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仲市的九月迎来初秋第一场雨。
雨后放晴,周日的平仲中学走出两个人,中年男子抱着好几本书,回头瞄瞄身后的儿子:“小欢,教务处主任和你们班主任说的话你都记住没?这是顶尖的重点高中,不比你先前的学校差,别总跟以前那样吊儿郎当,上点心。”
阳光似揉碎般洒落在水洼坑面。
少年双眼迷离半眯,他胸口的位置竟没来由般疼痛,耳畔的声音更像是从遥远的海边传来,沉沉的,如同细沙被海潮拍岸,缓缓穿透他的耳膜。
“跟你说话呢,发什么呆?”
少年微愣,回神后才恢复往日的漫不经心斜觑过去,满不在乎摊手说:“也不知是谁每次家长会都走错教室,也得亏你儿子小有名气,随便拉个同学都能说出‘林清欢’在几年级几班。”
“啧啧啧,少臭美。”
男人自然也是清楚儿子长得帅气,经常有女同学给他寄小礼物。
他低头看看价值不菲的腕表,无奈摇摇头拉着儿子急匆匆走出校门,“赶紧跟我上车回家,这个点你顾姨应该刚下飞机,很快就能到家。”
校门外不远处,停着辆黑色迈巴赫,车内的司机早已下车候着来人。
阳光略微刺眼,林清欢伸出指尖压下鸭舌帽。
他的嘴上还叼着根棒棒糖。
实话说,他不爱吃糖,全拜他死党所赐。
死党爱抽烟,也劝他抽。
对此,他是丑拒的。
他并不觉得抽烟很帅,反倒几次苦口婆心劝人戒烟。
劝过几次,劝不动,他就懒得再说,毕竟死党改变不了他不想抽烟的想法,他又何必非要让人接受戒烟这事呢。
他讨厌说教,自然也不想去说教别人。
文绉点说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以死党每次抽烟,他就叼棒棒糖,久而久之,便养成这没事来根糖的习惯。
“嘴甜点,要叫人,我和她还没领证,你就先喊顾姨吧。”男人不时回头叮嘱。
“喔。”
男人一直念念叨叨,直到上车也没打算放过荼毒儿子双耳的机会。
“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些话,听到没有?”
男人皱眉,伸手摘下儿子的有线耳机。
歌声戛然而止,林清欢撇撇嘴把手机装进兜里,往窗边靠靠,懒懒敷衍应声回:“听到。”
“听到就好,我们是彼此的初恋,当初要不是你妈那……唉,总之这么多年了,我和她实属不易,能有几年快乐光阴我就满足了。”
男人的话音刚落。
少年抬抬眼皮,略显桀骜不驯:“老爹你就别凹深情人设了好吗?哪门子的初恋呀?反正我不信!”
“没大没小,你可别这样和你顾姨说话。”
“哦。”少年轻哦声,拖出点不悦的鼻音。
他与他爹林佑元的相处模式向来如此,如同关系很好的损友,日常互损。
“你还有个哥,记得叫人。”
林清欢对此沉默,悄悄戴上蓝牙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翘起双手闭眼养神。
说句难听的,他老爹就是个吃软饭的,而他就像个拖油瓶。
他并不想住进那个女人的家,可无奈,他老爹对他很好,这些年没有亏待过他,就连他妈留给他的钱,他爹也是分毫不动,每个月准时给他转账。
他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他老爹守着将近十年的单身生活,多次试探他口风,终于在第不知道多少次后,他不耐烦回道:“我知道父母也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你其实不用问我的,我尊重你们的选择,仅此而已。”
于是次日,他老爹就火急火燎带他离开生活几年的豪宅,原来老爹不擅经营,早在三四年前就把他妈留下的公司搞倒闭,他爹那些光鲜的表面都是靠他口中的初恋帮忙维持。
那刻,他不知说什么,只是莫名有点百感交集。
林佑元没留意儿子,自顾自地感叹起来:“你哥与你素未谋面,但人家却是个好孩子。那孩子虽面冷,可心热,成绩也优异。还是人家特地与我商量让你进实验班的。你好好跟着人家学习知道没?我知道你其他科目是很厉害,但你那个数学成绩,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好,总之你没事就多跟你哥讨教下,你老爹看人很准,那孩子人品绝对过得去。”
……
“欸,你这孩子又没在听是不是?”
林佑元这一转头才发现儿子不知何时又戴上耳机,顿时无奈皱皱眉头,这么大段话,他算是白讲了。
车子缓缓驶到处别墅前停下。
林清欢迫不及待跳下车。
视野前,大片的银杏树欲黄未黄,青涩夹杂丝金辉,如此反复描绘出雨后的平仲市。
不知是何时起,大片的银杏树成为平仲市的特色,家家户户、街道小巷总能得见银杏树的身影。
又因银杏,别称平仲。
这座城市便也就此得名。
林清欢初下车,被这大片连绵的银杏树惊到。
恍惚间,他想到几句诗句“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荫凉,一半沐浴阳光”,刚回神继续前行,却被身后的老爹喝住。
“去哪?”
“熟悉环境,顺便买校服。”
平仲市的中学,除却礼服各校不同,校服基本是全市统一,商场、文具店,甚至网上都能买到,很是方便,然后学校会给学生发含有名字和学号的校徽,让学生们自行在衣服左胸口的位置绣上以作区分。
车外有些热,林佑元整理着领口。
他熟悉儿子脾性,这人八成是坐不住的。
转念间,又想到儿子也十几岁了,平时还是个古灵精怪的人,他自然也不会怕人走丢,只是问道:“能记得回来的路?”
