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姣拿着钱包乐颠颠的跑出去给自己母亲温斌买粥了,留下了病房里面面相对的百里子华和温斌。
百里子华和温斌两个人都十分默契的目送王姣跑远,直到视线之内在也看不到王姣的身影了,两个人才整齐的收回了视线。
“伯母,您也看出来了,我跟王姣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朋友。”百里子华刻意把话说了一半停了下来,等着温斌的反应。
温斌却是出乎意料的平静,目光柔和。
似乎并没有因为她的话而有什么情绪起伏。
“想必您也想得到,姣姣之所以会选择我,原因是什么。不过我是真心喜欢她。现在这个社会两个女人在一起压力总是很大的。但是我可以保证,姣姣跟了我,我就一定会保护她。给她,她应该得到的幸福。”百里子华说的坦然,似乎她说的并不是什么不被世俗伦理接受的事情,而是在正常普通不过的事一样。
“你就这么确定身为一个母亲会接受这种事?”温斌脸上的笑容浅了很多。
“您还有的选吗?”百里子华完全不介意温斌如何,对温斌这个女人她虽然算不上多么熟悉,可是因为这个女人是自己心爱之人的母亲,她自然还是有所了解的。至少从资料上来看,这个老实本分的女人是个好母亲。一个真心疼爱自己孩子的母亲,是值得尊重的。
不过不管如何值得尊重,若是会成为自己和王姣两个人感情的阻碍,她也是会毫不客气的,更不会手下留情。
她清楚的记得她跟王姣在一起的第十个新年,王姣第一次除夕夜穿了红色,王姣不喜欢红色,和她在一起之后,更是从来没有买过任何红色衣服饰品。
而那一年,二十八岁的她买了一身大红色的旗袍,十分喜庆,就连指甲都精致的做了新年的红色,格外的有新年新气象的感觉。
事业有成,已经是个社会上的成功人士的她,之所以一身红色的打扮,源于她的母亲温斌那年的初一要做手术,而术前对女儿的唯一要求,就是希望女儿可以穿的喜庆些,有些年味。
王姣对她母亲的眷恋依赖,是她的弱点,可也正是因为她恋家,惦念着亲情,她才会一直留在这座城市,没有远去。
她跟自己在自己一起,留在自己身边,一直没变的都是为了她所在乎的亲情和亲人。
她从不曾认真的考虑过自己。
那个除夕夜的王姣笑容中带着淡淡的忧愁,没有了往日的朝气和锋芒,身上却更多了几分让人心疼的气质。
“傻孩子,喜欢一个人不是强势就能得到的。爱屋及乌,互相尊重,才是长久之道。”温斌突然用仿若看穿所有的眼神看着百里子华。
她在百里子华的眼中看到了对自己着女儿的爱恋还有疼惜。
她虽然是个思想很是老旧的人,但是她也清楚,年轻人的感情她这个做母亲的除了给予尊重和理解之外,什么都做不来。
女儿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和选择。
百里子华有些尴尬,她活了太久,为国家做了太多的事情,生命对她来说就跟一件衣服一样,并不算什么。
可是当她看着失去生命的王姣的时候,她第一次有了心痛的感觉。
若是一切可以重来,不管如何她都不会让惨剧在发生。
她仍然记得的王姣死之前最后一次喝醉的时候,双手抓着自己的衣服领子,哭的鼻涕眼泪一把一把的,两个眼睛哭的和兔子一样通红通红的,委屈又痛苦悲伤的扯着嗓子跟自己嚷着:“为什么你不相信我?为什么你永远只能看到你想要看到的,为什么你看不到我对你的感情?为什么啊?你说的对,你跟我谈感情的时候,我跟你谈钱,可那个时候的我穷的连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有什么心情和精力谈爱情。好不容易生活安定了,我也长大了,知道了自己的感情,懂得了如何去爱,但是你却不稀罕了。你总说你在拿钱买我,说我们之间全靠利益维持。你却一直不懂,若非我愿意,你根本留不下我的。爱情这场战争中,我败的一塌糊涂,只因为我的心早就已经属于你。可你却看不到我,可能不是你看不到,只是你不想看到。我爱的太卑微,明明知道你我身份悬殊,那不是我努力就能改变的。更是清楚你身边从来不曾少过人陪伴。我只是你众多女人中的一个,在你的眼里,我可能跟那些人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为了钱,而选择你。”
当时的自己听着她酒后没有什么逻辑的醉话,只是像安抚一个闹脾气的小猫一样胡乱的哄着她,后来给她灌下去了一碗醒酒汤,将她放在床上,任由她睡去。
隔天醒来的时候,不知道她是真的不记得自己前一天耍酒疯了,还是装作自己不记得了,反正之后她不曾在提起,佛若一切都不曾发生。
可她的话却是那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就烙印在了自己的记忆里,自己以为自己没在意,可内心却并非如此。
自己也不想对王姣强势,可王姣这个人,本身就是个十分有主见的人,如果自己不强势一点,很可能她就要翻天的。
