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葫芦湾无名男尸(三)

初步验尸结束后要尽快将尸体带回衙门进一步解剖,度蓝桦跟法医打交道比较多,自告奋勇陪雁白鸣回去。

肖明成略一沉吟,“再拨一个人赶车。”

葫芦湾面积很大,周围全是草地,搜查起来进度很慢,时间紧迫,多个人多份力量,他选择留下继续找线索。

度蓝桦还真不会赶车,“行,那就小黄吧。”

大部分人对尸体都有点敬而远之,倒是黄兵每次都冲在第一线,让她非常感动!

听了这话,孙青山的表情就有点微妙,不过还是亲自去转告黄兵。

黄兵一听,差点就哭了,孙青山直接给了他一肘子。

“既然进了这个门,就给老子好好干,”孙青山压低声音道,“难得夫人看重你,别给老子丢人!”

衙门上下虽然是一个整体,但因为有两名捕头,天长日久的难免分出两派来,黄兵是孙青山手下的人,一旦出问题,他们几个也讨不了好。

黄兵迫于淫/威含泪点头,再一次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之中:当初他怎么就觉得当衙役威风的,脑子被驴踢了吗?

一路颠簸自不必说,回到衙门差不多是酉时一刻,五点十五分左右,天色倒还明亮,并不耽搁验尸。

之前度蓝桦问时间,事后李嬷嬷就从她的嫁妆里翻出来一块镶嵌着红蓝绿各色宝石的西洋金怀表,着实方便不少。

就是度蓝桦作为一个资历深厚的穷逼总觉得心惊肉跳,生怕一不小心就损失一座房子……

跟尸体同坐一辆车走了半天,黄兵都麻木了,面不改色地帮忙搬运尸体。

度蓝桦不禁感慨:看看,我们名字里带颜色的人就是可靠!

相当于后世法医室的仵作房现在有且只有雁白鸣一个光杆司令,寒酸到可怕,有过相关经验的度蓝桦就在旁边帮忙记录,偶尔还打个下手什么的。

两人先合力将死者的衣服脱了,发现非常整洁,没有任何破损,他身体上除了之前发现的抓痕之外,也没有其他的伤痕。

“衣服是本地土布织造的本地款式,针脚稍有些粗糙,但非常结实,可能是家里人自己做的,死者应该是平山县本地人。”

“死者男,年纪三十岁上下,身高约五尺二寸,无胎记,左下巴有一条约莫半指长的陈年伤疤……肩背处有两行老茧,”度蓝桦记录道,“边缘很整齐,与货柜背带宽度吻合,是常年背负货柜摩擦所致。”

有个志同道合的得力助手显然让雁白鸣兴致高涨,以至于整个过程都在低声哼唱,配合着开膛破肚的尸体就很诡异。

“身上没有淤青,就是说他死之前没有被绑缚或击打,”他仔细检查了死者的口鼻腔、呼吸道等处,最终断言,“确实是自己淹死的没错。”

说完,他又干脆利落地划破胃,把里面黏糊糊的东西都扒拉一边,还凑上去使劲闻了闻,“他死之前好久没吃饭啦,也没喝酒,不是醉酒失足。”

太奇怪了,既没有人强迫,又不是神志不清,好端端的,怎么就掉下去淹死了?而且葫芦湾外围的水并不深,哪怕失足跌落也能迅速站稳,正常情况下很难淹死人。

度蓝桦百思不得其解,叹道:“归心似箭啊,饭都顾不上吃卧槽你干嘛?!”

她一把抓住雁白鸣的胳膊,阻止了他继续切割的变态举动。

雁白鸣写满跃跃欲试的脸都在发光,“以前没数过,我想看看到底是不是206块。”

“不许乱动!”度蓝桦板起脸来,“这不是乱葬岗那些已经被家人放弃了的尸骨,要等死者家属来认领的!”

