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莲藕排骨汤

飞廉领着小孩子们去分吃明掌柜带来的糕点果子,顿时一片欢腾。

明俪转向卫玉,满面春风道:“卫巡检这趟是有正经差事要办,还是……碰巧路过?”

卫玉道:“明掌柜目光如炬,消息灵通,什么也逃不过您的眼睛,我是路过还是办差,想必你已心中有数。”

“我自个儿当然会胡猜乱想,只是哪里敢忖度你们当官儿的心意呢,问个明白,心里才安稳。”

“是怕我跑了,那把伞抵不了那碗汤的价钱?”

明俪忙摆手:“卫巡检莫要再说笑,今儿我是来的急,忘了把那伞拿回来,改日……若您有空,再去店里,想吃什么我请客,我还得双手把伞送还呢。”

卫玉一笑:“明掌柜把我当作那种打秋风的糊涂官儿了。”

“哪里敢,只不过卫巡检的伞太重,我受不起,再说这次多亏了您出马,才救了小九曜脱险,我谢还来不及呢。两下相抵就是了。”

“我救他是我的分内,吃饭给钱也是天经地义,两件事岂能混为一谈。”

明俪努嘴道:“卫巡检这是要跟咱们秋毫无犯了?若都这样算起来,今儿小九曜这顿饭可也不能吃了。”

“倒也未必,”卫玉微笑:“他的饭我还是能吃的。”

明俪只觉着卫玉的语气很自在,隐约透着一点笃定,不由心中狐疑。

还想再试探,不妨卫玉问道:“明掌柜常常过来纯阳宫?”

“我店里忙的很,但凡有空便会过来看看,这些小崽子也怪叫人疼的,”明掌柜转头看向正在吃东西的大小孩童们,眼底难得的流露出一丝温情,然后又笑说:“当然,最要紧的就是想叫小九曜到我哪里去,我打了多少次包票,只要他肯在我那里落脚,就算不去伺候那些走路赶脚的客人们,只负责给我一日一餐饭,我断断少不了他的银子,他总是不肯,宁愿去野狼关内领军职,赚那份辛苦钱,每日里刀尖舔血的……可是个古怪孩子。”

卫玉颔首:“人各有志,各有所愿,倒也不能勉强。”

明俪叹道:“我就是想不通,我的银子难道扎手?他年纪又小,还得照看这纯阳宫上下老小,为什么不走容易些的路子?”

卫玉顺势问道:“这些孩童是……”

明俪指着那几个正玩闹吃果子的孩子:“脸黑黑的那个比飞廉要大一岁,叫大毛,旁边挨次是二毛,三毛,四毛,他们的父母亲族都在战乱中亡故,无依无靠。”又指着另一侧一个五六岁的孩子:“那是大头,是个流浪的孤儿,是飞廉从路上捡回来的,还有被飞廉抱着的那个婴孩,是被人扔在纯阳宫门口的,养了半年,还没起名。”

卫玉认了认脸,问道:“他们的名字都是后起的?”

明俪道:“据我所知是如此。”

“那为何飞廉跟宿九的名字不一样?”

明俪压低声音,笑说:“因为小九曜是先到纯阳宫的,老道士兴之所至,知道他姓宿,便以天上九曜星宿为他起了名字,飞廉是小九曜从风神相脚下发现的,他非要收留,老道士就以风神之名’飞廉’来叫他了,后来小九曜收留的人越来越多,老道士又穷困潦倒,心浮气躁的,也没了心情再起名字,这些孩子走失的时候又小,只有大毛记得自己叫什么,于是按照大毛的叫法就顺了下来,要是以后还继续再捡下去,指不定要排到哪里去了,岂不是成了一窝儿毛了。”

明掌柜说着说着,把自己逗乐了,眉开眼笑。

卫玉却若有所思,喃喃道:“‘吾与尔,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此乃养贤之心,实亦勤矣’。”

这段话却是出自李太白《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此刻她忽然想到这一段,隐隐觉着契合明俪所说的这段中宿九曜的行为。

明俪不懂:“什么闲?什么亲?”

忽然就听到隔间的老道士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咕哝说道:“怎么还不拿饭来,我还等着喝汤呢,小子也是见色忘义了么?”

卫玉便又问道:“明掌柜说宿九是投靠纯阳宫,莫非他并非本地人?”

