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27章

旅行还在继续,沈研和郁清大理古城逛得差不多,准备去洱海看看。与季长云商量完后续事项,他们离开泊风居,乘大巴前往洱海。

窗外水光粼粼,还没到海鸥迁徙的时间,洱海边上是一些常见的水鸟,它们站在石头上闹哄哄地叫唤,和车内略显尴尬的二人形成鲜明对比,没了外人在场,他们不约而同地回忆起那个青涩的吻。

“前晚你说想亲我,是什么意思?”沈研率先打破两人之间微妙的氛围。

“一定是因为那天晚上吃了醪糟牛奶,酒精冲昏了我的大脑,我一时见色起意,就……”郁清双手捂脸,不想面对。

沈研无情地戳破他的借口:“那杯醪糟牛奶你只尝了一口,剩下的全是我喝的。况且醪糟那么低的酒精含量,混了大量牛奶早就稀释得什么也不剩了,我估计你对着酒精测试仪吹一口都冒绿灯。”

这下没法解释了,郁清开始后悔喝茶,后悔胡思乱想,后悔色胆包天。

唯独不后悔那个吻。

“亲都亲了,还要再把我推开吗?想要名分。”沈研抓住郁清的手腕,专注盯着他,语气充满蛊惑。

“那……那你要不要当我男朋友?先说好,虽然我很喜欢你,但是我还没有把喜欢中额外的情绪摘出去,你可能还得……”

沈研不愿再等,摘下碍事的眼镜,按住郁清的后脑勺再次亲吻了他,这次的感觉真实而长久,两人气息交缠在一起,彼此的悸动通过唇瓣浓墨重彩传达给对方。

沈研很少在外摘下眼镜,朴实无华的黑框使他的气质温和而无害,主动摘下眼镜这个行为却让他强势的气质瞬间暴露无遗,看得郁清腿软心软,徒劳地抓着沈研卫衣的带子任他胡作非为。

公共场合,不好越界太多。虽然周围没有坐人,他们仍然很快停下。

沈研放开郁清,见他脸红心跳丢了魂的模样,覆上他的手,诱导他放过自己的卫衣带子。

“下次别抓这儿了,勒紧了容易谋杀亲夫。”沈研调整好两边带子长度,末了还不忘口头占一下便宜。

郁清回过神来,感觉手里被塞了个东西,张开手心一看,竟是沈研的眼镜。

“帮我戴。”沈研笑眯眯看着他,特意把脸送到他面前。

眼镜是个极为私密的物件,佩戴过程中很难不接触头发和皮肤,郁清小心翼翼替他戴上,中途刻意避免与沈研对视。眼镜托四平八稳架在鼻梁上,最后他下意识一按,那支架轻轻回弹,仿佛郁清隔着眼镜摸了一下沈研鼻梁。

替他人戴眼镜这个动作本身就相当暧昧,更别提动作产生的前提条件来自他们刚才的亲密。

面对沈研的持靓行凶,郁清招架不住一点,心想再这么逗下去自己恐怕一天都没法正眼看沈研。他捏捏沈研的脸颊:“我可没有你那么会撩,确定要当我男朋友?”

沈研点头:“之前谈到季长云内耗问题的时候,你告诉我哪有那么复杂,写就完事了。我现在对你也是一样的答案——亲就完事了。”

郁清怕沈研马上付诸实际,赶紧捂住他的嘴:“行行行我再也不敢内耗了,你别乱来。”

洱海边上有卖仙人掌果的,他俩怕被仙人掌刺扎,买了一袋小贩剥好的,淡绿色果实味道清甜,汁水很多,种子有些硌牙。

毛茸茸小刺难防,虽然吃得很小心,沈研还是被扎了一下。

走在洱海边上,郁清不时打开手机回复员工提出的问题,有时沈研和他说话他都需要重复听一遍。没办法,砚清招人阶段暂时结束了,随之而来就是管理方面的难题,他们是新团队,大家都不太熟悉工作,压力全往郁清这边堆。

沈研看在眼里,他知道郁清想回去好好经营砚清,于是提议道:“要不我们等晚上看完洱海月就回去。”

“不看完大理‘风花雪月’再走吗?”郁清在回去工作和陪沈研旅游之间犹豫不决,如果现在就离开,他担心沈研不尽兴。

“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这些等下次再看吧,我们一辈子又不是只来这里一次。”沈研看得很开。

夜晚,月亮自矮山后而出,洱海上起了波澜,皎月倒影随之摇曳,天光映水光一片皓素。此时离中秋还有几个月,前来赏月的人并不多,沈研和郁清在这清辉笼罩中注视着彼此,许下一段未来。

