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六十七

大概是怀孕到一个半月的时候,他们终于能在超声里看到孕囊了,那东西只有1.5厘米大,不超过一个半指甲盖。医生做什么事情都照惯例,很少因人而异,更多是机械式的,重复该说的,这个孕囊哪里好哪里坏,怀孕的母亲哪里要注意,都会仔仔细细地告诉他们。

他们却不甚在意,他们早就做好了决定,在看到孕囊的时候就去人流。所以这会儿多半是留恋、感伤和停滞的。周野视力很好,五百米开外都能看见广告牌上的小字,这会儿却还要装作看不清的样子,凑上前,同时半扶着床,那样虔诚地看向显示器。慕悦也在看。明明显示器在头顶上,她得跟倒立似的往上翻脑袋,不舒服,头晕眼花的,她也还是要看。

看那团不规整的黑影,看那颗在中间跳跃着的白色的胎心。

我不知道正常的父母看见它们会有什么想法,可能会很开心吧,异常兴奋,伤情些的会哭,哭哭啼啼的,或者格外激动,开始预设未来是什么模样,要给他买什么样的衣服,要为他准备单独的房间,嘴里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医生早就习惯于此,见他们这样宁静,正想着要不要截个图让他们留作纪念,可刚要开口准备说点什么,就被周野打断了。他真是一个很奇怪的家属。

“它看起来健康么?”也许是找不到能问的,便这样开口。

“刚才不是和你说了么,这太小了,要等三四个月大开始做各种三维彩超的时候才能知道它健不健康,这会儿只能确定他还活着。”

活着。等了两三周,他们只能从尚且不确定它是否存在,到明确知悉他活着。周野生硬地点了下头,又低头去看慕悦,问,

“那它会知道痛么?”

“不知道。”医生非常确定地告诉他,“医学上来看,孕囊到了两个月才会逐渐分化出人形,直到三个月才开始发育神经。现在它还不算个东西呢,就是母亲肚子里的一团小肉。”

她说完,看了眼慕悦的病历本,随意地问,“这么年轻啊,是从哪儿的农村来么?本地人很少见到这么小就要孩子的。”

“恩,外地来。”他好像看够了,收回那目光,转到少女身上,问她,“好了么?差不多了我们就走吧,不霸占人医生的时间。”

她点点头,拿着医生给的餐巾纸就往小腹上擦,准备把凝液擦干净就赶紧去上厕所。

“不要我多截几张图么?或者你们拿手机出来拍一下,人生就这么几次,以后孩子长大了还能给它看一看。”医生好心提醒,免得等他们到时候回来后悔。

长大么?母亲本人都还在长大的过程中,他也没想起来用相机记录过。

“谢谢您,我想我们不需要。”周野在一旁扶着她,再无理会胚胎的心情,答道,“虽然没必要同您说,但我们等会儿就去做人流。我和孩子母亲约定好的,不给他留更多相关的实物,至于回忆,现在能记下多少算多少……要是无意识忘了,也好,就让他轻描淡写地走过去吧。”

什么时候听人说过这种话,医生头一回觉得人可以这样无情,无情无义,那可是自己的孩子,怎么能展现出这番既留恋又狠心的面貌。

医生觉得这个男人太坏,太坏,于是转头去看慕悦,想听听母亲的意见,想知道母亲是否也这样的无情。可谁知道。

她坐在床头上,垂着脑袋,用纸巾认认真真地擦拭着小腹前的医用凝露,毫无负担地轻笑,认真回答,“这东西太真了,太真的东西不能要,我们连名字都不肯取,当然不会留它的照片……”

周野和慕悦已经安宁地同她一起生活了好几周,从夏初到盛夏将近,酷暑来袭,从还能穿上身的长裤到如今的长裙。他们还有很多要去做的事情,连母亲的身份都尚未明晰,如何有能力给孩子一个正式的身份。

少女说了一半,脸上的笑容出现了几分勉强,但很快消失不见,继续说,“我不会忘记它的。”说完又抬头看向周野,确认道,“能一起生活就已经很让人开心了。”

生活总是眷待热爱它的人。周野弯身,在慕悦的脸颊上落上一吻,奖励她的伟大,接着笑着转过身,答谢道,“不痛苦就是最好的了,它的母亲真的很怕痛,我想它也应该是。”

