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看粳米红豆粥,想起艺术饭
卧室窗边的小桌旁,黄菲面前摊开几份报纸,耳边还响着无线电,女播音员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仓皇:“……衡阳沦陷,**李玉堂部已由向湘西山区转移……”
黄菲从面前的报纸上抬起头来,望向窗外,重重地吐出胸中一口闷气,就在八月八号,衡阳落入日军之手,此时回想起来,从第二天就再没有看到那个钉梢的人,想来在这样紧张的情形之下,已经再顾不得自己,去做更加紧要的事,也不知是不是已经逃了,监视者居然比被监视的人跑得还快,纵然是在如此危急的情势之下,也不由得让人感到有一丝丝好笑。
黄菲勉强扯动了一下嘴角,不过这种时候顾不得太多嘲笑对方,是需要想一想该如何做,悠长的神仙假期到了这个时候,本能知道即将结束,接下来自己也要准备离开了吧?湖南与广西比邻,衡阳又是重镇,如今衡阳丢失,鬼子要进来广西,就容易得多,继续观望等待实在没有太多意义。
于是黄菲“忽”地一下站起来,立刻开始准备整理物品。
东西本来就不多,黄菲又是军事课历练过的,所以定下计划之后,一个多钟头就处理好一切,房屋里的东西但凡能搬动的,都搬进了梅林中的帐篷里,连小木桌和椅子她都搬了进来,放在帐篷外,坐在那里露天吃饭蛮好,这一回可有了桌椅,余下的粗重家具,比如床铺、衣柜,便只好舍弃了,留在外面,纵然日本人来了桂林,会把这些都当劈柴烧,自己也无法顾惜。
打点完物品之后,黄菲站在房间里,向四面一望,真是空荡荡啊,全都搬空了,此时在屋子里稍大一点声音说话,都会有回音,仿佛空谷回声一般。
望着这显得空虚的室内,一股怅然蓦地渗入黄菲的心头,自己在这里住的时间并不很久,不过一年光景,从前也只当是临时栖身,并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然而此时要逃亡了,忽然间便有一种不舍,似乎无论平日里怎样淡漠,当将要离去的时候,总会有一些触动,相伴得久了,终究会有些不一样吧,习惯也是一种力量,能够牵动人的情感。
她靠在墙上怅惘片刻,动了动身体,正预备料理迟来的早中饭,忽然间一阵猛烈的拍门声:“快开门!”
梅思一惊:“什么事?”
“间谍搜查。”
梅思忙走去刚拉开门闩,门“咣”地一声便开了,外面大步闯进来两个男人,一个军官,一个士兵,打头的军官一肩膀把梅思撞到了一边,进到室内,楼上楼下查看,衣柜门“霍”地打开,又重重砸上,那柜门咔嚓一声,让人担忧要脱落下来。
军官张大鼻孔,呼呼喘气,瞪大牛一般的眼睛,四处犀利张望:“你老实讲,她去了哪里?有人说看到进了你家门。”
“长官找谁?”
“我老婆,那个贱人,跟野男人跑了,老子打鬼子流血卖命,她找野男人!”
“我并不晓得。这屋子里,长官尽管查看,看有没有藏人。”
军官扫视室内,冷笑一声:“你这房子一眼看尽了,还搜什么?”
