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

左宗宝心有不甘,随后跟了进去。见邬玺玥在桌前翻看那些布料,心里又得意了。

哼,口气再大,不还是没见过世面吗?

“没见过这样的提花样式吧?这是上月织造局才出的新样式,头一匹给我们了。你带来的那些衣裳,我看也没个像样的,回头找个裁缝过来给你做几身新的,日后若有个酒宴什么的,你也好穿得体面些。”

邬玺玥觉得好笑,这还真叫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老的小的都好面子。

不过对于自己,面子什么的根本无用,钱倒是非常重要。寻医问药要钱,若寻着了,想必医治买药的钱也少不了。若寻不着,就更需要留些钱给妹妹安顿好以后的生活。

她转身挨桌坐下,单肘搭在桌子上,“以后要送东西,用不着这么麻烦,送钱就行了。”

钱?

左宗宝好似发现了什么莫大的秘密,眼睛都亮了,“你喜欢钱呀?嗨,那你不早说。我们家别的没有,钱管够。以后你要用钱,直管跟我说。”

邬玺玥看他,这家伙眼神真诚得像个傻子。

虽是个废物,可还真是大方。若是我能在一年内坐稳当家主母之位,未来梅儿是否也能多一条退路?

想到这儿,她试探道:“我想要多少,你就能给多少?左家好像还轮不到你做主吧?”

左宗宝脸上一阵发烫,“这是什么话?呃,现在……我虽然还未接管家中生意,但只要我想,左家的家业那还不就是我的嘛。”

“是我的,当然也就是你的啦。只要你还是这左家的二奶奶……”说着他又贱嗖嗖的往前凑了凑,手蹭着桌子边往邬玺玥手边靠近。

邬玺玥不动声色,垂眼注视他私底下的小动作,待到他小手指头将要碰到她时,她一个扫堂腿过去,左宗宝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哎哟!”

顺子见状赶忙过去,“二爷,您没摔着吧。”

左宗宝这次倒没怎么疼,就是当着这么多下人,他气得脸胀得通红,抓起垂在身前的头发往身后一甩,站起身来狠狠瞪了眼邬玺玥,然后气哼哼的走了。

院子里的丫鬟小厮们瞧见这一幕暗地里窃笑,顺子跟出来的时候正巧看见,眼一沉,“看什么看?主人家屋里的事儿,轮的到你们看吗?赶紧出去。”

丫鬟小厮们闷头跑出院子。

厢房里,左宗宝捂着屁股一瘸一拐地来回踱步,顺子进去时一瞧他,心里不觉颤了颤。看他们二爷今天这眼神可与平时不一样,今日他眼睛里不光是气恼,反而更多了些委屈。

也是啊,想这左宗宝平日里走到哪儿都是被哄着被惯着,如今又是送礼又是服软,还压了自己的脾气,愣是没得到半点儿回应,不仅连手指头都没碰着,还挨了一脚。

唉,可怜的二爷,这是何苦呢?

顺子摇了摇头,“二爷,您要不就听……”

正说话,江梦珠领着个丫鬟进了院子。

她站在院中袅袅婷婷,左右环顾一番,便让丫鬟去敲正房的门。

左宗宝听见正房那边有敲门声,心说除了自己还有谁会去敲她的门呢?

他开门一瞧,竟是江梦珠。

“表姐?你找她有事吗?”

江梦珠笑道:“我今日给姑婆做了些银耳羹,不过做多了,便想着拿来与表弟妹尝尝。”

左宗宝闻言撇着嘴,不屑道:“银耳羹?人家连珍珠玛瑙都不稀罕,还能稀罕表姐你这碗银耳羹?”

正说话,那前去敲门的丫鬟又回来了,她拎着食盒朝江梦珠摇了摇头,意思是没人开门。

“瞧见了吧,那就是块石头,心肠硬得很,捂不热的。表姐还是省省力气,快回去吧。”

江梦珠试探道:“怎么啦?又吵架啦?”

吵架?我敢吗我?是又挨揍了。

左宗宝苦笑,极力掩饰自己的不甘和委屈,“吵什么吵,我都懒得搭理她。”

旁边顺子暗暗撇嘴,还嘴硬呢。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左宗宝道:“表姐辛苦跑这一趟,银耳羹给我吧,我正好饿了。”

江梦珠倒乐的让他尝尝自己的手艺,便从丫鬟手里拿来食盒,“那进屋吃吧。”

“不用,就在这儿吧。”

江梦珠也没多言,亲自将食盒拿到石桌上,打开盖子从中取出一青瓷炖盅摆到桌上。

左宗宝打开炖盅盖儿,连看都没看一眼,便朝着正房方向喊 ,“哇,表姐手艺真好啊,就这小小一盅银耳羹,竟如此精致,简直色香味俱全呀。”

