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死亡

——七天,是生与死的距离。

1.

沈宛是医学生,她很多次学习有关死亡的课题。了解到,人在死亡的那一刻,会产生无数的连锁反应。

在大多数人浅显的认知里,死亡意味着呼吸心跳的停止。

其实这才是开始。

心跳停止的那一刻,血液循环中断,不再向身体运输血液,血液在重力的作用下,会汇集到人体的最低处,最先出现的明显特征,是皮肤表层变得苍白。

其次出现尸冷,体表温度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温度迅速流失,伴随着一定程度的尸僵。

血液汇集到皮肤表层,沉淀出明显的尸斑,尸斑逐渐定型之后,便不会再产生明显变化。

在常温之下,尸体不易保存,会出现腐烂现象,吸引来大量的蝇虫,通过各种可以入侵的通道,在人体寄居产卵,之后孵化,产生蛆虫。

在微生物的分解作用下,会产生尸臭,如果是在炎热的夏季,微生物的分解速度会快速一些,腐烂速度加快,尸体不易保存。大概在七天的时间内,就会面目全非……

有关死亡,沈宛没有刻意去了解,这是一个体系庞大的课题,古今中外,人类无一例外,都在探索着死亡的奥秘。

死亡于沈宛而言,是一个神秘且浩瀚的黑洞。

只是她没有想到,在很久的以后,面对死亡的到来,她做不到如此释怀的拥抱。

这年她才大二,和哥哥沈知衡断交的第九年零三个月又十五天。

沈宛偶尔会写日记,遇到任何不快的事,都要絮絮叨叨,在日记里带上沈知衡一起骂,骂完,依旧不痛快,随后又想到,对方真是小肚鸡肠,沈知衡要是在今天来给她道歉,她不介意原谅那个小气鬼。

等到深夜,通讯录里的号码不动如山,和她大眼瞪小眼。

沈宛恼羞成怒,把号码拉进黑名单,十分钟后,担心他打来电话,自己接不到,又把号码取消拉黑,列入特别关心。

沈宛思考半天,越想越气,忍不住面目狰狞,觉得沈知衡真是好贱一男的,竟敢这么下自己面子。

半夜被憋醒,准备去上厕所的室友,一抬头看见上铺的沈宛对着手机,一副这样的表情,吓得当场清醒过来,一脸惊恐。

课业的重负,莫非已经把专业第一的才女给逼疯了?!

2.

沈知衡接到电话,去给妹妹收尸。

沈宛死了七天才被发现,炎热的夏季尸体已经面目全非。

地点是在邻市,在来自警察的这通电话打来之前,沈知衡已经通过另一种方式得知这件事了。

连环杀人案里的第四个受害者出现。

这两个月,刑侦大队为这起案子忙得焦头烂额,却依旧没有任何起色。

今天上午得知消息。

死者所在位置并不在本市,尸体不易保存,需要他坐车去案发地点做现场侦查。

下午得知妹妹身死。

电话挂断,他默了片刻,问身旁正在整理刚刚送来的案件信息的同事:“第四个受害人叫什么名字?”

同事翻找才拆开的密封袋,抽出几张现场照片给他。

“应该是叫沈宛。”

