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贺雅笙第一次见到莫卿晏,是在九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

九月的花城热得像一口蒸笼,空气里黏糊糊地裹着桂花和汽车尾气混在一起的味道,叫人说不清是好闻还是难闻。

她站在“蔷薇法餐厅”后门那条窄巷子里,把身上那件借来的黑色衬衫又往下拽了拽。太短了,领口也低,她怀疑这家店的工服是按照某个特定身材订做的,而那个特定身材显然不是她这种。

这家店兼职时薪四十五,包一顿员工餐,周末有提成。

她需要这笔钱。

大二的课表排得稀稀拉拉,每周能空出四个晚班,加上周末两个全天,一个月下来能有三千多块。

三千多块,可以支付她的一切开销,包括这间八百块一个月的小单间。

她搬出来住,一是因为她需要打工,早起晚归影响室友,二是因为,她和其中一个室友关系不好,她看见就心烦,索性搬出来。

她特意拜托其他两个室友,如果有查寝的话,帮她顶一下,他们学校查寝并不严,出来住的同学也不少,都是这样室友帮忙顶一下,没出过什么问题。室友们也很乐意寝室里少一个人,于是欣然应允。

她爸妈在老家县城开一家文具店,生意一年不如一年,上个月打电话来说想把她弟的钢琴课停了,贺雅笙在电话这头说“不用,我这边有兼职”,说完挂了电话就在出租屋的床上躺了半小时,盯着天花板发呆。

她没有觉得自己可怜。这世上比她难的人多了去了。

她只是觉得自己窘迫。那种窘迫像一件洗了太多次的白衬衫,穿在身上不至于冻着,但你也绝不想让任何人靠太近。

“蔷薇”开在花城最贵的那条商业街尽头,独栋小洋楼,门口种了两排法国蔷薇,这也是店名的由来。

九月底的蔷薇叶子绿油油地撑在头顶,把路灯的光筛成碎金子,洒在门口那几桌户外客人的白桌布上。

贺雅笙第一天上班,被分配的是晚班六点到十点,负责A区靠窗的四张台。

她做事手脚利落,这是从小在家里文具店帮忙练出来的。

端盘子、倒水、撤盘、擦桌子,每一样都做得安安静静,领班宋哥站在吧台后面看了她一会儿,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晚上的客人陆陆续续来,陆陆续续走。

七点半到八点半是高峰,贺雅笙端着托盘在桌椅之间穿梭,额角沁出薄薄的汗。她把最后一桌客人的牛排撤走,转身回吧台送单子,路过靠角落的八号桌时,余光扫到一个刚坐下的男人。

她没仔细看。她太忙了,脑子里全是“A3要一杯美式、A5要结账、后厨出了一份海鲜烩饭”。

但她注意到了一点,那个男人很好看。

他坐在八号桌,背靠着深蓝色的丝绒卡座,一条腿随意地搭在另一条腿上,姿态放松,却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场。

她从耳机里听到八号桌的客人点了一瓶红酒和一份澳洲M5和牛,宋哥亲自下的单,这在平时很少见。

宋哥一般只在前台盯场子,不亲自服务客人。

贺雅笙端着醒酒器过去的时候,才第一次正眼看了这个男人。

他大概二十七八岁,也可能三十出头,这个年纪的男人最难猜,像一杯泡到第三泡的岩茶,颜色和味道都到了刚刚好的时候,不青涩也不寡淡。

五官是那种很标准的、经得起镜头推拉的好看。

眉骨高,鼻梁直,下颌线利落。但他最好看的不是五官,是那种浑然天成的矜贵。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衬衫,领口的扣子解了两颗,露出一小截锁骨。袖子卷起一点,手腕上戴了一块表,贺雅笙不认识牌子,但她看到表盘很薄,表带是哑光黑色的皮,看起来旧旧的,不是那种看起来很豪华亮闪闪的表。

