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章 风情万种

文/伊武茗

“《风情万种》更新啦!姐妹们看了没?”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NP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虽然这是一本好书,可我还是很愤怒!”

“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小肉书,秦子琦最后居然泡小鲜肉不成,得了抑郁症,自杀死了,”

子琦?耳旁不知是谁的说话声,人头攒动的大街她竟只听的到两个声音。

茫茫人海消失在一片虚无,眼前聚光处出现了一家店,一家开在闹市区的大型书店,书店门口放着张色彩艳丽的易拉宝,上面赫然写着,“人气作家莴笋新作《风情万种》今日开售,购买两本及以上者有机会得到莴笋大大签名照!”

“莴笋?风情万种?”夏参喃喃自语,鬼使神差进了书店,进门最醒目的位置堆着成堆的书籍,竟全是那本名为《风情万种》的小说。

“竣阳你看,我的新裙子好看吗?”

那是秦子沐第一次带夏竣阳回家,亲手做饭给他吃,也是秦子琦和夏竣阳见第一面的日子。

原来从第一次见面起,秦子琦和夏竣阳之间就这般亲密了。

“奴马哥哥,我交代给你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赵奴马是《唐风》电视剧总场务,曾有过很丰富的场务工作经验,也是秦子琦的死忠粉,她的裙下臣之一。

是他弄松了维亚的安全绳,也是他害秦子沐在爆炸中毁容。

夏参“啪”的一声合上书,浑身颤抖,掌心密密麻麻的冷汗渗出汇集成汪洋,“咚”,书本滑落,细思极恐。

现在的秦子琦并不是她妹妹,她的世界只不过是秦子琦世界里的一本当红小说,女主穿越而来,各种开金手指,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而她名义上是秦子琦的姐姐,事实上则是本书第一个炮灰女配,她的存在只是为了向世人证明秦子琦有多牛逼而已。

不!她重生成夏参这本小说中便没有提到!

再次捡起小说,仔细翻读每一章节,夏参这个名字出现在小说最后两章,秦子琦爱上了比她小12岁的余商,而余商只是她众多倾心的男人中的一个。

没想到余商会很干脆的拒绝她,并告诉她:“对不起,我心里一直记挂着一个人,她叫夏参,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虽然她已经不在,但她始终是我最爱之人,没有之一。”

也许是从没有男人拒绝过她,听完余商一席话,秦子琦喉咙发甜,喷出一口鲜血,自此患上了抑郁症。

对于读者来说,这是一本NP小说不能有好结局,所以作者最后这么安排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之于夏参,文章里每一个出现的人物都是活生生的个体,稍有差池就是一条人命。

好在,小说里夏参14岁就被车撞死了,而她现在又活了过来,也就是说她的世界被她改变了。

四周景物飞逝,夏参惊坐而起恍然发现她正坐在阳台的摇椅上边看剧本边晒太阳。

想起梦里秦子琦的话,她皱眉呢喃道:“不知是庄周梦蝶抑或是蝶梦庄周。”

恍惚过后,夏参突然感觉前所未有的清明,她打开手机,熟练的输入一串数字,按下拨通键,一气呵成。

“怎么了?”几乎是秒通。

夏参舔了舔嘴唇,这个人的声音总是有种魔力,让她想要永远留在他身边。

“冰箱里有榴莲千层,晚上我做咖喱鸡盖饭,你要不要过来吃饭?”

夏参搬到公寓一个人住已经好几年了,但碍于余商的态度,怕他拒绝,从未邀请他到家里来做客,这次也算是一个契机,她能感觉到这个决定让体内的灵魂多么兴奋。

“好,我等会儿跟妈说一声,练完舞就过去。”

很意外的,余商一口答应,反倒是夏参愣住了:“欸?”

“练舞了,先挂了。”余商不给夏参回应的机会,直接挂断电话。

“……”要不要这么干脆……

等等,咖喱鸡盖饭?家里没有咖喱也没有鸡啊,摔!

且不说正在为咖喱鸡苦恼的夏参,余商觉察到周围三道探究的目光。

果不其然等他挂了电话,直接被三人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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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商,萝卜是谁?是不是你女朋友?”沈裴夺过余商的手机,企图从通话记录或短信找到些蛛丝马迹。

“不是我女朋友。”余商推掉压在身上的三只,站起身,弹去衣服上沾上的薄灰,语气严肃的说,“把手机还给我。”

沈裴乖乖把手机递上,不是他奴性,而是他早已经翻过通话记录,除了方才那一通电话两人从无往来,别说电话了,就连一条短信都没有。

“没道理啊……”

诗哲琛和沈优退回沈裴身旁附耳碎碎念:“你看到了些什么?什么东西没道理?”

