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燕最近有些恍惚。
她总觉得,有人在喊自己。仔细去听,却又听不真切。
也许她该去看医生了。
因为这个毛病,晚上做饭的时候,张秋燕不小心切到了手指。
刀很锋利,一下子就见了血。
这么大年纪,做饭还伤到自己,说出去让人笑话。
所以张秋燕只皱了一下眉头,将手指放进嘴里嗦了两下,把血吞进肚子里。
不过还是有几滴落在刚切好的猪肉上,顺着肉的肌理,渗了进去。
张秋燕觉得可惜。这些猪肉是她讲了好久价才买下的,就为了做一份丈夫最爱吃的辣椒炒肉。
这道菜,张秋燕做了二十年。
她的手艺并不算好。
嫁到郭家之前,她学过一段时间的做菜。父亲嚼了两口,用筷子指着她说:“做不好饭菜,到了婆家会被嫌弃,到时候可别说是我们家的女儿。”
好在丈夫并不介意。
时至今日,张秋燕还记得,相亲的时候,郭二握着她的手说,希望能一辈子吃她做的饭。
于是她就嫁给了他,成了他的媳妇。
饭菜都做好了,张秋燕敲几下紧闭的房门,喊丈夫出来吃饭。
郭二一直在房间里。
已经好多天了,从早到晚,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应声。
要是因为别事喊他,他会生气,说自己忙了大半辈子,现在腿伤了,她是故意不让他好好休息。
张秋燕就没再说了,沉默着继续干活。
木门“嘎吱”一声,郭二缓慢地走到餐桌旁。
他瘦了很多,脸颊凹了下去,皮肉贴在骨骼上,像是失去生命力的枯树皮。
只有看到肉的时候,黑沉沉的眼睛才会冒出几分光亮。
张秋燕以为今天的菜做毁了,没想到,郭二迫不及待地将肉塞进嘴里,油乎乎的糊了一层,吃得比任何一次还香。
他埋头鼓动腮帮子,难得夸了几句:“好吃、好吃!你加了什么进去?”
张秋燕摩挲了下手指,刚刚凝固的伤口尚还隐隐作痛。
真的好吃吗?
她夹了一小块肉放到嘴里,还没咬下去,鼻子就闻到了一丝血腥味,像是没熟。
难道舌头也出问题了?
张秋燕想,应该让嘉巧也尝一尝。
对了,嘉巧。
张秋燕看向墙边落了灰的凳子。
嘉巧是半个月前走的,一句话也没说,离开了村子。
听郭二说,是去外面打工了。
女儿果然靠不住。张秋燕暗暗埋怨,还没嫁出去,就成了泼出去的水,这么久也不回来看她一次。
嘉巧小时候还挺乖的,不知为什么越长大越犯浑,让她相亲像要她的命似的,死活不愿意,宁可一个人去外面打工……
姑娘家的,那得多累啊?
张秋燕觉得女儿不懂事,想去把她带回来,被丈夫和公爹拦住了。
他们都说别管,姑娘这么不听话,走了也好,留在家里丢脸,就当从来没生过。
从她肚子里出来的孩子,怎么能当没生过呢?
张秋燕吃了一块辣椒,不经意地问:“嘉巧这两天又打过电话没?说没说在什么地方?不知道那丫头现在怎么样。”
郭二拿筷子的手挺住,仍是低着头,咕哝着说:“就那样呗,有什么可问的?就你闺女那副模样,想出事也出不了。”
张秋燕的心刺了一下。
村里人都说,嘉巧长得像妈妈。她没给女儿生的一副好样貌,所以女儿才找不到娘家。
这是她亏欠嘉巧的。
也许正因如此,嘉巧才不愿意回来。
这样想的时候,一个声音忽地在耳边响起——
不是,嘉巧不是这样的孩子。
张秋燕沉默了一会儿,再次开口:“我想给嘉巧打个电话。”
家里的座机几年前坏了,只给郭二买了手机。
张秋燕没有,因为看不懂,也没有必要,男人主外,有什么事情和他说就好……
郭二闻言抬起头,脸上显出不耐烦的神色,狠狠瞪了她一眼。
“咋这么多事!你又不懂,打听这些有什么用!我和你说了,嘉巧是去打工了,忙着呢!再说,工厂里不能随便打电话,万一因为你打电话,害她丢了工作怎么办?你就别瞎搅和了!”
