同的口感。
黎吃得很开心。
他没想到秋言会给他送食物,因为一开始说的只是一起吃饭而已。而送饭,在兽人部落里只有伴侣和幼崽会这么做。黎当然知道秋言没有把他当伴侣的意思,不过秋言愿意给他送食物,应该是不讨厌他的吧?
要是以后秋言想要找伴侣了,黎一定会第一时间努力追求的。
不过……
小亚兽好像不明白这种行为代表什么,等巡逻任务结束了得跟他说一下。
·
之前就说过,采集区的占地面积很大。
秋言先前几次过来,都是在比较靠下的区域,这一回直接爬到了半山腰上,到了这片区域,目之所及的大树也多了起来,不少树木已经结了果子,有鸟雀落在树梢上啄食果子。
按照现代的姜的生长环境来看,它们偏爱二十多度的气温,扎根的土壤大多是疏松的。
兽人世界的阳光比起现代社会要毒辣很多,气温也是要更高的,如果这个世界的姜和现代社会的差别没那么大的话,应该会生长在树林之中。
理论推测到位。
秋言努力在一片绿色中辨别生姜叶。
生姜叶长得还是挺有特色的,辨别起来不太困难,基本上大致看一遍就能确定有没有生姜。
秋言的速度慢,主要是因为又看见了葱和蒜。
数量不是很多,秋言掐了点葱叶和蒜薹放在包里,继续往前走。
采集区的山林有很多没见过的植物,秋言时不时停下来看一眼,走得并不着急。在找到生姜之前,一片竹林出现在视野范围内。
秋言一愣,不由加快步伐靠近。
那片竹子生长在山坡上,朝下蔓延出很大一片,离得近了,才看见不少竹子已经结出了果实。
竹实?
这东西秋言也就听说过,还是第一次看见真正的竹实。
竹实也有竹米之称,面前的果子一个个却有拳头那么大,也不知道是不是世界不太一样的原因。
竹实距离有些远,竹林又长在山坡上,秋言尝试着够了两下,发现他一个人不太好摘到那果子,只能遗憾放弃。
将这片竹林的位置记下来,秋言继续往前。
又找了大概半个多小时,秋言总算看见了跟姜叶有些相似的植物,那丛植物数量不少,但看着都矮矮的,叶子也偏细,跟他见过的生姜叶差别挺大。
但找到现在为止,也就这么一个像的。
秋言加快速度走过去,拨开草丛,仔细看了看那植株。越看越觉得像生姜,他把骨刀放下,锋利的指甲出现,在与植株隔着一掌宽的位置拨开泥土。
这泥土一拨开,秋言心中就稳了。
生姜在黏稠的土壤中很容易营养不良,植株矮小,茎叶细软都是有可能的。
他加快速度将整片姜丛都刨了出来,轻手轻脚地拨开泥土,看见了藏在其中的嫩姜。
姜作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在没有人为采摘过的情况下,土里还生长着为数不少的老姜,秋言尽可能多的将其挖了出来,甚至都不收拾一下,直接连着土放到了背包里。
“等我给你们收拾个新家。”
秋言心情愉悦地起身,擦干净手上的泥土往山下走,在经过粉果生长的地方时,他顺手摘了几颗果子抱着往回走。
每到这个时候他就意识到做藤网的迫切了,等回头空闲点了,就算熬夜也要织两个藤网出来。
回到部落时,已经临近中午。
秋言才在阳光下走了十多分钟,皮肤感受到了些微的刺痛感,他皱眉加快速度。
“秋言?你这是怎么……”
黎被秋言的样子吓了一跳,“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我带你去找阿巫。”
“我没事。”
秋言连忙拦住他,“就是晒不了这个点的太阳,你把木桶给我吧,我回去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真的?
黎不信。
但看本来白皙的皮肤被晒红,甚至泛出血色,他也顾不得继续纠结,接过他手里的粉果丢桶里,朝不远处的几个兽人喊了一声,“我离开一下。”
兽人们懒洋洋地摆了下尾巴。
巡逻队的任务除了围着部落转几次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趴在部落进出口休息,离开一会儿不是什么大事。
黎跟同伴们说过后,将秋言的背包也接了过来,催促道:“你先进林子。”
部落出入口是一片很大的空旷地带,跟林子的直线距离都达到了四百多米。
秋言也是实在受不了这太阳了,东西被黎接过去,他毫不迟疑地就朝着林子跑去。兽形的优势在人形状态下也能展现出来部分,没了负重,四百多米也就是几个眨眼的时间。
进入林中,太阳被遮挡,皮肤上的刺痛感缓和下来。
秋言抬起手看了看,又看了看胸口,被晒红的地方不少,仔细看还有血点。
“…………”
兽世的太阳可真毒,这还没到热的时候呢。
检查身体的时间,黎已经带着东西过来了,他皱眉仔细看了看,很是担心:“你真的没事吗?”
