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春山烟云连绵,人欣欣;夏山嘉木繁荫,人坦坦;秋山明净摇落,人肃肃;冬山昏霾翳塞,人寂寂。

六月半,月圆夜。边远山村,不见灯光,但闻犬吠而人声寂寂。

幼童蜷缩在母亲怀中,亮晶晶的大眼睛盯着窗外圆月。母亲遮住孩子的眼睛,起身将窗帘拉好:“再不睡,山上的大狼就下来咬你了。”

孩子天真无邪的眼神中满是恐惧,使劲往母亲怀里缩。

山村向西五里,有座庄园,据说是城里的大老板要颐养天年的。去年夏末,几辆卡车呼啸而过,冷清的庄园住进去位青年,约莫二十四五的年纪,样子斯斯文文的,脸上笼着一层病容,眉眼轮廓深刻清晰,一双含情目格外好看,眼珠极亮,总是微微垂着,叫那极长极浓密的睫毛遮住半边,偶尔抬起来,便带着股生人勿近的冷意。

那青年据说是庄园主人的儿子,平日里深居简出,连个面都不露,只是每隔半月有人送来补给。

月光笼罩大地,庄园里传来几声巨响,别墅木门应声碎裂。一黑影自空洞的大门中窜出,清冷的月光撒在它身上,黝黑的毛发泛着银光,双眸散出的金黄色光芒中满是嗜血的**。

院中一角的狗笼里,几只金毛夹紧尾巴,颤抖着蜷缩成一团,浓浓的恐惧气息笼罩庄园。狼人仰天长啸,嘴角的涎水落下,融入泥土,伴随着几声喉中的呜咽,奔向狗笼。

尖利的狼嚎掩住金毛的惨叫,肃静的月边染上一丝殷红的血迹。

农户的鸡鸣响彻山村,惊醒浅睡眠中的村民。村民打着哈欠,顶着熊猫眼扛上锄头下地,他们多半是被那夜半狼嚎所叨扰。

晨光大盛,透过厚重的窗帘照进庄园的屋子。客厅中一片狼藉,瓷器碎了一地,花盆中的泥土散落在四周,木椅散了架、沙发破了洞、茶几断了腿。

青年蜷缩在角落里,像是死了一般。良久,他的身子抽动一下,有了些生气,随着睫毛的颤动,黯淡无光的眼珠像囚徒似的被从眼皮里放了出来。

青年挣扎几下想爬起来,身子却软得不像话,比叫人抽去了骨头更甚。

房子的大门被人踹开,阻隔在外的阳光蜂拥而至,刺得青年刚睁开的眸子再度闭合。几个清洁工打扮的男人小心翼翼的走进来,却并不惊异于屋内的狼藉。

领头的男人肥头大耳,小眼精光乍现,扫视一圈,下令道:“一个小时内,收拾干净。开始!”

“是。”身后十几个小弟应了一声,四散开来。这些人动作相当熟练,似是已习以为常。

领头的手机响了,一看来电提示,脸上满是谄媚之色,小跑出去接起来,低声下气的像条哈巴狗:“叶总您好,对对,我已经带人过来了。啊,您要过来啊,好好好,我们加快速度。是是是,您说得对。”

青年耳力极好,将男人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紧闭的双目颤抖着,一滴泪顺着眼角沟壑滑落,泪花在木质地板上绽放,晕染着木色。

领头的男人放下电话,转身又进来,脸上的笑容一扫而光。他指挥着两个人,粗鲁地拖起地上的青年,丢到了沙发上。他一挥手,拖人的俩人退下去,他自己上前两步,皮笑肉不笑的上下打量着身上没二两力气的青年:“啧啧啧,知秋少爷,还撑着呢?要我说呀,识时务者为俊杰,咱早点把东西的下落说出来,回城享福,多好啊!何必为了点儿钱把命搭上呐,您说是不是?”

