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你对他的感情令我心生羡慕。”费泽成由衷地说,“我也希望你能幸福。”

花店的女老板笑嘻嘻地走出来殷勤地说:“美女,你今天穿得特别漂亮!我见你俩一直说话都不好意思打断你们。我们家补了白桃妖精、另外新进了青莲和费莱明、白丝缎、贝恩哈特、珊瑚落日品种的荷兰芍药,都很美,我想你一定喜欢。”

于楼珈不同往常,她出门的时候穿了一条一字肩超短小黑裙:“这些名字都不如中国古时的叫法好听,‘婪尾春、余容、离草、黑牵夷’,哪一个不是精粹?现在都快9月了,怎么还有芍药呢?”

“云南花棚种植,空运过来的。”女老板为了做成这笔生意,声音极为温软。

“给我珊瑚落日吧,我喜欢品红色。”

“都要吗?”女老板期盼地问。

“都帮我包好,谢谢!”于楼珈没有进屋,她不喜欢店内浓郁的香水味。

于楼珈问了价钱后,从钱包掏出现金给女老板。她不喜欢手机扫码支付,方便是方便,可她不想与陌生人建立不必要的联系,知道她的昵称与她套近乎是她最反感的事。

女老板欢天喜地地选用于楼珈最爱的牛皮纸包扎好,安妥地交到于楼珈的手上 。

“店家最爱你这样的客人。”费泽成说。

“那又怎么样呢?难道美丽的事物不是被人欣赏的?鲜花最大的价值是美。你一定是以为我刚才和你说了小鸟的事,便是与你亲近了。费先生,人活着贵在有自知之明。”于楼珈说这话的时候,眼内透着一丝媚态,与平时稳重的她有些不大一样。

于楼珈有第二人格,费泽成对她异于常人的表现未有过多的惊讶。他和于楼珈并排地走着,并绅士地帮她拎菜篮子。

“我说的话很无聊吧?”于楼珈见费泽成长久不说话问,“你令我很好奇,为什么你同我见了三次面以后立即搬到我的隔壁?我快三十岁了,过了粉红色年龄的阶段,你如果以为说一些甜言蜜语便能打动我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就错了。”

两个人走到门前,于楼珈接过自己的菜篮,她开门准备进去发觉费泽成跟在身后,她嫣然一笑下了道逐客令:“费先生,早上你已经到我家做过客,我想你不需一天做两次客人。”

费泽成不发一言注视于楼珈合上房门。

于楼珈说得并非毫无道理,费泽成拥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在费泽成看来拥有马基雅维利人格的于楼珈是只狡猾的狐狸,她不会为了费泽成不遂己愿的行为暴跳如雷,也许她掩盖自己不断涌出体外的罪恶,转化成将过路者拖进阳光无法普照的阴暗角落里独食的怪物。不,白天的于楼珈即使不是天使也不会作恶多端,而夜晚的林婕婕是未成型的猛兽。他了解她的恶行……为此他特意赶来见她阻止她之后将要实施得计划。他也知道于楼珈和林婕婕在寻找绰号叫做“教授”的男子,于楼珈的一举一动在费泽成眼里都是一帧帧流动的画面。

她是他那个时代人们常说的“恰赫季斯血腥夫人”①,她在书写完十三本书以后,匪夷所思地肩负三十二条人命,她被处决时毫无忏悔之意,她在审判席上说十三代表十三门徒的背叛,背叛者理应被肃清。人们见她语无伦次都以为她疯了,经过司法鉴定她在作案时头脑保持清醒。这个美丽的女人像一朵盛开的罂粟花令人上瘾也足以致人于死地。她的经历被人津津乐道最终搬上舞台,改编成舞剧、音乐、剧本。她的书籍成为禁忌,只有在黑市才能买到。

于楼珈与他的世界相差三百年,她与他是两个时空的对话者。费泽成来自三百年后的世界,他听过有关她许许多多的故事,出于强烈的好奇,他也偷偷买过她的书。

终于他趁时空扭转时乘坐时空舱到达三百年前。第一次见她时,他还是个少年,现在她已经忘记了他。初时见到她是她自己口里叙述的小鸟,眼中时常隐藏着忧伤,她努力不让别人发觉自己的脆弱,却触发了他的怜爱。她与人们口里传述的形象完全不同,人们常说于楼珈阴险恶毒,给人制造孱弱的假象麻痹对方,趁人不备时再将人杀死,她对生命极度冷漠,她杀人之前必定要折磨一番对方,拔掉对方的指甲、敲碎别人的下颌。她是捕捉到猎物的野猫,将掌下的猎物虐待至自己失去兴趣才把人杀死。

她杀的全是男人,人们对于她的这种异常推测和她的母亲段美琪的情人有关,对喜爱她的那些人来说青春期的于楼珈具有让人致命的美貌。她却利用她的美貌杀死一个又一个向她表达爱意的男人。她处理尸体的手法是特别的,她喜欢给死人化上妆,为他们穿上TuTu裙,剃光他们的头发,像摆弄洋娃娃般给他们摆出各种造型,她还会为他们拍照,她称他们为自己的跳舞娃。人们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有如此恶心的趣味,她被执行死刑后,她的遗体被活化,人们从她的骨灰里捡出一根骨头,过了一百年有位猎奇的富翁买下她的骨头放在了臭名昭著的“野兽博物馆”内,请了一些科研者检测她的DNA,看能否从她的细胞里提炼出罪恶的种子。他们世界的噱头在这个世界里平平无奇。

