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双雁儿

日子紧赶慢赶,挨到了月底。

太师府来了位特殊的客人。

从亲戚上来数,是荆微骊的堂妹。

青天无边,厚重的云层零零碎碎地散开,头顶的日头不算大,眼下正好遮住半数。虽然已达春末,但风袭到面颊上,还算清凉舒适。

梨花香弥了满堂,树脚一圈皆是堆积成小毯的残花。

内敛安静的少女一袭鹅黄色萝裙,怯生生地站在长辈身后,瞳仁忽闪,却迟迟不敢与他们对视。不知道的,还以为站了一院子的洪水猛兽呢。

“瞧我这女儿,实在是没见过世面,一见到哥哥姐姐们,更怕了。”

旁边的嗓子笑吟吟地介绍,手上用力,直接把小姑娘拽到了跟前:“大表兄啊,我家芳菲打小就是个胆子小的,你可多多担待。”

被她说的没了脾气,荆太师“嗐”了声,客套道:“我家这几个也都是不着调的猢狲,我还怕他们带坏了芳菲这孩子呢。”

说完,他扭头喊来个侍女,让她招呼人把郑芳菲母女带来的行李都送到老早备好的厢房里去,将这一切安排好,他又捋捋山羊胡须,望向一直偷偷打量小堂妹的荆微骊。

“阿骊,你来。”他忽得出声,将小女儿的魂拉回来。

荆微骊乖巧地应了句,两步上前,笑颜端庄,步履挪动时珠钗不摇,裙摆不晃,盎然浑身大家闺秀的做派。养眼极了。

郑母趁着这档子机会,把眼睛使劲挂在她身上瞧了会儿,心底连着啧嘴,感叹这就是京城富贵乡里长大的千金小姐啊,果然,跟她家女儿着实不一样。

要是芳菲也能习得这一身面子功夫就好了,到时候回沂川老家定是好说婆家了。

刚这样想着,她又美滋滋地笑了下。都学会这身气派劲儿了,干嘛还要回沂川呢,这荷京遍地权贵勋爵,随便找个好人家入门,就算当个妾也是不愁吃穿的啊。

因朝堂还有不少事,荆太师没有逗留太久,同荆微骊这个做堂姐的多交代了两句,就急匆匆离开了。

大姐荆秋袅和二哥荆云泉都不在,偌大的庭院中便只剩下李琼薇这个做二嫂的。

因操持着府中中馈,大事小事都要过眼,李琼薇道了声也早早离去了,便只留下荆微骊来带这个容易害羞的小堂妹。

这时,郑母又神秘兮兮地靠过来:“阿骊啊,你那个四弟弟呢?还没从庄子里接回来?”

荆微骊心头一紧,下意识抿唇,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正纠结地又开始指尖绞袖子,眼尖的小堂妹郑芳菲就扯扯母亲的臂弯,低低道:“母亲,你别问了,这是堂姐的家事。”

郑母有些不爽,回道:“你还管上你娘我了,为娘这不是关心吗,你说说那孩子还没西瓜大的时候就被送走了,现在都七八年了,总得有点结果了罢。”

她言辞凿凿,说得绘声绘色,好像不将那个可怜娃接回太师府,他们一家人就是犯了滔天的罪过。

听至此处,荆微骊的心不上不下,极其不是滋味。

怎么,所有人都在同情她那个四弟弟,又有谁来同情她呢?所有人都在用血浓于水裹挟她和大姐,她们又凭什么要吃这个哑巴亏,明明当年错的就是他们,明明是他们当年间接害死了母亲,现在倒好,就因为受了几年的苦头,反倒是成了苦主,反倒是将一切恶行都抹平了。

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眼睛猛一酸,她赶忙将哭意止住,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抬头:“表姑,荷京有许多好玩的地方,不如我带芳菲妹妹去逛逛?”

一听能让女儿在京城里多见见世面,郑氏转头就把替小娃娃抱不平一事抛之脑后,兴冲冲地点头,还说让郑芳菲多跟着荆微骊学学。

至于学什么,三人都心知肚明。

待郑氏离开后,郑芳菲的不自在冲到了顶峰。

她扭捏地站在原地,满脸的不自然:“堂姐,我母亲她没有恶意的,你别误会。”

荆微骊嘴角微动,嫣然一笑:“堂妹多虑了,我没多想。”

郑芳菲咬咬下唇,双手无处安放,只能低着头,半点底气都没有:“是我母亲说错了话,堂姐不喜欢我也是可谅的。”

“我没有说过不喜欢你啊?”这回轮到荆微骊不知所措了。

难不成她刚刚很凶?

是吓到这个还未及笄的小堂妹了?