他一转眼,大敞开的房门外,道路对面几个人在望,还有两三个胆大的,凑到门边探头探脑。
军官狠狠瞪去:“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
门前的头“倏”地便消失了,马路那边的人也彷徨着散开。
那军官转头吩咐:“你若有消息,赶快报知我,不然按通敌论处,枪毙。”
又狠命盯了梅思两眼,喉头颤动,似是想要说些什么,后面仿佛是勤务兵的轻声提醒:“营长,差不多该集合了,命令急得很,团长那边要问的。”
军官看了一眼手表,不情不愿,只得转身奔了出去。
当天晚上,黄菲是住在外面房间里,梅林中的那一个小小的帐篷,已经给箱笼杂物填满,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所以虽然热,却也只能睡在这里,不然的话,草地上蚊子咬人厉害,这种时候倘若得了疟疾,就很麻烦。
黄菲躺在床上,虽然决心好好睡一个觉,以便明日动身长途跋涉,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前半夜在床上不知翻了多少个身,头脑都依然清醒,到了后半夜,这才朦朦胧胧迷糊了过去,只觉得自己没有睡多久,窗外的光线就开始明亮了,人声也嘈杂起来,仿佛一个城市都从夜晚的假死状态中恢复了过来。
黄菲到这时也无法再睡,只得起了床,到梅林间简单吃了早饭,便背了一个背包,手里又拎一只皮包,踩着那陈旧的楼梯板,咯吱咯吱、颤颤巍巍从二楼下到一楼,出了门,在门上挂了一枚铜锁,转身再看街对面,那个人果然没有在,再一看街头的人,已经如同洪流一般,滚滚地朝城外奔流,黄菲在自家门前又停留了几秒钟,定了定神,终于迈开步子,也汇入了这股潮流之中。
街道上人挤着人,哪怕是自己不抬腿的,也给这股人潮带动着移动,这样的拥挤让人感到烦躁,黄菲一心期盼着快一点走,两个钟头之后,从桂林城里好容易走到城外,本以为到了这里会轻松一些,起码路上的人不再那样密集,哪知道走在城外的土路上,这才发现反而更挤了,已经不单单是人,还有牛羊猪狗,有人肩头扛着鸡笼,里面的母鸡咯咯咯在叫,很像是刚刚下蛋了。
于是黄菲恍然明了,桂林城中还只是城内的人在逃,到了这里,附近乡村的人都在赶路了,还带着自家的禽畜,自然便更加的热闹,周围只听得人喊狗叫,每一个活着的生物,都能够制造出两倍三倍的声音,那种巨大的嘈杂仿佛凝成了实质,如同棉絮塞了人满耳,让人耳道发胀。
黄菲正这样烦恼着,忽然间脚下一滑,差一点跌倒,低下头来一看,下面是一滩不知什么粪便,想来是牛马之类路上排泄出来的,正给自己踩了一脚,虽然是经历过极端的艰苦,然而这样的龌龊也让黄菲不由得一阵头皮发麻,很有一点恶心。
人们正在匆匆赶路,忽然间听到后面一阵急促的铃声,显然是催促让路,黄菲对这铃声是熟悉的,在凝固的人群之中勉强回头一看,果不其然,是一辆亮铮铮华丽丽的黄包车,银白色的钢架子在太阳光下反着光,两边的两盏电灯,这时候大清白日便并没有亮起来,坐在车上的人整不住地踩着脚边的踏铃,叮铃叮铃连续地响,黄菲感觉自己仿佛可以看到他紧皱起的眉头。
可巧黄菲的旁边也是一辆人力车,车上坐着的是一位妇人,三十几岁年纪,穿着很是朴素,怀中抱着一个小女孩,那女孩五六岁左右,想来是为这种紧张烦躁的气氛所激发,小小年纪也十分烦恼,便哭起来,揪着妈妈的前大襟,一个劲叫着要回家,她的妈妈也正烦得不行,面对女儿却也只能强自耐着性子安慰:“乖乖不闹,我们到村子里看捉鱼。”
小女孩哇哇地大哭:“我不看!妈妈骗人!”