什么怪人。既然恋恋不舍就应该坚持留下来啊,为什么孕激素不在慕悦的身上起作用。这位姑娘大抵是医生见过的最奇怪的患者了。

“不要就不要,导出来还麻烦。”医生转回头,将惯例要截屏的那几张删掉,冷漠地与他们告别,“下次……下次不想要孩子就戴套,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负点责任,上点心。”

“好。”他点头,带着她一同出了诊室。

——

人流的事情就没必要仔细提了,拖沓,说多了还显得矫情、潮湿、黏溺。我只能告诉你,慕悦是人流科为数不多年龄低于二十岁还能不哭不闹不反悔,安宁且平静地地从手术室走出来的姑娘。和走廊里对着电话破口大骂,或者被家长骂,或者坐在病床上痛苦的全然不同,有时候看起来真不像21世纪的人。

周野正坐在手术室门口的等待椅上等她。大概是手术室的自动门一开,她就能望见坐在长椅上的男人。

该说点什么。安慰的话还是抱着哭一阵儿。都不可能,他嫌这事儿太矫情,他原本就不喜欢女人家那点儿磨磨唧唧的事情。

“要不然辞职了吧,好好休养一阵,等有了慕娇的消息我就带你去找她。”这是他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决定。

要知道,其实成年人没有多少选择权,想要活下去就得参与进社会的秩序中,要为那一口饭持之以恒地努力下去。就连拥有五险一金的成功人士都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但是他说,辞职吧,我也辞职,我们一起去。

“有言在先,我妈可不是什么好人。”她了然,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给予的优待,伸手捂着小腹轻慢地在他身边坐下,蹙眉,抿唇,咬牙,最后缓慢地吐出回应,“我妈……周野,我想去做一个纹身。”

这不是一个好主意,所有的成年人都清楚。有了纹身就意味着,你不能考公,你不能参与任何正式的工作,被人瞧不起,是坏姑娘。但她还是想说,“我想把你纹在我身上。”

他陪她坐着,将时光拉得很长,问,“为什么是我?那时候不是说,想成为一个独立的姑娘么?要纹也点纹点有价值的,比如自己喜欢的图案,自己喜欢的……为什么偏偏是我?”

她轻轻地将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回答,“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认识我,在意我,拥有我。万一哪天我不慎走失了,或者,死了,尸体被人抛尸荒野,他们还能从我身上找到答案。我是谁?我叫什么?谁能证明我存在过。”

歪理。这回答还不如直接承认说“我喜欢你,我爱你,我想用这种方法记住你”,叫他难以接受又没法拒绝。

他想了想,觉得自己说不过她,便答,“那我也去弄一个纹身,把你纹在我身上。”

这回要用什么借口呢。慕悦盯着走廊里来往的行人,看他们脚步匆匆,“要纹我的什么?是名字,长相还是别的。打算纹在哪里?心口上么?”

他觉得这姑娘真怪啊,别人肯定都问“为什么要纹,你这么傻,不要做这种礼尚往来的事情”,可她却觉得理所当然,甚至巴不得他往身上弄。

“你先说你要纹什么。”周野把头扭开,不给她套话。

“当然是纹你的身份证号啊。”她毫不犹豫地将那一串代码背给他听,接着道,“就纹在脑袋下面,脖子上,或者肩上也行,我反正看不见,也不会看腻。”

“神经。”男人没忍住骂了声,又失笑,坐在椅子上笑得像个白痴,质问道,“那你还让我纹在心口上。”

“男人跟女人怎么能一样,男人纹心口才叫深情。”她讲话向来没逻辑,想到哪里讲到哪里。

周野没辙,被她成功逗笑了,连着好些时日的不愉快一拍而散,最后坐在凳子上拧开保温壶给她递温水,回答,“不弄汉字,跟古代囚犯似的。就你给我那天的日期吧,2016年4月23日。20160423。”他这样说。

“心口上,不骗你。要是你觉得别人纹还不够,咱们就去店里自己弄,你给我纹,我给你纹。写得再丑我也认。”

慕悦听见这话,靠在他肩上突然掉出了眼泪,没给他看见,开口,“你真是,还说不留证据……这不就是证据么。”

“嘘。”他轻嘘了一声,回答,“别戳穿我,就让我看起来像个变态吧。”

她也配合,抬手抹了抹眼泪,骂道,“真是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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