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醒过来时,沈蕉像一只待宰的羔羊躺在手术床上,身边围着六个邪种。
强麻醉还没有失效,沈蕉的身体和五官变得格外迟钝,甚至用了好一会儿的时间才将事情理顺——她被邪种劫走了。
金属天花板投映下来的场景让她意识到这群劫走她的邪种要给她做手术。
古老的仪器轰隆隆运作,小推车上的手术盘银里发黑,从出厂到现在就没有清洗过,手术工具杂乱成堆。
“现在做吗?要不再等两个小时,她的身体……”
左边的邪种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右边的邪种打断:“不行!”他剧烈地反驳,“没有两个小时给我们等!边城已经派人找她了!”
左边的邪种只好弯腰在手术盘里找手术刀,手术工具被翻得噼里哐当响,响得沈蕉心里发麻。
“真的要在这种感染指数超标的环境里做手术吗……?”
沈蕉下意识地问。
左边的邪种找到了手术刀。他举起手术刀,内疚地对沈蕉说:“娇娇,对不起了……我们……”
“——也是为你好。”
什么为我好?
“我们认识?”
沈蕉睁大眼看他,完全陌生的面孔。另五个邪种,也很陌生。
“——既然我们认识,我们有话好好说,坐下来慢慢谈,好不好?”
沈蕉放低语气,轻声轻气。
手术刀邪种自动屏蔽她的后半句话,说:“娇娇,你真实的名字叫沈娇娇,不是沈蕉。我们是族人……”
“好了!”右边的邪种打断他,低头俯视沈蕉,他说:“这场手术之后,你会想起来的。”
说完,他夺过手术刀,一刀切开了沈蕉的天灵盖。
麻醉让触感消失了,但血从头顶流进脖子,湿黏黏地流淌。
沈蕉不知道他的手艺如何,有没有切爆她的脑花,她只知道她完了——所有脑受伤的公民会被清除。
清除的含义指什么,沈蕉不知道,也无法细想。她从天花板看见他们挖出她的脑花。一群邪种在她血淋淋的脑袋里挑挑拣拣、戳戳点点。
“你们平时也是这样吃脑花吗?”
反正她能不能回去都是死,死之前先把好奇心满足了。
“一口吞不香吗?都戳烂啦。”
沈蕉右手边的邪种说:“我们不吃脑花。”
不吃倒别挖呀。沈蕉明显不信。
“难道你们要拿去熬汤?”
沈蕉叨叨:“我记得古书上记载2000年左右的人类喜欢吃人肉脑花汤。”
“你们是从哪一年遗传下来的‘人’啊?”
邪种看沈蕉的眼神逐渐不对劲,越来越不对劲。他忽然碰了碰身旁的邪种,悄悄问:“她真的是沈娇娇吗?会不会找错了?”
身旁的邪种回答他:“挖都挖了,错了就错了吧。”
说得颇有道理,那邪种点点头,继续围观他们做手术。
“我隔壁楼有一个叫沈娇娇的,长得可可爱爱,嘴角有两个梨涡,你们要找的人该不会是她吧?”
沈蕉一面说,一面瞥见主刀邪种的手因为她的话而顿住,刚和她说话的邪种更是发出疑惑的声音。
好家伙,真给她编中了。
沈蕉说:“不如你们把我医好,我回去把她给你们骗……叫出来。”
几个邪种盯着她,明显不信。
沈蕉坦白地说:“你们应该很清楚城的规定,公民脑受伤等于污染。现在,我和你们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她添砖加瓦继续编:“沈娇娇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起来单纯好骗,对吗?”
主刀的邪种问她:“她几岁?”
沈蕉毫不迟疑地说:“22岁。听说是个孤儿。”
手术室有片刻的寂静。下一秒,那名围观的邪种爆发出比仪器还响亮的激动声:“我们抓错了!真的抓错了!”
沈蕉内心叹息,这也太好骗了吧。她望着天花板倒映出的自己——22岁,莹亮亮的眼睛,长着一张极具欺骗性的纯粹的脸,笑起来嘴角浅浅梨涡。她叫沈蕉,是孤儿,同时也是他们嘴里的“沈娇娇”。
邪种愤愤大叫:“我就说娇娇不是她这样的,娇娇又聪明又可爱,怎么能像她这样流氓!”
沈蕉:“?”
流氓?!谁流氓?!说谁流氓?!
她被麻在床上,一动不动像只小绵羊,到底哪儿流氓了?他们开了她的天灵盖,挖她的脑花,他们才是真流氓好吧!
沈蕉愤怒,头顶的血咕噜咕噜地往外涌。整张床都快被她愤怒的血湿透了。
动手术的几个邪种见她突然大出血,吓坏了,赶紧争分夺秒地止血。
沈蕉有些晕,缺血性晕。她紧紧拽住束缚带,强迫自己清醒、撑住、不能晕。晕过去,就真的死了。只要她还活着,哪怕回不了边城,也算活。
束缚带是老旧的皮革,像一把钝口刀,磨蹭之间,割在手上,不疼,但磕磕绊绊的钝感让她的心底泛起一丝丝的毛躁。
毛躁越积越多,沈蕉直接从迷糊中烦躁醒了。
她直视头顶刺眼的白炽灯,这种椭圆形的一颗白灯,只在古书上见过。看书时没有什么深切感受,现在亲眼看来,这灯真是挺好。刺得她眼里冒星星,一闪一闪,像太阳照在海面,破破碎碎的光影晃在瞳孔里,连那些邪种一起晃起来,东晃一下,西晃一下,晃出大片残影,让她更晕了。
她狠狠闭上眼睛,再猛地睁开。然后,她看见了金丽莎……
金丽莎!
