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有些人说去赌场,然后人就没了
温玉的腰终于在第九天“痊愈”了。
这个痊愈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它和医学意义上的康复没有半毛钱关系。它更像是一个战略性的节点——温玉觉得如果再不出门,他可能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因为连续九天说“腰疼”而导致室友失去耐心、把他连人带那件掉字T恤一起扔出院子的人。
虽然屠刚什么都没说。但这正是问题的关键——他什么都不说。
每天早上问一句“今天怎么样”,听到“腰疼”之后没有任何表情变化,听到“好一点”一起去驿站,“疼”的时候中午会把大婶做的饭推到温玉面前,晚上两个人上床,关灯,第二天重复。整个过程流畅得像一条运行了十年的自动化流水线,温玉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在部队里也这么过日子——起床、训练、吃饭、训练、睡觉,除了那个睡觉时静态之外,每一个环节都有固定的时间窗口,误差不超过三十秒。
这种人最难搞,因为你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把所有账都记在脑子里等着哪天一起算。
所以第九天早上,当屠刚照例问“今天怎么样”的时候,温玉说:“好了。”
屠刚正在往脚上套那双磨得发白的解放鞋。闻言,他抬起头看了温玉一眼。这一眼的含义很复杂,如果非要翻译成文字,大概是:“你确定?”
“真的好了。”温玉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腰,转了半圈。他的动作幅度很大,T恤下摆被带起来,露出一截白得过分的腰侧。那里还残留着一个淡淡的、拇指大小的淤青,已经褪到几乎看不出来了。
“那去店里?”屠刚移开视线。
“不去。”
屠刚的眉毛动了一下。这是他表达“那你跟我说好了有什么用”的方式。
“我想去赌场。”温玉说。
院子里安静了一秒。石榴树上的橘猫打了个哈欠,露出一口不怎么整齐的猫牙。
“我不碰那个。”屠刚说。
“我一个人去。”
屠刚看着他。温玉穿着一件新的旧T恤——今天这件是深灰色的,领口同样松垮,同样露出半个锁骨和一副浑然天成的肩颈线条。他站在晨光里,头微微歪着,嘴角带着那种“我就这么一说,你不答应我也会去”的笑。整个人放松、慵懒、漫不经心,像一只正在试探地盘边界的猫。
“随你。”屠刚站起来,把鞋带系好,“晚上回来吃饭。”
“不一定。”
“……随你。”
屠刚推门走了。这次他没回头。
温玉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尽头,然后转身进了卫生间——他需要把藏在马桶水箱后面的手机拿出来。米白色的防水袋裹着,密封条完好,屏幕亮起来时跳出了十七条未读消息,九条来自陈知远,五条来自林若清,两条来自梅根,一条来自温和。温玉先点了温和那条——内容只有四个字:“你还没死?”
