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一盆水兜头泼在欢颜头上,水珠顺着鼻尖滑下,冰寒彻骨。
“林晚晚,你要是敢拒婚,就让你这个没用的东西活生生冻死!”
欢颜抹了把脸上的水珠,看向对面,只见一位妇人衣着繁复绸裙,绸缎锦绣华美,头上朱钗摇曳,脂粉厚重的脸上秀眉高高拧起,露出狰狞之色。
周围是古色古香的家具,掐丝莲纹铜炉升起袅袅白烟,梨花木椅并排置于矮几旁,桌案上放着沾了墨的毛笔和淡黄色宣纸,阳光从绛红色的窗珊照进来,隐约可映出外头正在滴水的檐角。
欢颜不可思议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勺。
“我这是……还活着?”
欢颜是一名宠物师,在运送宠物的路上被一辆卡车追尾,自己的车连同宠物被撞得稀巴烂。
她确定自己死了,这是穿越古代了?
“什么活着死的?不想活我现在就满足你!”
衣着华贵的夫人听她疯言疯语,眉毛直竖,扬起染着蔻丹的鲜红手指就扇了身旁垂手侍立的丫鬟一巴掌。
丫鬟挨了打,反应不及,重重摔到欢颜身上,压到她放在地上冷冰冰的手,顿时痛的她额头皱出三条横线。
妇人说完,整了整有些凌乱的华美衣服,朱唇翘起清浅的弧度,眸中溢出狠辣之色。
“今日且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你最好赶紧答应替你姐姐嫁给永昼王,不然改日就家法伺候,让你早点见你那早死去的亲娘。”
说完拂袖离去,身后的一众小厮鱼贯而出,砰的一声,房门关上,屋外的皑皑白雪受到振动,扑簌簌往下掉。
很快身体的记忆侵入脑海,欢颜才明白,原来她穿越到了大辽国四品员外家的二小姐林晚晚身上。
林晚晚年方十八,是小妾所生,母亲早逝,自幼遭受嫡母和姐姐欺辱殴打,她生性怯懦,从来不敢反抗。
刚刚嫡母赵歆美所说的替嫁一事,是帮姐姐林菲儿嫁给皇上六子永昼王玄谒。
传闻永昼王天生腿疾,性情乖戾,幼年屡次顶撞皇上,失去皇宠,以至长期心情郁结,经常打骂下人,恐怖至极。
永昼王到了嫁娶年纪后,为保皇家颜面,皇上原本草草将林菲儿指给永昼王,可若嫁过去,不仅享不了福,还会遭受虐待,更况且林菲儿早就心属京城宋氏商贾之子宋麟,自然不同意。
于是就打起主意,逼林晚晚替嫁。
怎奈林晚晚一直都没答应,母女俩就天天来到她的院落威逼利诱,使尽各种下作手段逼迫。
而为了长女的幸福,亲爹林员外也对她不管不顾,致使她处境越发艰难,连下人都可以随意欺负。
昨夜下雪,寒冷至极,林晚晚被带去外面受了三个小时的冻,竟活活冻死。
下人还以为她只是昏倒,送回房暖暖,再醒来,就变成了欢颜。
获得这些记忆,欢颜目光彻底冰冷下来,环视四周。
她的房屋昏暗破旧,虽说很大,但一盏烛台都没有,看看似富贵的装潢,其实好几件家具肉眼可见的掉漆,墙角还结有蜘蛛网,继续生活在这里显然只能接着吃苦。
“小姐,你怎么样了?”
刚刚被打的小姑娘眼泪啪嗒啪嗒掉,冲回内室寻出一张旧毯子,跪下来包住她,气愤道:“她们实在欺人太甚!要是婉娘还活着就好了!起码咱们还有个依靠!”
