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⑥章

程堂,25岁,身高193cm,全职作家,曾出版过6本小说,有一本影视化,有晨跑习惯。

每天早上六点钟会准时起床,穿上球鞋去楼下外面的人行道跑步,呼吸着早晨的清新空气,他独居,不喜欢跟人打交道,不在乎邻里间的关系,但是他习惯观察路上经过的人,观察他们的表情他们的动作和说话的语气,这有利于他在小说里塑造形形色.色的人物。

程堂跑完一个来回后,放慢脚步回到楼上,3楼,走出电梯就听到楼道里传来咋咋呼呼的声音,“我怎么又变回来了”、“一天没吃饭我肚子好饿”、“惨了我上班快迟到了”、“啊啊啊!”,他目不斜视地伸手拉下脖子上的毛巾,擦去下巴的汗,径直走向自己家门口。

隔壁屋的女生背着包匆匆忙忙从门里冲出来,急急燥燥地锁门,一锁好转身就跑,差点迎面撞上了高她两个头的程棠。

这个人就是昨天送他搬迁礼物的邻居。

女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居然停下脚步犹豫了一会儿,抬起头对他粲然一笑:“早。”

那笑容里夹着讨好,献媚,程堂皱了皱眉头,虽然已经习惯这种态度,但还是不喜,他别开目光没有说话,对着门掏钥匙出来。

“……”她在后面迟疑了几秒钟,之后就欢快地跑向电梯了。

程堂用钥匙打开了门,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回到了熟悉的“温柔”乡里。

“汪汪汪!汪汪汪!”

三条缠人犬热情地扑了过来,伸出舌头黏黏的舔着他的小腿。

与对待人类态度相反的是,程堂很喜欢跟小动物打交道,他养了3条狗、2只猫、一条鱼、2只蜥蜴以及其他的一些小动物,搞得家里像动物园一样,别人经常会假装关心地问:这么多动物,你一个人能照顾得过来吗?

程堂很想回一句:废话,不然它们是你养大的。

不过其实他也有好好思考过这个问题的,可能是他平时待在屋子里的时间太多了吧,除了打字就是喂喂猫狗,反正他养得起就干脆多养一些,尽最大能力收养大街上的流浪动物,所以除了德牧之外,金毛、泰迪和两只杂种白猫都是从宠物店领养来的。

偶尔看到新鲜的没养过的也会想养,比如蜥蜴和鱼;挑战一下自己的记忆力和养其他动物的能力。

程堂放下毛巾,换上拖鞋然后去厨房把它们的粮食拿出来,给鱼缸里的星点龙鱼喂点小虾肉,UVB灯照着两条蜥蜴的脸,他打开笼子上面的门,放了几只昨天清理时捉到的蟑螂扔下去,蜥蜴口一张长舌一卷,立马将它们吞下肚子,吃得津津有味。

昨晚Micky的表现有点奇怪,老在发牢骚,程堂在它吃猫粮的时候摸了摸它的头,试探它的反应,它只是抬头望了他一眼后就继续低头吃它的美食去了,程堂觉得自己想多了。

通通都喂好后,程堂打开冰箱,把一袋吐司拿出来坐在沙发上吃,同时把手提笔记本拎过来,拉链一开,掏出笔记本平置在茶几上。

秀气修长的手指敲在黑键盘上,屏幕立刻显示开机页面,鼠标转了一会儿圈圈,他咬了一口右手握着的吐司,屏幕桌面已经全都刷新出来了,左手抓住鼠标点击了浏览器两下,打开绿晋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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