仿佛是为这哭声所激惹,那瘦筋筋的车夫便更加耐不得后面铃声的催促,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转过头来冲着那车子便骂道:“都落到要走难了,还摆这样的臭架子,你催什么催?从前在桂林城,老子要让你,如今到了这里,莫非还让你?你在后面慢慢等着吧。”
逃亡的队伍慢慢地向前移动,黄菲起着念头,一时间有些恍惚,像这样耀眼的人力车,从前在桂林,很是给人侧目的,非富即贵,要么是政府高官,要么是银行里的高级职员,也有他们的太太、小姐少爷们在坐,总之都是高人一等的人物啊,那个时候这样的车子走在街上,风一般,行人车辆都要闪避的,寻常黄包车听到铃声,都要躲闪一边,只恨强不过小卧车,遇上了小汽车,那是不好硬压过一头的,如今为了全城逃难,竟然意外实现了平等。
这一走就整整走了一天,一直到了傍晚的时候,避难的人们这才逐渐停了下来,散在路边点火开饭。
黄菲这一天,都是与那辆黄包车里的母女相距不远,毕竟这样挤的人群,要超出旁人多远也不容易,所以黄昏的时候,她便是在不远处吃自己的晚饭。
这种时候吃煮土豆是有些费力的,虽然黄菲是带出了饭盒,但是要烧煮也为难,逃亡的人太多,柴草成了宝贵的东西,好在她提前有所准备,把剩余的面粉都做成了锅盔,还带了白开水,到现在还剩一点水,便这样草草吃了晚饭。
而对面那一对母女,母亲真的是准备周全,米面干菜自然是带着的,盐也带了,此外居然还备有几块木炭,此时就用这木炭点火烧水,煮了一小锅粥,小半个时辰之后,那锅子里热气腾腾,散发出一股令人熨帖的米香。
黄菲这个时候已经快要吃完了饭,却仍然不由自主向那边望去,白米红豆粥,雪白的粳米配上一颗颗红豆,颜色很是好看,就好像雪地中的梅花一般,却更加温暖,更加的人间烟火。
看着那粥,黄菲不由得便想起了在延安的时候,鲁艺有名的“艺术饭”,不过并不是用白米和红豆来煮,而是小米赤豆饭,景斌请自己吃过的,当时吃着这样的饭,便感到不愧是艺术的学府,连小米饭也与众不同,里面要加红豆的,只为了这一点点红豆,便渲染出文艺的气息,让陕北高原的小米有了一种诗情画意。
自从离开延安,小米自己是很久没有再吃过了,桂林的生活虽然也不容易,但这边多是出产稻米,米饭米粉居多,倘若和人提到小米,便很有一点“异域风情”,仿佛是“舶来”的一般,西北的风沙与两粤的湿润,实在相差太大。
或许是黄菲想得太深沉,眼神怔怔得太久,对面发觉了,那小女孩伸手指着这面,叫着妈妈:“妈妈,你看!”
那位太太向这边一看,笑了一笑,对黄菲招手:“这位小姐,来喝一点粥吧,虽然没有太多,一小碗还是有的。”
黄菲登时便感到很是不好意思:“啊,不必了,我吃过了。”
那个女子笑眯眯地说:“还是吃一点吧,你吃面饼,干巴巴的,况且粥也不多,就只是这么一点点。”
对方再三邀请,黄菲不好再固执拒绝,便走过去分了一小碗粥,真的只是一小碗,不过一个茶杯的量,然而非常的香浓,红豆想来是事先泡过的,煮得很烂,粥里还放了白糖,吃起来甜丝丝,一天的疲累下来,喝一点甜粥,让人感觉肠胃里特别滋润。
黄菲细细品尝了粥,笑着说道:“太太,您真是很能用心,这样赶路,还能够煮粥。”
那位夫人抚摸着孩子的头,笑道:“带着孩子,有什么办法呢?总要精细一些,本来赶路火气就大,若是不吃一点粥汤,便容易生病,她的身体虽然一向不错,这样长途走路,终究是累。小姐,你不必叫我太太,我叫做吴美霞,你叫我美霞姐就好,我们不过是普通人家,哪能和人家真正的太太比呢?”
黄菲便也笑起来:“那么美霞姐也不需要叫我作‘小姐’了,叫我黄菲吧。啊,这个小妹妹叫什么名字?”