他把目光从手机屏幕上抬起来,看了她一眼。

那目光是有重量的。

它从她的脸开始,往下走,经过脖子、锁骨、衬衫领口,在胸口的位置停了一停,然后继续往下,腰、胯、被黑色西裤裹着的小腿,最后回到她的脸上。

贺雅笙把醒酒器放到桌上,动作平稳,她倒酒的手势是宋哥教的,瓶口离杯口两指高,酒液沿着杯壁缓缓流下,不多不少倒到杯肚最宽处。

她做这些的时候,那个男人一直看着她。

“谢谢。”他声音不高不低,尾音微微上扬,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礼貌。

“请慢用。”贺雅笙说。

她把托盘夹在腋下,转身走了。

走出三步之后,她才感觉到自己的心跳。

很快,快得像刚跑了四百米。她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她端过无数桌的菜,倒过无数杯的酒,从来没有紧张过。

但刚才那一分钟里,她觉得自己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她站在吧台后面喝了一口水,深呼吸了两次,告诉自己:你想多了,就是一个长得好看的客人,这种地方每天都有长得好看的客人。

八号桌的客人吃了四十分钟,喝了大半瓶红酒,期间打了两个电话。贺雅笙没有刻意去听,但A区就这么大,他的声音像一层薄薄的底噪,始终在她的听觉边缘若即若离。

第一个电话好像是跟工作有关的,他提到了“尽调报告”和“下周二的会”,语气冷淡而简练,第二个电话他压低了声音,她只听到一句“我说了不行就是不行”,然后就挂了。

九点十分,他示意结账。

贺雅笙把账单送过去,他看都没看,从外套内袋里抽出一张黑色的信用卡放在账单夹上。

贺雅笙注意到那张卡是全黑的,没有花纹,没有数字,只有左下角有一个小小的银色标志。她后来才知道那是某家私人银行的无限卡。

她把卡刷完送回来的时候,他正在穿外套,一件深蓝色的休闲西装外套,面料在灯光下有一种很细腻的光泽。

他站起来,一米八几的身高在餐厅里显得格外突出,贺雅笙要把头仰得很高才能看到他的脸。

他把信用卡放回口袋,然后从同一个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放在了桌上。

“给你的。”他目光从她的脸上一掠而过。

然后他走了。

贺雅笙站在桌边,看着那张名片。

白色的硬卡纸,没有任何花哨的设计,上面只印了一个名字和一串电话号码:

莫卿晏

下面有一行小字:卿晏资本·创始人

她把那张名片拿起来,翻到背面,背面是空白的。她把名片凑近鼻子闻了一下,有一股很淡的木质调香水和烟草混合的味道,和他身上的味道一样。

她把名片放进了围裙的口袋里。

那天晚上下班已经十点半了。贺雅笙换下工服,穿上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T恤是二十九块钱在淘宝买的,洗了无数次,领口已经变成荷叶边了。

她背着那个帆布包走出后门,沿着种满蔷薇的街道往公交站走。走着走着,她把手伸进口袋,摸到了那张名片。

她把它拿出来,借着路灯的光又看了一遍。

莫卿晏,卿晏资本,创始人。

她不知道“卿晏资本”是什么公司,但她知道“资本”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她把名片放回口袋,上了公交车,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坐下。公交车摇摇晃晃地穿过花城的夜,窗外的霓虹灯从繁华的商圈变成居民区的路灯,再变成城郊结合部昏黄的路灯。她在城北的老小区下了车,走过一条没有路灯的巷子,拐进一栋八十年代建的居民楼,爬上四楼,用钥匙打开一扇门锁生锈的木门。

她租的单间大概十二平米,放了一张一米二的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就几乎转不开身了。

她没开大灯,只开了桌上那盏台灯,灯泡是暖黄色的,光线很柔和。

她把帆布包扔在床上,去卫生间洗了澡,坐在床上擦头发。

然后她又把那张名片拿出来了。

她盯着“莫卿晏”三个字看了很久。

她是县城来的姑娘,没有任何出众的地方,在这座城市里像一粒灰尘一样微不足道。这种男人给服务员递名片,大概就跟在酒吧里给女生递酒一样,是一种随手的行为,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后续。

她把名片夹在了枕头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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