在他们的世界有一条法规:人人有权维护时空的平衡,不得做乱序者。

它对于他没有多大的束缚力,费泽成在他十三四岁的时候,偷偷闯入了禁地。年少轻狂的年纪很容易受到诱/惑,越是禁止越有着大胆想吃螃蟹的念头。他整理他家的地下室看到了一张镶嵌在老式相框里的旧照片,冲印相纸上的照片在他这个时代早已绝版,即使是数码照片也已被淘汰。他们流行的是活色生香的5D全息影像,他看着照片上年轻的她微微淡笑的样子不由得怦然心动。照片的背面写有一句话:“乱序的风暴就要来临。”

这句话的下面用极小的字体写了一首诗:

“睡着了,又醒来,

黑夜漫无目的地蔓延触角。

我的颅中开出一列火车,

它脱轨前行,震耳欲聋。

鸣笛撕碎一切有关宁静的画面,

眩晕宣告与冲突为敌后的战果,得意非凡。

兴许是冬天开始的第一天,

花竟扑飞在阳光的灰烬里。

又或许——

在下一个中和兴奋的产物胎生腹中。

孱弱、苍白、庸俗竟勾画出虫咬后的破败,

霉变成一块漂亮的痕迹。”

署名是于楼珈。于楼珈?是那名有名的于楼珈吗?

费泽成激动地想,他很快平复了自己的心情。

他不清楚家里的地下室为什么会有于楼珈的照片,他也不大明白她话里的含义。他花了五百块钱租了时空舱,决意去探访传说中的这名“女吸血鬼”。老板不愿意将时空舱租借给他,他租用的价格不高,任意穿越时空犯法,任何一个小小举动改变时空的进展。他的决心架不住费泽成的软磨硬泡,终于投降了。

他前往的那个时空,她只是名初二的学生。他骗过校长、老师在她就读的学校上学。于楼珈是这所学校的名人,大家都知道她有一个不大正常的母亲。他默默注视地她,她的眼睛无时无刻不令自己动容,此时的她还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

那是个雨天,她站在屋檐下等着雨停。他撑起一把伞老远地向她走去,他把伞撑向她,她明显感到惊讶,年少的于楼珈答应了他相送的请求,她的温婉让少年沦陷,他时不时瞟向他清丽的脸蛋,寻找她暴戾时待人的冷血。他送她快到门口的时候,她拒绝他进一步靠近自己的世界,把他挡在了门外。他没有放在心上,他把伞塞到她的手里迈着小步跑开了,第二天他继续接近她……

令人欣慰的是她也接纳了他,他俩成为了甜得发齁的恋人。在少年沉醉初恋带给自己心灵上的震撼时,他被死神带走了……

不同时间的人在相同的时空中相遇不是幸运,是噩梦。少年贸然来到不属于自己的时空,必然承担相应的惩罚。时间的风暴袭击了他,将他的身体化作了粉尘。从某种意义上第一时空里的他已经死了,无法再去保护少女。少女痛苦地扭曲了五官,她在哭泣中冲向池塘边——在曾经为见少年经常故意多走的弯路旁,传说少年的家居住在于此。她要问问他为什么要离开自己……

“骗子!骗子!你不是说会永远保护我的吗?”

费泽成在愣神时恍惚听见于楼珈在念诗歌:

“疾风呼啸而至,相拥的竹林被迫分开,

在幽静的深处,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

凝聚发霉的力量顺着台阶而上,

白色的鸟粪尽其张狂,

喷射出作呕的尸斑。

斑驳血迹粘黏腥臭的黏液,

欲要开出一朵花。

在那不远处有一只水鸟躺在那里,

静静的。

陷入泥地的脑袋和眼睛一起没有了踪迹,

没有了希望的眼泪,

没有了星星的光辉。

摊开的双翅永久地留住赤白,

匍匐在腐烂的气息中,

收拢的长腿裹上一层绿,

招揽细菌的啃噬,

死亡之时你如何翱翔?

生/命之光你如何灿烂?

给予者,沉思,嗜眠,病变,

以及砍下的死神镰刀。”

“我就是那只可怜的小鸟啊!”他好像听见于楼珈说。

于楼珈不久出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打风少年》,首页写了这样的一首诗:

“一天一道霹雳劈开了混沌,

暗与明自此伊始,各为一半。

洒满金光归属太阳,

披上黑纱,

清寡无色只为月神。

我爱着光明却也被黑暗吸引,

蜥蜴张嘴吐舌要去猎捕虫蚁,

曼德拉草呼啸如风,

把巧舌撕裂数条。

我爱着光明却也爱过黑暗,

我不要做一只只会歌唱的云雀,

我要躺卧栅栏吞吐芬芳,

我要破晓之前湛露滴湿蓓蕾。

于这个夜到下一个夜,

等待绽放的喜讯。”

①即伊丽莎白·巴托里,人称“巴托里伯爵夫人”、“德古拉伯爵夫人”,出生匈牙利,为了永葆青春虐杀少女用她们的鲜血洗澡或饮用而闻名于世,后被马雅迪斯王囚禁塔楼致死。马雅迪斯王是她表哥还是什么亲戚吧?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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