他口中的知秋少爷,姓叶名知秋,曾是业内有名的歌手,江宁集团董事长的独子。叶知秋年少有为,是何等的意气风发,而如今沦为他人的阶下囚,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

叶知秋不愿意看他,怕污了眼,皱着眉头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有多远滚多远!”

领头的男人半哈着腰:“好,您歇着,茂少爷等会儿来看您,我们这就走,绝不扰您清静。”

真把这位爷逼急了,‘嘎嘣’一下死了,叶茂绝不会放过他,他也是个有脑子的,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领头人敛去笑意,一挥手,召集众人离去。

霎时,偌大的房子便只剩他一人,静得连呼吸声都听的一清二楚。

寂静,无边的寂静,正常人被关这这种环境里一个月都会发疯,何况当年被囚禁的叶知秋精神上已经饱受折磨,全靠帕罗西汀支撑度日。身心俱疲之人,如今能活着已实属不易。

对现在的叶知秋来说,抬抬手脚这种易如反掌的动作都是件难如登天的事。他放松身体,深呼吸着,凭着一年多的经验,这是减少花楸灰药力时效最好的方法。

日上三竿,乡间的羊肠小路上尘土纷飞,一辆纯黑的奥迪穿梭其间,引得行人纷纷侧目。

司机停好车,先行下来开启庄园大门,小心翼翼地迈进去,再三确认没有危险才回头去请车上的人。

后座车门打开,下来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西装加身,油光锃亮的大背头让人莫名有些难受,鼻梁上架着的金丝边眼镜给他平添了些斯文败类的气质。这边是那领头打扫人口中的茂少爷,叶知秋的堂兄,叶茂。

叶茂深呼吸,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血腥味儿,让人好生陶醉呢!

叶知秋动动耳朵,知道是叶茂来了,他已经恢复了些许力气,一步三晃的迈着步子爬上二楼,褪下身上的T恤,从角落里翻出件染血的睡袍换上,又急急忙忙的跑下来,歪倒在沙发上,做出副羸弱不堪的模样。

此时,叶茂恰好推开门进来,比起一年前的警惕,他现在已经毫不在意叶知秋所具有的危险性,只当他是只折翼的鸟,威力比那秋后的蚂蚱不遑多让。

“知秋,有日子没见了,过得怎么样?”叶茂的语气里透着蔑视的意味,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位曾经的天子骄子。

叶知秋深呼吸着缓解愤怒,努力压制一腔怒火:“托你的福,还活着。”

叶茂丝毫不在意他的态度,单手插兜,随手拿起新换的瓷器把玩:“要是想通了,就跟哥哥说说那东西在哪,也省着遭罪不是。”

“我说了,你就会放过我么?”叶知秋冷笑起来,“当我是三岁小孩么?”

“你别不识抬举,万一哪天被我自己找到了,你可只有死路一条。”叶茂脸上的笑容有些阴狠,连随行的司机都忍不住发抖。

叶知秋别过脸去,胃中翻江倒海,被他恶心的想吐。

“对了,还有件喜事,我觉得你有必要知道。伊人和我情投意合,很快,她就是我的新娘啦。不过很可惜,我们的喜酒你是喝不上了。”叶茂笑得愈加放肆。

叶知秋猛地睁开眼,死死地盯着叶茂,恨不得杀了他。

叶茂面色沉了下来,从怀里摸出个水晶小瓶,站在离叶知秋不到两米的地方喷了几下,醉心一闻,不禁感叹:“好东西啊,比花楸木强!哼哼,知秋,这是做哥哥的不远万里托人从欧洲带回来的蓝色附子草。Enjoy it!哈哈哈哈哈......”

叶茂把香水瓶往司机手里一扔,使了个眼色,大笑而去,坐上车前又回头看了眼房子,阴险一笑,双拳暗暗攥紧:“硬骨头,我看你能撑到几时!”