那小姑娘虽然年纪小,说话却很是利落,也不怕生,此时见黄菲问到了她,当即便依偎在妈妈怀里,两只明亮的眼睛望着黄菲,脆生生地答道:“我叫清清!”
她的母亲代她更为详细地回答:“叫‘顾哲清’,乳名便叫做‘清清’。啊,黄菲,黄菲,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
黄菲一笑:“我原来在公司里卖皮鞋。”
吴美霞脑子一转,一下子便想了起来:“啊,莫非便是‘尖头曼贵妃’?啊呀不好意思,我没有恶意的,只是这个叫法很有名,别人都是这样说,所以我就……”
“尖头曼贵妃”,虽然仿佛是褒扬,其实总有一点轻浮的意味在里面,吴美霞也是书香门第出身,对于文字的含义自然是很敏感的。
黄菲笑着说:“没有什么的。”
很多人都是顺口,吴美霞自然也是一样。
然后她打开自己的背包,从里面取出一个裹得密密层层的油纸包,递给哲清:“清清,这个给你吃。”
“啊呀,是什么?”吴美霞问道。
黄菲笑道:“是腌梅子,我自己做的。”
一听说是梅子,清清立时来了兴趣,打开来便拈了一颗,放进嘴里,吴美霞连忙叮嘱:“小心里面的核!”
清清嚼了梅肉,将梅核吐了出来,听到对面的姐姐在问:“好吃不好吃?”
她点了一点头:“酸酸甜甜,还有一点咸。”
黄菲很有些自得:“是用盐和蜂蜜腌的。”
直接毁了林间的一个野蜂窝,从里面取了蜜,就是这一回公司关门,长假之中的事,自己可惜是不知道该怎样养蜜蜂,所以便效仿了狗熊,笨拙而粗暴。
见女儿又拿了一颗来吃,吴美霞便道:“清清,吃了这一颗就好了,余下的还给姐姐。”
黄菲笑着说:“给清清留着当零嘴吧,我这里还有呢。”
只不过不是加蜂蜜腌渍,单纯的用盐来腌。
长途逃亡让人心情烦躁,尤其周围又都是陌生人,便格外的不安,这个时候若是能有一个能说话的人,便很可以给人以安慰,两个人都觉得对方性格明朗,容易接近,背景也约略相当,都是有些知识的人,所以不多时便热络了。
吴美霞与黄菲诉说着自家的情形:“我先生是在政府里做事,这一次随同转运物资,去了百色,我现在也是往那边去,看能不能找到他。可惜是不好带眷属的,否则路上有个男人照应,能够方便许多,丈夫那边的家人偏偏都出去了,我娘家又不在这里,现在就只有我自己带着清清……”
黄菲点点头,自己一个单身女子,走路倒是不觉得有什么,虽然辛苦,但是没有许多牵挂,母亲一家早已经走了,这个自己是知道的,也不是很为她们担心,只是像美霞姐这样,带着一个幼小的孩子,路上黄菲也看到有搀扶着老人的,那样就格外吃力。
吴美霞也暗暗观察黄菲,百货公司这一位有名的皮鞋明星,自己虽然听说过,只是没曾见面,丈夫虽然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然而职位不是很高,比不得那些当官的,出入高级百货,购买进口皮鞋,自己对这样的百货公司,一向也少有兴趣,家务之余的闲暇,倒是逛书店居多,所以黄菲虽然也算是大名鼎鼎,自己却并没见过。
此时一见,与自己料想中不太一样,不知是因为逃难途中不好太招摇,还是本来就不慕繁华,居然是一个很朴素的人,穿的简单的阴丹士林旗袍,脸上没有香粉口红,清清纯纯,仿佛一个女学生样,说起话来也朴实,不是那么花言巧语的,与交际场上的人截然不同。
吴美霞看过一阵之后,暗暗感叹,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倘若凭了臆想,怎么会知道名噪桂林的黄菲,居然是这样一个人呢?这一路倘若能够有她相伴,倒是很好的,谈谈说说,起码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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