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劫财劫色

凌晨的楼道一片寂静,空气盈满工业油漆的味道,老式木质栏杆粉刷了一层鲜亮的枣红色,在光线充足的地方回看,就像看见早上菜市场里新鲜的熟猪血,我忍着对猪血的遐想,一层楼一层楼爬到赵瑞家门口,声控灯忽闪忽灭,出门丢垃圾的邻居跟我撞个满怀,四目相对时,双方都带着互不理睬的堤防,在邻居翻白眼的瞩目下,我蹑手蹑脚打开赵瑞家的密码锁房门,又蹑手蹑脚偷摸进赵瑞的卧室。

屋内一片漆黑,我贴着墙壁一路摸索床铺的位置,手一滑,胡乱戳到了熟睡的赵瑞。

赵瑞惊觉爬起,冲着问我满脸不耐烦道:“谁?劫财劫色?”

“我,劫个床铺,顺便劫财,银行卡密码说一下。”

赵瑞长嘘一口气,摊回床上。

“大半夜的来我这里干什么?又跟温歌吵架了?我说你们......”

“你对面的邻居刚刚白了我好几眼。”没等赵瑞说完,我开始转移话题,赵瑞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耸了耸鼻子,一脸若无其事回道:“那又怎样?”

“他会不会对我有什么误会?”

“误会什么?”

“比如误会我们之间的关系?”

“误会什么关系?父子?爷孙?”

“你干脆说母子岂不是更好?”我反手给了赵瑞一拳。

赵瑞毫不示弱,腾空给了我一脚。

“我倒是想,以后你管我叫妈,我考虑收你当儿子。”

我朝赵瑞狠狠丢了一个枕头,旋即我俩扭打成一团,静谧凉透的暗夜,床上的两个男人打的不可开交,我们一个插鼻孔一个扣双腿,打到不可开的那刻,立马条件反射般弹开,紧跟着互相呕吐。

“床上床下。”赵瑞漫不经心地问我。

“床上。”我们异口同声争抢睡床的机会。

我抢先占领床铺,赵瑞只得卷铺盖睡地上。

可能上床的力道有些大,老旧的床板在脚踏的同时发出了一声脆裂般的嘎吱响。

地上的赵瑞朝我扔了只鞋子,冷冷说道:“抢床铺的动静小点,床要是塌了,你给我赔钱。”

“赔钱没有,命有一条。”

说起来,这个房子还是赵瑞刚成立摄影室租的房子,家具房屋结构都有些老旧,没想到一住就是好多年。

“跟温歌又怎么了?你让着点温歌,老是大半夜烦我,耽误我睡觉。”

“你这一说,像是我对不起温歌一样,是她要跟我分手。我在你这里是不是连温歌的头发都比不上?你讨厌我哪一点,我争取发扬光大,让你看见我不止讨厌,最好害怕到瑟瑟发抖!”

“抖”字尾音还没落,脸颊立马落下一个枕头。

很好,这人要拿枕头捂死老同学,十分纯粹的谋杀!

虽然我跟赵瑞从大一就在同一个宿舍,还曾经是同一个排球队的队友,但以赵瑞那时候表现出的淡漠模样,我根本不确信我们是否能算得上交心的朋友,更别提他跟温歌认识的时间早于我跟温歌认识的时间。

一开始我还怀疑过赵瑞喜欢温歌,毕竟,他们在大学吉他社出双入对的时候,我对温歌而言还只是一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吉他社话剧演出中,赵瑞是温歌专属的男主角色,吉他社音乐演出中,赵瑞是温歌的最佳伴奏;认识温歌以后,我曾一度把他当成假想情敌,直到大二跟温歌正式交往也没有彻底打消这份疑虑,因此,我从不奢望在好朋友这一列能占据他最重要的位置。细数这几年他对温歌的偏向维护,更是毫无道理可言,每次我跟温歌吵架,不论青红皂白,他从来只向着温歌,每次我都暗自估算,要么他依然暗恋着温歌,要么温歌在他心里的朋友位置比我重要。

我非常困倦懒得再说话,只是伸腿踢着地板,于是,安静的空气中,只剩下我的膝关节来回抖动的弹响。

“记得大一的时候,你总喜欢跟在我和温歌的后面,老爱踢东西,有一回温歌问我,跟在你屁股后面的那个男同学是不是腿脚不方便?”说完,他又补了一句,“温歌原本是不是要回家当老师?”

寂静中,我漠然地点了点头。

我跟赵瑞温歌就读的是同一所大学,刚毕业那一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毫无准备,比我们早一年毕业的学长邀请我和温歌一起加入他的创业项目,于是,温歌放弃回家当老师考编的机会,我们顺理成章地留在了这座城市,可创业不到三个月,公司就在经营不善中直接倒闭。

而赵瑞在父母的安排下顺利通过公考,本可以调配到乡下,但赵瑞总觉得乡下的生活了无生趣,之后,他跟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学开了一个摄影工作室,经营了一段时间才发觉,弄工作室比上班还要辛苦,那几个合伙的同学纷纷退出公司,只有赵瑞形单影只守着工作室,每当想起这个,我都觉得赵瑞是在自找麻烦。

跟赵瑞不同的是,我在现在就职的建筑公司面试成功后就开始了按部就班的工作,最主要的是,这家公司有双休法休,再怎么加班也不会占用周末。坦白讲,我并没有高深莫测的远大志向,大致上,能每个月还完几千的房贷就谢天谢地。