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司机扭开香水瓶,咬咬牙,往叶知秋附近的地板上泼洒了大半瓶,而后急忙跑着去追叶茂。

叶知秋急忙屏住呼吸,却为时已晚,附子草小分子争先恐后的往他鼻孔里钻,直冲大脑,又顺着神经传遍全身。身体里的血液开始沸腾,呼吸急促。也就是叶知秋现在看不见自己的表情,不然一定会被面目狰狞的自己吓到。

叶知秋强撑着爬起来,对着叶茂离去的方向啐道:“叶茂...你有点...东西...老子绝不会...屈服...就算死...也不会...不会...死在你前头...绝对......”话音未落,他便眼前一黑,失去知觉。

青年面色惨白,汗水顺着肌肉纹理流下,额上还残留着凸起的青筋。他一生要强,如今,终究是撑不住了。

晚霞渲染着蓝天白云,最后一缕阳光没入地平线,世界再次迎来黑夜。

叶知秋阖着的双目裂开条缝,露出乌黑发亮的瞳仁,他昏睡了小半天,总算是熬过来了。

附子草的气息挥发殆尽,叶知秋拖着沉重的身躯,连扯带拽地将身上沾了附子草气息的衣服褪了下来,步履蹒跚地爬上楼去想换件衣服。刚走没两步,他又猛地想起那瓶附子草香水,扭头一看,被保镖扔下的半瓶还躺在原地,登时气得牙根直痒痒。

叶知秋叹了口气,随手扯过块沙发布垫,小心翼翼地捏起香水瓶走出门去,拖着身子挪到围墙附近,奋力一扔,香水瓶在夜空中划出优道美的弧线,落到墙外。他松了口气,嫌弃的扔掉手里的布垫,眼神里带着恐惧,更多的是恨。

良久,他自嘲一笑,转身重新步入那没有铁栅栏的牢房。

一米七高的木质栅栏,竟能将这位身强力壮的青年围困一年之久,说出去能让人笑掉大牙。可这就是真实发生在叶知秋身上的,因为他是狼人,栅栏的材质是传说能辟邪的花楸木,专克他。

夜凉如水,无数人陷入梦乡,叶知秋却不敢闭眼,他一阖眼,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车祸现场弥漫的鲜血,金毛残缺不全的躯体,母亲冰冷的墓碑......这些惨痛的记忆会像电影般在脑海中放映,并且不断倒带重播。

身体加精神的双重折磨,也怨不得那些人见了面就要问他为什么还活着。

话说叶茂回了城,像往常一样忙于各种应酬,乐在其中。他所贪恋的权利终于到手,让他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半年前,叶知秋的父亲叶志鸿与合作人发生激烈争吵,中风入院,此后身体每况愈下。正牌继承人不在,叶茂这个做侄子的理所应当地接管了公司业务,并且安排心腹上位夺权,架空叶志鸿的权力,逼得一众老人纷纷出走,另谋生路。

叶茂的小日子越过越美,几个月前还说服了叶知秋的准岳父林致远,想来一出狸猫换太子,让林致远把女儿林伊人嫁给他,两家继续合作。

要说林致远也是个贪小利的,身价几亿的老总,为了几千万的订单就把女儿的终身幸福给卖了,忒不是个东西。

从叶知秋那里回来了没几日,林致远边打电话来约叶茂共同商议婚期,叶茂也觉得早商议为好,以免夜长梦多,便答应中午临江楼见面。

中午聚餐,林致远家的那位美艳不可方物的大小姐林伊人也来了,只是脸色不太好,双眼还有些红肿。两个男人在席间觥筹交错,面带笑容的推杯换盏,她确实一言不发,连筷子都没动过。

叶茂看她满面愁容,秀眉微蹙,几次三番想开口询问,话到嘴边却被林致远提的酒堵了回去。

良久,林致远似是终于想起桌上还有个女儿,端起酒杯来开口道:“伊人,过来给小叶敬杯酒,联络一下感情,毕竟马上就是一家人了。”

林伊人不是能忍让会逢场作戏的人,根本不买他爸的面子,把酒杯往旁边一推:“马上就是一家人,那就说明还不是一家人,我需要保持应有的距离,谢谢。”

“你...你说的这是什么混账话!”林致远气的不轻,脸都快憋成茄子了。

叶茂看架势不对,连忙过来劝架:“来林伯父,我们喝,林妹妹女孩子家家的不会喝酒,我们喝,让她吃菜...”