沈裴刚要答话,发挥他的八卦潜质,望向余商的方向,发现他不知何时坐到窗边的椅子上,一手托腮,气定神闲的看着他们仨,就像是早已猜到他们的悄悄话。

不知怎么的,沈裴心中浮现一个想法,这种时候和沈优诗哲琛窃窃私语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于是他非常狗腿的跑到余商身边,谄媚的笑说:“小商商你欺骗女孩子是不对的,明明我们练舞已经结束了,为什么……”

余商左手依旧托腮,伸出右手勾起沈裴的下颏,慢慢拉近,目光所及能清楚的看到沈裴脸上由起初的猥琐转变成娇羞,沈优和诗哲琛表示画面太美他们不敢看。

余商轻笑:“你想问什么就问。”

沈裴捂脸,他知道再拐弯抹角下去,余商一定有本事勾起他无限好奇心,然后什么都不说的离开练功房,他说:“萝卜是你什么人,从没听你提起过?”

“不是我女朋友。”余商回答的很干脆,废话,他也不知道什么关系,他只知道不是他女朋友。

“……”大哥你这话让我怎么接。

诗哲琛接话:“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叫萝卜吧,好好一个女陔子叫萝卜一点都不可爱。”

“萝卜啊……”他记得第一次看见她名字的时候,妈妈说读夏参(can),可他记得那应该是人参的参,所以他叫她“小人参”,人参和萝卜又长得很像,莫名其妙就变成萝卜了。

余商浅笑,攀上三人的脖子,用力把三人拉进胸口,弄的三人面红耳赤气都喘不上来,他留下一句:“不告诉你们。”

然后拿起书本,一溜烟跑了。

“!!!好你个余商,居然耍我们!”

甩开组合三人的余商表示,他心情很好,非常好。

他确实已经练完舞,本可以直接去夏参家,但想起夏参摸小米糕(余商家的猫)时一脸柔软,还是决定亲自去一次宠物店。

不过,就算猫狗夏参喜欢,余商也觉得不适合她养,因为她有个致命的毛病——懒。

夏参的懒在于,她会避免生活中一切不必要的运动,如果让她养狗,她一定会让狗狗从不知道遛弯的乐趣以至于不会吵着出去玩;如果养猫,她铁定会买齐一整套全自动猫咪生活用品,教会猫咪自己使用以后,假装没有养过猫咪。

所以,她适合养不需要花太多精力又一样毛茸茸的动物,比如仓鼠,比如龙猫,比如兔子,比如水貂,比如土拨鼠。

余商不知道现在的夏参已经不是以前的夏参了,脾气性格天差地别。

卖猫猫狗狗的宠物店到处都是,但专卖小型毛绒动物的宠物店却少之又少,恰好余商知道一家,离公司一公里,步行就能到达。

那是一家专门经营兔子和水貂生意的小小宠物店,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几只水貂明明有很大的玩耍区域却偏要一起窝在睡袋里睡觉的萌样。

走进店里,每个小兔子一个小玻璃柜,都说兔子臭,可店里没有一丝异味,甚至还满是青草香气。

“你好,我想买只垂耳兔。”看网上的图片,垂耳最可爱了。

店主微笑着摇头:“真是抱歉,我们店里最后一只垂耳兔刚才被买走了,如果你想养兔子可以看看长毛兔,长毛比较聪明,也很漂亮的。”

长毛?

余商跟着店主来到长毛兔区域,眼前的九宫格里9只小兔子正津津有味的吃着提摩西草,见有人来,一只米色的小兔子探出脑袋来,望了望他,嗅了嗅鼻子,似乎觉得余商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又傲娇的转过头去继续吃草。

长毛兔和正常的小兔子比起来就像一只大型的拖把,看着就很好摸,夏参一定喜欢。

“就要那只了。”余商指着刚才好奇心很重的小兔子说。

“这只是肉肉,刚生出来的时候全身是肉色的,现在6个月大了,是只兔妹妹,很聪明,但是这只比较挑食哦~”店主好心的提醒,言下之意,这只兔子很挑食,不贵的不吃,没钱还是选别的吧。

作为含着金汤匙出身的富二代,余商别的没有,钱多的是,直接了当的说:“最好的南提和北提都各来一箱,加5包最贵的兔粮,兔窝要草窝……你算下价格。”真想看看兔子吃不吃窝边草。

店主小姐姐额前一滴汗,现在有钱人家的小朋友,都不养猫猫狗狗改养兔子的吗?不过他既然连提摩西草的产地都了解的这么清楚,肯定不是养着玩玩的,算了,只要对兔子好就行了。

“对了,您的消费金额超过500,可以免费办一张会员卡,以后来店里消费都是打折的,请问您姓什么?”

“姓夏,电话187XXXXXXXX”余商想也没想的报出一串号码,就像那是他自己的手机号一样随意。

“夏先生,这是您的会员卡。”

“是夏小姐。”

“哈?”这个小哥哥长这么俊声音这么磁性是女的?店主小姐姐玄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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