他笑了一声,把手机调成静音,开始处理工作。
等他从小院出来时已经是下午,手机重新封回防水袋,防水袋重新沉进水箱底部。他在巷口的转角处站了片刻,像一个刚结束冬眠的动物在光线里重新校准方向。然后他朝最近的赌场走去。
老城区的赌场和他家的不一样。他家的酒店赌场明亮、宽阔、充满设计感,地毯是请意大利设计师定制的,水晶灯的造价够买下这整条巷子。而老城区的赌场——门口挂着褪色的霓虹招牌,入口处的保安在打瞌睡,空气里弥漫着烟味、廉价香水和某种说不上来的潮湿气息。赌客大多是本地老街坊和过路的散客,穿着拖鞋、叼着烟,下注的气势倒是不输拉斯维加斯。
温玉在里面转了十几分钟就出来了。不是输光了——他根本就没认真玩。他只是确认了一些事:这个场子的监控死角、后门的路线、以及附近有没有看起来像“在等人”的熟面孔。他都没发现。
然后他借了个手机发了一条消息。
三个小时后,赌场侧门,温玉靠着墙根站着。他换了一件衣服——不是屠刚的旧T恤,而是一件来路不明的黑色短袖衬衫,面料挺括,剪裁合身,把腰线收得很窄。也不知道这衣服是他藏在哪的,也许藏在赌场储物柜里,也许是从某个临时据点顺手牵出来的,反正此刻穿在他身上,整个人像重新抛过光的瓷器。手里夹着一根没点燃的烟——他不抽烟,但夹着烟能让他看起来更融入这条巷子。一个男人站在他面前。
方哲,二十九岁,前健身俱乐部老板,现某珠宝设计工作室小老板。身高一米八二,肤色是那种精心维护过的健康小麦色,肩宽腰窄,胸肌轮廓在衬衫下清晰但不夸张。长相是标准的阳光型男——浓眉,高鼻梁,笑起来一口白牙。穿一件简洁的白衬衫配深蓝牛仔裤,袖口随意卷到小臂,露出的前臂肌肉线条分明。从三年前某次圈内酒局认识温玉开始,他和温玉的关系维持在一个很舒服的区间——不太近(不会吃醋),不太远(随叫随到),不需要承诺,不需要解释。每次见面都充满了一种友好的、不拖泥带水的纯粹。
此刻他正用一只手撑着墙,另一只手揉在温玉腰上,拇指不紧不慢地画着圈,嘴上说着什么——大概是在点评今天场子里某个穿花衬衫的赌客,语气像在讨论天气。
温玉手里还夹着那根没点的烟,有一搭没一搭地插话。他习惯性地低着头,让过长的刘海遮住半张脸——在方哲看来这是放松,实际在躲避监控探头反侦查。
屠刚回到家的时候快十一点。他又加班了——今天有两批货同时到,他在驿站忙到将近十点才收工。大婶留了饭,照例是两菜一汤,饭盒擦得锃亮放在柜台上,上面还贴了一张便利贴:“今天红烧排骨,你尝尝是不是淡了。”他不淡,大婶做什么他吃什么,从不挑。他拎着饭盒往出租屋走的时候,脑子里盘算的是明天要处理的几个破损件。走到院子门口,发现里面没开灯。
“还没回来。”他说出声来。这三个字在空旷的巷子里没有回音。
他推门进去,开灯,打开饭盒。红烧排骨,蒜蓉西兰花,还有一碗紫菜蛋花汤。大婶今天还多放了一盒米饭。他吃了一份,把另一份放进冰箱。收拾完碗筷,他坐在床上,打开一瓶啤酒,慢慢地喝。喝完一瓶,又开了一瓶。然后关灯,躺下。
旁边是空的。
屠刚翻了个身,把枕头拽过来抱在怀里。三秒后又把它塞回原位。没有理由。
第二天,没回来。第三天,没回来。
到第四天的时候,屠刚的面部表情依然是一张被揉皱又展平的砂纸,但大婶注意到了变化——屠刚今天搬货的速度比平时快了将近百分之三十,而且把一个本来应该放在第三层的箱子硬塞到了第五层。大婶什么也没问,只是在午饭时往他的饭盒里多放了两块排骨。
第四天晚上下班后,屠刚站在巷口,站了整整一分钟。然后他没回家,而是朝最近的那个赌场走去。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地方大概有三个:医院——因为伤过太多次,闻到消毒水味就想写遗书;墓园——因为父母的坟在山北老家,每次回去都是一个人;赌场——因为里面太吵了,对他的右耳极其不友好,而且所有的空气都是被反复呼吸过的。
但此刻他站在赌场门口,只犹豫了不到五秒就进去了。