叶茂都这么说了,林致远也不好再发火,瞪了女儿一眼,又扯起笑容道:“来,世侄,走一个。”

林伊人垂下眼睫,攥着手机的指尖隐隐泛白,屏保上的男人阳光俊朗,笑容很干净,让人如沐春风。这是当年两人同游欧洲时拍下的,那时的叶知秋活泼开朗,性情温和,待她是极好的,称得上是世间少有的好男友。可这么好的人,一年前突然传出消息,他患上了精神疾病,已经严重到神志不清的地步,没过多久人便消失了。她四处寻访,至今杳无音信。

叶知秋和林伊人是校友,两家又是世交,自然而然的成了对恋人。如今,这对为世人羡艳的金童玉女被生生拆散,林伊人又怎能高兴得起来?

酒过三巡,林致远开始聊起两人的婚期及婚礼事宜,诸如中西结合模式、酒宴教堂地址、宴请亲朋好友之类。

林致远喝得有些多,恍惚间也说不清,叶茂明白醉话做不得数,吩咐人送他回去,改日再聚。

林伊人起身搀扶着父亲,刚要走,叶茂眉毛一挑,跑过来拦住林致远,将他拉到一边耳语几句。

林致远脚步虚浮,听的话也不过脑子,估计根本没听清楚人家说的什么便傻笑着连连点头。

林伊人搞不清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秀眉拧成一团,满脸狐疑。

“伊人,我们出去走走吧。”叶茂满脸笑意,林伊人却觉得他不安好心。

林致远被几个保镖扶走了,看老爹不在,林伊人才卸下最后一分伪装的客气,墨镜一戴,生人勿近,语气颇为清冷道:“我们俩还还不是一家人,没到可以独处的地步。一会我还约了朋友逛街,失陪。”话音未落,她的一只脚已经迈了出去,迫不及待的要走。

“和你聊聊叶知秋都不行么?”叶茂似笑非笑道。

林伊人楞了一下,旋即又迈开步子继续走,轻飘飘的传回来一句:“他跟我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露怯,一旦让叶茂觉得叶知秋就是她的软肋,会让叶知秋陷入更危险的境地,那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她的男人,由她来守护。

叶茂算是怕了她,三步并作两步赶上来将她拦下:“不说别的,老同学的情分总还在吧?你就不想去看看他?”

林伊人拉了下墨镜,露出双圆溜溜的杏眼,轻笑道:“叶总,也不知道是谁刚才在我爸面前还一口一个未婚妻的称呼我,现在竟然上赶着让未婚妻去见前男友,您还真是大方呐!”

叶茂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回过神来,尴尬地笑道:“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你也累了,早点儿回去休息吧。”

这是**裸的试探,要说叶茂也真是无脑,连试探手段都这么low。

叶茂坚持将林伊人送到停车场,故作体贴地为她拉开车门,还附在她耳边轻声说道:“都是一家人,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湿热的气息洒在林伊人雪白的脖颈上,炸起无数鸡皮疙瘩,她打了个寒战,戴好墨镜,眼不见心不烦。

叶茂轻轻关上车门,目送林伊人离开。

车子驶出停车场,林伊人才松了口气,揉着胀痛的太阳穴。

“对不起小姐,都是我们没用,派人跟了七八次,都在刚出城的时候被叶茂的司机甩开了,现在只能根据最后的行驶方位确定知秋少爷的大体位置。”司机的语气里满是愧疚。

林伊人的声音里满是疲惫:“不怪你们,他的司机是退伍侦察老兵,享誉业界多年,不是你们能轻易对付的。”

呵呵,都找了这么久了,她真的有些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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