下意识抬手,指腹摸了摸软嫩的脸颊,好似是想要找到自己“把人吓着”的证据。

不再纠结这个,她琥珀色的瞳仁一转,问:“京城玩乐的地方不少,堂妹可有什么想见的?”

郑芳菲眼前一亮:“哪里都可以去吗?”

秀致的眉心不自然地收紧,她生出一股莫名的不适感。也说不出来是哪里不对劲,明明这小堂妹生得乖巧可人,她竟然觉得她言语中还掺杂了几分咄咄逼人。

罢了,定是错觉。

“堂姐,我想去骑马。”小堂妹又说了:“先前在沂川老家时,族中长辈总说姑娘家应端庄淑雅,但我听说京中女子都是精通捶丸马球,我也想试试。”

郑芳菲个子不高,小小的一只,因着年纪比她还小手上三岁,身量也矮上半头。

此刻她正她抬着头颅,眼巴巴地冲她闪。

“好,我带你去。”荆微骊颔首,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京中大多达官贵人家中都会养马,用来拉车运货,但是这类血统混杂的马驹并不作为竞赛的坐骑,若是想试着骑打马球的赛驹,就得去京郊的马场了。

想着骑马方便,荆微骊特地让青瑶给郑芳菲准备了一身新衣裳,后者瞧见眼睛都亮了,一边摸衣服的料子,一边冲她说各种好听的话。

只是荆微骊没想到,自己难得来一趟马场,就运气极差得遇见了熟人。

——是章兰尽和温寿熹。

梦中的一幕幕重现眼前,她眉心锁成了“川”字,往前走不是,掉头回家也不是。

见她突然没了动作,已经换好裙装准备去挑马的郑芳菲看过来:“堂姐怎么了?”

“没。”荆微骊摇摇头,扯出一张笑颜。

喊来了候在马场里的人,让他们带着小堂妹先去选马,自己则是闲庭漫步地朝老早就看见她,甚至还冲主动邀她说话的温寿熹走去。

既然注定躲不过,至少不能折了太师府的面子。

她如是想。

温寿熹到底是丞相府的嫡女,父亲是朝堂上手眼通天的人物,衣食住行皆采的时下最新潮,走近后无意间扫到她裙摆上的清丽芙蓉,荆微骊的步子不受控制地慢一拍。

温寿熹上前一步,笑得纯善:“真是巧啊,荆三姑娘,在这儿也能遇见。”

看着她拥上来的身形,以及想握自己的手,她下意识收拢皓腕,一派自若:“的确,好巧。”

一个“巧”字被咬重,眸光流转,定在理不直气也壮的章兰尽面上。

她犹记得,当初他们的婚约还没解除,章兰尽知道她喜欢各色骏马,为了讨她欢心经常带她来这里。去年这个时候,他还送了她一只刚生出来不久的小马驹养活。

后来婚约解除,马驹也被她送还了。

毕竟就算那小家伙再怎么通人性讨喜,只要沾上一个“章”字,她就太阳穴直跳。

停都停不下来。

看来眼下,是这位章大公子犹故技重施了啊。

啧,她以前眼这么瞎吗,这么不走心的手段竟然也能陷进去。

因着心里有偏颇的气焰,连带着她看章兰尽这张脸也各种不顺眼,曾经能夸出十几条的五官,眼下竟然连路边跟着哑巴乞丐的大黄狗都不如了。

“既然遇见了,不如荆三姑娘同我们一起如何?”温寿熹主动示好,一脸浮于表面的真诚。

荆微骊挑眉,有些反感:“温姑娘真是太抬举我了,我马背上的功夫太差,不敌你们技艺高超,怕惹你们笑话。”

“这有什么,我们也只是来玩玩,图一乐子。”没有否认她提及的“技艺高超”,嘴角生出弧度,温寿熹矜持地笑着。

被笑意遮盖住的,是一层不可言喻的讥讽。

这荆微骊,果然是个草包,亏她还出身太师府吗,真是除了脸,浑身上下都没有一样能拿出来的,真是辱了荆太师的清风之派。

“还是算了吧——”

“这不是太师府的荆三小姐吗!”

话没说完,耳边就忽然响起另一道爽朗的年轻男声。

三人同时看过去,入眼的是一墨黑一鹅黄两道欣长身姿。

穿鹅黄圆领衫的那个男人不曾见过,但猜测他即为大声打招呼的。

至于他身畔的那人,荆微骊却熟得很。

尤其是那张脸,简直就是如同刀刻斧凿般落在心头,只恨不得没有开辟出来一寸洞府来铭记。

只见黑衣男人缓缓最近,青筋若隐若现的手臂隐忍克制地垂在腰旁。

耳根子开始发热,荆微骊福身行礼:“小女见过北越王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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