其实她早就发现了,雁白鸣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疯子没错:他根本没有世俗的正邪理念和是非观,一旦纵容,分分钟变成大魔头,关键是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所以度蓝桦才主动要求陪他验尸,就是为了防止这一手。

雁白鸣同样觉得度蓝桦的想法很难理解,“他死啦!”

比起静悄悄烂在地底下,给自己看看有什么不好?

“那也不行,”度蓝桦知道跟他讲不通道理,索性直接威胁,“要是不听话,糖果、手套,还有我准备给你的其他宝贝,全都没了!”

雁白鸣倒吸凉气,委屈得眼眶都红了。

打一棒子给个甜枣,度蓝桦承诺道:“你如果听话,过阵子我给你一副能立起来,还能随便摆弄的骨架怎么样?”

雁白鸣迅速改口,“好!”

度蓝桦露出肉疼的微笑。

麻蛋,难怪都说培养医学生费钱,一副等比例人体骨骼模型要好几百积分呢!她得抓多少扒手、扶多少老头儿老太太回家啊!

葫芦湾沿水三米左右的一圈河滩上都是卵石,再往外就是草地,可能隐藏线索的缝隙非常多,肖明成亲自带人找了一下午,眼睛都快瞎了,回来已经半夜十一点。

雁白鸣撑不住去睡了,度蓝桦自己抱着大海碗蹲在衙门口数星星,嘶溜溜吃着各色大料煮的毛豆等人。

才大半天不见,肖明成整个人就憔悴不少,眼底的红血丝多得触目惊心,不过瞧着神情倒挺亢奋。

见度蓝桦等在外面,他还愣了下,心里好像被什么轻轻戳了一戳

“有线索了?”度蓝桦嗖地跳起来,“大家辛苦了,厨房准备了宵夜,大锅炖的虎皮红烧肉、蘑菇烧大鹅,新蒸的炊饼管饱!”

原本不少衙役还觉得自己接下来几天都不会有胃口,但身体总是很诚实:一听什么红烧肉,肚子叫得跟雨后池塘里蹦出来的□□似的,咕呱乱响。

“多谢夫人!”一群人一窝蜂散了,背影中都透出渴望。

她果然不是等自己!肖明成迅速恢复平静,慢吞吞爬下马背,看着度蓝桦手里那个巨大的碗后面皮抽了抽,幽幽道:“你胃口倒不错。”

不都帮着雁白鸣验尸了吗,竟然还吃得下?

“民以食为天嘛,”度蓝桦胡乱说了一嘴,“你去二堂吃还是回后头正房?验尸结果出来了,咱俩交流下各自所得。”

肖明成实在累惨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两只眼睛里蓄满泪水,酸涩难当,“正房吧。”

如果没人说话,他觉得自己随时能站着睡过去。

红烧肉炖的稀烂,肥肉的部分入口即化,香醇却不油腻,肖明成努力保持着基本仪态,速度飞快地吃了半个炊饼三块肉,又喝了半碗黄澄澄的小米粥,这才觉得胃里舒坦了。

度蓝桦在他对面剥毛豆,圆滚滚的绿色豆子不一会儿就堆了尖儿,“死者确实是溺水而亡,且目前看不出任何强迫的痕迹,可考虑到葫芦湾水的深浅变化,失足溺亡的可能性不高。现在看来,找到他双手抓痕的主人至关重要。”

问题关键就在于:死者为什么要下水?

肖明成从袖中掏出个布包放到桌上,“湖边草地里找到的。”

度蓝桦打开一看,是块镂空雕刻的圆形玉佩。她对玉器一窍不通,美术功底也不咋地,眯着眼端详半天也只辨认出上面刻的好像是桂花,“能找到主人吗?”

肖明成夹了一筷子清炒菠菜,丢过来一个不学无术的谴责眼神,“这是蟾宫折桂纹样,寓意高中,佩戴的大多是读书人。”

“读书人?”度蓝桦一怔,停下剥毛豆的手,“可跟死者发生争执的分明是个女子,难道……争风吃醋?”