赌场内部的感官体验比他记忆中更差。烟味、酒味、劣质空气清新剂的味道搅和在一起,加上几百个人同时在说话、笑、骂人、拍桌子,还有老虎机叮叮咚咚的音效——所有的声音混成一团,撞在他右耳那块受损的鼓膜上,变成一种持续的、模糊的嗡鸣,像被闷在被子里听隔壁装修。他皱着眉头在里面走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待不下去了,从侧门出来,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虽然巷子里的空气也算不上新鲜,但至少是流通的,没有二手烟的厚度。
然后他看见了一幅画面。
巷子不是很深,侧门出来十来米就是拐角。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对面的墙上,一个高一点,一个矮一点——温玉靠着墙,方哲用手撑着墙面,身体前倾,几乎贴着温玉的侧脸。姿态放松而亲密,像两个都不想回家的酒友在共享一支事后烟。方哲的手自然地搁在温玉腰侧,不是在摸——揉,打圈的那种,温玉没骨头似的靠着红砖墙,手里还夹着那根始终没点燃的烟,看起来对这个距离毫无异议。
屠刚站在那里。
他的大脑在零点几秒内处理了画面信息,然后产生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指令:转身走。人又不是他的。他从头到尾没说过“你是我的”。他只是收留了一个落难的大学生——虽然他不信,但剧本是这么写的——而且在剧本里,他和这个大学生之间除了泡面、房租和床上的默契之外,没有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所以他应该转身走。他在心里面平心静气地论证了这一点,像在阅读一份技术手册,每一项都核对无误。
然后他走了——朝相反的方向。走了大概七八步。在他身后,巷口的夜风把他刚刚站过的地面吹凉了。
然后他停下了。
他在路灯下站了片刻。这时候如果有路人经过,会看到一个身高一米八八、体重接近九十公斤的壮汉背对着巷口一动不动,像是在记仇——或者更准确地说,像是在对自己的两条腿下达一个它们暂时还没接受的指令。
然后他转过身来。
他走回去的速度比他离开时快得多。方哲甚至没反应过来——上一秒他还在跟温玉说“那个穿花衬衫的绝对出老千”,下一秒他就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从温玉身上摘下来了。不是推开的,不是拽开的,是摘下来的。一只大手按在方哲的肩膀上,把他从温玉身前挪开,力道精准——够坚定但不至于让人摔倒,够明确但留着他站稳的余地。
方哲踉跄了一下,站稳后看清了来人。他的第一反应是害怕——任何人在深夜的巷子里被一个一米八八的壮汉突然近身,第一反应都是害怕。但他的第二反应是困惑,因为这个壮汉根本没看他。壮汉在看温玉。
而温玉在看壮汉。
温玉的表情在路灯下变了三次——先是惊讶,然后是某种一闪而过的、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放松,最后定格为玩味。他手里那根始终没点燃的烟终于被他放下来,修长的手指夹着滤嘴在空气中虚虚一点,像是在跟这支出场了却没派上用场的道具说辛苦。
“嗨。”他说,语气轻得像在菜市场偶遇,“你也来玩?”
屠刚没理他。他拉起温玉的手腕,拽着就走。不解释,不说话,不回头。温玉没有挣扎。他任由自己的手腕被箍在一只粗糙的大手里,跟在屠刚身后穿过巷子、穿过老街、穿过那棵石榴树下半死不活的月光。到家的时候,屠刚放开他的手腕,推开院门,侧身让温玉进去。动作和九天前一模一样——只是这次他的后槽牙咬得很紧。
温玉进了院子,熟门熟路地走到折叠桌前坐下。自己倒了杯凉白开。然后抬头看屠刚,歪了歪头等待下文。
屠刚站在院门口,背光,看不清表情。沉默大概持续了三次呼吸的长度。然后他没头没尾地开口:“那个人是谁?”
温玉喝了一口水。“朋友。”
“什么朋友?”
温玉没有立刻回答。他把杯子放在桌上,杯底磕出一声轻响,然后抬头,对上屠刚从阴影里投过来的视线。“你介意?”