墙上的时钟嘀嗒嘀嗒,窗外有零星的汽车鸣笛音,我把手臂枕到后脑勺,应了一句“嗯”,随后在胡思乱想中进入了梦乡。

再次睁开眼睛,是早上八点。我慌忙起床洗漱赶地铁,顺道朝睡在地上的赵瑞踢了两脚,打地铺的赵瑞顺势爬上床。

我顶着饥肠辘辘的肚皮折返回家,迎面撞上准备出门的温歌,正要开口说第一个字,温歌头也不回出门了。

看样子还没消气。

我穿上外套,把昨晚的拖鞋换成球鞋,等追出小区时,温歌已经不见人影。

小区外的街巷空空落落,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辗转流连,我在林荫小道左右徘徊,温歌平日喜欢去的牛肉面馆没有她的身影,温歌平日喜欢发呆的银杏树下也没有她的身影。头顶乌云乱作一团,像是要酝酿一场倾盆大雨,我捡起一片掉落的银杏叶,从根部到茎脉全数枯萎,秋意正在高涨,知了依然藏在树丛唱歌。

以往都是冷战几天就和好,这一次比以往任何时间都要长。

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没有看见温歌回来。

出于担忧,我硬着头皮去了一趟温歌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不巧的是,温歌根本不在公司。

她的同事大刘只顾着打喷嚏擦鼻涕,询问温歌任何情况都摆出嗤之以鼻的模样。正值下班时分,她开始收拾办公桌,然后是女人们一贯作风的繁琐化妆,拖鞋换上高跟鞋,波浪卷发喷上不知道有什么功效的喷雾,口红擦完开始描眉,眉笔描了五次依然不满意,粉底怎么擦也遮不生眼角皱纹,等候了足足半个小时,在我的再三央求下,大刘总算告诉我温歌去北京出差的这个信息。

难怪温歌这几天一直不接电话,悬了好久的心总算可以落下。

温歌是前两年才通过了司法考试,之后就开始投入法律行业,因为大学不是法律专业,所以至今还没能拿到律师执业证。说起来,当律师还是她很早以前就有的梦想,在30岁这个阶段还能勇于重新尝试,任谁看了都会从心里羡慕佩服,在她的果敢面前,我常常觉得挫败,每天当文员的枯燥生活我早就受够了,但又毫无勇气从头转变。

走出律所,天色格外阴沉,我们沿着律所写字楼那片商务街一路走,秋日的景象犹如童话般层层叠加推进,冷风肆意乱窜,路边落叶在昏暗天色里飞舞掉落,我裹紧外套,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一旁的大刘像是被传染般也打了好几个喷嚏。她从包里拿出纸巾擦拭鼻涕,没一会儿就开始抱怨最近骤然降温的天气,说到降温,又开始说起某服装品牌新推出的秋季新品,从外套到包包到鞋子全数批判了个遍,大刘精致的穿衣讲究让处在茫然中的我有种“当了三十年乞丐”的觉悟。仔细一算,我好像很少关注穿衣打扮这一块,家里的衣柜不管春夏秋冬,基本就那么几套深色衣裤,想到这里,我又揪紧了裤兜里的钱包,看在房贷的份上,我突然觉得,跟租房相比,偶尔当一下乞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耳边的喋喋不休让我有些昏沉,直到走出这片商务区,大刘这才想起我是专门来找温歌的这件事情,她打住关于购买衣服的无趣话题,转头扫视了我一眼,说道:“对了,你要去北京吗?”

“北京?去北京干什么? 我不去。”我满脸疑惑地看着她。

大刘听见我的回答,短暂地愣了两秒,转而一脸不可思议:“你不去啊? 你也没跟她分手啊?但是温歌这一次出差几个月,之后会直接调到北京那边的律师事务所工作。”

“分手?调去北京?”我忍着低落郁垂,脸上依然表现出若无其事的笑意,“我们没分手,她可能就是喜欢瞎闹,过几天就好了。”

这个时候,一旁的大刘却突然没了回应,她低着头望着高跟鞋尖,看上去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我惯性走到温歌常去的那家奶茶店,买了两杯生椰拿铁,一杯给大刘,一杯给我自己。

“她要去北京工作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以为你知道呢,我还奇怪,难道你们已经分手了吗? 如果她去北京了,那你俩不是吹了吗?”

大刘说完猛喝了一口拿铁,我也猛喝了好几口拿铁,内心止不住地郁闷,但转念一想,如果木已成舟,那也只能被动接受。

“那温歌什么时候出差回来?”

“起码要等到春节放假。”

听到这里我有点站不住了,这条接送温歌下班无数次的马路突然滋生出恼人的烦闷,而我被裹挟在烦闷的街口。

沉默半响,我从喉咙里挤出低沉的声音,“这也太久了,你们律所虐待新人啊。”

大刘眉头紧锁,随之煞有介事地回道:“快年底了,案源淡季,那不得抓紧机会跟着律师出差多学习,再说了,出差那是她自愿的,你还不知道温歌,她工作起来可拼命了,加班到凌晨都不在话下,就是跟客户沟通容易紧张,这毛病多久了还改不掉,还做梦当律师呢!”

“她还会紧张??”我的脑海立马浮现温歌对我拳打脚踢的场面,她连揍我都不紧张,面对客户还能紧张?

“你是不知道,她总怕自己说错话,每次都要去练习一轮才能心平气和跟客户沟通。”

“是吗?”我新奇地猛喝了一口拿铁,但是这有什么可紧张的。

“进我们律所吧,第一次上台说ppt都忘词。进了法院更是紧张到好几次差点忘记工作内容。她跟我们说,她刚工作的时候还会对着家门口那棵银杏树背诵法条。”

平日里,我一直以为她很胆大,她看上去什么都不怕呢。我猜想,难怪她老对着那颗银杏树发呆,原来是在背诵法条,这也太难为情了。既然这样又何苦非要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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