女人,货郎,读书人……性别和身份跳跃太大了。

还有那什么蟾宫折桂,难道你不觉得图案忒抽象了点儿?谁能认出那一坨是□□!

“还不能确定,”肖明成摇摇头,“不过这块玉佩的材质一般,雕琢手艺倒是不错,天亮之后可以派人去玉器铺子问问,或许能找到失主。”

度蓝桦见他把红烧肉和炒菠菜都吃光了,唯独土豆烧大鹅几乎一筷子没动,当即难以置信地望过去,“你这么大个人竟然挑食?”

肖明成漱口的动作顿了顿,若无其事道:“吃不下而已。”

其实真相是小时候他被大鹅咬过……

第二一大早,县城内外就贴满了寻人告示,考虑到不少百姓不识字,肖明成还特意派了人敲锣打鼓走街串巷的口述。李孟德和孙青山带人去各处布庄、饰品铺子询问,开始了漫长枯燥的走访。

平山县虽不算特别繁华,但县城内也有数万百姓,各类大小店铺不计其数,想想就叫人头皮发麻。十几个衙役光靠两条腿走,直觉腿儿都细了好几圈,说得口干舌燥,每天喝进去的水都能浇地了。

度蓝桦和阿德也上去帮忙,每日早出晚归,可一直等到到第四天,快进九月了,才由李孟德那队打开突破口。

“点心铺子和布庄接待的人太多,伙计们都记不得了,”李孟德道,“倒是那三支绢花,因是小摊老板娘自己做的,记得很清楚。她说八月二十二那天来了个熟客,叫万鹏,是本县孟塬镇人,因为经常来她店里买些胭脂水粉之类的,是出了名的疼媳妇,所以认得。”

八月二十二,正是他们发现尸体的三天前,与推测相符。

“当时万鹏可有什么异常吗?手上是否有伤痕?”度蓝桦问道。

原身度小姐从小娇生惯养,哪儿吃过苦?这几天着实给她累废了,两只脚底布满血泡,简直惨不忍睹。现在找到线索,也就意味着走访告一段落,包括她在内的所有人都发自肺腑的高兴。

“卑职特意问过了,老板娘说记得清清楚楚,挑绢花时万鹏两只手完好无损。”李孟德道。

“他之后去过哪里知道吗?”如果万鹏去买绢花时还没受伤,那么极有可能伤口就是凶手造成的!但那块男式玉佩又怎么解释呢?

李孟德点头,“因是熟人,老板娘还与万鹏玩笑,说何必午饭都不吃就急忙家去,倒不如歇一天再趁清早走。万鹏只是憨笑,说不如省下一日花费给孩子买点心吃,且能早一日家去团聚也好。”

随着他的讲述,众人眼前渐渐浮现出一个性格憨厚老实,能干又顾家的好男人形象,可现在他死了。

气氛一时有些凝滞。

也不知过了多久,肖明成才发话,“去孟塬镇寻找万鹏的家人,让他们……来认尸吧。”

葫芦湾就位于平山县城和孟塬镇之间,如果他没有猜错,万鹏应该是想尽快见到家人,所以才从葫芦湾那边的山上抄近路走,然而就在那里遭遇不测。

第二天一早,去调查玉佩来源的孙青山就跑了进来,难掩兴奋道:“玉佩的主人找到了!”

度蓝桦欣慰道:小黄觉悟很高,值得重点培养!

黄兵疯狂摇头,泪流满面:不值得,人间不值得!

意外挑食的肖大人:讨厌大鹅,这辈子最讨厌大鹅!

PS,我小时候在农村生活过几年,卧槽,大鹅真踏马凶猛!比现在的宠物狗牛逼多了,看家护院无双猛将,追出去几条街,拧人疼得要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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