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辰时(一)
晨曦艳艳,拂照满城。
陈家别墅里下人已经早早起来忙碌了。
陈夫人拿着剪刀剪了三枝紫薇花,花香淡雅,开得正艳,紫红色的花瓣上还沾了些露珠,更显花的娇嫩。
下人这时已经把客厅茶几水瓶的水换好了,陈夫人把花插进花瓶里,稍稍修整,就变得简约好看又新鲜。
陈知理从楼上下来,笑说:“真好看。”
陈夫人笑笑,给他理着领子问:“中午喊小龙回来吃饭吧,最好把他的女朋友也带上。”
龙耀林是没有女友的,陈知理觉得不对劲,问:“哪个小龙?”
陈夫人瞪了他一眼,“我只有一个小龙,你还有别的小龙么?”
“没有,瞎想。”陈知理试探着问,“小老板?”
“对呀,你是警察,他做侦探,蛮好的,自在。”
陈知理不解,“为什么……为什么你对他十分有好感?”
陈夫人笑了起来,“你这做爸爸的问的是什么奇怪的话。”
“他不是小龙。”这是残酷但又必须让她面对的事。
陈夫人却没有发疯,只是淡淡说:“他是。”
“他不是。”
“他是呀。”
陈知理诧异,每次她认错人,只要他重复两次“不是”,她都会醒过来,可这次她竟然接连否定。他心里既喜又悲,喜的是她似乎恢复了自己的意识,悲的是她好像并没有完全恢复。
他的心情无比复杂。
“记得呀,让小龙带女朋友回家吃饭。”
陈知理退步了,“好。”
他昨晚想的很清楚,假如宋正义真的能让他的妻子一直高高兴兴的,他认他做干儿子也无妨。
只要他扮演好“小龙”的角色,他以后甚至可以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他,为他的官途铺路,让他结交上层人物。
成为人上人。
他的儿子已经没了,的确该物色一个人给他们养老送终。
宋正义的底细应该干净,长得也俊秀,谈吐也能带的出去。
最主要的是,妻子认他。
陈知理再一次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对宋正义的好感猛增,已暗自规划起他们一家的往后余生。
心情着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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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正义一早起来开了门,没有看见满琳琅,却看见了顾影影。
她背光而立,笑颜完全在阴影下,让他一瞬看不清,笑盈盈的模样让他的头又开始疼了。
“早安,宋老板。”
“早,顾小姐。”
“给你。”顾影影把抱了很久的饭盒塞他手里,“有汤,有面,汤是熬了两个小时的,面是厨子现做的,吃的时候把汤加上。”
她又喋喋说道:“我不知道你爱不爱吃葱花和青菜,我就放到另一层了。我就不爱吃,我喜欢吃肉。”
很快她就发现他没接饭盒,重量还在自己手上。
她一顿,抬头看他,眼里一闪而过的难过,可很快她就自愈了,了然说:“你还不喜欢我,所以不想接受我的好。我知道了,我不难为你。”
宋正义说:“琳琅没有跟你说清楚?”
“我不知道你说的‘说清楚’是什么意思,但我明白你。”
顾影影直接收起了饭盒,却一甩手,直截了当地扔到了地上,汤汤水水面面撒了一地,她欣然说:“我下次再来。”
“……”就这么果断地扔了??
宋正义看着高高兴兴离开的她,已然闹不懂她到底在想什么。
处处透着诡异。
他甚至打了个冷噤。
一会巷子那头有人脚步匆匆地跑了过来,认了认门口牌子认了认他,就说:“宋老板,我是陈家的佣人,老爷请您中午去用饭。”
不等他拒绝,佣人就走了,压根就是来传话不是来询问的。
起了个大早的宋正义起床两个暴击,不禁仰天长叹,身不由己具象化了。
还没等他进去,听见有人哼着小曲往这来了。
他干脆倚在门上看着悠然走来的人,不进去不调侃。
满琳琅走到他面前抬起伞,“哟,宋老板起的真早,捉虫吃呀?”
“你也很早,从山上下来捉了一路的虫吧?”
满琳琅咯咯笑着,“我和秦妈妈搬到城里住了,离你这不远,好大一座宅子,有点空,宋老板要不要搬过来?”
宋正义转身就进里面,“我去拿衣服。”
满琳琅知道他在逗自己,收了伞跟进去说:“找到张大宝了。”
前面的人猛地停了下来,满琳琅一脑袋扎在他的后背上。
她退了一步,捋捋自己的刘海。
“在哪里?”