沈知衡看着照片里辨别不出原本模样的尸体,无法将她和记忆里那个素来沉默寡言的小姑娘联系起来。

对妹妹的记忆早已模糊,转而被照片上的场景替代。

一切过往全都扭曲。

法医验尸,初步预估,死亡时间大概是在七天前的中午。

沈知衡从抽屉里拿出一直没来得及查看的手机,开机,打开手机通讯录,看到来自妹妹的最后一条通话记录,显示在七天前。

这是出任务时用来通讯的专用手机,他并没有给那一串早已熟记于心的号码备注。

这通电话时间横跨将近六年,六年来,妹妹第一次主动联系他,来电时显示未知来电,他正在追捕罪犯,成功在即,手中电量濒危,本应该关机的手机突然响起电话铃声。

铃声下一秒中断,这才发现误触接通。但是对面无人应答。

却因为这一插曲,被逼上末路的歹徒从视线死角冲出,沈知衡以右手险些被废为代价,挡下了对方的刀,费了些力才成功将歹徒抓捕归案。

手机在当时就被摔坏了,手机直接摔成两半,技术部拿去维修,他将手机卡安装在了备用手机上,后来也没人打来电话。他想,那可能是诈骗电话。

手机已经修好,昨天就送来了,只是因为一些原因,还没来得及打开。

手机开机,看到通话记录里位于首位的那串号码时,沈知衡右手不自觉地握紧手机,还没愈合的伤口裂开,鲜血洇红纱布。

拨打号码,无人接听,手机作为关键证物被封存,沈知衡知道,今后也不会有人再接了。

电话打来的时间与法医推测的沈宛死亡时间相差无几,警察是因为死者死前的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他,而暂时联系不到死者其他亲人,所以才打给他的。

身旁同事看出沈知衡的情绪有些不对,想起什么:“同样是姓沈……沈队,我记得,你是不是有一个妹妹?她叫什么名字啊?”

沈知衡平淡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中。

“沈宛。”

同事顿时哑口无言,一切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艰涩道:“好巧。”

确实是巧合,唯一能说的只有一句阴差阳错。

沈知衡没有想到,六年前,与妹妹最后一次见面时的不欢而散,成了他们的永别。

本应该远在国外的沈宛,尸体却被发现于邻市。

六年前,还是大二的沈宛不远千里来到这个省份找他,是为了和解。

可是这次他们之间相隔的距离,不只是千里,而是万里,隔着大洋彼岸。

沈宛去了国外留学,不辞万里回到国内,结果身死他市。

沈知衡想象不出,死在邻市的沈宛,回国究竟是要做什么?是来见他吗?是什么别的原因?

2.

从警察厅到隔壁市的路程,不过一个小时。

沈知衡来见他的妹妹。

案发现场,在酒店会客厅早已废弃的杂物间,此时已经被围上一圈警戒线,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酒店老板已经结束问话。

因为酒店赔本,半个月前就已经歇业不干,准备把这间酒店改成大型贸易商场。

他是第一现场发现人,发现尸体就报了警,在原地等待,驱散人群,维护案发现场完整性,举止冷静沉着,堪称教科书式的处理方式。

只是他对于案情一无所知。

这场连环杀人案以血腥残忍著称。

死者不限年龄,性别,职业,案发现场里残忍到令人发指的虐杀成了这起案件最显著的特征,而凶手有着很强的反侦察能力,现场痕迹近乎没有。

公安特聘的专业犯罪侧写师对此无计可施,评语:“这人是一个天生的犯罪者。”

现场痕迹留有指纹,拿去检测,全都属于死者,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现场侧写的结果,无一都是死者自己以极致残忍的手法自杀。

这样荒唐的结论,仿佛是凶手在对警方的挑衅:“看啊,无能的人们,这么久了,还找不到我。”

沈知衡是这场连环杀人案的主要负责人。

他看过医检报告,清楚地知道沈宛的死因,知道她身上每一处伤口是如何产生。

失血过多,全身十六处刀伤,致命伤有三处,脊椎骨被一根根打断,骨头扎进肺部,肺泡破裂,鲜血呛进气管,死前,声带割裂,十指被尽数碾碎。

死亡时,极致的痛苦。

浸水的手机里显示沈宛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自己的,而现场凶器上,只有她自己的指纹,依据现场痕迹推理,好像真的如前几起案件一样,种种痕迹都能证明是死者自杀。

只是绝对不可能的。

沈知衡从不相信这世上会有完美的犯罪。

缘更。

全文约十万字。

文中有关刑侦学,法医学,犯罪心理学等等的专业术语都是瞎扯的,别考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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