这个大概就是原主的贴身丫鬟翠玉了。
欢颜没有回答,眸中划过一道亮光,火速下了决定。
“翠玉,走,我们去找我爹。”
她当即去换衣服,带上翠玉去找林家家主林天江,跟他说同意替嫁。
书房的林天江正在桌案后发愁如何完成皇上的懿旨,肥胖的老脸上愁容惨淡。闻言大为喜悦,脸颊的褶子都笑出三层,表示会立刻上奏启禀皇上更换新娘。
房子内一片欢声笑语,刚打过她一顿的赵歆美也高兴的赶过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亲热地拉着她的手夸耀她识大体,是林家的好女儿。
出了房门,欢颜撇了撇嘴,灰惨苍白的脸上闪过一抹凌厉的鄙夷。
既然重生到这个异世界,她绝对不会憋屈的过一辈子。那永昼王府,无论龙潭还是虎穴,她都要闯一闯。
…
替嫁被允的消息很快传到林府。
腊月二十六,黄道吉日,宜嫁娶。
钟鸣鼎翠的火红八抬大轿停在林府门口正中,穿着红衣马甲的小厮吹着吉祥的百鸟朝凤,锣鼓阵阵,迎亲队伍从林府一直绵延到菜市口,喜气洋洋,引得百姓频频探头观看。
到底是皇上钦定的皇家婚礼,虽说比不上一般皇子那样隆重,可比普通人家规格还是要高一些。
欢颜穿着红喜服,头戴凤冠,上盖牡丹如意红盖头,被翠玉牵着跟林家道别。
“姐姐,你不要觉得嫁给永昼王会有好日子吧。”
姐姐林菲儿欢颜还是第一次见,她身着紫罗绛纱襦裙,眉黛唇红,说话间头顶琉璃珠钗叮咚作响,清脆动听,红唇扬起得意的笑。
“这轿子是皇上置办的,你深居简出,恐怕不知这永昼王府何其穷困。”
“外务府发给永昼王的津贴不足其他皇子十中之一,周遭下人也没几个,去了就等着受苦吧!”
“呵,是么?”
林晚晚丝毫没有被她的描述吓到,眯了眯漂亮的狐狸眼,她的睫毛浓密纤长,眼尾勾起,天然带着缱绻的魅惑。
懒散的推开她的手。
“那我们拭目以待。”
司仪对天嚎一嗓子,唢呐齐齐震天响,启轿。
到了永昼王府,林晚晚才意识到这婚礼行的有多俭朴,因着永昼王腿疾,他们没有拜堂行礼,只置办了几桌办酒席,席前皇上轻描淡写下了一道“礼成”圣旨,两人便草草已结为夫妻。
接完圣旨,王府的丫鬟就把林晚晚送到婚房。
丫鬟们带上门离开,林晚晚耳朵听着声音,确认无外人,一把将红盖头掀开。
翠玉小跑过去,给她端茶倒水。
对着破落的房间满是忧虑:“小姐您看,这偌大的新房,墙都是灰蒙蒙的,墙皮还往下掉,咱们以后该如何生活呀!”
林晚晚闻言直接将红盖头丢在床上,站起身环视四周。
这房间果然如她所言,灰沉沉的,墙皮剥落,破败不堪。仅有的几件家具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她床头摆得旧花瓶还裂了个口,里面浮着层厚厚的灰,像是多年没打扫。
床中间贴得一张大红囍纸,看起来明显是为了婚事临时贴得,随着墙皮的剥落,此刻一边卷着,可能不过几天就会掉下来。
林晚晚环视一圈,打开门干脆走出房屋。
外头彤云密布,衬的人心情更加抑郁。借着昏暗天光看向院子。地上堆满厚厚的积雪,坑坑洼洼的分布杂乱的脚印。没有假山假水、雕梁画栋,只有几棵枯树缩在角落,仿佛从地上伸出来的几只狰狞大手。
这永昼王府果然很落魄。
林晚晚叹了口气,趁没人看见,赶紧盖上红盖头,重新坐回床沿。
一直等到晚上,门外传来有沙沙的脚步声,咚一声——
“王爷!”
脚步忽然声停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清脆撞击声后有人急切的呼喊。
林晚晚心口一跳,干脆摘下红盖头,拎着裙摆拉开门走了出来。
“怎么回事?”
“王……王妃?”正在给昏倒的玄谒按人中的下人看到从婚房出来的林晚晚,深吸一口气。
“您……”
“您什么您?”林晚晚秀眉拧起,顾不得许多,撸起袖子蹲下来查看玄谒的情况。
眼前的男子身着艳丽明媚的红色对襟大袖衫新郎装,腰上佩戴玉佩,脚穿绛黑色缎面纹蟒靴,面色苍白如纸,眼睛闭着,短而浓黑的睫毛覆盖在眼下,透出浓浓的阴郁病气。
鼻子轻嗅,在空气中闻到一股淡淡的中草药味。
林晚晚按了按他下巴,皱眉询问,“他有什么病史?”