屠刚没说话。但他说了。用沉默说的。用站在原地不动说的。用呼吸比平时慢了三分之一说的。
温玉笑了,不是客气的那种,是发自肺腑觉得好玩。“他说赌场风水不好,约我去侧门透透气,顺便聊聊上次那批筹码的事,”他说,“然后你来了。”
屠刚没回这句话。他转身进屋。温玉在院子里又坐了一小会儿——他低头盯着杯子里还剩半指深的凉白开,像在犹豫要不要把某个压了一路的话头吞回去。然后他放下杯子,跟着走了进去。
屠刚正弯腰从柜子里拿东西——动作很平静,拿的是一把挂面,两颗鸡蛋。
“你不好奇他长什么样?”温玉倚在门框上。
“不好奇。”屠刚说。
面下锅,水汽腾起来,遮住了他的表情。但那双筷子的尖端磕在锅沿上时比平日重了一些,两颗鸡蛋中有一颗的壳碎进了碗里,他花了几乎不合理的时间用筷子尖一片一片挑出来。等他把面端上桌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已经收拾干净了,碗也放得比平时更靠近温玉那侧。
“吃面。”他说。
温玉低头看着这碗面——葱花切得很细,蛋是溏心的,面条码得整整齐齐,像在摆盘。他忽然想起刚才屠刚把他从方哲身上“摘”下来的时候,其实说的是“回家了”,不是命令,不是陈述,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某个东西。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俏皮话,但面条太烫了,没来得及。
吃完面,屠刚把碗收走。放水,洗碗,擦手,每一个动作还是那么高效流畅,只是今晚他把同一个碗洗了三遍。然后他转过身来,右手在裤缝上蹭了一下残留的水珠,看着温玉。
温玉正靠在床头消食,看到这个眼神就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他叹了口气,把拖鞋踢掉,往床里边挪了挪。“你轻点,”他说,“我腰刚好。”
屠刚伸手按灭了灯。黑暗里传来温玉一声闷哼,然后是压低了的、带着笑意的抗议:“我说的轻点不是——”
话没说完就被堵回去了。窗外的橘猫抬起脑袋,听了片刻,然后换了个方向继续睡。
折腾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温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第一反应是确认自己的脊柱还在不在原位。第二反应是算了不确认了,反正也动不了。第三反应是在脑子里把屠刚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但骂到第四代的时候卡住了——他突然想起屠刚的祖宗他并不认识,而且屠刚昨晚做的那个动作——把他翻过来之前先用手垫住了他的后腰——让他骂人的底气不太足。
屠刚已经不在床上了。院子里传来在干活的声音,是他正在把院子里堆着的几个破木箱拆成木板,大概是想重新钉一下那个关不上的衣柜门。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升起来了,大概十点。或者十一点。温玉不确定,但他听到院门外有个中气十足的声音正在由远及近。
“小屠!小屠!下午了你还不开门!驿站门口排了七八个人了!你是死在床上了还是——哎哟这门怎么没锁我进来了——”
温玉裹着被子,头发炸成一颗蒲公英,眼神涣散地看着门口。刘翠芳站在院子中间,手里拎着两袋刚买的菜,围裙上的碎花在阳光下格外鲜艳。她的视线从屠刚身上扫到门口那双不属于屠刚的板鞋,又从板鞋扫到半掩的房门,再从房门扫到床上那个裹着被子、只露出一颗脑袋和一截布满痕迹的肩膀的年轻人。
大婶的表情在零点几秒内完成了从“疑惑”到“震惊”到“我好像懂了什么”再到“我什么都没看到但我什么都看到了”的进化。她把菜放在石榴树下,拢了拢卷发——今天卷得特别好,大概是因为要来喊屠刚开工——然后清了清嗓子。
“早饭吃的什么?泡面吧?我就知道!你这孩子,有正经营生也不开张——中午我多炒两个菜,记得来驿站端。”她说完转身就走,走了三步又回头,朝房门的方向刻意拔高了音量,“小年轻,太瘦了,要多吃点!”