江梦珠这才明白,难怪要在院子里吃,原来就是为了气人家。

别说,他这一嗓子,正房门还真开了。左宗宝刚送进嘴里的银耳羹当时就吓吐了,他捏着个勺子直往后躲。但很快,他就愣了。

只见邬玺玥一身黑底红边的窄袖收腰男装,头上束发,脚下黑靴,往门前一站英姿飒飒,八面威风。若不是早知她是女子,这俨然就是个俊朗的侠士公子。

看多了那些妩媚娇弱的女子,忽然间看到这样的,左宗宝眼都直了,之前挨过的揍瞬间抛到九霄云外,想到这是自家娘子,嘴角不觉抽出一抹猥琐。

邬玺玥关上房门,目不旁视,好似院中无人般大步流星的离开了院子。

左宗宝就好像个痴汉,眼神跟着她的身影,直到她消失在视线良久都没有回神。

江梦珠看他这副神情,暗暗叹了口气,看来这休书怕是无望了。

* * *

邬玺玥打听到梅陵城外百里,坠马岭上有一隐居医仙,所以打算去见见。她换了男装出门,到城里集市买了匹马,又带了蒙纱的斗笠便出城了。

待她到了坠马岭时已是夜幕,打听一番才知道,这医仙早在前些年就已过逝了。

唉,又是白跑一趟。

若他就是传说中的神医,那这毒……

邬玺玥不是惜命之人,她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己若死,妹妹该怎么办?那总兵府终不是长久容身之所。

怀揣心事下山,当她走入一片树林,耳畔忽起风声,她当即警觉,侧耳朝风声来处倾听。

这风声异常,显然有人。

她刚想策马,眼前闪现一人,伴着脚下落叶卷起再落下,那人容貌清晰的映入眼帘。

是他!

此人乃是封天会的左右护法之一,代号夺魄。

邬玺玥心中一紧,难道主人已知我身份,故而派人来抓我?

就在二人对峙之间,落叶再被卷起,眨眼的功夫,此间又多一人。

此人二十三四岁,宽肩窄胯,长眉细目,脸廓分明,他身着红底金花飞鱼服,腰挂绣春刀,头戴黑纱冠,脚下黑底金莽靴,只看这身行头,正是朝廷锦衣卫。

他疾驰而来,与二人相对而立,警觉地握住腰间刀柄。

邬玺玥打量这二人身上各自带了重伤,才知原来是锦衣卫拿人。

“兄台若非封天会杀手,就尽快离开,免遭误伤。”来人目光犀利地死死盯着对面的夺魄,手握腰刀不敢有半分懈怠。

这话显然是对邬玺玥说的。

夺魄侧目朝邬玺玥一瞥,嘴角带出一抹耐人寻味的得意。

高手过招,出手只在一瞬,就在夺魄朝邬玺玥一瞥时,那人已抽刀朝他而来,二人顷刻打在一处。

夺魄毕竟是杀手之中的杀手,功夫远高于行会中其他人。二人打斗之间,那锦衣卫逐渐落了下风,身上先后中了对方数刀,鲜血几乎浸透了衣衫。不过,此人功夫也不差,在他步步紧逼之下,夺魄身上的伤也不少。

邬玺玥双手攥拳,回想方才夺魄的眼神,显然是已经认出了自己,以为有了帮手定然能赢。

是,如果放在一年前,她一定会帮他,但是现在,她已经报了必死的念头,对于行会她早已不怕,她更怕的是自己的暴露会连累远在总兵府的妹妹也被暴露。

她审视眼下情形,看样子,以这锦衣卫一人之力根本无法打败夺魄,但若是自己与他联手,那一定会有机会。

想到这儿,她看准备时机,从靴中抽出匕首,在二人缠斗之间,跃马而下直向那官将刺去。

此时的锦衣卫已然身负重伤,眼看利器朝自己而来却已躲闪不及。夺魄也在这时卸下一丝防备,认定了此局必胜。谁料,邬玺玥横握匕首却只在官将眼前虚晃一招,一个转身反将刀尖对准了夺魄。夺魄未及反应,匕首已刺中他的心脏。

夺魄没想到她竟敢背叛行会,气得五官抽搐,他挥掌将邬玺玥打飞数米,重重撞在树干上,当场口吐鲜血。

那锦衣卫看准时机,趁他挥掌打开邬玺玥,肋下暴露之时,猛的出手又补一刀。

若换了别人这一刀已足已要命,但夺魄却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侧身,这一刀并未扎中要害,反而借锦衣卫毫无防备时,反手一刀扎入他腹中。

就在此刻,邬玺玥横握匕首飞身而来,在交错的瞬间割断了夺魄的咽喉。

结束了……

夺魄死了,他的刀还留在锦衣卫腹中,而那锦衣卫也在挣扎中口吐鲜血,倒地昏厥。

改了一下锦衣卫的称呼,感觉之前的叫法有点奇怪,没有其他修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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