沈蕉空空如也的脑袋猝然一震,强行清醒了。她努力往上抬头,猝不及防撞上了金丽莎低下来的头。
额头撞额头,“咚”的一声响,两个人都笑了。
“你们终于来了!”
沈蕉笑着喊。
金丽莎看着她,没有说话。沈蕉的笑容渐渐落了下去。她躺在满是血的手术床上,看见床边的队长和科迪,他们面色复杂,望着她的眼神充满惋惜。
金丽莎把头埋在沈蕉的肩膀上,低声说:“对不起。”
整个手术室静得落针可闻,那聒噪的老旧机器不知在何时停止了。
寂静的空气里,沈蕉忽然意识到一件之前知道但感受不太深的事——她真的回不去了。
沈蕉颤动眼睑,视线从队长和科迪身上滑到地面。他们脚下的瓷砖脏得看不清最初的颜色,也许是白色,也许是粉色,但这会儿是肮脏的黑色。
她扯扯嘴角,说:“没事,我原谅你们来迟了。”
强麻醉从注射到苏醒,需要六个小时,这也是救援的黄金时间——邪种的医疗水平不够,他们做脑部手术需要等人从麻醉中苏醒,让人类保持意识。
他们是044号救援队,拥有海洋里最先进、速度最快的飞艇,队长的开船技术更是无人能比。想要追上邪种的沉重老船,易如反掌。退一万步讲,她体内有定位器,科迪拥有整个海洋的定位系统,想找到她是极度轻松的事情。
为什么过了七个小时,他们才来?
沈蕉没有去细想这些,甚至反射性地为了他们找好了各种各样的理由,但金丽莎一句对不起活生生将她拉回现实。
“你把脑子给我缝好,回去吧。”
沈蕉对金丽莎说。
“苟延残喘的活着也好过就这样死了,我才22岁呢。”刚毕业就进救援队,还没有享受过一段完整的属于自己的私生活。
“那六个邪种给我留着,我亲自杀。”
金丽莎取下背上的急救包,戴上手套,捧起有些剁碎的脑花,塞进沈蕉的头颅里,再盖上天灵盖。
消毒针带着缝合线,一针一针地将沈蕉的头颅缝好。
“我仔细想了一下。”
金丽莎剪断缝合线。
“如果换一个人来我们队,我可能没那么喜欢。比来比去,我还是比较喜欢你。”
金丽莎说:“真是对不起了,你的愿望实现不了了。你还是先死一下吧。”
沈蕉还没有反应过来,金丽莎一针扎进沈蕉的后静脉。在“死”过去之前,沈蕉恍惚瞥见金丽莎熟练地抖开装尸袋,将她套了进去。
沈蕉:“……”
有句脏话不知道该不该骂。
“刷!”装尸袋的拉链拉上,沈蕉彻底“死”过去了。
金丽莎将她扛在背上,把急救包丢给科迪,她向队长昂昂头,“队长,大家队友一场,让我把人带回去呗,反正她还没死。我带回去救救看,能救好万事大吉,救不好我再给她扔出来,行不?”
“不合城规。”
队长毫不犹豫地拒绝。
金丽莎嗤笑一声,“一个边城的城规算什么?”
“队长。”她戏谑地望着身前高大的男人,“当时,你在哪里?”
队长抿了抿嘴,说:“他们的船舷加装了变异电鳗。电波让飞艇的设备瘫痪了,我也被电晕了。”
金丽莎长长地“哦”了一声,笑道:“那走呗,回城。有事我金家来担。”
这是一艘破旧的铁船,那些邪种似乎等不及,随处找了个位置停下来就开始手术。
队长跳下铁船,钻进飞艇的驾驶室。
金丽莎将沈蕉扛进去。科迪关上舱门,把急救包消毒后放进柜子里。他坐在圆桌前,问金丽莎:“你刚才怎么回事,怎么那样问队长?”
金丽莎说:“好奇呗。他那么大个,一条电鳗就电晕了?”
科迪:“……”
有一瞬间,科迪知道金丽莎为什么容不下新人代替沈蕉进队了。沈蕉表面上看起来可爱又乖又听话,实际上和金丽莎像得宛如亲生两姐妹。
科迪试探性说:“不考虑一下沈蕉是你流落在外的亲妹妹?”
金丽莎横了他一眼。
飞艇很快抵达边城。
金丽莎扛着沈蕉往城门口走,刷身份时,城卫兵要求打开装尸袋检查。金丽莎趾高气昂地说:“金家的研究品是你能看的?”
一句“金家”和“研究品”让城卫兵僵在原地。
整个海洋,人人都知道金家是海洋最富裕的大家族,每年向研究城捐出上百亿的资金和物资。说直白些,研究城是金家的产业,只是名义上挂在政府里。
而金家大小姐,金丽莎,是研究城总院长亲自带出来的徒弟,她要做的研究,除了主城政府和研究城院长,还真没有外人敢过问。
更何况,边城医院还是靠了金丽莎在边城救援队,医疗资源才丰富起来。
044号救援队没来之前,边城是整个海洋最贫瘠的城市。
最后,金丽莎只做了一个简单的登记,便把沈蕉打包带进边城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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