林清欢耸耸肩:“你看看微信。”
林佑元低头点开手机才发现儿子刚下车时就给自己发了个定位,他微微摇头笑道:“早去早回,别让人久等。”
*
附近商场,二楼某店铺。
林清欢手机亮起。
他低头,原来是死党给他发信息。
刚抬起头,林清欢却恰好与垂眼看手机的人擦肩而过。他微怔顿住,回头时,只看到转角处消失的那抹蓝色衣角。
“同学,买衣服吗?”
林清欢瞬间收回视线,说明来意并报出个码数。
年轻的导购员歉意微笑道:“这位同学,真不好意思,你这个码数最后两套刚刚已经被另一位同学买走,现在这个码数已经售空,主要是现在这个时间很少有学生来买校服,我们店这两天就没进货,你看大一码的行吗?”
林清欢听完,沉默。
也是,哪有学生开学一周才来买校服的。
再说校服这种东西宁大莫小。
他最终还是点头答应:“行,我来两套。”
说完也是顺手在网上挑了几家网店下单,居然都缺适合他的码数,要三天后才能发货,就离谱!
接过校服后,林清欢很快走下楼。
他在小程序点的奶茶在商场D出口那边。
D出口的玻璃门不是自动的,林清欢拿着奶茶又拎着衣服不好开门,他前面的男生也许是感觉到身后有人,推开玻璃门后没有马上离开,站在玻璃门前停留几秒。
林清欢快步上前,踩下台阶:“谢谢。”
男生也恍惚微微滞滞。
那人顺势侧头,视线停留在他身上。
两人霎时对视。
那男生身穿浅蓝色风衣,内搭件纯色白衬衫,阳光斜斜打在旁边的玻璃窗,暖辉折射进眼前男生那幽深似湖水的眼睛。
而那眼眸中的微光倒映的正是林清欢的模样。
林清欢轻轻晃头回神。
眼前的男生只需静静站在那,便如同幅画,举手投足间又撒出片光华,明明寡淡,却引人瞩目。
而且这极具冷雅感的人更是看得他有种恍惚感,就像是感应到前世的乡愁。忽然,某种奇怪的痛感自心口处蔓延。
“你哪里不舒服?”
显然,眼前的男生也似感受到他的脸色有异,而礼貌询问他。
痛感慢慢消散,林清欢摇摇头。
其实他是个颜控,眼前的男生很好看,可他身体的本能却怪异地让他有点抗拒与这人接触。
思索片刻,他也没再逗留,转身离开。
转角处,林清欢皱皱眉捂着胸口的位置,为什么还会有种心有余悸的怪异感,痛到发麻,恐到发怵。
诡异!实在诡异!
今天的风有点大,银杏叶吹落满地。
不知多久后,有人在身后拍拍他。
“林林,想啥呢?”
林清欢转身,来人是他的死党江以南。
他迷惑不解叹声:“我刚才看到个男生,我感觉我见过他。”
“我呸,老子和你同班一年你说你脸盲不认识我,今天看别人一眼你说见过他,你挺双标呀!林林,我看你就是gay的,是不是见色起意?而且也别给我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那一套。”
他的死党江以南不会因他家破产远离他,两人感情很好,互怼是他们的日常,所以林清欢也不会真生气:“你才gay,我恐同,比你家床板还直!”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恐同即深柜?不过我圈子里还真有几个深柜的,要不要介绍给你试试?绝对高质量。”
“滚!”
“算,咱们不说那些无关紧要的,去吃麻辣烫吗?我今天已经把你学校周围的环境都摸清了,你们学校附近有家麻辣烫小店,听说蛮好吃的。”
他这死党就是当初翘课吃麻辣烫认识的。
林清欢以前的富二代圈子里就他爱吃麻辣烫,时常被那些高高在上的圈内人拿出来开玩笑,后来他认识了同样是富二代的江以南,才知也会有人跟他一样喜欢街边小吃。
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也算是志同道合,便常常一拍即合。
“行!”
林清欢递过另一杯奶茶,“走。”
两人嘻嘻哈哈离开。
与死党分别后,林清欢慢慢悠悠走回顾家大宅。
途中,他老爹几次给他弹来视频催促他。
林清欢被催得不厌其烦,甩着衣服袋子,懒洋洋靠在门上,不经意瞥过院子里的女人和他老爹:“催啥呢,这不就回来了嘛!”
“快叫人,这就是你顾姨。”
林佑元急急走来扯扯林清欢。
林清欢觑觑这雍容华贵的女人,抿抿唇后含糊不清喊道:“顾姨好。”
女人朝他微笑点头,不算亲近但也不失礼貌,像是在应酬可有可无的合作伙伴:“小欢,见面礼放在你房里。”
地上还有条白色的小贵宾犬。
那小贵宾对他的不甚满意倒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正呲牙裂嘴凶狠盯着他。
林清欢不悦低骂声:“看什么看!”
蓄势待发的小贵宾终于忍不住便是朝他怒吠,若不是女人拉着绳子,怕是已经扑上来咬人。
“你再叫,我回头就把你炖了!”
林清欢被狗吠得心烦,出声恐吓道。
而他老爹也来给他添堵:“你还有个哥哥,等下就回来了,记得喊人。”
“凭啥是他当哥?”
林清欢烦躁踢踢脚边的小石子。
“人家比你大。”
“哪比我大?肿瘤比我大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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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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