明俪道:“我只是听说,小九曜也是七八岁上流落到县里的无处落脚,机缘巧合撞进了纯阳宫,被白石道人收为了记名弟子……从此落脚。”

里头老道士忽然冷哼道:“我命中是不该有徒儿的,只是看那小子有些造化,一时没忍住……姑且看看以后吧。”

卫玉又忙请教这是什么缘故,老道士却哑而无声,连明俪也不知此中蹊跷。

但很快卫玉的好奇心便消散无踪,因为在他们闲聊的功夫,宿九曜已经做好了一菜一汤一饭。

明掌柜很快发现不虚此行。

就像是她先前在店内念叨老孙一样,明明是同样的用料,入口的滋味却天差地别。

比如这莲藕排骨汤,她不知喝过多少会,都腻烦了,但是宿九曜经手的这汤,却让她仿佛初恋少女见到意中人一般,两颊发红,小鹿乱撞。

她既然是开酒楼的,嘴自然最刁钻,眼睛也最厉害,但就算是最不饶人最擅长挑剔的明掌柜,在这看似简单的菜饭面前,也说不出半个“不好”。

莲藕的清淡跟排骨的荤香交汇,让人舌尖甘甜,齿颊生香,一勺汤入喉,鲜甜的感觉让人忍不住要放声赞叹。

荷叶豆腐的豆腐先油炸过,只加些许调料,入新鲜荷叶上锅蒸,最清新的香气跟豆腐的天然气味缠绵在一起,就好像是从自然之中信手而得的天然美食,完美无瑕。

最后再吃一口玉屑饭,高粱米跟绿豆沙拌匀,先看颜色就令人沉醉,入口绵软细甜,香且不腻。

明掌柜吃的额头上冒了汗。

“见笑了,”明俪从袖子里掏出一块帕子,擦着额头的汗珠,“幸而这里没有别人,不算失礼。”

当然没有人笑话。

心无旁骛席卷餐桌的大概只有明掌柜一个人了。

飞廉跟大毛在照看小孩子们,老道士偷了菜躲进小屋成一统自得其乐,猫爷则跳到卫**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歪着。

宿九曜在打量卫玉,而卫玉在端详菜色。

卫玉吃的其实并不多。

相比较最初进厨房的迫不及待,这次她吃的很慢,细嚼慢咽。

她吃的每一口都好像在回味,仿佛会从中咂摸出什么不同寻常的。

宿九曜打量着她的脸色变化,实在忍不住:“不好吃么?”

沉醉于饭菜之妙中明掌柜以为是在问自己,她顾不得分神抬头,嘴里咕哝了一句,好不好还用说么?看她的吃相便知道。

卫玉顿了顿,抬眸深深看了宿九曜一眼。

从飞廉所做的那碗顺心萝卜汤开始,她一直在寻找记忆中那个味道。

本来以为许是幻觉,直到遇到他。

直到此时此刻。

这个人就是宿远炙,字雪怀,号饕餮将军,启朝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

曾以一人之力扭转危殆的占据,撑住了大启半壁江山。

那年宿雪怀战功在身,奉旨进京受赏。

在所有人猜测皇帝会不会封赏他为本朝第一位异姓王的时候,宿雪怀却主动跟皇帝求了一件事。

那就是,迎娶因女扮男装、身份败露而被囚禁天牢待斩的昔日东宫侍读、曾经纪王身畔第一人的小卫学士卫玉。

昔日的纪王、当时的皇帝陛下在斟酌了一天一夜后,“欣然”赐婚。

那时候卫玉的身体已经不太好了。

天牢不是那么好待的,除了明枪暗箭,更过不去的是她心上那一关。

本来以为李星渊不会不念旧情。

可接踵而至的消息,竟没一个好的,要么是要将她当街示众然后菜市口杀头,要么是要将她凌迟处死以儆效尤,甚至还有好些更不堪的言论。

比起那些,速死已经是够体面的了。

卫玉几乎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行的礼过的门,整个人仿佛是个空架子,被人摆弄着,进进出出,上上下下,最后扔到了一张不算很软的榻上。

晨昏颠倒,今夕何夕,在灯影迷离中,那张刺着饕餮纹的脸在眼前出现。

她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反应过来,那是宿远炙宿雪怀。

他沉默着撩起帘帐,修长而冰冷的手指拨开盖在她脸上的刺绣盖头,仔仔细细打量她的脸,一如在天牢那日。

鬼魅般的饕餮纹之中,是一双灼如寒星的眸子。

那一刻她真的以为自己会死在他手里。

卫玉记得当初宿远炙第一次上京,跟阿芒打架之后,曾有同僚跟她戏言:“是不是那小子也喜欢小卫学士的风流态度,见阿芒整日跟你形影不离的就吃了醋呢?”

卫玉戏谑道:“那太可惜了,我不喜欢相貌丑陋的男子。”

“总觉着他看你的眼神极为古怪,该不会也有‘得与王子同舟’之意吧?”

最后那句,是《越人歌》中的一句,卫玉大笑,全没当回事,用银箸敲着杯盘唱道:“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最后一句,就是世人皆知的“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冲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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