“找他也确实是费了点功夫。但是我想一个人要悄无声息的在城里活下去,想要掩人耳目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从他认识的人下手,他无父无母的也没亲戚,朋友也只有衙门的,就想起了仵作。后来一查,他果然在仵作那里。”
宋正义缓了一会才问:“仵作家里不大,一个大活人住了那么久,为什么我会没有一点风声?”
“他好像并没有怎么住,只是偶尔去一趟,大多时候都在外面。”满琳琅说,“我想他大部分时候,可能是在追踪饕餮吧。”
“他现在在哪?”
满琳琅看着他问,“你真的要见他吗?你现在的身份已经不是宋三宝了。”
这个问题宋正义完全忽视了,事情变得沉重起来。他顿了顿,忽然见满琳琅一笑,像冰雪化了一池春水,明媚清冽,“你现在是宋三宝的私生子,宋正义!”
“……”
该说不说,她真是个机灵鬼。
满琳琅说:“去吧,这会他应该蒙头蒙面地在乞丐街那探听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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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信封投递进信箱之后,那砸在其它信件之上的沉闷声响就响了那么一下子,可孙明玉大为满足。
终于投出了第二次稿件,希望这次《城中报》也会青睐他们的稿子。
《歌女与花旦》,旧时代的人直面新时代的冲击,新时代的人汲取旧时代的精髓,就像死去的清廷和如今的民国。
她希望看报的人能隐晦地看懂这篇稿子。
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一个陌生人,她就觉得值得了。
孙明玉从昨天跟同学商讨稿子开始就很激动,一直到现在心也没平复下来。
现在把信投出去,她更加充满了希望。
只有一件事不太高兴。
自从那天在酒店跟她爸争吵后,她爸就把她的零用钱停了。
下人来学校只带了一箱衣服和一句话“认错,给钱”。
孙明玉觉得自己没错,但以她爸的性格,她不认错他是绝对不会原谅自己。
所以啊,钱哪里是粪土呢,它那么有用,怎么可能是粪土呢。
孙明玉不由叹气。
迫切地想毕业自己去找工作了,工资应该不高,可是起码能养活自己。
现在她还有课要上,虽然课程不多,但零星掺着上,费时间,哪有这么好的工作会需要她这种散工。
去码头扛包她也扛不动呀。
难道要跟有钱的朋友们借钱?
可这还有两年时间,靠朋友养那她的脸皮是有多厚。
孙明玉不得不面对金钱这种如此现实的问题。
实在不行她也是可以为了钱去跟她爸低头的——韩信可受胯下之辱,勾践可以卧薪尝胆,她忍忍也是可以的。
面子没那么重要,命比较重要,她又不是死犟死犟的驴。
想通后她就去找宋正义,她去不了山上,梨香园也正收拾东西要全国跑,她想要集合应该是在宋正义那。
可到了那门关着,问了邻居,说他一早就和一个穿洋裙的漂亮女孩出门了。
那肯定是跟琳琅。
他们去哪了?
孙明玉只能去警局。
这还没走出巷子,就见了她要找的人。
她扒拉扒拉着轮椅挡住那骑车的人,“老林!”
“……”龙耀林刹车停下,“找宋老板?”
“对呀,他不在,和琳琅出门了。”
“哪都不在……”龙耀林说,“局长约了他吃午饭,但现在太阳高照了他也没过去,让警局的人都出来找,跑哪去了……”
孙明玉说:“我也不知道他们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这城里这么大,难找。局长什么事,这么急?”
“回头我们问问宋老板,但现在得先找到他。”龙耀林这才想起来,“昨天一天没见你。”
孙明玉笑笑:“我去学校找了个文采好的同学写稿子去了,早上刚投到报社那,这会有空了。”
“歌女跟花旦那个?”
“对呀。”
龙耀林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孙明玉两手要用在轮子上,根本撑不了伞,火辣辣的太阳就照在她的脸上,这会都红了脸,眼睛都被刺得睁不开了。
“我载你,一起去找宋老板。”
“好呀,我无聊得很,带我去走走。可我轮椅怎么办?”
“放宋老板门口,我挂个警哨,没人敢拿。”他想起上回自行车被偷的事,不确定起来,慎重补充,“——应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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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辰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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