房门里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
温玉把自己缩进被子里,只露出两只耳朵尖——红得像被开水烫过。他在被窝里咬着牙骂了一声“见鬼”,然后听到院子里屠刚不紧不慢的声音:“婶儿,他叫温和。”
“叫什么都行!”大妈的声音已经到了巷口,“我要做饭了!”
屠刚站在院子里,手里拎着斧头,看着地上散了一地的木板。橘猫蹲在石榴树下,歪着头看他,眼神里写满了“你们人类真有意思”。屠刚放下斧头,拍了拍手上的木屑,走到房门口,往里看了一眼。温玉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像个蚕宝宝。
“起床。”他说。
“不起。”
“驿站等着呢。”
“腰疼。”
屠刚沉默了片刻。“你是不是要回去继续数手指头?”
被子蠕动了一下。先伸出一截光裸的脚踝,然后是一条腿,然后是另一条腿,然后是整个人。温玉穿着那件掉字的T恤——今天早上刚套上的,领口还没完全扯正——站在床前。头发依然炸着。锁骨上的痕迹比昨天又多了一个。皮肤白得近乎透明,在午后的光线里像一块被太阳晒软了的奶油。
“你上次说还能变着花样做面,”他说,声音还带着刚醒时的沙哑,“今晚换一种。”
屠刚伸手把温玉歪掉的领口扯正,指尖不小心碰到了温玉的锁骨。“行。”
温玉抬起头,正好对上屠刚低下来的视线。两个人离得很近,近到能看清对方眼睛里自己的倒影。温玉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太习惯,不太安全——但还没等他给这种感觉命名,屠刚已经转身往外走了。
“穿上鞋,一点半驿站换班。”他的背影在院子门口顿了顿,“大婶今天做糖醋排骨。”
阿坤(深柜酒搭子)
姓名:陈耀坤,30岁。大家都叫他阿坤。
外貌:身高175cm,偏瘦但喜欢穿修身T恤凸显线条,下巴胡子刮得过分干净。头发用发胶抓过,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味——和屠刚的肥皂味形成鲜明对比。爱穿尖头鞋。
性格:直女/直男眼中的“精致男孩”。开得起玩笑,面上大大咧咧,但提到自身取向时明显紧张。已婚酒搭子不在场时话会变多,且话题偶尔飘向“你觉得那个谁长得怎么样”(然后立刻补一句“我随口问问”)。
历史:本地人,开一家小五金店,离驿站五分钟脚程。和屠刚因为一次取快递搭上话,发现两人都爱喝两杯,就成了固定喝酒搭子。暗地里去过gay吧,嘴上说“带兄弟见见世面”,实际是拉屠刚去壮胆。
动机:没出柜,也不敢出柜。把屠刚当兄弟但也当方向标——“他要是能接受,那自己或许也能接受自己”。屠刚找到男人后他心情复杂,羡慕有、失落有、更多是松了口气。
笑点相关:天然的表情包生产者,每次试图说漏嘴往回圆都失败。
阿光(已婚酒搭子)
姓名:陈志光,33岁。和阿坤是本家但没关系。
外貌:身高170cm,微胖,圆脸,常年穿Polo衫扎进西裤,皮带扣锃亮。头发开始秃了但坚持梳三七分。
性格:酒桌上最爱吹牛的那个。口头禅“我老婆说了”“我老婆不让我”——明明怕老婆但总要装一家之主。三杯下肚就开始讲自己追老婆的光辉史,讲了八百遍还在讲,每次还多加细节。
历史:普通上班族,老婆是初恋。生活平淡幸福,自己知足常乐。
动机:单纯爱喝酒爱热闹。对屠刚的私事不太敏感,他是最后一个发现的。
笑点相关:“老婆不让”系列语录制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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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有些人说去一下,然后人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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