“真没事,放心吧。”秋言笑道。
他晒不了太阳,应该是因为人身保留了一部分原本的特质,以至于皮肤适应不了这个世界的高温。像是之前,兽形状态下他还可以在烈阳下睡大觉呢。
黎皱着眉,神情严肃。
但秋言已经拒绝两次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沉默地提着东西将人送回家,准备回去巡逻队的时候犹豫了下,脚步一转还是上了阿巫所在的高山。
阳光下,雪貂翻了个身,打着懒懒的哈欠。
“皮肤红?还有血点?”
阿巫挠了挠肚子,想起秋言的皮肤,道:“应该是太阳晒的,你明儿来我这,我给你搞瓶药水。”
“好,麻烦阿巫了。”
听到有解决办法,黎的神色放松下来,跟阿巫告别后就回了部落出口。
秋言回到家后,也没注意身上。
他第一时间拎着桶在山间的溪流中弄了些碎石子,又在平地区域找了片泥土松散的阴凉地挖坑,将挖出来的泥土去掉草,跟碎石子混合在一起。
挖出来的泥土多,秋言又跑了一趟收集碎石子。
这些碎石子说是石子,其实跟沙砾差不多,混合在泥中没有什么存在感,但可以避免泥土过于粘黏。
其实秋言也不知道这样搞行不行,但他能做到的也就这样了,将带回来的姜放进坑里,用土把缝隙稍稍填了填,秋言回去拎了些水过来浇在土上。
安置好了生姜,秋言提水擦身,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皮肤上的刺痛。
秋言垂头检查了下,肩膀手臂胸口都被晒得有些红肿,不如上次被晒伤严重,但看起来也是很唬人。
他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他啥时候能适应这儿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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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耽预收《夫郎他十项全能》,主美食主日常,先婚后爱的纯情甜文
都耽预收《病鬼发疯,逮谁创谁》, 主发疯创人,竹马竹马的心照不宣
文案在后面。
《夫郎他十项全能》
熊廉安人如其姓,又高又壮,是十里八乡都不敢得罪的恶汉子。
家中亲长为了让他娶个老婆,想尽办法给他送进了县衙。然而三年过去,他从小捕快变成了捕快头子,媳妇儿依旧没影,甚至连媒婆都开始怕他了。
就在熊廉安快要说服家里长辈别给他找老婆了的时候。
一个陌生的媒婆上了门来,还带了个样貌俊美的纤瘦哥儿。面对熊家人,媒婆叹气道:“他原是在城里做活的,被家里的公子看上了,主母不乐意公子要他,又不想磋磨了人,这才让我远点送。”
媒婆说的可怜,哥儿也着实貌美,既能识文断字,又会刺绣织布,本身还愿意嫁到他们家。熊家长辈怎么看怎么满意,直接将人留了下来。
谁知第二日,这哥儿就生了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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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子乐自幼丧母,一生没个归处。
为了生存,他将所有能学到的技术都学了一遍,好不容易拼搏出几分家业,竟然被醉汉当街捅死了!
大概上天垂怜,他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
虽然这辈子成了个哥儿,还有一位丈夫,但熊家人相处和睦,彼此友爱,宁子乐就这么留了下来。
渐渐的,陌生的丈夫成了亲昵的夫君,在古代小县城的生活,也变得风生水起。
粗枝大叶攻x十项全能受
[阅读指南]:
1.主家长里短、美食生活,无极品,无权谋
2.喜欢原主的公子没什么戏份,不会对主角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病鬼发疯,逮谁创谁》
乐斯年,年幼时医生说他活不过十岁,年少时医生说他活不到成年。
十八岁生日那晚,乐斯年做了个光怪陆离的梦。在梦里,他是主角早死的异母哥哥,而他死亡后的第二天,主角的生日宴会上,乐家正式对外宣布他继承人的身份。
半年后,奶奶精神失常伤人,不久就没了。
乐斯年醒来气笑了。
真是老虎不发威就当人是病猫啊,他乐斯年是病了,又不是死了。
·
夜,乐家别墅。
上流人士齐聚一堂,为乐家小少爷庆生。
就在乐父牵着心爱的小儿子上台,宣布要将他带在身边培养的时候,“嘭”的一声,别墅大门被猛的踹开。
两队黑衣保镖浩浩荡荡涌入,板正的立在两边宛如一个个标杆。
身着西装的青年出现在众人视野中,黑色长发在月光下被风扬起,似笑非笑看来:“继承人?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通知我和奶奶呢?”
…
“乐家那个病秧子疯了。”有人吐槽,“狗从旁边路过都得被他踹上两脚。”
过去的豪富阶层,没人将乐斯年放在心上。
乐斯年自出生起就是一口气吊着要死不死的样子,如果不是乐家老夫妻两心疼他,带在身边细心养着,怕是早早就没了。因而所有人都默认,乐家的财产是乐家小儿子乐飞白的。
但谁也没想到,一场宣布继承人的宴会,将这个病秧子炸了出来,自那之后,整个阶层都再无宁日。
求求了,您回去养病吧!
戚风路过,抱走发小,微笑:“不用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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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 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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