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凌晨12点

玩闹结束,我们在江边的小卖部买了几瓶啤酒,就着泥土横坐在花坛的栏杆上,四周光秃秃的树木已经有了初冬的气息,远处的货船正沉沉地在鸣笛中前行。

“猜,货船先开还是小船先开。”赵瑞起身朝江面丢了一块石头,石头像抛物线般落进江水。

“货船。”我也起身朝江面丢了一块小石头,石头落水的位置比赵瑞丢的那一块更远。

赵瑞捡起石头继续扔了一次,那姿势像极了投篮,但依然比不过我前边投掷石头的距离。

“我居然输了?”赵瑞有些扫兴。

作为大学排球队队长,赵瑞的篮球排球都不在话下,尤其是投蓝,十拿九稳每投必中,最主要的是,每次一打球都有一群漂亮学姐学妹围着他欢呼,我望了下四周,天气转冷的江边十分寂静,平日闲游的路人都在各自行走,没有一个行人对我们投掷石头的幼稚游戏展现出兴趣。

“你们不会就这么分手了吧?”赵瑞玩乐般又朝江边丢了块石头。

水面的波纹一圈又一圈从中心朝外围炸开,出于较劲的心理,我弯腰捡了块石头,再次朝江面抛出,在石头落水后这才漫不经心回道:“温歌每年都要跟我说十几遍分手。”

沉默了几秒,我又补充道:“我根本捉摸不透她的心思,我们现在完全聊不到一起。”

“以前你跟着温歌后面屁颠屁颠,现在突然聊不到一起?矮树墩。”

“我又不是你,房子都不买,你能体会每个月光房贷就有好几千块的压迫感吗?温歌根本毫不在意,我也搞不懂温歌怎么想的。温歌现在实在让人费解,说话不超过三句就开始吵。”

赵瑞没有回应我,他坐在江边花坛的栏杆上,像雕塑一般平静地望着江面,等再抬头时,赵瑞的身影已经飘到停电动车的位置去了,我朝远处大声呼喊“赵瑞等我”,但赵瑞头也不回,踏着电动车消失在路边。

因为出门赶得急,两个人谁都没有吃早餐,赶到公司的时候还没到上班打卡时间,我拉着赵瑞在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三明治狼吞虎咽。

赵瑞的摄影工作室开在我们公司背后的停车场附近,两边差不多只隔了一条马路的距离,也就是这一条马路,将两边写字楼的租金分割成了天与地的差异。赵瑞租的工作室二百来平,虽然不像我们公司这种昂贵地段,但每月入不敷出的资金流水也让租金成了不小的负担,另外,他还有一个助理要发薪水。头些年影楼的生意还算勉强,最近几年经济不景气,拍照片这种无聊消费似乎越来越少。

下班之后,我被赵瑞强拉硬拽到大马路上发传单偿还油费,天气阴睛不定,传单发到一半就开始下小雨,行人四下奔走,我跟赵瑞都淋成了落汤鸡。我缩在棉大衣里面瑟瑟发抖,而远处还在发传单的赵瑞根本没有打道回府的迹象。冷风混着雨水像刀子一样直刮脸庞,下班取车的同事陆陆续续从我眼前飘过,几个平日相熟的同事纷纷凑上来嬉笑打闹,面对这个情形,我突然急中生智,与其冒着寒风在大街上拉不到顾客,还不如找同事帮忙下单。

在了解到是给快倒闭的影楼拉客源后,同事们果然慷慨解囊,几个有小孩的女同事预定了亲子写真,另一部分男同事选择了夫妻情侣照,排在末位的莫拉姐帮忙定了一套古风写真。同事们闲谈间时不时打量赵瑞,打量完毕,跟发现新大陆一般恍然大悟:“我说这俊俏帅哥看着那么眼熟,昨晚上就是你开车接走的小路哥吧?”

“我也有点印象,是不是来过我们公司?”

“昨天接莫拉姐电话的也是他。”

“小路哥,你这位朋友结婚了没有?看着好年轻啊。”几个女同事红着脸,时不时往赵瑞那头偷瞄。

“单身,你们要是喜欢,尽管拿去!”

我灿然一笑,抬头看了眼赵瑞的方向,这家伙没什么别的特点,只有那张脸确实无可挑剔,最重要的是,都是三十岁的大男人,他看上去却一点都不显老,尤其平日穿运动装往人堆里一站,总像个男大学生一样清爽。

沉思间,我撇了眼人群里的莫拉姐,脑子里又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怎么说赵瑞也32岁了,这个年纪哪怕没结婚都该有一段稳固的恋情了,而他和莫拉刚好都单身,一个知性漂亮一个高大俊朗,光脑海中遐想就很合适。我鬼鬼崇崇地示意赵瑞上前搭讪,可赵瑞根本不明白我的心思,他扬手拿走我手里的传单,很快就跑到马路的另一头揽客。

晚上,莫拉来到赵瑞工作室商议几个同事预定的拍照时间和风格喜好,我把赵瑞拉到一边,想要再次穿针引线。

“你觉得莫拉姐怎么样?”