“那孩子在如何的好强,其实内心也就是个需要人照顾疼爱的小女生。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示弱,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能留住自己喜欢人的心才是最值得骄傲的。”温斌笑容带着慈爱和真挚的温柔。
她是过来人,看得出来自己的女儿和这个百里子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简单,更是看得出来自己女儿对这个百里子华用情很深,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女儿一直在逃避。
可以选择自己的喜欢的人是幸福的事情,但是如果为了外在的因素,而让一段感情逝去,当多年后回首往事,总是难免后悔自己当时的冲动和选择。她不愿自己的女儿后悔。
“伯母,我明白。谢谢。”百里子华是个聪明人,听弦音而知雅意,她又如何会不懂温斌这番话的良苦用心。
“将姣姣交给我,您就放心吧。您现在养好身体是最重要的。”百里子华稍微停顿了一下继续道。
温斌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若不是王姣这些年一直精心的用各种补品药品养着,大概真的可能会比王姣死的还早。
“你和姣姣是什么时候认识的?都没有听她提起过。”温斌微笑的看着坐在那尽显良好家教百里子华,这个虽然出身很好,但是身上不但没有一点奢靡和纨绔,反而更像是书香门第之中走出来的大家闺秀的年轻女子,不管是人样子还是言谈举止,都让她很是满意。
自己的女儿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她这个当妈的也可以放心了。不过她自己的女儿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她还是知道的,真的是很难想象,自己那脾气倔的跟头牛一样的女儿,到底哪里得到了这个人的青睐。
想来缘分就是这样的奇妙。
一个人喜欢一个人,并不是喜欢上那个人身上的某一种特质,而是一眼看过去,就怦然心动,日夜放在心上。
“吃饭的时候认识的。姣姣可厉害着呢!第一次见面,她眼里,桌子上的饭菜都比我有魅力。”百里子华笑眯眯的,想起来第一次见到王姣时,王姣那副倔强的模样,她眼中一片柔情,明明她已经无路可走,没有选择,可是她却仍然坚持不肯向现实低头。
甚至说出那样不切实际的谎言。
如果那个时候她没有引起自己的兴趣,大概自己就会错过她,而她和她的母亲会面对生死离别。
这样想来,自己和她之间,还真的很难说,到底是谁先动了心。
她总是在跟吵架的时候喊是她先动了心,这段感情中她输的好惨,却不忽略了,真正输的一败涂地的人其实是自己。
为了她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底线和原则,跟着她回来了过去。只因为自己放不下她,舍不得她。
只要想想当初若不是遇到自己,她可能面对的,承受的痛苦,自己的心就如同被刀割了一样的疼。
自己放在手心里疼惜了多年的宝贝,如何舍得被人欺凌侮辱。
就算她不承认,圈子里又有谁不知道,她是自己的人。
跟了自己十几年的人,不管在哪里,都是让人高看一眼的。
自己的傻女孩想来也是知道的,不过她的骄傲让她不肯承认和自己的牵绊早就已经超出了她所愿意接受的范畴而已。
这些年为了保护她,为了不让她成为众矢之的,自己的身边一直不断在换着新人,为此她跟自己的关系也越来越差,为了自己身边的新人,她也跟自己不止一次的争吵,看着她伤心,看着她难过,绝望,自己心里也十分难受,为了国家自己做了太多。
都说爱国不需要理由,是每个国人都应该做的,但是当无数个生命的轮回,自己的身上背负的东西一直不变,以国家利益为先,没有自我,没有家人,没有爱人,突然有一天,沉寂多年的心动了,可是岁月匆匆,为了国家,为了任务,为了职责,自己要无数次的伤害自己心动的人,甚至要面对心动之人的死亡,这实在太过残酷,所以这一次她选择的不再是国家为先,而是那个带给了自己最简单的欢笑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我写的很难过。
明知道这种类型的文并不讨喜,可是我还是想写下去。可能会很慢,很卡。
但是写出触动自己情绪的故事,我很开心
2019年2月11日17:37:41
对不起,最近太忙断更很久.父亲前天才手术出院,过几天还有个手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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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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