说完,他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塞进嘴里,重重放下碗筷,回房间摔上门。
“哐”的一声,回荡在张秋燕的耳边。
家里又安静了下来。
张秋燕拿起盘子,将剩下的几片辣椒和菜油一起倒进碗里,拌着米饭吃干净。
吃完饭,她没有休息。
先是刷碗、擦桌子,将屋子打扫一遍,又去院子里喂了鸡鸭。趁着天没黑,她还将园子里的杂草拔干净了。
晚上,张秋燕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心里不踏实。
还在想嘉巧。
她怀疑是自己到了更年期,要不然,怎么突然就疑神疑鬼的呢?
公爹婆婆都说女儿是客,早晚是要嫁出去的,根本不是郭家的人,你现在是在帮别人家养媳妇,有她一口饭吃就够了。
这些话张秋燕很熟悉。
因为她的爸妈也是这样说的,所以她以为这是理所当然,就像丈夫说的,没必要操心。
而且,家里还有很多事等着张秋燕做。
丈夫现在没有办法出门,公爹年岁又大了,所有的劳作都压在她身上,不光要每天做饭、洗衣服、劈柴,还要扛着铁锹锄头去田里干活——
这些事情,都比嘉巧这个女儿重要。
可她就是放心不下。
第二天,张秋燕起了个大早,换了一双鞋,走出家门。
她要去找女儿。
就算不和她回来,也要见一面才行。
一个上午,张秋燕走了大半个村子,将熟悉的、不熟悉的人问了个遍。
她觉得,都在同一个村子,总该有人知道嘉巧的下落。
然而大家都说,已经好多天没有见到了。
那么大的人,还能消失了不成?
张秋燕不信邪,一直找到中午,她在路上遇见大嫂和侄子。
大嫂是郭家大哥的第二个媳妇,年轻漂亮,穿着干净的衣服,生的儿子也白白胖胖。
不像张秋燕和嘉巧,总是灰头土脸的,像是在泥里打滚。
“嘉巧还没回来呢?”大嫂笑道,“说不定是和小混混跑了,过几年给你生个外孙回来。”
侄子翻了个白眼:“才不会有男人看上她呢!凶巴巴的丑八怪。”
“哎呀,你这孩子瞎说什么?”
嫂子拍了拍侄子的头,见张秋燕的脸上没什么表情,自觉讨了个没趣。
她撇了撇嘴:“你别觉得我在瞎说,半个月前,我在镇上见过嘉巧,喊了没搭理。我看那丫头有主意,你找也没用。”
镇上离村子有20公里,没有公交车。
张秋燕看了眼鞋子。
走到村口,那边有一颗大树,以前热闹的时候,有很多人聚在那里下棋打牌。
现在冷清了许多,只有三两个老人坐在那里,垂着松垮的眼皮,打量着来来往往的人。
张秋燕听到有人在喊自己。
王叔穿着一身花衬衫,眯着眼睛走过来,向她询问郭腾的情况。
而后语重心长地说:“这种时候,最需要女人照顾了,你可不能疏忽。”
“没错,要向老马太太学习!”
树下的老头扯着嗓子说。
张秋燕知道老马太太,据说嫁过来不久丈夫就瘫痪了,不离不弃照顾了几十年,还把几个孩子都养大成人,为丈夫传宗接代。
“现在没有习俗了,要不然啊,老马太太肯定得进列女传!列女传知道不?里面的女人都从一而终,只要许给男人,若是男人出了什么问题,上吊殉情的也不在少数!”
“唉,那时候风气多好!不像现在,女的都嫌贫爱富,彩礼要的老贵,还不一定能生儿子!害我孙子打光棍!”