匆匆而来,匆匆而去,这趟仅持续了一周不到的旅行并没有他们原先想象的那么漫长。但他们找到了子禾,吃了很多好东西,最后还确定了关系,其精彩程度确实不亚于长期旅行。

回到秋县,郁清再次恢复忙得不可开交的状态,在运营平台的同时他还抽空把驾照给考了,沈研佩服他的毅力和规划,心想上辈子他能创业成功是有理由的。

他们去云南旅游的这些天,张一志的直播事业蒸蒸日上,他明天坚持对着观众侃两个多小时,渐渐也留住了一些固定粉丝。大伙都爱借着他的相声下饭,为了全勤不断播,张一志慢慢断了假期出去玩一趟的念想。

郁清看中张一志的潜力,本想把他签到砚清旗下,开一个专栏让他推广小说,不成想张一志考虑过后拒绝了。

“对不起啊,郁清哥。比起赚钱,我更想自由地点评小说,有了合同束缚后我就没法对观众保证我的公正性了。”

如此天真,如此任性,如此……潇洒。也只有这个年纪的小孩才会毫无负担地说他不要金钱,只要理想。郁清不愿破坏他身上这层干净特征,随他去了。

身边的人都在干活,沈研想起告别时季长云给他下的战帖,任劳任怨开始码字。

回归巅峰状态的季长云实力相当恐怖,沈研更新六千她就补八千,沈研追更一万她就陪一万二,僵持几天过后沈研意识到她这是变着法催更,于是他揉揉酸疼的手腕,举白旗退居全勤榜榜二,不再和她卷字数。

回归正常更新速度的第三天,季长云给他打电话:“沈研,有没有兴趣带个新人?”

季长云对新人总是有无穷的耐心,她的爱好就是顺着新晋榜捞人,上辈子沈研也被她捞过。

“有,你详细说说。”沈研还没收过徒,觉得很新鲜。

“他在新晋榜榜一,是个好苗子,就是感觉年纪太小,脾气臭。我问他需不需要我给他提点建议,他说‘只有月票榜第一才有资格教我’,现在月票榜榜一不就是你嘛,这小子是在拐弯抹角点我呢。”季长云倒不觉得被冒犯,她心大,只觉得好玩。

沈研相信季长云的眼光,当即发了条私信给那位笔名为“杀你只须一枪”的新人。

从笔名就能看出一股中二味,沈研简称他为一枪。等待他回复的期间,沈研去翻了翻他的文。

一枪写的是克苏鲁后宫文,书名为《触须?鳞片?还是眼珠?》,两个大热题材意想不到地糅合,估计读者也是看它猎奇才会点进去看。

剧情还不错,抽象得合情合理,整体风格荒诞怪异,有一条严谨的逻辑线支撑,很有原创性,值得一看。

直到下午七点,一枪终于回消息了,他开口第一句就是“你能把我教成月票榜第一吗?”

真是个狂妄的家伙,沈研的回复比他更狂:“不能,月票榜第一只会是我。

一枪大概是被震住了,过了几分钟才回消息:“没事,我肯定比你年轻,我才16岁,把你熬走我就是第一了。”

沈研被他孩子气的话看笑了,怪不得这家伙7点后才回复,原来是因为高中生每天用手机的时间有限制。他慢悠悠打字告诉一枪:“我也就18岁,你准备熬多久?”

这次一枪很久没回复,接近八点时他发来消息:“我去查了资料,你居然真的没撒谎,我还一直以为三月一是个老头呢。唉,还要不要待在砚清呢?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还是找个能成为月票榜榜一的地方吧。”

沈研把一枪这种中二少年的心思吃得透透的,简简单单回他个“你怕了?”,立马激起了他的好胜心。

“哼,区区三月一不足为惧!那我跟着你先学会怎么写小说,把你本事全偷了再把你榜一位置给抢了!”

“那你现在该叫我什么?”

“哎……师傅师傅师傅!这样总行了吧。”

沈研越看越觉得有意思,把他方才看文想到的几个建议全发给一枪。这小子虽说脾气臭,虚心求教这点倒是做得不错,按沈研说的修改过后,会再发一遍给沈研看看效果,如果还是写不出效果,他还会多次返工用心琢磨。

沈研体会到了季长云同款教徒弟的乐趣,如今的砚清不仅需要他和子禾扛台柱子,更需要新鲜血液的注入,有了他们才算抓住了未来。

这徒弟一收,自己应该也算是替郁清减负了吧,沈研想。

我写沈研戴眼镜就是为了今天口牙!

昨天满课,太困,没来得及精修就发了,今早补了一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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