“你在说什么?什么怎么样?”赵瑞一头雾水,满脸都写着漠然。

“我是说,莫拉是你喜欢的类型吗? 你要是喜欢莫拉,我给你们介绍,要是成了记得发红包。”我满心期待地望着莫拉那头,此刻的莫拉正在跟赵瑞的助理讨论支付定金和尾款的流程。

莫拉比我早来公司几年,从我入职的第二年起,她就升职成了我所在部门的顶头上司,而我一直原地踏步,捧着文员这个稳定又薪水低的无聊岗位。跟她共事好几年,也算深刻了解她工作上的苛刻严厉,不过,跟工作上的雷厉风行不同的是,私底下的莫拉属于截然相反的温柔类型,虽然年龄上比我们大了三四岁,但保养十分光彩照人。

公司同事聊八卦偶尔会提到她之前的感情经历,莫拉似乎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说起来,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我想,如果赵瑞没什么顾忌的话,那么莫拉大概也会愿意进一步接触吧。

“你是不是太闲了?乱点鸳鸯谱有意思吗?”

说了半天,赵瑞总算洞悉了我的目的,但他并没有如预期般欣然接受,他裹紧围巾,哈着热气朝我咳嗽了一声,如果那口热气再用力一点,说不定就会变成吐口水,我随即假意咳嗽,也朝他吐了一口温热的雾气。因为咳嗽声音有些大,没一会儿就引得莫拉跑过来询问,我预感到这事儿可能没戏,便不再自作多情自讨没趣。

商讨完毕已经是凌晨,出于夜半独行的害怕,莫拉执意让我陪她去地下停车场取车,马路上北风呼啸,路边弥漫着烤红薯的香味,莫拉寻着香味找到拐角口位置的烤红薯小摊,一口气买了两个烤红薯,转头还大方地递了一个给我。

“没吃晚饭吗?”我不解地望着满嘴塞满红薯的莫拉,莫拉擦干净嘴角的红薯糖浆,哈着热气回道:“吃过了,但是烤红薯太香了,你不喜欢吃吗?”

我掰开红薯大口大口吞咬,“喜欢啊,我也觉得很香。”

“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爷爷用碳火烤的红薯了,里面又甜又粉,外皮是酥脆的,就像——那种可爱多冰激凌的巧克力外壳,可好吃了。”莫拉掰开手里的红薯,尝试着把外皮单独咬进嘴里,尝试了几次,每次都连着红薯白肉。

我低头观摩了一会儿烤红薯的果皮果肉,炙烤的时候大概率受热均匀,所以通体绵软粉糯,只有尾部烤焦的部分才会有酥脆的口感,而后,我左手捏着红薯尾巴,右手小心翼翼剥离薯心,不到几秒钟,一块完整的酥脆的红薯外壳被我顺利剥开,我得意地把红薯外壳放到莫拉手中,扬手让她试试口感。

“要不要试试这块红薯壳,说不定是酥脆的口感昂!我小时候也喜欢烤红薯,但是我喜欢流糖心的,闻起来特别特别香,口感也特别粉糯。”

莫拉接过红薯外壳,试着张嘴咬了一口,随即一脸满足,说:“哇,这个外壳是酥脆的,跟小时候吃的好像呀。”

我们一边吃一边漫步至写字楼地下一楼的停车场地。

凌晨12点的停车场昏暗阴冷,空无一人。冷风沿着进出口一路往过道里灌,不知谁遗落在地的购物袋被吹的飒飒作响,莫拉借着手机灯光摸索着皮包里的车钥匙,摸索了好几分钟,但一无所获;于是,她围着车子开始四下搜寻,几分钟过去,又重新翻找皮包,一边翻找一边瑟瑟发抖,我不假思索脱下棉衣披到她身上,莫拉又赶忙把棉衣还给了我,并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自己穿吧,你不是过敏症状还没好吗?你以后不想跟我出差就直说,你不说我也不知道你什么情况,就比如昨晚,听你朋友说你那不是喝醉而是过敏了。”

“昨天可能是不小心吃到了虾,事先我也不知道,不过你一个人开车赶夜路也不安全,下次招个男助理,这样也比较安全。对了,你觉得赵瑞怎么样?”

“赵瑞?不错呀,挺好的。”

“他可是单身哦,又帅又有点小钱。”出于对赵瑞婚恋的担忧,我还是没忍住推销撮合他跟莫拉的想法。

莫拉吃掉最后一口红薯,扬着嘴角回道:“看出来了,确实很帅,看上去也很年轻。”

“要是进一步交往你觉得怎么样?“我小心翼翼试探。

“暂时没想法,我觉得一个人挺开心的,而且,你那位朋友看上去一个人也挺开心的,我觉得交往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不过我倒是挺想去他工作室看他拍照,对了,你知道吗?我以前可当过平面模特呢,如果没进这个公司上班,我都想自己弄一个摄影工作室,我觉得拍照比搞建筑好玩多了。”莫拉欢呼雀跃着说道,随即她从皮包拿出一串钥匙向我招手:“路小衫,快看,我找到车钥匙了!”

莫拉的声音刚落下,停车场外突然烟花绽放,红红绿绿的星火在夜空乍然散落,我看了眼手机日历,新的一年又要结束了,又是无所事事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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