下人赶紧道:“回王妃,王爷自幼左腿有疾,无法行走,三岁得了肺病,体虚气弱,经常眩晕头痛。”
林晚晚沉吟道:“可能是今日劳累引起的大脑供血不足,外头太冷,先把他抬到房里来吧。”
下人们没办法,只好把玄谒抬进婚房。
婚房破旧,还散发着淡淡的潮湿霉味,十分难闻。几个下人似乎都没想到永昼王会把新王妃安排到这里,脸上具是浮现一层尴尬神情。
林晚晚也没矫情,将床上的被子掀开,枕头拿走,让他们玄谒平放到床上,亲自将鞋子给他拖鞋。
永昼王玄谒的左腿有腿疾,无法直立,她特意将他的左腿放到被子里好生盖住,才退到一边。
过了一刻钟,果然是供血不足,休息片刻,病床上的人很快传来动静。
玄谒动了动手指,缓缓睁开眼。
男人眸色如银霜般冰冷,不似刚才闭眼时温和儒雅,此刻浑身散发着疏离的气质,墨眉如剑,嘴唇如刀,漆黑的双眼仿佛自带能吸走一切的力量,难以捉摸。
一开口,一把低沉醇厚的嗓音,更是仿佛深潭中泡过烈酒,清冽冰寒。
“来福……”
“王爷,你醒了?”
叫来福的下人赶紧迎过来,跪在床头。
“您感觉怎么样了?刚才您昏倒了,是王妃指使咱们送您进来的。”
玄谒闻言转动脖颈,视线缓缓跟一旁的林晚晚对上。
那一张脸,可以说温婉至极。施着浅浅的粉黛,眉毛细长弯曲,形如新月,眼睛是标准的狐狸眼,因为睁大的原因,少了些许魅惑,多了几分清纯,鼻梁小巧而高挺,樱唇一点,微笑的看着他时,弯成清浅的弧度,好看至极。
“王爷。”
林晚晚走过去,自知此刻他是自己全部的倚仗,和善的握住他的手。
“你要是有什么不舒服的,待会儿就跟郎中说。”
“我叫了郎中过来。”
自古以来,皇子需要医疗都有太医院随时伺候,但玄谒极度不受宠,又身患残疾,叫了太医也无人回应,是以,很多时候经常耽误病情。
但林晚晚不考虑什么等级高低,火烧眉毛,就干脆叫了外面的郎中。
“王爷要是不舒服,我们就看这一次,下次再叫太医。”
林晚晚的笑容甜美可人,如三月清风吹拂而过,让人久久无法忘怀,一向冷面示人的永昼王一时有些愣怔。
没过多久,郎中便提着药箱过来。
此人姓高,是外头一个有名的医师。
听说皇家召见,便紧赶慢赶坐车过来。
他先是给玄谒把了把脉,随后检查一番,叹了口气,随便说了几句好听的,然后将林晚晚叫到外面,直说。
“王妃,王爷肺炎郁结成疾,多年来肺中湿气不散,脉软无力,已至绝境,如果不彻底根治,恐怕时日无多。”
林晚晚愣了愣,想不到玄谒居然马上就死了。
“可有根治之法?”
“有是有,奴才认识一富商,有一祖传千年老参,用之熬汤,服用半月,即可缓解,只是,这参来之不易……需要万两黄金才可买到。”
万两黄金?
林晚晚用脚指头也知道这破败的永昼王府拿不出那么多钱。
“高医师,除了这千年老参,可还有其他解法。”
“恕草民医术不精,找不出第二种。”
高医师无奈的叹口气,摇摇头。
回到房中,林晚晚笑着看向满脸病容的玄谒。
眼睛明亮如星。
“王爷别着急,高医师说了,咱这病不出三个月便能治好。”
“您好好歇息就成。”
话刚说完,玄谒放在床沿的纤白指节轻轻抖动。
如海的黑眸闪过复杂浓重的思绪。
她不知道的是,玄谒身患残疾,虽行动不便,但长年累月练就的听力极佳。
刚刚跟医师的对话早就被他听了去。
玄谒好奇,林晚晚究竟打算怎么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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