老头们你一言我一语,越说越气,恨得咬牙切齿。
张秋燕只是听着,听完了,就离开了。
她还有很多路要走。
直到走远了,她仍然能感受到,那群人的目光一直在盯着自己。
张秋燕很久没有出过村子了。
沿着马路一直向前,身边经过各式各样的车子,掀起一阵又一阵风,吹到她头上。
她只好低下头、缩起脖子,盯紧脚下。
不知道走了多久,鞋子将脚后跟磨得生疼。地上的石子又碎又硬,有些钻进鞋里,一不小心就踩得刺痛。
这种感觉让张秋燕想起,大约十年前,有一次她被郭二欺负了,曾经一怒之下拉着嘉巧离家出走,就是走的这条路。
那一日也是这般黄昏,她牵着女儿稚嫩的手,心里很害怕。
嘉巧却不怕,还觉得有趣,一蹦一跳地甩着辫子,跟在后面踩她的脚印,脆生生地问:“妈妈,我们去哪儿?”
是啊,去哪儿啊?
张秋燕想不到,愣在了原地。
结了婚的女人赌气回娘家,不好看,爸妈一定不欢迎她回去。
那个房子早就没有她的位置。
心中那团火突然就散了。
嘉巧已经走到前边,回过头,嘟着嘴说:“妈妈!你再不跟上来,就找不见我了哦!”
张秋燕恍惚地抬起腿,想要继续走的时候,身后传来一群人的呼喊。
最前面就是年轻的王叔,骑着“嗡嗡”的摩托车,转眼就来到了她们身前,扬起烟尘,拦在去路。
“在这里!”
随后赶到的是一辆牛车,七八个人一齐从上面跳下来,围在张秋燕身边。
每个人的神情都不一样。
尚还健壮的公爹横眉竖目,指着她的鼻子骂不孝顺,给老郭家添堵!
身体不好的婆婆气喘吁吁,拍了好几下大腿,用力将嘉巧拉走,质问说你要带我们家的女儿去哪里?
驾车的大哥一脸不耐烦,劝她别再闹了,真是小题大做。
抱着儿子的大嫂冷眼旁观,不满地说,全家都来接你,排场够大了吧?
至于她的丈夫——
郭二并没有道歉,只是牵住她的手,说:“我饿了,媳妇,回家吧。”
张秋燕停下脚步,看了看周围,发现自己又站在了当年走到的地方。
路边的杨柳树长高了,脸上的皱纹变多了,曾经牵着她的小女孩……不见了。
“回家吧。”
只剩下这样一句话,穿越时空、回荡在耳边,像是路标,像是指南针的终点,指向她的归处。
于是张秋燕再次转过身,沿着来时路往回走,在太阳彻底落山的时候,回到了生活二十年的村子。
夜晚的村庄总是寂静一些。近来年轻人很多都离开了,剩下很多中老年人,并不爱夜生活。
星星点点的灯光十分微弱,浮在漆黑的夜色中。
村子里也没有路灯,不拿手电筒的话,连路都看不太清。
大概正因如此,当张秋燕抬起头,可以清楚地夜空中升起的红色月亮,像一只狰狞的眼睛。
张秋燕以为自己花了眼,揉了揉。
再看过去,月亮的红光更为清晰了,薄纱一般笼罩了整个村子,让她得以看清脚下的道路。
同时,她也看见了,从路边玉米地里摇摇晃晃走出的、垂着脑袋的男人。
不知道是不是月光的原因,他的胸口满是红色的水渍,渗透了衬衫上的花纹。
“你……要……去哪里?”
男人用嘶哑的嗓子吐出几个字,缓缓抬起头。
于是,张秋燕看见了他全然变白的眼珠,仿佛被撕咬过的脖子,以及……血淋淋的、散发着恶臭味道的嘴。
“……王叔?”
与此同时,天地间响起一道陌生的女声:
【丧尸副本“无声之地”已开启。剩余时间: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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